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贪侦查中兵法运用之实践探索(一).doc
8页反贪侦查中兵法运用之实践探索(一)【本期主讲】蒋世强,1955年12月生,法学本科,先后毕业于重庆市文理学院、 西南政法大学1978年参加工作,任中学教师;1987年调入重庆市永川 新胜地区检察院工作,丿力任刑检科科长(批捕、起诉合一)、法纪科长职 侦局长(反贪、反渎、控申、预防合一)等职务;2008年调重庆市检察院 侦查监督处工作,任检察员(高三级检察官)期间,在职务犯罪侦查局 工作长达15年Z久,曾主办、参半过不少案件,并结合业务实践写下了 500余万字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法学论文如:《直接受理案件初查工作 雏议》,被《中国刑事法》杂志刊用;《职务犯罪预防要实现四化》及《建 立保外就医法律监督机制的实践探索》均被《人民检察》刊用,并获得优 秀论文奖;《公诉案件证据标准及其运用》一文获第6届全国检察理论研 究年会三等奖[核心提示]针对反贪侦查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结合兵法韬略与反贪 侦查工作的内在联系,通过対基础战略、过渡战略、预备战略、狙击战略、 攻坚战略、固守战略、总攻战略、决战战略等各个节点上的具体运用的实 战分析,充分发挥各战略在初查、立案、获取证据、侦结处理等环节中的 重要作用,展示兵法韬略在反贪侦查实践中的巨大功效。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给反贪侦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反贪 侦查工作的新挑战,客观需要反贪部门转变侦查模式、规范侦查行为、严 格侦查手段在这种情势下,将兵法韬略有效地运用于反贪侦查实践,无 疑是兵法韬略的战略思想在反贪侦查策略中的生动体现为此,笔者结合 从事反贪侦查工作多年的切身体会,将实践的感性认识升华到理性认识的 高度,就兵法韬略在反贪侦查战略中的内在联系及其运用问题进行深入探 究,使Z为实现侦查手段现代化、侦查活动规范化、侦查队伍专业化发挥 积极作用一、基础战略:突出隐蔽初查的“秘密性”兵法云:“兵者,诡道也! 初查工作是反贪侦查工作的超前环节, 要突出“四个坚持”,体现初查工作的秘密性一)坚持取证的隐蔽性谋成于密”这是兵法的战术原则2—, 其要义是保守秘密将这法则运用于反贪初查环节之中,坚持以突破犯罪 嫌疑人口供为冃的、以防止反侦查活动为H的、以保障强制措施的实施为 目的、以控制调查态势为目的可采取“声东击西、以假掩真、以虚掩实、 以案掩案、以公掩密”等方法隐蔽初查意图暗中收集、了解初查对彖实 施犯罪的证据和相关情况,有利于侦查人员正面接触犯罪嫌疑人时的主动 性例如,某检察院在侦办某监狱一监区长何某等人受贿案时,就根据初 查时学握的信息,采取声东击西、以虚掩实等方法,获取了大量犯罪证据, 一举突破此案。
其具体方法如2侦查人员不急于介入,隐蔽侦查意图, 由驻监检察官利用春节期间例行的安全检查,监管人员只知道驻监检察官 只是开展例行的节假日安全检查,一点也不怀疑检察院是在查监区长何某 的受贿问题而驻监检察官严格遵守秘密,不透露半点目的,表面上实行 安全检查,而暗中找知情罪犯和知情干警调查,秘密获取了何某收受10 名罪犯及其亲属的贿赂12000元,并和副监区长李某、管教干部唐某收受 19名罪犯及家属的贿赂款5万元的犯罪事实在进行内部调查后,即由行 贿罪犯告诉家庭住址,并写信给家属如实作证;然后,及时进行外围取证, 根据行贿罪犯提供的家庭住址,快速进行取证,将行贿的时间、地点、数 额、钱的来源、行贿的过程均讲得清清楚楚;将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都牢 牢固定最后,在秘密获取了大量证据后,觉得时机到了,决定秘密立案, 决定先不让英他二名同案人知道,通过监狱纪委通知何某去开会,检察院 的侦查人员即在纪委等候,待何某到后,立即对其宣布立案,并将其带走 何某到案后,自知事情已败露,吓得面如土色,不到13小时就开始供述 自己单独受贿19000元的犯罪事实;过后,又继续供述了伙同同案犯罪嫌 疑人李某和唐某受贿21000余元的犯罪事实。
此案就是兵法“谋成于密” 的运用,突出了隐蔽取证的重要性)坚持取证的智谋性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这是兵法的战术 原则,其要义是以佯攻显示自己准备沿此路线进攻,吸引敌方,暗自迂回 到彼处去,乘虚而入在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初查过程中,侦查人员要通过 大量的调查取证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存在要学会用辩证的方法设谋用 计,特别要善于运用逆向思维法,切实做到比対手智高一筹、技高一招, 用各种计谋去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心迹,瓦解犯罪嫌疑人的同盟,截获犯罪 嫌疑人的赃证,打乱犯罪嫌疑人的阵脚,以实现成功取证例如,某检察 院在侦办某市广电局长李某受贿案时,通过举报得知,某市广电局长李某 伙同他人共同受贿4千余万元,.且了解到该案案情特别重大、复杂,有涉 及人数多、涉案人员职务高、关系网复杂、取证助力大、查证困难等特点 于是在对该案进行初查前的线索分析,并制定初查计划,注意从正常的现 象中去发现蛛丝马迹,対案件线索做横向、纵向、外向多视觉的综合分析 然后,用“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战术,采取化装侦查的方法,公开以 审计局对广电局进行审计以便于行初查摸底,根据举报人提供的证人和相 关证据进行初步核实的内部调查当内部调查判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 的存在后,即迅速兵分两路,一路继续进行公开审计内部调查,隐蔽视线; 一路根据内部取证掌握的情况,进行外I韦I取证,待相关物证、书证固定后, 认为立案的机会成熟了,决定立案。
在决定立案时,公开的是以其中的一 名副局长林某挪用公款立案侦查;当时,某检察院决定制造声势,开了五 辆警车去了 15名侦查人员对李某实施抓捕,对当场对他宣布以挪用公款 罪对其立案侦查林某到案后,说「你们检察院这个架势把人都吓怕了 林某到案后不到24小时,就供述了自己单独受贿,并供述了李某、周某、 刘某、高某、唐某共同受贿的犯罪实施;紧接着就是收网大战,别将对李 某等人决定立案,并分别实施抓捕,李某等人到案后亦供述了共同受贿4 千多万元的犯罪事实,某市广电局受贿窝案宣布告破三)坚持取证的全面性三军之事、莫亲于间”,这是兵法战术的 原则,其要义是三军都要依靠间谍提供的情报来采取行动,就能无后顾之 忧地勇往直前在初查过程中要重视情报的获取和运用,依靠公开的力量, 凭借其广泛的社会关系去收集情报;依靠秘密力量,凭借其特殊身份合法 收集情报;依靠自身力量,凭借其专业手段去收集情报;依靠群众力量, 发挥广大干警利用接触社会各个层面的便利条件全面收集情报在获取情 报的过程中,可利用知情人等收集与犯罪嫌疑人有关的背景资料,可收集证明犯罪事实存在的证据材料,也可收集有关犯罪嫌疑人串供、串证、转 移毁灭证据、逃脱等规避初查的资料;可收集有关犯罪嫌疑人收支、财产 状况等资料,并将收集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作出是否存在犯罪事实和需 耍追究刑事责任的初步判断。
把初查工作建立在举报与情报的“磨合点” 上,坚持将大量举报材料转化为情报储存起来,进行定期、定向、定量、 定性分析,借以把握贪贿犯罪的规律和动态 (四)坚持取证的时机性虚实可变,胜可为”是兵法战术原则,其要义是根据实际情况的 不同而制定取证的策略在反贪侦查初查工作中,这也不失为一项行之冇 效的策略対一些突破时机不成熟的线索,不耍强行深入,而应适当拉长 初查战线,拓展初查空间,运用多种渠道和采取多种初查方式,内紧外松, 可积极创造条件,捕捉战机,多角度地做证人工作,营造条件引其暴露 例如,侦办副局长王某受贿案据举报得知,该犯罪嫌疑人自持经济建设 有功,收受贿赂的手段相关“高明”,很善于狡辩,要花点力气才能攻破 检察院经根据举报所反映的情况,对受贿涉及的时间、地点、行贿人、知 情人、行贿地点、行受贿经过进行梳理,开始进行外围取证经过三个多 月的调查取证,进展极为不顺,涉及的主要证人因公差出国,该院决定表 面上対外宣称停止调查,而实际上在暗中等待时机几个月过去了,一天 侦查员终于收到举报人的称报,其衣弟李某因承包-水库养鱼要找副局长 王某商谈有关事项当指挥员得到这一信息后,决定抓住这一关键时机, 安排侦查员叫举报人的表弟与中间人商定要多少钱才能将此事办妥。
中间 人回话说:“王某说你在水库签合同时,多给10万元与承办人,由承办人 设法再交给王某当这个举报人的表弟去签合同时,检察院即派侦查员 到水库买鱼,秘密将表弟张某与某管委会签订水养合同时的情节录了下 来这一下,有了秘密武器,案子活了该案正是因为抓住了取证的最佳 时机,获取了重要证据才一举突破的二、过渡战略:突出适时立案的“时限性”兵法云:“机不可失,时不我待”立案环节是反贪侦查丁作的重要环 节,要突出“四个把握”,体现适时立案的时限性一)把握立案的准确性料敌如神,可以击倍”,立案是刑申案件 进入完全侦查过程的重要阶段,是决定非强制性调查向强制性侦查的更换 环节,直接关系到案件侦破工作能否及时准确地实施,迅速而全面地发现 和收集证据,揭露和证实犯罪侦查人员必须严格审查立案依据,以确认 其立案对象涉嫌贪污贿赂犯罪事实及证据立案在于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 事追究,是根据初查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的条件作出的决定检察机关 决定立案,是侦查机关内部履行的法律手续,这与军队的作战命令有同等 效力侦查人员必须严格审查立案的事实及证据,既耍保证犯罪嫌疑人依 法受到刑罚处罚,又要保护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为了保证立案侦查丁 作继续有效开展,除因使用谋略和其他特殊需要外,立案均应秘密进行为 宜。
)把握立案的标准性围地则谋,死地则战”根据修改后的《刑 事诉讼法》第110条的规定,“认为有犯罪事实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是 法定的立案条件,二者是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的,但并非所有的犯罪行为 都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5条就规定了 6种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情形,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必须根据法律估量,确 定其需耍追究刑事责任时才能立案;如果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 把握过严,一些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不能实施,那么,侦查工作就会停留 在初查阶段,侦查工作无法进行;如果掌握过宽,那么,可能造成撤案数 增人的后果,有可能放纵犯罪,使初查工作前功尽弄,必须严格掌握贪贿 案件的立案标准,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三) 把握立案的及时性择人而善用必可胜”检察机关对收到的 控告、举报贪贿材料后,如果不调查核实,过早立案,难免不出现不该立 案而立案的现象,给案侦工作带來被动;对该立案而不及时立案,必然会 影响迅速开展侦查工作和追究犯罪;使犯罪嫌疑人规避法律惩处,立案必 须做到及时在长期的反贪侦查实践中,有的将立案条件与结案条件混为 一谈,把立案当成定案,这与客观实际是相悖的初查工作所具有的取证 方式和侦查手段都有严格的限制,它所承担的任务只能是为立案提供必要 的依据和确立•怎的条件,大量的案件查证工作只能靠立案后的侦查工作 来完成。
实践中,既不能把立案条件与结案条件混为一谈,也不能把立案 与撤案对立起来有的对撤案的认识具有较大的片ifii性,认为撤案就是错 案,关键是检察机关把立案数作为衡量工作成绩的标准,必须消除对立案 问题的错误认识,把好初查工作的“度”和获取证据的“量”四) 把握立案的适时性审时度势,人弃我取”,适时立案的问题, 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个案都有自身的特点,完全雷同的案件是不存在 的,在把握立案时机的问题上,要因案制宜,坚持抓住一、两件足以证明 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证据犯罪事实”可以是嫌疑人诸个犯 罪事实中的一起犯罪事实,或多起犯罪事实中的一起犯罪事实,但必须是 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事实;“一两件证据”不要求是充分的,但必须是确 实的决定立案,既要有获胜的信心和正确的战术,又要有应变的思想准 备和手段,侦查人员既要克服任意拔高立案标准的做法,又要抛弃撤案就 是错案的观念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