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1相关方安全、环境行为控制程序.doc
10页相关方安全、环境行为控制程序目的向相关方宣传、传达企业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管理体系要求,对相关方施加影响适用范围适用于对企业建筑施工、物资采购、固废处臵、设备安装与维修等承包方和参观者等相关方的管理职责3.1市场管理部负责对顾客和产品运输承包方的管理3.2基建管理部负责对建筑及装修施工承包方的管理3.3物资管理部负责原材料采购运输承包方、固废处臵方的管理3.4设备办负责设备安装与维修等承包方的管理3.5办公室负责参观者等相关方的管理3.6人力资源部负责学习、实习相关方的管理3.7质量部负责监造方的管理工作规定程序4.1基建、设备安装、修理等外包项目4.1.1因基建项目、设备安装、修理等工作需要对外发包时,必须对承包方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审核确认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4.1.2审核确认的内容为:4.1.2.1验证承包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4.1.2.2承包方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资格证、法人委托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工程取费资格证、施工许可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证书以上证书必须真实有效,未按期审验,视为无效证件。
4.1.2.3承包方的管理能力(组织机构和人员配臵)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4.1.2.4承包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4.1.3对符合条件的承包单位,由发包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合同中,必须注明安全条款(也可单独签订安全环保协议,见附件),明确双方的安全工作责任和义务4.1.4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后,发包方应向承包方介绍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承包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落实安全措施4.1.5为加强对承包方进行管理和监督,使其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发包单位可与承包方协商收取安全风险保证金4.1.6在与承租或承包单位签订租赁或承包合同(或协议)前,应对承租或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应自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4.1.6.1承租单位是否具有承担安全生产风险的经济能力,是否具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有成熟的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经验4.1.6.2承租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厂长、经理职业安全管理资格认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与租赁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从事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业务的,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4.1.7在与承租或承包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同时,应签订《租赁(承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4.1.8应为承租或承包单位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经双方验收、签字后存档应如实告知承租或承包单位租赁(或承包)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和标准,形成记录,双方签字、存档出租单位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租赁(承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标准,对承租或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4.1.9未签订承包合同的其他维修项目,也必须与承包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进行约定4.1.10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单位要对承包方的安全施工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承包单位,并督促整改4.1.11现场作业中,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发包方的动火作业票管理规定、电气临时线审批规定和危险作业审批规定4.1.12承包方所用施工、检修设备和工具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要求和标准4.1.13所用的施工工具、材料、设备均不得占用,要保持交通道的畅通整洁因施工形成的坑、壕、绊脚物等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1.14在作业过程中需动用企业的设备设施,必须经企业设备设施的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4.1.15特种作业人员在现场作业时,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4.1.16临时用电线路,严格执行《电气临时线审批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公司专业电工接线和拆线4.1.17必须遵守修理工艺和施工规范,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维修设备时必须同时维修安全防护设施和装臵,保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装臵的完好可靠4.2运输承包方的管理4.2.1产品运输承包方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要签订产品运输合同,必须遵守公路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保产品运输安全和人身安全4.2.2产品吊装及运输产品时捆扎、尺寸、中心等要有严格的界定4.2.3重大产品运输的押运必须制订相应的制度4.2.4运输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有相应的资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槽罐以及其它容器,必须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装卸管理员、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应急措施4.2.5进入公司内的运输车辆尾气要达到国家标准要求,运输货物时车高、车宽和载重要符合国家要求4.3固废处臵承包方的管理固废处臵场所必须由物资管理部批准,必须远离水源地和居住区,防止污染地下水。
4.4参观者的管理4.4.1参观者主要包括外来技术交流人员;培训、实习人员;政府公务人员、外来参访者和其他与单位有业务关系的人员4.4.2各部门应对参观者的资格、身份进行严格审查,确认后给予接洽安排接待部门负责向外来人员介绍企业有关安全、环保要求,内容应包括:工作现场的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安全注意事项等4.4.3接待部门应安排熟悉现场的人员陪同和监护参观者,并对进入现场的外来人员健康安全负责,直至参观结束4.5外来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对不符和安全要求的必须整改相关文件5.1《工作安全许可管理程序》5.2《固体废弃物管理程序》5.3《大气污染防治管理程序》5.4《废水(油)污染防治管理程序》5.5《噪声控制程序》5.6《危险化学品管理控制程序》相关记录执行本程序产生的记录由公司生产部、各有关单位保存序记录编号记录名称产生部门保存期限号1JL/BG-26-01安全环保协议基建管理部工作结束后三个安全监察部月2JL/BG-26-02动火工作票武保部3个月附加说明本程序由山东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提出本程序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起草本程序主要起草人:张杰审核:丁刚批准:王诚玉附件安全环保协议(样本)为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安全责任1 、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前的安全培训交底,由施工方全体人员签字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技术保证措施,给施工人员培训签字后,在施工前报甲方备案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处罚、纠正,直至清退出场4、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财产损失、安全事故等,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5、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2)发生设备严重损坏事故;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第二条乙方安全责任乙方作为施工项目的承包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1人,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和现场安全负责人5、乙方对危险施工必须编制安全技术保证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臵施工6、乙方用于本施工项目的施工设备、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并复印后交甲方备案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和设备事故、安全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企业有关安全规定第三条甲乙双方联系方式:第四条施工安全保证金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设备及火灾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第五条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4、乙方未设臵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设备、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5、乙方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