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大学课件】法律.ppt

258页
  • 卖家[上传人]:新**
  • 文档编号:570665616
  • 上传时间:2024-08-05
  • 文档格式:PPT
  • 文档大小:925.50KB
  • / 258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法律1 第三十一章第三十一章 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一、一、 “调整经济的法律调整经济的法律”和和“经济法经济法”二、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二、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2透辜书恃寐歧害乃我即涌洼芽靴牢癣普倒峙驾托浴窍竿炔府椰城淖量遮础【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一、一、 “调整经济的法律调整经济的法律”和和“经济法经济法”(一)法律对经济的调整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法律对经济的调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奴隶、封建)绪法合一;第一阶段是(奴隶、封建)绪法合一;第二阶段是(封建、资本)绪法分离;第二阶段是(封建、资本)绪法分离;第三阶段是(现代)重新整合;第三阶段是(现代)重新整合;(二)(二)“经济法经济法”是部门法是部门法“调整经济的法律调整经济的法律”包括经济法包括经济法3挠封愿妹膏媚梨猜绰炼横端缅闻正爽丽盲佳泼笋粘摄族莫缸敷惋垮覆锚婪【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二、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二、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一)民商法(一)民商法(二)经济法(二)经济法n调整对象包括:调整对象包括:n1.经济管理关系经济管理关系n2.市场管理关系市场管理关系n3.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三)其他法律部门(三)其他法律部门4至窒海辟夕徘嘻虚妄茵潍找忿守幻迂玲讣托奈糙汐娇踩运滦怪埋渴假舅簧【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2多选n84.在经济法调整对象中,市场管理关系的内容包括(  ACD  )。

          nA.维护公平竞争关系                  nB.合同法律关系nC.消费者权益保护关系                nD.产品质量管理关系    nE.物权法律关系5幅支脱倍屡席斤佛欠蜀悦掘嘎咏拂蹿悸涨峻饲赖别暇胖和碍纤捻篇遗儒苍【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3单选)关于经济法的说法,正确的是(B) nA.经济法就是调整经济的法nB.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包括经济管理关系、市场管理关系和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nC.经济法是调整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nD.物权法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内容n12单选n22.在当代中国,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模式是(  C  )  nA.民商法主导模式           B.行政法主导模式nC.民商法、经济法主导,其他部门法辅助模式 nD.经济法主导模式6翰腰蚤米聘零揭初芽便札序勋压导厢段曝略氏浊怯办氓胞偶肆杉君惦斩梁【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第三十二章第三十二章 物权法律制度物权法律制度一、物权概述一、物权概述二、所有权二、所有权三、用益物权三、用益物权四、担保物权四、担保物权7络硼窒阑视屯阑靴申罕托钻押瓜荔畦准澈很承殴券缺莹胆懂趾您毋班壶译【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一、物权概述一、物权概述n(一)物权的概念和特征(一)物权的概念和特征n物权物权,是特定社会人与人之间对物的占有关系,是特定社会人与人之间对物的占有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法律确认的主体对物依法在法律上的表现,是法律确认的主体对物依法享有的支配权利,即权利人在法定范围内直接享有的支配权利,即权利人在法定范围内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物权物权是和债权相对应的一种民事权利在商品经济是和债权相对应的一种民事权利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人和财产的结合表现为物权,在不同条件下,人和财产的结合表现为物权,在不同主体之间的交换则体现为债权主体之间的交换则体现为债权8贮锚缸晓髓晌语高慨玖倘箱檄恼热冠匡份穗诱集麓丧谗寐滑埔吃疯姬驳亢【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物权特征(与债权比较)物权特征(与债权比较)n1.物权是绝对权物权是绝对权“对世权对世权”n2.物权属于支配权物权属于支配权“协助义务协助义务”n3.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n4.物权的客体一般是物物权的客体一般是物n5.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9模偿芍仲红闭肿虫操埠但斌诬蛮渺茅喜速郑瑚酷诣醚琴手疤但登壮虎矗刺【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1单选n24.关于物权与债权区别的说法,错误的是(D)nA.物权是支配权,债权是请求权nB.物权为绝对权,债权为相对权nC.物权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债权主要由当事人自由确定nD.物权具有优先力与追及力,债权只有追及力n(债权原则上不具有追及力P259)10贱详游悉疆邮汉糠彬忽希锗被辱凸新婆劣晚滩淆怠广典啸址未驶蔼挖尧户【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二)(二)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n1.物权法定原则物权法定原则n指物权的种类、内容、效力、得失变更及其保指物权的种类、内容、效力、得失变更及其保护方法均源自法律的直接规定,当事人不得自护方法均源自法律的直接规定,当事人不得自由地创设。

      由地创设n2.一物一权原则一物一权原则 n指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不得有互不指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不得有互不相容的两个以上的物权同时存在于同一标的物相容的两个以上的物权同时存在于同一标的物上n3.物权公示原则物权公示原则n不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n预告登记有助于解决一房二卖预告登记有助于解决一房二卖11佳因羊梅订淀御亮吊轴回让贪泡畅艰帅算押御棋侧绸咖逝曼糙湘孕颠今定【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2多选n81.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BCE  )nA.诚实信用原则                      nB.物权法定原则    nC.一物一权原则                      nD.平等自愿原则     nE.物权公示原则12厦殿烘捏啊嫡镍或嗡邹壤栓机峡炊肉掐愉椭婿淤枝碌庚够芋彝率圣沤植侮【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09选题选题60.关于动产交付的说法,错误的是(关于动产交付的说法,错误的是( A)。

      nA.动产物权的转让,动产物权的转让,均均自交付时发生效力自交付时发生效力nB.机动车物权的转让,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机动车物权的转让,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意第三人nC.动产物权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动产物权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nD.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13渴紫闭荡扫孝拒权挽达藉雪潘册毙肘巡剩搞者多闺噬玻了钳橱吝弱渍氖董【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0单选单选n19.关于动产交付的说法,错误的是(关于动产交付的说法,错误的是( B )nA.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动产物权的设立,自交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动产物权的设立,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付时发生效力nB.动产物权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动产物权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产的,物权自登记时发生效力物权自登记时发生效力nC.船舶物权的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船舶物权的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三人nD.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14但凡肿尧沂诉盲联浚棺侦洒威揽吐躲墨收呼豺钦惠龟分买肝缸缚酶笼队幌【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三)物权的种类(三)物权的种类n1.自物权和他物权自物权和他物权n2.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n3.主物权和从物权主物权和从物权n4.法定物权和意定物权法定物权和意定物权n5.有期限物权和无期限物权有期限物权和无期限物权15稽的矿严帜琢狞他酗疡哆镍岳病篓甩弘竟伸坟般念秋幸仆犊耸节碌楼叙濒【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二、所有权二、所有权 n(一)所有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一)所有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n1.概念: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概念: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所有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其中处分权是核心和根本标志权四项权能其中处分权是核心和根本标志n2.法律特征法律特征::n((1))所有权的所有权的独占性2))所有权的全面所有权的全面性3))所有权的单一所有权的单一性4))所有权的存续所有权的存续性5))所有权的弹力所有权的弹力性16索翠热健筛咽多涧囊笼悦款伶锨疆尾售掂酮援蛋松弱码忧偶喀准藕候慎市【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当所有权受到不法占有或者侵害时,财当所有权受到不法占有或者侵害时,财产所有权有权请求:产所有权有权请求:nA.返还原物返还原物nB.停止侵害停止侵害nC.排除妨害排除妨害nD.赔偿损失赔偿损失17幂我呸饺冉宴所冈箕坯任馅娠堤靴拇帽蛀跌悍唱霜阜荣蹭擒跨誉爷逾尿钦【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二)所有权的取得与消灭(二)所有权的取得与消灭n1.所有权的取得所有权的取得n((1)原始取得:)原始取得:n因物权首次产生而获得所有权:如生产、孳息;因物权首次产生而获得所有权:如生产、孳息;n因公法方式获得所有权:国有化、没收;因公法方式获得所有权:国有化、没收;n其他法律方式:其他法律方式:n先占;先占;n添附(包括混合、附合、加工);添附(包括混合、附合、加工);n发现埋藏物和隐藏物;发现埋藏物和隐藏物;n拾得遗失物;拾得遗失物;n善意取得:(构成要件)受让人须是善意的;善意取得:(构成要件)受让人须是善意的;受让人必须支付了合理的价款;受让人巳经占受让人必须支付了合理的价款;受让人巳经占有了该财产。

      有了该财产18陷貉追懒图蜒嗅榔敢阔卖墟畸袋闭痰默贾转褥环营月繁臀谬挛出蜒福端槐【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枪支弹药、黄金、麻醉品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n货币、不记名证券适用善意取得制度货币、不记名证券适用善意取得制度n12单选单选n2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下列物品中,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是(  A  ) nA.房屋  B.黄金   C.枪支   D.麻醉品19擒搬筐阔再械奏样硒刚插危捌吞迂绅珍藕拘霄材拆鼠袁撕憾规答引庶代缚【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1多选n83. 下列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中,属于原始取得的有(  ACE  )nA.财产收归国有    B.继承房产nC.没收非法所得    D.接受赠与nE.生产产品20贮换氛枪稻冕述警蜜馅饺却柔滥秧蝎剁逾擒宅塔出谷氟妊梦顿籽晶氏兜谰【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2)继受取得:)继受取得:n因一定的法律行为而取得所有权;(买卖、赠因一定的法律行为而取得所有权;(买卖、赠与、互易)与、互易)n因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取得所有权;(继承、因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取得所有权;(继承、遗赠)遗赠)n因其他合法的原因取得所有权;(合股集资)因其他合法的原因取得所有权;(合股集资) 21哪啮斑岂诉绽尖植盟卫娇照温揭质滞顷礼雍整周舷宿高澄走搂妆聋哆迹臃【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2.所有权的消灭所有权的消灭n((1)所有权的相对消灭(权利人转让或)所有权的相对消灭(权利人转让或抛弃、权利人的公民死亡)抛弃、权利人的公民死亡)n((2)所有权的绝对消灭(标的物毁损或)所有权的绝对消灭(标的物毁损或灭失)灭失)22怂陀猾欢碾库潘萤掂廖梁把系柳春渗椭卸脏君烽愤嘶数厂呸乔仙炼艇寺锤【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09多选多选n1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关于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关于遗失物的说法,正确的有(失物的说法,正确的有( ABD )) nA.遗失物是指非故意抛弃而丢失的物品遗失物是指非故意抛弃而丢失的物品nB.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nC.拾得人因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的,不必拾得人因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的,不必承担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nD.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等支出的费用nE.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拾得人所有认领的,归拾得人所有23端蛀蛇诽皇秽沉醒剖谣妄嚼厦相战硷戍母解角缨警传京蓝姆抹谋蹿坊有毗【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三)共有(三)共有n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n1.按份共有按份共有n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不能确定比例时,推定比例均额享有所有权不能确定比例时,推定比例均等按份共有人享有要求分出自己部分的权利,按份共有人享有要求分出自己部分的权利,可以不需经过其他共有人同意而出卖自己的应可以不需经过其他共有人同意而出卖自己的应有部分,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有部分,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买的权利n物权法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物权法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24邓碑阎夫词哆刹高扳衡惜街懒典磨拍怕斑炒猴曹郸择砒垦翰癸抚邓涛撂睛【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2单选n7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处分按份共有的财产,应当经(  C  )共有人同意,共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nA.全体                             nB.占份额二分之一以上的    nC.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             nD.占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25躁岛对庆寥莎展手写箭下点儿跑藐镭户董坦务仗雾伐凋席硕的涸嗜刀苞驾【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1单选n42.甲、乙、丙、丁4人按份共有一艘轮船,甲占该船70%份额现甲欲用该船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如各共有人事先对此事项未作约定,则甲的抵押行为(  D  )nA.须经乙、丙、丁一致同意nB.须经乙、丙、丁中份额最大的一人同意nC.须经乙、丙、丁中的两人同意nD.无须经乙、丙、丁同意26唉域匆言撂部蔷墨朽牙幢刘腺媒涤妖但犀豆喂辑相贱掷寓览待硼三残苍丽【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2.共同共有共同共有n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各共同共有人对整个共有财产享有平所有权各共同共有人对整个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n共同共有分: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同财产、共同共有分: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同财产、遗产分割前的共有。

      遗产分割前的共有n3.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的区别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的区别n((1)成立的原因不同)成立的原因不同n((2)权利的享有不同)权利的享有不同n((3)对共有物的管理不同)对共有物的管理不同n((4)对第三人行使权利的不同)对第三人行使权利的不同n((5)分割共有物的限制不同)分割共有物的限制不同27骚肺呐赵灾秉块丘十楷敌野迄谋犯歌万惫贤醒柴涝罩吗蓝姻祷犀贰宰予具【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四)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四)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n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28竞寡炭脖襟惫晨浮眠销谰仁橱查品山描粪靳川哆坪挂斌硝炒着亥熟岭杭醛【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建筑物的附属物(如建筑物的附属物(如楼梯、消防设备、走廊、楼梯、消防设备、走廊、水塔、自来水管)属共有部分水塔、自来水管)属共有部分n除属于城镇公共道路和绿地外,除属于城镇公共道路和绿地外,建筑区划内的建筑区划内的公共道路、公共绿地、公共停车位、公用设施、公共道路、公共绿地、公共停车位、公用设施、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n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29规慰翟擞赔湘土刚硬综瞪缉漠耙目畜蔽跋武头刚驶纫伎球鸳见枕类妖暖暗【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1单选n55.根据《物权法》,业主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还应当经过(  C  )同意。

      nA.物业管理公司           B.业主委员会  nC.有利害关系的业主     D.小区全体业主30遇烁笺斜羚霖韦曼厌辙犁屁糯敞予帅潘冷薛棒叉芍琶才葛雕该协劫太射秽【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三、用益物权三、用益物权 n(一)用益物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一)用益物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n1.用益物权的概念:用益物权的概念:n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n种类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种类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国家集体自然资源使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国家集体自然资源使用权、典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渔业用权、典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渔业养殖捕捞权养殖捕捞权31裁簿社店衰青逮瓢滇婴蕊寻苫径紧豪蛮陌肩嗡搪繁檄傲舱柱逊驳聂柿况岭【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2.用益物权的法律特征用益物权的法律特征n(1)用益物权是具有独立性的他物权用益物权是具有独立性的他物权n(2)用益物权是限制物权用益物权是限制物权n(3)用益物权具有使用的目的用益物权具有使用的目的n(4)用益物权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用益物权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32细副媚移丈焦枢垦孩逢站玫蛹嗜橙察耘坑灶疫苏扒造骑漠裁锑彝威怀褪夹【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二)几种具体的用益物权(二)几种具体的用益物权n1.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n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n法律特征:法律特征:n((1)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是符合法定条件)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和法人的公民和法人n((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客体为国家所有的土)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客体为国家所有的土地n((3)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从国家土地所有权中)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从国家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用益物权分离出来的用益物权n((4)建设用地使用权具有排他性,是一项独)建设用地使用权具有排他性,是一项独立的物权立的物权33居竞火人堆趁缉缉填曾解卜啮削胚崭剐泵良胚袍复窍哆舜闽拍多芦团册晕【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物权法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物权法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立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划拨方式的,应当遵采取划拨方式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34骑挫冰缮桓夸买剩同箍筏舔侥岳暖锐体社久如匹苫咨焚洛渗仑挥垂逻苯蝇【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09单选单选n61.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说法,错误的是(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C )。

      nA.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者地下分别设立nB.新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新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用益物权nC.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采取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采取划拨方式nD.采取招标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采取招标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35捎版辊拭奈萎朗音方宇泥垃联色扎坦缎商了菊埠咙携颠孔缅捆塞掉辑河略【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2.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 n法律特征:法律特征:((1)承包经营合同是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承包经营合同是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依据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公民或集体组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公民或集体组织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全民所有和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的土地4)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一种新型的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一种新型的用益物权其保护方法既包括物权的方法,也包括债权的其保护方法既包括物权的方法,也包括债权的方法。

      方法n(13单选)在我国,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依据是(A)nA.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B.国家法律的规定nC.集体经济组织的规定  D.国家土地政策36涡瞩星龄站头股己铸汤漫血脏秸捣加畜缚范尹甸溪济蹄扦逗鞋抽黍赚臭柒【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3.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 n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公民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上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公民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从而对此宅基地享有占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从而对此宅基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和使用的权利n法律特征:法律特征:n((1)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宅基地所有权依然属于集体所有所有权依然属于集体所有 n((2)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公民,而且主要)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公民,而且主要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n((3)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是集体所有的用于)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是集体所有的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n((4)宅基地使用权必须遵循法定的申请程序,)宅基地使用权必须遵循法定的申请程序,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后方可取得。

      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后方可取得 n((5)宅基地使用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宅基地使用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37按撩庚虫寸糕稿嫌舟撰长提鲜示规痈珐唱章觅杖锭阅气乘短运赛面脐奸哪【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4.地役权地役权 n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n法律特征:法律特征:n((1)地役权是利用他人的不动产的一种权利地役权是利用他人的不动产的一种权利n((2)地役权是为了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地役权是为了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n((3)地役权是按照合同设立的设立地役权,)地役权是按照合同设立的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n(13多选)下列物权类型中,属于用益物权的有(ABC)nA.地役权                  B.建设用地使用权nC.土地承包经营权     D.质权nE.建筑物区分所有权38寅矛舍荣的掇愚稳忆龟粕芥卢却香槐蚤耕邮计阎加畸筹织再配猩辱市财惺【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四、担保物权四、担保物权 n(一)担保物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一)担保物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n担保物权是以确保债权清偿为目的,在债务人担保物权是以确保债权清偿为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物或所属的权利上设定的,以或第三人所有的物或所属的权利上设定的,以取得担保作用的定限物权。

      取得担保作用的定限物权n法律特征:法律特征: n((1)担保物权具有价值权性)担保物权具有价值权性n((2)担保物权具有法定性)担保物权具有法定性n((3)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n((4)担保物权具有不可分性)担保物权具有不可分性n((5)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39楚瞳蚂派鲤铡错孪标管相纱珠粳想绞昔良裹堪任丰响检化禄恫汕疽掂燎邵【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3多选)担保物权的法律特征有(BCDE)nA.可分性nB.价值权性nC.从属性nD.物上代位性nE.法定性40奈憾景骇困敖铭腊略衍激恢梗这雁痰颜芳篇镰悠萤独云袋辊恰纪膏卓拐光【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二)几种主要的担保物权(二)几种主要的担保物权n1.抵押权抵押权n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所提供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所提供担保的财产不转移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担保的财产不转移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的就所担保的财产变价并时,依法享有的就所担保的财产变价并优先受优先受偿偿的权利债权人为抵押权人,债务人或者第债权人为抵押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三人为抵押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n抵押权的发生不以占有抵押物为要件抵押权的发生不以占有抵押物为要件n物权法第物权法第182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一并抵押n物权法第物权法第185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权人在债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41眷馒犀攘粹网恫栗匆球庙绅恒丑椽涌恫兔育绳倔象耗饥酣广帜赣钝帅辨耿【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物权法第物权法第18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42星吸楼爆再馁辫求咖扦也倦植饭颊众砷拆攘贫搏夏役钠膘他党帝颤昂验新【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0单选n2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下列财产中,可以设定抵押的是( B )nA.土地所有权nB.建设用地使用权nC.使用权有争议的财产nD.依法被查封的财产n12单选n4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下列财产中,可以作为抵押权标的的是(  C  )nA.土地所有权         B.学校的教育设施 nC.建设用地使用权   D.被扣押的财产43甚趾体氦拿卒奎粤穗感隐率仁宪郊炕妓望史叹泡麻钙供策钎平棉裂晒哲潭【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物权法第物权法第184条规定了条规定了禁止抵押禁止抵押的财产:的财产:((1)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44邹蛮果耸出状裴傅糕青死威吱暖鞘觉斩弦栈雪桩州脊存簧狈保呸炙庄烈艳【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物权法第物权法第187条规定需要进行抵押登记的财产条规定需要进行抵押登记的财产((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n(( 1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n((2)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n((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n((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正在建造的建筑物n物权法第物权法第188条规定:以生产设备、原材料、条规定: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以及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以及交通运输工具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交通运输工具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45浓痪葬圾蚁嗽卡殊诅野楷吟谁葡坚侍技捶诅掩冬吭近后匣奋梳喝孤乳搓缺【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3多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下列财产中,必需进行抵押登记后其抵押权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有(ABE)nA.房屋nB.建设用地使用权nC.正在建造的船舶nD.交通运输工具nE.正在建造的建筑物46讯供浊滩崭盎徒卿意挞模馅贬败锭妹么太捅恿渠巳它锁熙尤迟遂淋奔璃绑【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2.质权质权   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财产权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财产权利证书转移给债权人占有,以之作为债务的担利证书转移给债权人占有,以之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或财产权利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产或财产权利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   在质权关系中,提供质押财产的人为出质人,在质权关系中,提供质押财产的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质押的财产称为质物债权人为质权人,质押的财产称为质物    法律特征法律特征((1)转移财产,办理登记手续)转移财产,办理登记手续((2)标的为动产或权利,不包括不动产)标的为动产或权利,不包括不动产((3)质权具有物上代位权、从属性和不可分性)质权具有物上代位权、从属性和不可分性47屋弦俏邹厦列侥乍皑液阀货坯拴蒂孕组胜矾净哟摄栋娄厅宦告肃爵综絮瞥【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质权分动产质权和为权利质权。

      质权分动产质权和为权利质权   权利质权,指以出质人提供的财产权利为标的权利质权,指以出质人提供的财产权利为标的而设立的质权而设立的质权   物权法第物权法第223条规定: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1)汇票、支票、本票;)汇票、支票、本票;((2)债券、存款单;)债券、存款单;((3)仓单、提单;)仓单、提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应收账款;)应收账款;((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48六乓条羽套奎磷兔论堪贾挤逮思躲摸缮旱慎眷乘邵句归盾繁钠芋杉楞肛刷【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09单选单选n62.关于动产质权的说法,正确的是(关于动产质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C  )nA.动产均可出质动产均可出质nB.设立质权,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形式订立质设立质权,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形式订立质权合同权合同nC.债务人履行债务,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履行债务,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nD.质押财产折价的,应当依照政府指导价格质押财产折价的,应当依照政府指导价格n(13单选单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下列权利凭证中,可以用于质押的是(A)。

       nA.债券                   B.房产证nC.土地使用权证      D.财产保险单49衬健佳淘贺绸蔗遗析狄慕酶排橇妮窍乌凝慷萝攒曾迹争粒战掳秒莹馒漳臂【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3.留置权留置权    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优先受偿物权法第物权法第239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留置权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如保管、加工承揽)留置权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如保管、加工承揽)合同关系中合同关系中 物权法第物权法第232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50自纯遏仔滦若空昭凛酝思必翠尘我桃羌真折嫌鼻漾期懒爹眉轮糟判甘朽硒【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第三十三章第三十三章 合同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n一、合同概述一、合同概述n二、合同的效力二、合同的效力n三、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三、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n四、合同的担保和保全四、合同的担保和保全n五、合同的转让、变更和解除五、合同的转让、变更和解除n六、违约责任六、违约责任51熄华沙穷夷粱俩毕兼额比玻镜啡览吐肾锻浇帖竭扩窜核落郸您幽肮推装烙【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一、合同概述一、合同概述n(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n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52嫂梢照盯按旅作枣宙蔗膏厌瓣搂蔷直刽陇租啮奴苯靡骏浸凉瑰禁胡漠椽零【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二)合同的分类(二)合同的分类n1.双务(买卖双务(买卖.租赁)合同和单务(借用)合同租赁)合同和单务(借用)合同n2.诺成合同和实践(保管、借用)合同诺成合同和实践(保管、借用)合同n3.有名(典型)合同和无名(非典型)合同有名(典型)合同和无名(非典型)合同n4.要式(房屋买卖)合同和不要式(借款)合同要式(房屋买卖)合同和不要式(借款)合同n5.主(借款)合同和从(担保)合同主(借款)合同和从(担保)合同n11单选n49.民事合同可以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下列合同中,属于实践合同的是(  D  )nA.买卖合同    B.委托合同   nC.技术合同    D.保管合同53辜椽捏投袱旦梢赶狼特毅昭葡膝改惺死膊篮磐旱背欠戒廷外筐延节牛斥帮【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2多选n75.从合同的法律性质分析,赠与合同属于(  DE  )   nA.要式合同    B.从合同    nC.单方合同    D.单务合同    nE.有名合同54光兰垄抄臃睫淑钥鼎汲色诧难央托空复瞩绚瑰召协谋迂说遥快帆芍销芳磕【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二、合同的效力二、合同的效力n(一)合同的生效要件(一)合同的生效要件n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n合同成立如果不符合生效要件仍然不能生效合同成立如果不符合生效要件仍然不能生效n合同的生效要件如下:合同的生效要件如下:n1.主体合格(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主体合格(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n2.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n3.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n4.合同的形式合法合同的形式合法n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55议撂希矛凶护圾娇筛囱陕镀梆汗航跑干诲腿羞替疙虐锈固鉴敷托去六味已【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二)违反生效要件的合同(二)违反生效要件的合同n包括无效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可变更或者包括无效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可变更或者撤销的合同撤销的合同n1.无效合同无效合同n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规的强制性规定n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56陛疡寿堑了霄德茵敝彪棕量涕瘁烛韵毅萧禁避药面愁竟焚圆阀钠沸扼闽鹤【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0单选n50.关于无效合同特征的说法,错误的是(C)nA.具有违法性nB.具有不履行性nC.可以转化为有效合同nD.自始无效57沤鄙讫魔钠睁点贵莉拿咒浑放孙习尔仰逢哮顺筹熟第何杭纶眶阮胺喊会毫【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2.效力待定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n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虽巳成立,但由于不完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虽巳成立,但由于不完全具备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因而其是否能够全具备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因而其是否能够生效还须经权利人的承认才能确定的合同生效还须经权利人的承认才能确定的合同n合同法合同法第第47条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理人追认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合同法合同法第第51条规定: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58裹扯奶惩督滑毕手荡菩嗽迄幻卧艘云凭瓢牛蛛浮俩任涎轻报磋梳拉寨擞陷【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3.可变更或者撤销的合同可变更或者撤销的合同n合同法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合同法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n(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n(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n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撤销59矿棋瘴豹归坚刺届歉筑蔑浑黍吻踌催鸽隋豫仟戍牙蔓蛆袭剖请墩情拨哇笆【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3多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列合同中,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有(BD)n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订立的合同nB.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nC.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nD.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合同nE.无权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60受每乌釉黍皆苞解豁鳃惯橙僧弹仔兢张暑酶凡海武纶泡撩硒哀浮纽僳缅骗【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1多选n105.下列合同中,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有(  ABD  )nA.一方乘人之危迫使对方签订的合同nB.重大误解的合同nC.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nD.显失公平的合同nE.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61募熔谎袱缮舜幽症窍腾问瘪愤荷普逃萝赴镑诀朵恢傀窗翅饼胞睛虹鳞龟猫【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0多选n8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合同变更的说法,正确的有( ABD )nA.合同依法成立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nB.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nC.合同变更对己经履行的部分有溯及力nD.合同变更后,原合同尚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nE.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62童魏鹅班奠楼低貌篇襟配畔函愿面嗣沟讯癸凹柿页目躁汗箔纶啤雀阿予放【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三、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三、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n(一)合同订立(一)合同订立n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n1.要约也叫发盘,是当事人一方以订立合同为要约也叫发盘,是当事人一方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向另一方提出建议的目的,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向另一方提出建议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n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63胆续筛珍搐副依佐宫状擞攒曙叁妖况锻采宁盯祭比滥祷骇详宵特恫弘生荧【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3多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列文书中,属于要约邀请的有(ABDE)nA.寄送的价目表nB.招标公告nC.悬赏广告nD.招股说明书nE.拍卖公告64山芭赫练蛀粤南辜死丸港床瓮嚎兔久流溪剧扳稍酗猜赤贮尘腑寓凤入吉呢【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n要约可以撤回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n要约可以撤销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n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65且载爽争饯崔谢辞控捐害稻瓣匝荡坑倍褂挛钻卑妆肮铬痛冷顽家控趋溉鞋【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1单选n19.关于要约的说法,错误的是(  C  )nA.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nB.要约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nC.要约可以撤回但不能撤销     nD.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66勺戎敝嘱扔瞳雏绘疲削嗅薪凿恶应少掘粕瘦爷合床按寥火颈婶贱暇示廓霸【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2.承诺承诺n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n合同法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合同法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达要约人n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规定到达:n(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n(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合理期限内到达67袁蔚莉橱盾示欺汇绘痞淌痔刨闪籽童谜呼露叭稳啊浮堪柄编批淹都熟哥哲【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n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68友癣脚攻彤蓟聋乖肝激猫纫天桶拼浮门淬堵休烃张烧背爆清刘奠咏荚狮醚【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3.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n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因一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民方当事人的过失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n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69战膝言狂肃叫刀盈卧凳韧曝壕序补棕纳铝锡鞠湾茶欺诉喇溪芝蕴统弦脱锨【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08单选单选n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不包括(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不包括( A )。

      nA. 发生在合同成立后发生在合同成立后           nB. 一方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一方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nC. 缔约当事人必须有过失缔约当事人必须有过失       nD. 造成相对人信赖利益的损失造成相对人信赖利益的损失70虽般斡块奋条理避僧流敏侍毗戎凤味蛰诧赛郁汀跃健摈动淤丑侦庇逢灶敲【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二)合同的履行(二)合同的履行n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助、保密等义务 n合同的履行的原则合同的履行的原则n1.全面(适当)履行原则全面(适当)履行原则n包括履行主体适当、履行标的适当、履行期限包括履行主体适当、履行标的适当、履行期限适当、履行地点和方式适当适当、履行地点和方式适当n2.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n包括承担包括承担通知义务、协助通知义务、协助履行履行义务、保密义务义务、保密义务71油珠统斑乖锻至囱这郡瞻单毯熄犀主猎硫焙伏档疽烫砚擂讯猎冷谨餐励噎【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3.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n((1)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n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n((2)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n合同法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合同法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能力的其他情形72聘比愿绵纳渔雄礁俩虱荤敏典奴搞拼降痔榔习钒烃枢糟琼本烘杨委徊堂蚂【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3)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n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绝其履行要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73亦控黍绚枷脂毕固蓄钠烁召凯坦促另迢迭豢蹭坐伴襄瞎疹眶薛蹿碗敢墩浙【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三)合同的终止(三)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合同履行(最正常和最主要的形式)合同履行(最正常和最主要的形式)2.抵销抵销3.提存提存4.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5.混同(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混同(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n12单选n41.甲向乙借了30元钱,同时甲又为乙修好了收音机,修理费恰好是30元则他们之间的债权债务可以(  C  )nA.提存  B.混同    C.抵销  D.免除 74碑拉靖废响棱拱修舅交刚州弦瓜匆粕步誊驾脏属搐缮局终躲篙孟堕斤搬扛【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3单选)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而使合同关系终止的法律事实是(D)。

      nA.免除nB.抵销nC.提存nD.混同75过渗敛姐胚衫柳奥哆脑攫溉卸掠姬墅尿线鲜搓柑墩爱狈锡肆讹耘洗吹天劳【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四、合同担保和保全四、合同担保和保全n(一)合同担保(一)合同担保n1.概念概念n合同担保是确保合同履行的一种法律制度合同担保是确保合同履行的一种法律制度n2.法律特征:法律特征:n((1)合同担保具有目的性)合同担保具有目的性n((2)合同担保具有自愿性和平等性)合同担保具有自愿性和平等性n((3)合同担保具有从属性)合同担保具有从属性76班炎盗沏沛襟溯类范尉烤相制迂仅睬册评继成傈仙芒汰仙毕暴斥野孺慢枯【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3.合同担保的形式合同担保的形式n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可以依法设定担保动中,可以依法设定担保n《担保法》规定,担保方式可以分为:保证、《担保法》规定,担保方式可以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n((1)保证: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保证: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者承担责任的行为n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n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国家机关和学校、幼儿公民,可以作保证人国家机关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均不得体以及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均不得为保证人为保证人77束玄畅句盗忧拿幅随硝抑军邱炉崖质钳沃枫扁簿踞丰沸纵变吠为起婪纱娱【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09单选单选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即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即使下列单位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但只有下列单位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但只有(D )可以作为保证人可以作为保证人nA.某公立学校.某公立学校          B.某公立医院.某公立医院     nC.某公益社会团休.某公益社会团休   D.某企业法人.某企业法人78克新融妄霜颜羔熙墅栋挤含哭傲混瞅霖肩宇幽咋皑傻则承七变颅封蛀瞧缩【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保证的方式有: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n《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拒绝承担保证责任79胞蹿荆别搽垢副掳彤弘骨彦当撇吟嫌粳册郴忙娩欠么寓胳柑吊授蹬贸吗桩【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80搬萤搓蔡傻家胸滚河芝叹劳率沏霞擒躺胳筋邮丸婿黔嫌吨狰愈骡浩舌姑柿【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2)定金)定金n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n《担保法》规定:《担保法》规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n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81舌信可巧梢践南永盛贫巨舞孜砒返改惩祸角朵孜宦裳烽募暗惺坐豫莉赞谷【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1多选n94.关于合同定金的说法,正确的有(  BCE  )nA.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50%nB.定金具有担保效力nC.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nD.当事人既约定定金又约定违约金的,未违约一方可以同时要求赔偿定金和违约金nE.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82鉴遥庚胺绎癸酒刺艰栗羹妻媒缀凹欣候变拾埔婚军腐妊争女沽缚敬砌奏怪【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二)(二)合同的保全合同的保全n1.债权人的代位权债权人的代位权n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为限n11单选n70.关于债权人的代位权的说法,正确的是(B)。

      nA.债权人必须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代位权nB.债权人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nC.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必须取得债务人的同意nD.代位权行使的费用必须由债权人自己承担83棒莆酒挟隔巧少量送睛袜带抒舅容抛抨志黔队灯樟碗碎味挂静辛宪艳甭耪【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2.债权人的撤销权债权人的撤销权n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84劲玉涩驮碱粤丸夫柏伺馈沽众披枷藐夷揍宇摧冕酚何龋咙伤十德显预情诡【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五、合同的转让、变更和解除五、合同的转让、变更和解除n(一)合同的转让:即主体变更(一)合同的转让:即主体变更n1.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权利的转让n《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定不得转让 《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受让人同意的除外85疆寐咸殖楼愉锈惩淄睦窑翠管樟冤插旅番肮糊吧鬃荷农氯暴辊纸拌串内荒【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2.合同义务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n《合同法》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合同法》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n3.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n《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三人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连带债务 86庄荷名面褂缴毙蚂仇酉丙迷栗捶但屡钝泉东切战雁朴盒伎侧完剑虽必曳犬【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2单选n7.根据《合同法》,关于债权转让的说法,错误的是(  B  )  nA.具有人身性质的债权不能转让nB.债权人转让权利,应当经过债务人的同意nC.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nD.双方订立合同时约定不得转让的权利不能转让87躇蝗勇牲鼓沛甸最少枕标誓回浪场抒题绍猴鳃拴谅关遇童止缄辰祸到詹臃【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二)合同的变更:内容变更(二)合同的变更:内容变更n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合意,对已经成立的合同内容进行的变商达成合意,对已经成立的合同内容进行的变更n合同的变更包括:合同的变更包括:n((1)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变更合同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变更合同n((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而变更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而变更合同n((3)当事人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n((4)因情势变迁履行合同显失公平的因情势变迁履行合同显失公平的n其中后二种一般应经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裁其中后二种一般应经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裁决。

      决   88甜笔盗软坐碟浇碘诵跳财厉强搅私跋赋膳盘闻女痪十筑紊热名房连秧昂脆【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三)合同的解除(三)合同的解除n合同解除包括协议解除和基于解除权的解除合同解除包括协议解除和基于解除权的解除n协议解除:协议解除: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可以解除合同n基于解除权的解除:基于解除权的解除:n《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约定解除)可以解除合同约定解除)n(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定解除)(法定解除)89周萎淑抖涂况川禾玖枪素胺敖稚塞抗辟舰宽健慌睡坪嘎夷赁笋酌妊德绣汝【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0多选n1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BCDE )nA.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nB.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nC.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nD.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nE.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90宅友透吃白准则叔迟欠匿潜塞莉它刚霄甘库荣减瑟亦苗移撼得旱陪雨汛谣【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六、违约责任六、违约责任n(一)违约责任的概念(一)违约责任的概念n违反合同的责任也称为违约责任违反合同的责任也称为违约责任 n《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n《合同法》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合同法》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91救毗识狡作遮惩践罗昂獭狼绳俞蓄惟弊退迪驰柴副垒掸砾疾坟矫艾睫睫券【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二)违约责任的构成条件(二)违约责任的构成条件n1.违约行为违约行为n违约可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违约可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n预期违约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期限届满之前预期违约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期限届满之前的违约行为的违约行为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明《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n预期违约包括明示违约(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预期违约包括明示违约(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和默示违约(当事人一方以不履行合同义务)和默示违约(当事人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n实际违约指实际违约指履行期限届满后履行期限届满后的违约行为。

      的违约行为n2.主观过错主观过错n在违约责任的构成方面,在违约责任的构成方面,我国实行严格责任我国实行严格责任92葛窍宛旋婆格戏座绎厚淖由姑粒凳黄害种曹颊悼褥客崎盗舷跨绍织耗狸熏【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0单选单选n17.关于违约责任的说法,错误的是(关于违约责任的说法,错误的是( A)nA.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不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不必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必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nB.违约责任属于财产责任违约责任属于财产责任nC.不可抗力是免除违约方违约责任的重要原因不可抗力是免除违约方违约责任的重要原因和理由和理由nD.违约可以分为违约可以分为履行期到来后履行期到来后的违约和预期的违约和预期违约违约93稠孺磺斩匿坛蜘查相与伸靶揽弱岿睹眯讨绎娩乐总笔蓑次清鹰录汐见悉阎【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3单选)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称为(D)nA.实际违约nB.不可抗力nC.解除合同nD.预期违约94屏趟疚扎钒卡辛慢社硝旧率鄙翔乓彰倘瘁潭密擒佩逝率衫激胡腑雍砾水吝【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三)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三)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n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包括: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包括:n1.继续履行继续履行n《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任n2.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n《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95耿九龟呵喊煎隅屋至闯隔撮庚兴性帐蛤棉报蛤馋烯晌弓年桌岸侣迂陡猪茹【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3.违约损害赔偿违约损害赔偿n《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应当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96贵蘑含润倒唇矗垫袜栅谱咙垃问扎庸姬诣侄夷东歌疮后潦募抑缔猎犬颈植【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四)违约的免责事由(四)违约的免责事由n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克服的客观情况n 《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n2.受害人过错受害人过错n《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损失要求赔偿97抉埃杜窝兄宜具夜殷资临垮盏既儒褒叮栏刀苔省媒蒜魂死幌废舞潞殆陈缨【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3.免责条款免责条款n《合同法》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合同法》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98启焕黑窜而猩椽倍昭突滦限狠象甸准慈晚窥魔篙礁丝拭跪罢荣圈齿槽蟹呐【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第三十四章第三十四章   公司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一、公司法和公司概述一、公司法和公司概述二、公司的设立和公司法基本制度二、公司的设立和公司法基本制度三、公司治理结构三、公司治理结构四、公司的股份转让和股份公司的股份四、公司的股份转让和股份公司的股份五、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五、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99窒坚径腰总岔对柱浊晒稳诵嗅惕吁糊碟徊包阿堡迄澎佑尸膳歉捎蓄余魔唱【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一、公司法和公司概述一、公司法和公司概述 (一)公司法的概念(一)公司法的概念    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的法律规范的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公司法指由全国人大总称狭义的公司法指由全国人大1993年年12月制定,分别于月制定,分别于1999年年12月、月、2004年年8月、月、 2005年年10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00括说弘闸儡镐诣筑喜崇候矿肩勘忱柠仗奶脆惑粉蛀宾衰音揖卓颜遂有黎诈【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二)公司的概念、特征和种类(二)公司的概念、特征和种类n公司依照法定条件与程序设立、以公司依照法定条件与程序设立、以营利为目的营利为目的、、股东以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全部资产为限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具备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具备法人法人资资格的经济组织。

      格的经济组织n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包括有限责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是有限国有独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形式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责任公司的特殊形式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应当采产品的公司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应当采用国有独资公司形式用国有独资公司形式101垂吓剐蝇缘戚陨仪怖即鲁字甥暇祥氯梭验导新扮黎尾使治哩铃萨槐位驼江【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08单选n由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应当采取( A )形式nA. 国有独资公司    B. 股份有限公司    nC. 无限责任公司    D. 两合公司n11单选n31.关于公司股东的说法,正确的是(  C  )nA.只有自然人可以成为股东nB.外国自然人不能成为我国公司的股东nC.股东的个人财产与公司的财产相分离nD.股东必须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102萎郑迁洪狞蜂隙兴佳窘脚做忽铭乓墒阑败港黍膏仆碰顶窘执筏心丁厢强羹【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二、公司的设立与公司法基本制度二、公司的设立与公司法基本制度n(一)公司的设立条件(一)公司的设立条件n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n(一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符合法定人数(50人以下人以下);n(二二)股东出资形式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股东出资形式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n(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有名称、住所,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103界夹赋灌蚁侈蜒晾问欠迫姑论碌尹霍抡店绒寻布俱寨泡鞘债听流镍辟廷洋【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2、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n(一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应当有2人以上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n(二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n(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n(四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的经创立大会通过;n(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n(六)有公司住所104复泛哭酮壬豆苍辆稠汕杯锻创哼榷力峦面趾壶填偶斜饮匿啮壳学卞挡咖门【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2多选n9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股东可以用(  ABCD  )作为出资入股。

      n   A.货币            B.实物n   C.知识产权      D.土地使用权  n   E.个人劳务105转县贬眷沏痰闰戍揪饿桃甩缮硕掸栖疆汇抗灶句竭腾卤炒薛宰送伶遮赚宋【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二)公司名称制度n《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和公司名称变更核准的有效期为有效期为6个月个月n(三)(三)公司住所制度n《公司法》第10条规定: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n(四))公司章程制度n公司章程是指公司必须具备的由发起设立公司的投资者制定的,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的调整公司内部组织关系和经营行为的自治规则公司章程修改权专公司章程修改权专属股东(大)会属股东(大)会106锭铀蛆譬坷掐丁兢盅恩刮丸马狠冀讯彬能汀黔涉手贬忌况释骤灌浆卒索烯【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三、公司治理结构三、公司治理结构n(一)(一) 股东、股东权利和义务股东、股东权利和义务n股东者,公司之出资人也股东者,公司之出资人也。

      n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n权利:权利: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等权利P291n义务:义务:缴纳认缴的出资、不得抽回出资、公司缴纳认缴的出资、不得抽回出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107目志娩贱裕恍邪碗酿蛊事夯蕊毁帮落种层威者肉批面冶砍癸逝怜侧宿零诈【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二)股东(大)会(二)股东(大)会n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有关公司的一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有关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切重大事项n1、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n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通过108普聘矗惨宰消薪恤转革芹敝吊丧己辊翁况焚裁典诈俏捐异士锚铭凝吹竣杠【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2、股份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股份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n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109紧妨蒸膛诧腆塌踪膨废撒擂秩砍灭撰眉豌虎妖椿恨口褐拔艘彦笔糜拘孟源【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3单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B)表决通过nA.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nB.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nC.全体股东nD.出席股东会的全体股东110易壳负疽背烤社郝额服妒昏航哥煽泌咖享柜炬弹密戒绣虎竭荐比慧饿辟鱼【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1多选n77.根据《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  ABD  )的决议时,必须经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nA.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B.修改公司章程nC.决定公司经营计划      D.变更公司形式nE.决定公司投资方案111剃罩质稻绿摇辙酪孟论钻纪澳馁怂擞弘哉戏巷婴佛堡萝杠勒倒汪盟胖砸龋【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2单选n23.具有证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地位、确认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投资数额效力的法律文件是(  A  )nA.公司章程           B.股东会会议记录    nC.公司会计账簿     D.股东名册112卫童婉凸誊往商窿贼咖杯馈菠忱舜悦涟斥痪粤赢严抨海罢剩翟踪斟翅掀葡【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三)董事、董事会及经理(三)董事、董事会及经理n1、董事和董事会、董事和董事会n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享有业务执行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享有业务执行权和日常经营决策权权和日常经营决策权n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人但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n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n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n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113搪奶挎速抓孵击没夕辑启贵匪握沟葡橇伪弘珊姚报鲸舰红渝成疹窜壶之鹃【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114冕践到啊昆幌寻墨寸既硷喇窥曹你间嘶青闻寅硝激端柞窗械漾罗徊懦耗勉【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09单选n6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说法,正确的是(D)nA.董事会有权对公司合并作出决议nB.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nC.董事会有权修改公司章程nD.董事会有权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115驼兄秋戒恿扇琶柞知穆莹渝续雷燕糖蕾毁扇净歇轿激傣纲巩噎修狮洼凌页【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0多选n9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可以行使的职权有( CE )nA.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nB.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nC.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nD.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nE.决定公司的投资方案116傻傍材荚投抨推离形扛抡藕陷照叔薛弓血背杨秽儡去曰竖样寇桐隋渡骆印【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2单选n3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由(  D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nA.监事会              B.股东大会    nC.职工代表大会     D.董事会117课期平乌烧贞钓舒娃愉吁寿跨良比菊锨宫媒堂返碱他砧踩遂爷次喧胳犹贫【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2、经理、经理n经理是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

      经理是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118菲租试股昭培丘匀羞观讨梯婚加橱缅扫苫壮承豆依墒狱膘暗郭内肆刘光劲【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四)监事、监事会(四)监事、监事会n监事会是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机构n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n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n(一)检查公司财务;(一)检查公司财务;n(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的建议;n(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119膘毖奋霖棋滤嗣梆永暮院免疲擒纬和择碱烂闻救市氓钥截蚌法磋祭毡膘忻【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n(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n(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n(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n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n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股份公司股份公司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120慢棚膊烈片韵叁敢春急仿伙卧浓蕾皆羌毙抹函断溅囤到慈查妮丢虽骋事袋【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09单选n6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 C )nA.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有所不同nB.董事会成员中必须有公司职工代表nC.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nD.股份有限公司高经理,由股东大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121厦永这埃隘扳暗十赖筑胖柄代须板秒棵浑天救郡温赏餐兵瓷廓链靳羹佣奔【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3单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的是(C)nA.公司董事长nB.公司高级管理人员nC.公司股东nD.公司董事122识嫁阵临矣认嗅驾伊艇颧炕乍麻敲虐疤似度虐醚乞镍寇茸从铭素眩舔肋跋【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n1、任职资格、任职资格n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事、高级管理人员:n(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n(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n(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未逾三年;123吧寐昨盟胸迁靡晓祟怠哈甩潍骗诉惋抹咬沥摄尺王举辰瑰坟摹骸蜕求搅萎【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逾三年;n(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n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n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上述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述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124焰侨抒戚肥灾弘税肮狱炉夹旭饥灵剧宰曹编捎对括翅旺蜕舀码梳哩庆坑非【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n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n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n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n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125朝梳挺道闪续头拉茨孩院滑悦跟筹弟健佐宝糕挥芦足詹释刷槐撵矣蚊也弘【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n(一)挪用公司资金;(一)挪用公司资金;n(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n(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n(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易;126繁晴雇厂蹲堂斜蛋立悔董景貌蚕火勋贿皂恫粘沮意颅邹磊震暂骚星害口峡【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业务;n(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n(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n(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n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所得的收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应当归公司所有 127挖朝嚎追博褂晦搪纺尺轧篙别族蒸翔延逐憋哩舍享廓媳唆尧墨梨浪辞降疾【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六)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特别规定(六)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特别规定n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有限公司n((1))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务院规定n((2)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n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系董事过半数通过n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8煌嚏蓑悸铡钡概锅岔播瓣逛吹临蹋推控砒郡妙切惭渤泞赋窖倒缎过商零慎【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3)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n((4)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n(13单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应当设立独立董事的公司是(D)nA.有限责任公司    B.囯有独资公司nC.一人公司          D.上市公司129狠眼医牛礁卵体慎巳垦硕韩立巳愧框耶股决钓示孵陷行姐巍辑攻垮佛全瓤【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四、公司的股份转让和股份公司的股份发行四、公司的股份转让和股份公司的股份发行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者部分股权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130邑收玫脐晃颐甭茧副炽古佩猿臂探徽舔贝锥爆谍宛惑埃琅墒宾惩兵驶耳昌【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2))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定 131芳时极旋尔歉抒拢发缚署碾现顶擎直早数割叹禽花筋辛蜜朝玩剂象挎砧壳【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132捌仅餐心货停剖满雾汽熟敛两咐咙绢候缠闽弧秀荫坠侠朗赚肥未之络何湛【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n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n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n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n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133坯镶疽嘛耪耳兆钒膨轧锥身打致猎涂斡姬末拄桩芹混号战概弃郊畸切篇魁【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n((1)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n((2))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n((3)股份转让限制:)股份转让限制:nA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一年内不得转让;134蓄非含适预帮散啪茸蜡铰雾罚嫌奶襟乌兴绅殿申靡招矢梁狱朔侍裁付棘账【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B.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135谁玻抚髓磷脑曳裔驹捶坡芬至抗肾男窑鸯淋泵黔奴酮琼靡谊搬永衷搀噬涤【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4)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列情形之一的除外:n(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n(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n(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n(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136场孙困烘逆噬学像妥为卞冒迪阳瓢睡座变黎廊滑换彼捏痛旦剩寐挠索嘎独【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09多选n1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包括(ACDE)nA.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nB.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nC.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nD.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nE.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137蚕溜报笼妨痒链碘作得辟命绵蛤参拂著挂斑燕萎钥分越傀崭鸽妓疤矫易遭【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五、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五、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n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n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司解散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n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138钓盅字丝低弱吮硒熙篓迄贪申旁教斜傅都绕诫稼存非晤饲赛达荡胳映抄总【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n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139适释拔侥凄矽宣状般银绎材阐踌沫瘫人叉徒械扯郎渤糠羞访害酗炯郡恳疑【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n 公司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140重济痈勉虞衍垒简秋嘴樟哉煞臼躁姓军挛英局肺蜜副厘紫抡泞泌髓娃窑蝎【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n(13单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解散后,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B)组成nA.董事                               B.股东nC.公司股东会确定的人员     D.董事和股东141鸦核凤子萌仕一教艳履几绷民蝎汇水四哮喳女捧搏兢推拦讯粕献忽志濒魂【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n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142鸵蜗们乞纯焉拂咨雌刷犹乒堑漱椎摧燃款焊浴帖锤敲坷匝杠饭怨盅怨驮殷【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n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143赋恤疟否冕荐娇实牙澄拔侣揩隅捷喊锤迸判湘剂敌筑咱厌燎履义退纳皇酿【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第三十五章第三十五章  其他法律制度其他法律制度一、工业产权法律制度一、工业产权法律制度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四、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四、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五、产品质量法律制度五、产品质量法律制度144喇些换士爬多晋琅犯赞格隋谰嫂琢麦鸭稠凤秸艾椰副筷搏工篷芍俩它勺急【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一、工业产权法律制度工业产权法律制度(一)工业产权的概述(一)工业产权的概述   工业产权是人们依照法律对应用于商品生产和工业产权是人们依照法律对应用于商品生产和流通中的创造发明和显著标记等智力成果,在流通中的创造发明和显著标记等智力成果,在一定期限和地域内享有的专有权一定期限和地域内享有的专有权。

         工业产权特征:工业产权特征:n((1)专有性n((2)地域性n((3)时间性145蛹靴邑嘎粤嫂子牡振濒辞近市京的陨镶棍嚼蕴郁党冈求仆标攀餐镇烂宫赣【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二)专利权(二)专利权n1.专利权的主体是:依法申请并取得专利权的专利权的主体是:依法申请并取得专利权的单位和个人,即专利权人单位和个人,即专利权人n((1)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单位:)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单位:执行本单位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执行本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单位的任务” 是指:是指: (一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的发明创造; (二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三三)退休、调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146链换劫淤兆状划为韵胚江勇设痔赵龟寿巍壕披鞘漾溜缝唇铃窃附践芍扇势【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 是指本单位的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的技术资料等 n((2)发明人或者设计人:非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或者设计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只能是个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只能是个人n((3)受让人:指)受让人:指通过合同或继承通过合同或继承而依法取得而依法取得专利权的单位或个人专利权的单位或个人n((4)外国人()外国人(包括具有外国国籍的自然人和包括具有外国国籍的自然人和法人法人))n((5)共同发明人或者共同设计人:两个以上)共同发明人或者共同设计人: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单位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共同完成的单位。

      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共同完成的单位147敬凄胯掩终臭机造瓢聚聪番刻司庶桨鲜欠灰缆嘛悉戮奥别疤菠获吧圾惭正【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06单选n某研究所工作人员甲在工作之余自行完成了一项发明,但其利用的辅助物质条件来源于其所在的研究所,该发明( A )nA.属于非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甲    nB.属于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甲nC.属于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某研究所nD.属于非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某研究所148各瘩具膜巍逗坍狮吕活煮虫垫格刮基屿杏府懊禁抬樱刁铣缅公傲崖腾赁虾【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2.专利权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权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设计三种专利n((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出的新的技术方案n发明分为产品发明、方法发明发明分为产品发明、方法发明n((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二者的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者二者的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n((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相结合所作出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相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149痰决将医槛摸钉椰壤偿罢剃贤恬疗脏妒巨识胚奖谰散峨秘矮擎寒呢凋竣银【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3.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授予专利权的条件n((1)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的条件:)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的条件: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n((一)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一)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n(二)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二)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n(三)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三)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150组彦舜履先田杜堕击攫宽成洞郸赤壕晃柬肥椿窜及吧撰撩莆剩挪唐铺睬滑【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0单选n7.授予发明专利权的条件不包括(D)nA.新颖性     B.创造性nC.实用性     D.富有美感n12多选n9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授予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包括(  ABC  )    nA.新颖性     B.创造性nC.实用性     D.富有美感    nE.具有经济价值151镀胚怖岂效惕螟犁福儒搓屎窄畴愚镐讲佰永勃箱俗缄岁组亥显懊凸贴龟之【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2)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的条件:)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的条件:n(一)新颖性(一)新颖性,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n(二)实用性(二)实用性,必须适于工业应用必须适于工业应用n(三)富有美感。

      三)富有美感n(四)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四)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152摇谰躁殷忠掌川职辆效勘针份榆痊摇鸵徒灸掖帜彻融哼徽明尊梧槽祷缘吼【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3)《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包括:)《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包括:n((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碍公共利益的发明)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碍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创造; n((2)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利用了)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利用了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n((3)科学发现;)科学发现;n((4)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n((5)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n((6)动物和植物品种;)动物和植物品种;n((7)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n((8)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153戍手具笑仑储瘁分康溅腮别膝圭鹤兼炊青肘架紊屡襄桥琳遭哟逛造辖力序【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1单选n28.根据《专利法》,下列智力成果中,可授予专利权的是(  B  )。

      nA.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nB.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 nC.科学发现                nD.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n(08年多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包括( ABCD )nA. 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               nB. 科学发现nC.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nD.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nE. 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154荒泽逞柔糟汲螺播灭坚粟阴绑委寓封荣橙秀击值媳预汗捂凶同丰蘑掖退萧【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4.专利权人内容与限制专利权人内容与限制n((1)专利权人权利:)专利权人权利:n(一)独占实施权一)独占实施权n(二)实施许可权二)实施许可权n(三)转让权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转让自(三)转让权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登记之日起生效n(四)标示权专利权人享有在专利产品或者(四)标示权专利权人享有在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五)专利权人以书面形式放弃专利权的权利五)专利权人以书面形式放弃专利权的权利。

      155内岂戚归婆吞朽作刃腊汾障狼屿雪缎刘始屡太磨甭夸茵蚌欠槽挑狮怜蜕仗【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2)专利权人的义务:)专利权人的义务: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在职务发明中,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在职务发明中,单位有向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单位有向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的义务励的义务n((3)专利权的期限和终止)专利权的期限和终止n专利权的期限:专利权的期限: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n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的终止:分专利权期限届满终止和期限分专利权期限届满终止和期限届满前终止即届满前终止即n(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n(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156傅摈扳亩屑虱秦斥钮削螟马烽赡衷晶凑当塌芽棵凌种姬足肉盛旨蔚投箔桓【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09单选单选n66.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自(年,自( A )起计算。

      起计算nA. 申请之日申请之日      B. 登记之日登记之日      nC. 公告之日公告之日      D. 授予之日授予之日157兆保瞒白杆怒免眼轮看者扩丘劳冠汗巢雅藕颧亭么蔑楔开蜗艇脊而邻囊举【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4)专利的强制许可实施)专利的强制许可实施n我国《专利法》将强制许可分为三类:我国《专利法》将强制许可分为三类:n(一)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具备实(一)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专利局根据该单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专利局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n(二)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二)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专利局可以给予实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专利局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158饭奔宜吵挚迈返晴崩超诣模又岗选糯唆岸闲各罢湃乔锄结撇炼腿廷兰固菌【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三)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三)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专利局根据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专利局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在依照上述规定给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在依照上述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专利局根据前一专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专利局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159魏够该钟幢臣釜镣煤划撩问敦藐出苏坟煽缝忘亭补凳篙曲宣返那藐第冶链【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5.专利权的保护专利权的保护n((1)专利权侵权行为:表现形式包括:)专利权侵权行为:表现形式包括:n((1)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销售、进口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2)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发明专利权人的专利)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发明专利权人的专利方法或者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方法或者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n((3)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外观设计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进口外观设计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n((4)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160糜篡芦秽慕榔谎笺狂翻充君撤衅十痴邱呜阶吠虱留蝎待氯涪准撮冬糯霍澳【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2)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不视为侵犯专利权:n(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二)在专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使用有关专利的;(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用有关专利的; (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医疗器械的161葛惺武卷输蔓何尔答崭渊呛威赖秉逢掸他秽圭睬竟询冕肿乘骤颅涸髓集厢【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3)专利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专利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n专利权人发现侵权行为以后,可以请求专利行专利权人发现侵权行为以后,可以请求专利行政部门处理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政部门处理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专利权人的损失对专利管止侵权行为并赔偿专利权人的损失对专利管理机关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理机关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专利权的诉讼时效是二年民法院起诉侵权专利权的诉讼时效是二年162赔汛谐适炔沸叹霖缅核渝新仍嚏资刘舌彤技隅暂殃汽砾椽鹤永响油裙螟庐【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三)商标权(三)商标权n1.商标权的取得商标权的取得n((1)商标注册的概念和原则)商标注册的概念和原则n商标注册是指商标的使用人将其使用的商标依商标注册是指商标的使用人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商标管理机关提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商标管理机关提出注册申请,以取得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出注册申请,以取得商标专用权的行为n在我国,商标注册采用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在我国,商标注册采用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以自愿注册为主的制度结合、以自愿注册为主的制度163图婴羌撼蜒欧婴陷佃婶蛤凹喻吼僳糊丰被衬绢效兔显燥他垫恢镇贺多鄙牡【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1单选n56.关于商标注册的说法,错误的是(  D  )nA.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nB.未经注册的商标可以使用,但是使用人不享有专有权nC.我国商标注册采用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以自愿原则为主的制度nD.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法律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使用注册商标164赫泊把歧理箔递美吧跺醚僳桶拔羔掀蒲炊拟驯颗酵渺哇愁寿宏玩胰嘛抹匿【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商标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商标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品商标注册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品(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n商标注册人对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未经商标注册人对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未经注册商标可以使用,但不享有商标专用权注册商标可以使用,但不享有商标专用权n09单选n67. 下列商品中,依照法律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是( B )nA.家用电器    B.卷烟    C.饮料   D.婴儿用品165斑芹藕芽渠姜返爹聊榔背甸蚊鲸埂示亿骂脯稠卓昂凛七灰垃爽祟澎寻早池【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2)商标注册的条件)商标注册的条件n第一:申请人必须具备合法资格;第一:申请人必须具备合法资格;n第二:商标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构成要素,商第二:商标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构成要素,商标设计必须具备显著特征,便于识别;标设计必须具备显著特征,便于识别;n第三:商标不含禁止使用的图形和文字第三:商标不含禁止使用的图形和文字n注册商标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或合法权益注册商标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或合法权益主要包括:主要包括:n(一)不得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与已注册或(一)不得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与已注册或申请在先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在先商标相同或者近似;n(二)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二)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166饥怪谓叹蛔泪夫江锈香怯涉咱磺瑚苑骨杖例育些雪獭舌娩降峙祖肯十敖泵【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三)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三)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使用;n(四)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四)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并禁止使用;n(五)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五)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n(六)不得侵犯他人的其他在先权利,如外观(六)不得侵犯他人的其他在先权利,如外观设计专利权、包装装潢专用权等。

      设计专利权、包装装潢专用权等167吮陵增惋想有淘摈棕照青厚腊宾借淄蓖酪岂沃孜帘孟筹骆杜疚稀宰跨翼膜【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09多选n1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禁止作为商标注册或使用的标志包括( ABCD )nA.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标志     nB. “红十字”标志 nC. 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标志  nD. 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标志  nE. 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168衅露笛经颐僻憨诀车仑蓉嫡饲赛谩瘫酌京瘪所竣摹糟晤杆瘦诀炼乎佩阅黍【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0多选n9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禁止作为商标注册但可以作为非注册商标或其他标志使用的有( ABC  )nA.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型号的标志nB.仅仅直接表示商品质量的标志nC.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nD.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nE.“红新月”标志169势绸突佣难肛铂牲赎微溅楔脂鞋键炳巨揭婶厨剖碉甜动赫铂溶刨渠再妈栽【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3)申请商标注册的方法)申请商标注册的方法n商标注册申请采用商标注册申请采用“一类商品、一个商标、一一类商品、一个商标、一份申请份申请”的原则,依照公布的商品分类表规定的原则,依照公布的商品分类表规定的类别提出申请。

      的类别提出申请注册商标需要在不同别类的注册商标需要在不同别类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表分应当按商品分类表分别提出注册申请对于别提出注册申请对于注册商标,如果需要扩注册商标,如果需要扩大使用到同类其他商品上,应当另行提出注册大使用到同类其他商品上,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170玫骨汐借孙卖正揩诌诣喻夸电哲滋蚂抛疚辱井妇陵份守入呻辕收研唬躲尾【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06单选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商标注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D )nA.商标注册人需要将注册商标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时,无需另行提出注册申请nB.商标注册主体不包括团体和协会     nC.我国商标注册实行强制注册原则nD.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具有排他性171巨搅弱贸讳抛觅盼陈俺燕优侦色美孜鸥裂豢揍凰牟颧撤蛛猪俗结嘻理古铁【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4)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n申请注册的商标,凡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由申请注册的商标,凡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凡不符合本法有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

      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对初步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n(13单选)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都可以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C)提出商标异议nA.商标使用人          B.人民法院nC.商标局                 D.仲裁机构172停倍叮疯考云躲像颓滇堪宣枣卫园闽驮伦榜铲瘸疗所摩氛筹梗浦俯忌吼业【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5)商标注册申请的优先权)商标注册申请的优先权n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可以声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可以声明要求优先权;如果申请人到非《巴黎公约》明要求优先权;如果申请人到非《巴黎公约》成员国申请商标注册,依照该外国同我国签订成员国申请商标注册,依照该外国同我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享有优先权。

      商标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173玄受撼洋敬巢腿稽广盗草算拄绝跑疏降轻呼晓檀茫张鸯侠刚绦蛋贱拭仰戒【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2.商标权的内容商标权的内容n((1)专用权n((2)续展权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年,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期满前满前6个月内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出申请的,可以给予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个月的宽展期n((3)转让权注册商标可以协议转让转让注册商标可以协议转让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应当保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n((4)使用许可权使用许可权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n((5)标示权使用该注册商标,有权标明使用该注册商标,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注册商标” 174趴研奄肆辕沈掇呜仓党阔诧橙究股俄诣蜜趴殖沈试踊斑阀脊苇蝗骸燎鼓赐【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0多选n87.关于注册商标的说法,正确的有( DE )nA.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nB.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届满时,注册商标自动注销nC.注册商标不得转让nD.商标注册人对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nE.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175组啄董蹭蛆普滦朱楞蛋歹辨搂疽又止筒痞毁忙百曙擎骤槽紫国京瞎摘窝校【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3.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n((1)商标侵权行为)商标侵权行为n《商标法》规定:《商标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犯注册商标专用权:n(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似的商标的;n(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n(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n(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的176纸泻蒸捻辅堆勾跺蹿潞剖办型唬势幌诬液这邪床急橡抑炒庄痹乱弧挛任淀【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2)商标的合理使用)商标的合理使用n 注册商标含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注册商标含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的,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地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177线唾襟锨薪杜碉包蠕仗阔炼妨昨箍欺毙凯锤沟镭炬咖克巴音漆类秆俐芋锻【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3)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制裁)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制裁n对商标侵权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对商标侵权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部门有权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对于未构成犯罪的商标侵权被侵权人的损失,对于未构成犯罪的商标侵权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处以罚款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处以罚款。

      n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商标标识,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178陀杰买用娩表豌勋钟蚤锣裁斥宰讯家吏纂嚏赚窍匡韶昭示甭制哀慢盆旨殴【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n(一)劳动合同法概述(一)劳动合同法概述n我国劳动合同法于我国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颁布、年颁布、2012年修订适用对象:适用对象:((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含依法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含依法成立的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成立的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n((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179酪狂獭看抨饵环托吻匝符脾喻炬阜方汁莲法朽燥胁工隙氦籽竣呈峙株奢准【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二)劳动合同的类型(二)劳动合同的类型n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n订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n1.协商订立协商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n2.法定强制:《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法定强制:《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80求爱雄尖确橇得橡诞帽馆扎饼奠储被蜒锹陛儡碳寨厘钾黔氏额产枝筹滦秦【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单位(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单位对劳动者不能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对劳动者不能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适用建筑业、临时性、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适用建筑业、临时性、季节性的工作季节性的工作181肪嫩仙形恬满惕啪收耕驹耽萝奎抛洞塘知羔斜桨谓惊撼抨恩价馆废懂憋债【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三)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 n1.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n合法原则合法原则n公平原则公平原则n平等自愿原则平等自愿原则n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182烁孤猩除亭沙晤事砍凌婪渊唇藻泥迪杠谦阴开吮饭驻颐秧物坎烫桨瓜穆娄【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2.劳动合同条款劳动合同条款n劳动合同条款包括必要条款和选择性条款劳动合同条款包括必要条款和选择性条款n劳动合同必要条款包括:(一)用人单位的名劳动合同必要条款包括:(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他事项n劳动合同选择性条款包括试用期、培训、保守劳动合同选择性条款包括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183赢之褂梦狭哺草敞猎鱼越搐援吴述强态撅插到己饱赐棱舶颤妈蒂兵供戊阳【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2单选n44.劳动合同包括必要条款和选择性条款下列劳动合同事项中,属于选择性条款的是(  A  )n A.试用期条款        B.劳动报酬   n C.劳动合同期限     D.工作时间184午霹焊般镭枯害帐艇认掩淫族袭氓叛怜幻仗令堵企鞠近诅锯防悲淤中买该【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3.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双方的先合同义务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双方的先合同义务n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财物n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185搀斧现暮伸轿昌峭令点损将船每镊炯恫邢欢啡哗才滓歹拔曹滔说农斑巢武【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4.劳动合同生效劳动合同生效n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n(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动合同的; n(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动者权利的; n(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n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186隶津订反慑临嚣丛白迹义寝馁粘褂吉祭助阜网或褒波临咨梢渔意箩局谍砖【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四)劳动合同的解除n1.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以解除劳动合同n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n((1)过错性解除: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过错性解除: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n(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n(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规章规定);重大损害的(规章规定);n(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187览惶庄诫衙烃拓巧读戈屿缸赂糜盈暇喻擎消阮答诵绑煮厨漓纬焚粹租穗葬【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五)因劳动者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五)因劳动者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n((2)非过错性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非过错性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n(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行安排的工作的;n(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n(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88乔错梆沙团圣点曝悔龙锡裴听泉烛悼正召伟腋淮材女闷灯搂钧肇仪常褂跪【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3))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n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n(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n(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n(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的 189估喘消蝎筒试园底牡种括贮崩吐愁拌执荡崩劝橇急慌虽盒泞妻卤凯乘固摈【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n(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合同的;n(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n(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n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在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六个月内重新招用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n3.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n((1)预告解除(提前)预告解除(提前30日,试用期日,试用期3日)日)n((2)即时解除即时解除190饿沏冰虐褥抓侮诉盛匙肌肪旺氧拱宅计捌悬丝致犁势镭律系舅劝坦支崔允【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4.劳动合同的不得解除的情形劳动合同的不得解除的情形n《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非劳动者有过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非劳动者有过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91殷吐匣厌介腮鞘柿欧令句万巷苏摆附咙与师斜仟淤燕乒熔膨釜帛刁迄羌隋【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1单选n62.根据《劳动合同法》,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是(  B  )nA.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nB.劳动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nC.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nD.因劳动者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192瓶能岂宋凉购旬鲍喝峙忱沉凿孰民羌蜡毖儿绥榨聋译箭烟时郊实汞甜肤自【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五)劳动合同的终止(五)劳动合同的终止n《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止:n(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一)劳动合同期满的;n(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n(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宣告失踪的;n(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n(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n(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93竖砚逞绽檀粒垣毛类闸非脂妙孩格痞柴祸遮涌爬颅眼棘寿裂正抗揍泛棍打【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益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但通常提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但通常提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19931993年年1010月月3131日日 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分别于护法》该法分别于2009年和年和2013年由全国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正人大常委会修正    194逝芝凶峨馅民猪惑寞沮沥揣陇缘磊迟缸盟使绩淋涂糜槐量惟菩邻货顷竖勘【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消费者,是指为个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消费者,是指为个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自然人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自然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1)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服务的消费者;((2)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农民;的农民;((3)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

      供服务的经营者195鹏赡巾父押冯茧趋玩为隐便凋风恃劳赫腺喻衍逞菇嫁嘉歼缠泛加银固赏抢【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二)消费者的权利(二)消费者的权利 消费者的权利主要包括:消费者的权利主要包括:1.安全保障权安全保障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2.知悉真情权知悉真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3.自主选择权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务的权利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4.公平交易权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公平交易条件、拒绝强制交易的权利时享有公平交易条件、拒绝强制交易的权利5.依法求偿权依法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求偿主体:商品的购买者、使赔偿的权利求偿主体:商品的购买者、使用者、服务的接受者、第三人;求偿的内容包用者、服务的接受者、第三人;求偿的内容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 196毅喷坐绊赢袄湾肯漆窿挛积构吸四棕睁邻丛美啥饱稽犀喷愈弊颐勒腻攻笛【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2单选n5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消费者的“依法求偿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C  )nA.只有商品的购买者、使用者或服务的接受者可以作为求偿权主体  nB.非消费者的第三人在事故现场受到损害,不能享有依法求偿权  nC.消费者可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既包括生命健康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nD.消费者可以要求财产损害赔偿,但只包括直接损失197得里魂竣珐径练坦密柳盲锹报氛辫促逞遇弃谚倔矽管圆夜嘿却鲍膝洗穷浊【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6.依法结社权依法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7.求教获知权求教获知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8.维护尊严权维护尊严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尊重的权利9.监督批评权监督批评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198卒跌届艘线瀑惠等丁涕男尊藐匆盾对涌滞谬薛棋喧缮循悦沧创瘴细抡睡景【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三)(三)经营者的义务经营者的义务1.履行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履行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    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法经营者应当恪守社会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法经营者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公平交帛易公德,诚信经营,公平交帛易2. 接受监督的义务接受监督的义务    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3.安全保障义务安全保障义务n包括:(包括:(1)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标品和服务应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危害发生的方法;(2)宾馆、商场、餐馆、)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199蘑铁诉园遁搁蹋攻铸入曝泪客烁呕壳据萝腕粮留劳隘乡叭柔胖泅洽频粥婶【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4.缺陷商品召回义务缺陷商品召回义务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5.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1)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不得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2)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确的答复3)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200弘捆期姬怕结儿烁所公梳异庇便蕉婚阂傅弯菲从挡个洼浇模烈缸再挨瀑途【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6.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n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真实名称和标记7.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义务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义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201仓凛吞狞勿碍培黔掀荆坦藉架划坍严酗摧锚泽性贺抹狈绑拱广软光将堵黑【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8.质量担保的义务质量担保的义务((1)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除外2)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明的质量状况相符3)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的举证责任202把姐气殊孟腐足阜铅搭舆憨妇狸戊淌晦驱屠拴乖随锰形漏墨顾塘焊酶尿遭【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9.履行履行““三包三包””或其他责任的义务或其他责任的义务((1)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经营者)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经营者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履行退货,或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履行退货,或者更换、修理等义务;(者更换、修理等义务;(2)没有规定和约定)没有规定和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要求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予以退货;七日后符合法退货的,经营者应当予以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经营者应当予以及时退货,定解除合同条件的,经营者应当予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经营者应当履行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经营者应当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更换、修理等义务;(3)经营者应当承担运)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输等必要费用203详永斗酶荆橇紫辱螟监回奉斩拖疑坡升浙俏挤呛痛颐炬射呜品莱铅盔宁盔【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0.无理由退货义务无理由退货义务n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204路獭酋贰权尝引肿隐旬她吓歧匆撑唾异污拭剁喷滋镀劫稠惭倒和晾令限远【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1.格式条款的合理使用义务格式条款的合理使用义务n(1)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否则该条款无效 (2)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否则该内容无效205酵单沽孕血洒熬赴姥粱即邻呕房绽煮溢滇杭炬诱衰世颅垂拦港援庇铭顿切【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12.不得侵犯消费者人格权的义务不得侵犯消费者人格权的义务n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费者的人身自由n13.信息说明义务信息说明义务n采用网络、电视、、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以及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206靛补酚垣垛胯牌值肖高糟识瑶输锨萍装憎旱肿窘匆巩熔腔淡亏巧筹辣映兼【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4.消费者信息保护义务消费者信息保护义务n(1)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2)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3)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4)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207椽狭盲重耻假乾般浚笛菏缨俏讶嘘摊琢垃竞翟皆辫叁漾雁橡察绵搞微芬辖【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四)争议的解决(四)争议的解决 1.解决争议的解决争议的途径途径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通过下列途径解决: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8寨榷腆将迂蜂慨仑婶仟醉巢渝赞默届捂兴口国踞仗设户喊揪这建踩烬轴乳【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1多选n95.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包括( ABDE )nA.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nB.提请消费者协会调解nC.向税务机关举报      nD.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nE.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9姑洲肌福绍图攒骗埋懒韦咬梨利还纵潮父雄透至式证度页奴还按聂棺雀团【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2.解决争议的几项特定规则解决争议的几项特定规则((1)销售者的先行赔付义务销售者赔偿后,)销售者的先行赔付义务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2))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3)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210丧稿谰硷疮壳局茨讫穿腕理盯西颈摄腔树惺霸裔碍淤养向佰缔疏善婆破馒【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4)变更后的企业仍应就变更前企业侵犯消费)变更后的企业仍应就变更前企业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者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5)营业执照的持有人与租借人的赔偿责任营业执照的持有人与租借人的赔偿责任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211尼楔猿骗终弗雍罩额笛盯迄婶喝役资抚瘸翔柏简守邻用隆稿胡蜗打沥援毫【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6)展销会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的特殊责任展销会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的特殊责任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7)虚假广告的广告主与广告经营者的责任虚假广告的广告主与广告经营者的责任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212歧徐舒锨姓附军蘑尊煮拦负棘谗键拾染扳熄啼疙遭吞诞旧保放战旁挠黍仇【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8)社会团体在虚假宣传中的连带责任)社会团体在虚假宣传中的连带责任n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n((9)行政部门的责任)行政部门的责任n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n((10)消协的诉讼资格)消协的诉讼资格n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13鹰衰猪滚贩守窖棚左启蛰状俱陡遣甭抬锈熄吩脯样土郑斑喷即愿蔡烁数健【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五)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责任(五)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责任1.行政责任行政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1))生产、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2)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行为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行为的,经营者应承担行政责任的,经营者应承担行政责任2.刑事责任刑事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构成犯罪的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构成犯罪的行为包括: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包括: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受伤害、残疾、死亡的;以暴或者其他受害人受伤害、残疾、死亡的;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者包庇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者包庇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214芳踊田谗廷隧校茫苇棍山毖墩染砾拥巷问锣疾熔凹莫沥宗靡吻爵姑淡哥碾【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3.民事责任民事责任n经营者提供商品有存在缺陷的;不具备商品应经营者提供商品有存在缺陷的;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等损害消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等损害消费者权益情形的,要承担民事责任费者权益情形的,要承担民事责任n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n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215刺包亥屁啸迹荤抓簇界撩履抿藩挪竹炊顶惩硒橙蹄忱认鲸佰黎借宗们姨跑【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n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216蔡豫曲洲星剩书划恒吞读亮尤彩桌驰莹绍乐匀疵小晨吹玖懂抬洛闭栋右侍【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四、反垄断法律制度四、反垄断法律制度n(一)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一)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n 2007年年8月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国反垄断法》n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217渐底缔提峡届派褐硷齿给灶弱闰犁抛肆衰芬炽忍九梯焚假靴粒浩稻址瘪护【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本法;但是,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本法;但是,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本法适用本法n农业生产者及农村经济组织在农产品生产、加农业生产者及农村经济组织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工、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不适用本法合或者协同行为,不适用本法218翔闯痛娟文扮茄滁獭旗游掂郴泽丘疏毒躯琵药甫户靶雄更膜晃稻墒刺枷各【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二)反垄断机构设置(二)反垄断机构设置n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

      指导反垄断工作n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机构主要包括:商务部、国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机构主要包括: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家发改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n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授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依照本法规定负责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n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本行业的经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本行业的经营者依法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营者依法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219坦枪援铃锻秋阀首录寿价箩痘姜遗襄夷剧照抬烹宇咏凑斡住汹签萧耻欣诣【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涉嫌垄断行为,可以采取下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涉嫌垄断行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列措施:(一)进入被调查的经营者的营业场所或者其他(一)进入被调查的经营者的营业场所或者其他有关场所进行检查;有关场所进行检查;(二)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二)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其说明有关情况;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其说明有关情况;(三)查阅、复制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三)查阅、复制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有关单证、协议、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有关单证、协议、会计账簿、业务函电、电子数据等文件、资料;会计账簿、业务函电、电子数据等文件、资料;(四)查封、扣押相关证据;(四)查封、扣押相关证据;(五)查询经营者的银行账户。

      五)查询经营者的银行账户采取前述规定的措施,应当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主采取前述规定的措施,应当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并经批准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并经批准220笋组眺甚琴惨蛙向堕嚼筷苑瞎榨搂撼宅单冀茵萤蓝脓景扯盲耙决真彼字裂【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三)垄断行为三)垄断行为n1.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或者其他协同行为n《反垄断法》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反垄断法》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术、新产品;(五)联合抵制交易;(五)联合抵制交易;(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221津融苗篷晕两距蹄雨址堑菲味匙浩壹术余络柿僳狄厂藕笨瞥沙斋蚀夜墅茄【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垄断协议豁免垄断协议豁免n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不适用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n(一)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一)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n(二)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二)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n(三)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三)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者竞争力的;n(四)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四)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会公共利益的;n(五)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五)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生产明显过剩的;222犬伤希巩蹿汽尺坚祟霹亦侍株肮郧虽壁扎俩芒城长甥啊影秋垒束帽谩包光【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六)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六)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当利益的;n(七)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属于前款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不适用本法属于前款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不适用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经营者还应当证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经营者还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223燥胀温贺揭沂芹小牺炬疡寂贮赂任转杜错痹褂札悯系津就梗刃姚庞年浴嘴【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n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市场地位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n(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低价购买商品;n(二)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二)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品;n(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易;    224沛怀摹状惋疡厩擎韶迎果倪摩幌巴肾综睛债韭模婚省爽贞稻瘩亲冠怂臀坊【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易;n(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n(六)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六)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225各毅灿形冈啥隋孜警欧季协碴锌瞒散瑶歧谍睬诌痴姑友劝持怔拄村屎掏敖【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市场支配地位的推定制度制度n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配地位:n(一)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一)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分之一的;n(二)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二)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到三分之二的;n(三)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三)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

      到四分之三的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其中有的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226在酷陡灸抄哼阜葬咏探薛丑贬壬届诵呻邵殖韭香渺思属悬咳武买难释声不【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n(一)经营者合并;(一)经营者合并;n(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n(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n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不得实施集中227灵叭腔提章沫萍锋版嚷拦枉疥乘鹏婉纱仅悍挥衡闷咐欢荐刘解也豹稠犯单【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自收到经营者提交的申报集中的有关文件、资料之日起30日内日内,对申报的经营者集中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作出是否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经营者。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作出不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经营者可以实施集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决定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应当进一步审查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自决定之日起90日内审查完毕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经营者作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审查期间,经营者不得实施集中228奢妹栈玛哩冲狭听抿递溜批桨颖低舰粕沃银护吝赂拳类揩娇葱褥从伴兰甥【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作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但是,经营者能够证明该集中对竞争产生的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利影响,或者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作出对经营者集中不予禁止的决定对不予禁止的经营者集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附加减少集中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的限制性条件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将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或者对经营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条件的决定,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涉及国家安全的,除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经营者集中审查外,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国家安全审查229通仿钳嫡篇烽亢酱未希叮鹰宣量砸莎蔽挠芝扯族微硷鲤讽俺觅秀番袍天丧【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4.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n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n(1)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n(2)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的自由流通;n(3)以设定歧视性资质要求、评审标准或者不依法发布信息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的招标投标活动;n(4)采取与本地经营者不平等待遇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230楼王戊轰凑材后忘炮穿氖噬暑斤耐疟淬乒匆称萍厨粕辆空畅苏牛拷锅氯篙【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5)强制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n(6)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n(13多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是一种垄断行为有可能实施这种行为的主体包括(CE)nA.行业协会nB.商会nC.行政机关nD.企业集团nE.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231斌褐嘉樱腻诺惧臃郡满渴弥兑译化债呈脏否尊甩弃本蔬窿徘指关库侩权吐【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五、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五、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述(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述n狭义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狭义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1993年年9月月2日颁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n广义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调整市场竞争过程广义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调整市场竞争过程中因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中因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法律规范的总和它包括:商标法、专利法、它包括: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广告法、价格法、招标投标法等著作权法、广告法、价格法、招标投标法等232夏调写惨舱毫乙篷掖窘纫凤方晃虏毁降遁锋讯铡厩尊婉队涨倘透附萄宰豺【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对象:n(1)经营者之间不正当竞争关系;n(2)监督检查机构与市场竞争主体之间的竞争管理关系233亨拜爵爽经沮惰呀侨谨候遇明馏翱悸障稻莹墓翼必箔呈氯障寒绕汐渡蚂搐【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与特征(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与特征n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背自愿、平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背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n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n特征:特征:n主体:经营者;主体:经营者;n行为:违法性;行为:违法性;n后果:后果: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经济秩序234孝枢扔老鸳菜屑伊瑶霖宽措渔拈鸳笑挞韦虑婿八撇朝切侯撬垦省泽萧拜邱【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1.假冒行为:假冒行为:(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与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相混(二)与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相混淆;淆;(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伪造或者冒用各种质量标志和产地的行为四)伪造或者冒用各种质量标志和产地的行为235孩挽捻由费区棍替丁末寐瞬捐底渗勇忆乍篱兹寨候珍锡钉廷滴觉秸凌司泄【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2.商业贿络行为商业贿络行为n指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指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行为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售或者购买商品的行为。

      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的,必须如实入帐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必须如实入帐n09单选单选n10.下列行为中,不属于商业贿赂的是(下列行为中,不属于商业贿赂的是(A)nA.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nB.在账外给中间人佣金在账外给中间人佣金nC.在账外暗中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在账外暗中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nD.对方单位或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对方单位或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236榷惨踪寄哀犊稠狠桩镭敷古兢婉降污劲光史仔搪抓激醒混我源叉总耳油彪【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3.虚假宣传行为虚假宣传行为n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n此外,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此外,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n12单选n38.经营者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这种行为属( A )n   A.虚假宣传行为    B.假冒行为n   C.诋毁商誉行为    D.侵犯商业秘密行为237荚支浦足凋绎颖簿傅埔练坍招她播筛汲侮叉真校郡椒翌锐袜匝涧杨掸隐湿【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n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n侵犯商业秘密,侵犯商业秘密,是指是指经营者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经营者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行为;披露、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行为;238观尼粱刮喉倘疫秀审康贱诫厌辗润翼竞袖瘫烤雀廓续副叭笼忍虾绘焰浸遗【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5.低价倾销行为低价倾销行为n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本的价格销售商品n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一)销售鲜活商品;(一)销售鲜活商品;(二)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二)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压的商品;(三)季节性降价;(三)季节性降价;(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239挣藏药资忙铅哦左瞄覆麦肤糜傈睫棕竣饿役槛利恼益艇析褐吾乍瘫纯剩达【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6.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09年单选)年单选)n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n(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n(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品;n(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n7.诋毁商誉行为诋毁商誉行为n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240雏擞钵柴陆蜗枯版新干壳意博膏凝号堰迈渤邹亚赐运甩睹木嗅拎袋慢移酵【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09单选n69. 下列有奖销售行为中,不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是( D )nA.采用谎称有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nB.采用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nC.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nD.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为一千元241材抒番授疽屈荒羡蜡漠馒钱戈烯廷咽草烙宵婴琐只赐挎凤沏映矮闲门截勇【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2单选n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下列行为中,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有(  BCDE  )。

      nA.最高奖额为4500元的抽奖式的有奖销售    nB.利用有奖销售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nC.采用谎称有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nD.采取不正当手段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    nE.故意将带有不同奖金金额或奖品标志的商品、奖券按不同时间投放市场242坍赞指焉煌琳准辩捆吁连乞山图梦太辟弃棋嚣爱燎问滴骆坠她宰钎稗挠针【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四)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部门(四)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部门n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五)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五)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 n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给被侵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任,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合理费用n经营者、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违反《反不正当竞经营者、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要承担相应的行政争法》有关规定,要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法律责任n对商标侵权行为、销售伪劣商品行为、商业贿对商标侵权行为、销售伪劣商品行为、商业贿络行为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络行为可以追究刑事责任243卫排桐愤机咏睡闯陡焰蒙坤塔狙态撂奋缮早蚊趴足弛尤枕霉檀焕韵随锑寨【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六、产品质量法律制度六、产品质量法律制度(一)产品质量法概述(一)产品质量法概述   产品质量法,是调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和产品质量法,是调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产品质量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产品质量法,是指1993年2月22日产品质量法,是指1993年2月22日 颁布、颁布、2000年7月8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00年7月8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n《产品质量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产品质量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用于销售的产品n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

      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 244娜处尼蝗锰繁拎乍锄砌杀锡骄娜并黍攫灌娘怨摩胃艾臃跑砷搐睦尸坛扼就【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13单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下列物品中,属于“产品”的有(C)nA.天然的物品nB.建设工程nC.经过加工、制作并用于销售的建筑材料nD.自产自用的物品(二)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二)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1.产品质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产品质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n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质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质监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监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245锌胸梁乒本孔佬状篮胰矿卫紧芭淬齿嘶玲季匣材完渗园迪萧谤带仆赫罕悼【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2.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产品质量抽查制度)产品质量抽查制度n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查制度,抽查的重点,是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抽查的重点,是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品2)质量状况信息发布制度)质量状况信息发布制度n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产品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其监督抽查的产品的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其监督抽查的产品的质量状况公告量状况公告3)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及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及产品质量认证制度3.产品质量的社会监督产品质量的社会监督公民个人和社会组织的监督权及公众的检举权公民个人和社会组织的监督权及公众的检举权246圭迎布元米峻谍饲逐观粘涉费叼卜濒骨契彪瘩青郎仟现橡乔昭溃疮钟鼎备【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三)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三)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生产者的义务包括作为的义务和不作为的义务生产者的义务包括作为的义务和不作为的义务1.作为的义务作为的义务((1)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n(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n(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n(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明的质量状况247铺捂离勘湍备洗定驼驳邵皱坝误阎擞莎椰渐怠氯收茂棍绑胸帮腮膜汪跋桨【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2)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合下列要求:n(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n(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厂址;n(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费者提供有关资料;n(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n(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248诵容剑歪昆味掌柜捡愈为澎砒染几做残引咆屈但氟撑撰象钳扰孔猪城廊堪【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六)特殊产品(如易碎、易燃、易爆、有毒、(六)特殊产品(如易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储运中不能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储运中不能倒置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质量必须倒置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质量必须符合相应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警示标志符合相应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n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n((09单选)单选)70.关于生产者产品质量义务的说法,关于生产者产品质量义务的说法,错误的是(错误的是( D )nA.产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nB.产品应当具备其应有的使用性能,但对产品存产品应当具备其应有的使用性能,但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nC.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nD.裸装的食品必须附加产品标识裸装的食品必须附加产品标识249碴妒墓间货修兆桶障纳曙结醇板帽棋廷蛹拐且乞愉晴善厨明御枚镣蕉鹤釜【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2.不作为的义务不作为的义务((1)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2)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厂名、厂址3)生产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生产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4)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250建憎松漳轧异舟陈哨芍溯央霓谚该糊申啃焰剔砖蚌翅活军禽辙棱宫郡前队【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四)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四)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1.进货验收义务进货验收义务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2.保持产品的质量的义务保持产品的质量的义务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3.有关产品的标识的义务有关产品的标识的义务销售者销售的产品的销售者销售的产品的标识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标识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251腆侗关碰誉曝洒田荆糠羡昌踞恒洁差瘴烦墨顷吝网稠部勒收削桐斜姓碱频【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n4.遵守有关禁止性规范。

      遵守有关禁止性规范1)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2)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厂名、厂址3)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4)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252真十脱脊纶犀迎诱腮魂把并桐苛迹论骋卓而囚浩窗帝羔桓漳烹溉溯枯蝶稚【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五)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五)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产品责任产品责任””专指因产品存在缺陷引起的民事赔专指因产品存在缺陷引起的民事赔偿偿责任1.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1 1))生产者的严格责任即只要生产者的严格责任即只要产品存在缺陷产品存在缺陷造成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赔偿责任但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责任但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发现缺陷的存在的253栋奥翟酷酒炮吏荧逾播敞辰甲恃霹位拎胞锐棋夜艾贺办位问增鲸蹭痹芋等【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2)销售者的过错责任销售者的过错责任n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销售者如果能够证明自已没有过错,则不必但销售者如果能够证明自已没有过错,则不必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n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54煞跺喻模道讽颤变起胃毒坑进芋小腰促茫阑疹湘恢逃癌丝抓歹嚎臆砾臂府【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2.产品责任的求偿对象产品责任的求偿对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

      属于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255亩烫芒患争律绊央造废瓣掖疆峨引携寞参颜青搬幢另激馅倍铃典鞠戳研砾【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3.3.产品责任的产品责任的赔偿范围赔偿范围n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费等费用n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256稻则温至敢驴枢弦循追兆屉绷戳赂蜒罕鲍允凰梳磅红册套你陌罢谦哑冠欲【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4.产品责任的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n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n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257塌参蛇扰言枪祁哦蝗沈瞳蔼肺碾润弗夕附妥播脂尹歧瓣瀑搭祝棺助集殿消【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谢谢大家!258皆孪确娩咀在工派骆浮闻茶眼诫乎原仅散恍犊雌缕蹿仅荔似乳氟勉漱俞撂【大学课件】法律【大学课件】法律 。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