永嘉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docx
31页永嘉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一、现实基础与面临形势(一)现实基础1.主要工作成效十三五”时期,永嘉县在“三大”战略的指引下,全力推进“三区两美”建设,深入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全面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保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均居全省前列,公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较好地完成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各项指标任务,并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1)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永嘉县空气优良率99.7%,PM2.5平均浓度24µg/m3,较2015年(95.1%)提高4.6个百分点全县5个市控及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2017年瓯北、鹅浦和乌牛平原河网均实现消除劣Ⅴ类水的目标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监督性监测达标率100%,省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达标率100%,县域噪声环境达到指标要求2019年永嘉县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达到88分,名列全省前茅,绿色发展指数位列全省第15位,实现四年连续提升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76.94%,森林面积达到30万亩,活立木蓄积1059.2046万立方米。
自然保护地(含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类型)面积保持在670.76平方公里,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与满意度逐年提升2)污染防治攻坚成效显著十三五”以来,永嘉县围绕治气、治水、治土、清废、控源5大领域,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一是狠抓水环境治理制定实施《永嘉县建设美丽浙南水乡实施方案》《永嘉县五水共治“碧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永嘉县乡镇水环境质量考核办法(暂行)》等文件,以水质改善提升为目标,以“污水零直排区”“美丽河湖”创建为抓手,全面深化河湖长管理制,扎实推进项目化治水,全力打造独具永嘉地域特色的“城水相依、湖库相嵌、江河相连、山水相融、人水和谐”的“秀美水乡·古韵楠溪”,全面消除上塘、瓯北、乌牛三个县控劣V类水质断面和140条劣V类小微水体,成功创建“清三河”达标县,水体治理效果显著二是狠抓大气污染防治制定实施《永嘉县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7)》《永嘉县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实施方案》,强化在用车的执法监管,柴油车年度核查率95%以上,监督抽测100%建成两套柴油车遥感(黑烟抓拍)设施,上传柴油车数据条远大于永嘉县柴油车的保有量,顺利完成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工作。
三是持续推进土壤固废污染防治深入开展工业固废和危废规范行动,全县共有800多家企业纳入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平台,入网率为二污普数据的113%;年处置7万吨危险固废无害化、资源化项目建成投用加快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完成131 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基础信息调查的基础上,共完成56家省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推行小箱进大箱模式,2020年共处理医疗废物332吨大力推进垃圾革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村730个(村社调整前数据)、覆盖率达80.8%,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获评省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优胜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优胜县和省级资源循环化利用示范城市试点四是狠抓重污染行业整治组织开展已完成整治提升的电镀、金属表面处理、铸造、线路板等行业的“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治成果深入开展1028家制鞋等六类行业整治提升行动,涉及关停淘汰的204家企业已全部关停到位;涉及整治提升的822家企业因转产、整治无望等原因关停353家,完成整治提升企业469家;纳入集聚生产的2家企业关停1家完成整治1家。
十三五”期间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指标比2015年底分别下降19.5%、17.7%、17.8%、17.5%,完成“十三五”考核目标3)生态示范创建扎实推进一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制订出台《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对管理体制、水质保护、考核与责任追究、生态补偿机制及原则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楠溪江的生态环境保护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禁止露天烧烤区、禁止游泳区、离岸禁止从事餐饮经营活动区等各类禁止区域,编制《楠溪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楠溪江流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机制同时,坚持“空间、总量、项目、许可、执法”一体化源头管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禁止建设区3大类型363.46平方公里二是深入开展示范创建编制《永嘉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25)》,出台《永嘉县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实施意见》《永嘉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永嘉县成功入选美丽浙江十佳体验地,雁楠公路及绿道建设案例入选“美丽浙江十大经典案例”,岩坦镇源头村创建全省首个“零污染”村示范,并被《中国环境报》报道美丽温州建设工作考核“五连优”,美丽浙江建设工作考核“三连优”,2019年创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2020年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三是积极开展环保志愿者活动永嘉县坚持以保护楠溪江生态环境为中心,形成“保护楠溪江环保公益行动”“源头村零污染村建设”“绿色出行幸福志愿站”等长期品牌项目,同时,组织“五水共治宣讲团(监督团)”深入文化礼堂、企业、学校等场所,持续开展生态文明宣讲110多场次,监督活动170多场次,营造浓厚创建氛围2016年,永嘉县环保志愿者协会荣获省级优秀志愿服务集体称号2018年,协会晋升为4A级社会组织,“保护楠溪江环保公益行动”入选团中央全国青年社会组织“伙伴计划”优秀项目库4)环境治理能力明显增强十三五”期间,全县建成桥下、黄田、江东污水处理厂等3个污水处理厂,枫林、鹤盛、岩坦、巽宅、碧莲、岩头、大若岩、沙头等8个污水处理站,金溪等1个污水处理终端,实现了镇级污水处理厂(站)全覆盖,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112万吨/日,总处理能力达到10.612万吨/日,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得到显著增强全县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501个,惠及20个乡镇(街道),388个行政村,农户受益率达到82.01%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加快完善,完成永嘉绿色动力垃圾焚烧厂二期扩建,建成并投入营运桥下方盛固废处置项目,补齐固废基础设施短板。
全县建成5座水质自动监测站、10个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率全市之先实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体系全覆盖,可对县域水环境和空气环境质量状况实现实时监测监控5)机制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一是健全生态环保责任机制出台并实施《永嘉县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办法》,扎实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制度,健全完善县、乡镇(街道)两级政府向人大报告生态环保工作制度,持续抓好生态报表月报制度,制定出台《永嘉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意见》,筑牢生态环保机制基础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5项审批项目全部纳入“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覆盖率100%其中2项直接利用生态环境部统一系统实行备案,实现“零跑路”,另有2项由承诺件改为即办件,对9大行业124类建设项目进行审批豁免,切实解决部分项目因中介慢导致审批慢的情况扎实推进工业企业环保行政许可规范管理改革,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市深改办《温州市工业企业环保行政许可规范管理改革方案》精神,对企业进行分类处置,除因转产、搬迁、停产的企业外,其余企业通过现状环评备案、依法审批、豁免审批等方式完成处置,目前全县9938家企业已全部完成清理整顿三是不断完善环保管理模式持续推进“空间、总量、项目、许可”一体化管理,积极利用“三线一单”管控方案,切实维护环境质量底线。
运用好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倍量替代、减量替代、跨区域调剂交易流转机制进一步规范环保项目审批服务体系,深化“规划环评与区域环评”改革大力推进市场化污染治理,在电镀园区积极开展“环保管家”试点6)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不断加强一是以“执法大练兵”为抓手,全力打造环保铁军紧密结合环保专项行动与环境执法大练兵,根据“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清废净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绿箭专项执法行动”等一系列特色环保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力度十三五”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54505人次,立案查处670余件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行政和刑事案件85起,行政或刑事拘留55人次,处罚金额4000余万二是以“中央环保督政”为抓手,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提前部署排摸我县生态环境短板问题、重难点问题和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等,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打下夯实基础第一轮央督53个信访件和“5+9”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第二轮央督信访件同比下降42%,占全市6.38%三是以“12369应急值班”为抓手,打造群众满意窗口深入实施“12369”环境应急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按照第一时间接访、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调查处理、第一时间回复的“四个第一”要求,及时调处环境信访。
深入推行环保信访工作第一接待人制度,做到接待来访群众礼貌热情,解答疑问有理有据,处理问题积极主动,处理结果群众满意十三五期间,环境信访件数量逐年下降,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问题,未发生一起因环境污染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2.“十三五”重点指标完成情况截至2020年底,《永嘉县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确定的25项指标,包括环境质量指标、污染减排指标、生态建设指标三方面执行情况总体良好目前除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指标暂无数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占比指标由于评估体系变更已取消,剩余23项指标均已达到规划目标值要求(各项指标进展情况详见表1)表1:永嘉县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重点指标完成情况类别序号指标名称单位2015年2020年2020年指标完成情况现状规划指标值现状环境质量指标1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70100100*是2细颗粒物(PM2.5)浓度(微克/立方米)383524是3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93.49599.7是4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分贝53.1<5554.15城区交通干线噪声分贝63.7<7064.7是污染减排指标6污染物排放削减率COD%-1819.41是7NH3-N%-1414.84是8SO2%-818.73是9NOX%-813.44是10VOCs%-完成市级下达要求//11重金属总量控制%-完成市级下达要求//生态建设指标12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县级以上%100100100是13农村%100100100是14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达到省平均水平暂无数据/15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759090.14是16开展生活污水处理行政村比例%90.8100100是17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8.5100100是18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100100100是19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100100100是20闲置、废旧放射源和普通放射性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