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服务指南.doc
5页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服务指南一、办理要素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受理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一)事项名称事项名称: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二)受理机构:黄骅市园林局行政审批科(三)申请主体:在黄骅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 (四)受理地点联系:黄骅市行政审批局二楼园林局窗口;联系:0317-5320927(五)办理依据:1.《城市绿化条例》 第十一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承担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必须有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 城市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必须按照规定报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确需改变时,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批六)办理条件申请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按照标准安排绿化用地,且绿地率达标七)申请材料申请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应当向园林局审批窗口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表;2、设计单位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核原件收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3、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图纸);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原件收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5、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核原件收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6、绿地涉及的地下建筑结构施工图立剖面图(八)办理时限办理时限: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不收费(十)咨询服务:黄骅市园林局窗口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窗口咨询地址:黄骅市行政审批局二楼园林局窗口;联系:0317-5320927(十一)实施标准和范围:在黄骅市行政区域内二、办理流程(一)申请提交方式:黄骅市园林局窗口提交,地址:黄骅市行政审批局二楼;咨询:0317-5320927(二)受理1.经审核材料齐全规范的,办理人员随即打印受理通知书2.经审核材料不全不规范的,办理人员现场出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全面告知不属于本单位办理的,现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审核审核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组织绿化设计方案审批小组对设计方案进行专家评审,根据审核情况做出审核意见(四)审批审批人根据审核意见作出审批意见,将意见反馈给受理人员,准予许可的出具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表,不予许可的而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五)办理进程查询查询号码:0317-5320927(六)获取审批决定书1.获取方式:窗口领取2.决定书类型: 《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表》(五)流程图见附件1三、救济途径(一)投诉1.投诉事项有下列行为的,申请人可以进行投诉:(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的;(2)不在法定期限内批准的;(3)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蛮横的;(4)接收申请人宴请或钱物的。
2.投诉受理:园林局办公室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行政审批局园林窗口负责对园林审批窗口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3.投诉时限: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重要投诉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4.投诉处理①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②对网络投诉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③对当面投诉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④对投诉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5.投诉渠道园林局办公室:0317-5233535(二)行政复议黄骅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复议应诉科联系:0317-5334455 四、有关说明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附件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