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docx
10页交通运输部文件交公路发[2008]444 号关于发布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现将《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二○○八年十一月七日 主题词:道路 运输 事故 统计 制度 通知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道路运输管理局(处)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08 年 11 月 12 日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2008 年 10 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 瞒报、迟报 ,不得伪造、篡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目 录一、总说明...................................................................1二、报表目录.................................................................2三、调查表式(一)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快报(交公路 41 表)...........................................3(二)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表(交公路 42 表).......................................5一、总说明(一)为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做好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情况,保障及时、有效开展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应急处理和全面统计分析,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的统计范围为道路运输企业或者个体运输业户(以下简称运输经营者)在运输活动中所发生的行车事故(以下简称运输行业行车事故) 三)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及时上报运输行业行车事故情况四)运输经营者发生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后,应当迅速报告事故发生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运输经营者所属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地和运输经营者所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报告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五)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所属运输经营者和辖区区域内所发生的一次死亡 3 人以上30 人以下的行车事故、涉及外籍人员(包括港、澳、台)死亡的行车事故、造成重大污染的危险化学品(包括剧毒、放射、爆炸品等)运输事故,应当在接到报告后 12 小时之内按照《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快报》的表式报交通运输部,并及时续报事故伤亡人数变化、事故调查和处理情况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所属运输经营者和辖区区域内所发生的一次死亡 30 人以上的行车事故,应当在接到报告后 2 小时之内按照《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快报》的表式报交通运输部,并及时续报事故伤亡人数变化、事故调查和处理情况六)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所属运输经营者所发生的一次死亡 1 人以上的行车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当按照《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表》的表式按月汇总后,于每月 15 日之前将上月的统计表报交通运输部。
七)如以上事故报表存在错、漏,应及时用或者给予更正并随后报送更正的报表八)本制度由交通运输部公路司负责解释1二、报表目录表号 表名 报告期别 填报范围 报送单位报送日期及方式页码交公路41 表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快报不定期道路运输行业发生一次死亡 3 人以上的行车事故、涉及外籍人员死亡的行车事故、造成重大污染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定期及 3交公路42 表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表月报道路运输行业发生一次死亡 1 人以上的行车事故、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月后 15 日报表及、邮件53三、调查表式(一)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快报表 号:交公路 41 表制表机关:交通运输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71 号填报单位: 有效期至:2010 年 10 月 事故发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天气情况事故地点 路 况运行线路 线路类别发生事故单位 资质等级始发站(地) 车站等级车牌号 车 型 营运证号核定人(吨)数 实载人(吨)数 危险化学品 品名驾驶员姓名 从业资格类别及证号人 员 伤 亡 情 况死亡(人) 失踪(人) 受伤(人)事故概况事故初步原因及责任分析: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时4交公路 41 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一、表中路况填报内容为事故发生地点道路技术等级状况,如有道路施工或雨雪冰冻等特殊路况应注明。
二、运行线路、线路类别、车站等级针对客运车辆,货运车辆可不填写上述内容其中线路类别填报内容为省际、市际、县际、县内、旅游、包车三、表中车型填报内容为大型客车、中型客车、乘用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四、涉及外籍人员(包括港、澳、台)死亡的行车事故,死亡人数中应注明外籍人员的死亡人数五、事故初步原因可根据情况填报超载、超速、驾驶员操作不当、机械故障、爆胎、天气原因等事故直接原因5(二)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表表 号:交公路 42 表制表机关:交通运输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71 号填报单位: 200 年 月 有效期至:2010 年 10 月 事故次数(次) 死伤人数(人)指标 序号合计 一次造成死亡 10 人以上 一次造成死亡 3 至 9 人 一次造成死亡 1 至 2 人 死亡 受伤甲 乙 1 2 3 4 5 6本月合计 1客车 2货车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4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交公路 42 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一、按照发生事故的车辆类型,分别将事故起数、死伤人数填写在客车、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对应表格中。
客车与其他类型车辆发生碰撞事故的,当其他类型车辆负主要责任或全责时,计入其他类型车辆事故;在客车负同等及以上责任或不能确定责认时,计入客车事故二、表内逻辑关系:1 行(本月合计)=2 行+3 行+4 行;61 列(合计)=2 列+3 列+4 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