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工资协商合同.doc

4页
  • 卖家[上传人]:xzh****18
  • 文档编号:33890238
  • 上传时间:2018-02-18
  • 文档格式:DOC
  • 文档大小:29KB
  • / 4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1江北区建筑行业工资集体合同甲方: 乙方:行业名称:江 北 区 建 筑 行 业 职工签约方名称:江 北 区 建 筑 行 业 联 合 工会覆盖企业数: 家 职工人数: 人协商首席代表: 协商首席代表: 首 席 代 表 职 务 :行 业 协 会 会 长 首席代表职务: 行业工会主席企业协商代表人数: 人 职工协商代表人数: 人企业协商代表名单:(略) 职工协商代表名单:(略)第一条 为协调企业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 劳动合同法》 ,经江北区建筑行业协会、江北区建筑行业联合基层工会分别代表企业和职工平等协商,订立江北区建筑行业集体合同第二条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行业的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合同第三条 本合同由建筑行业工会负责人作为职工方首席代表,与建筑行业负责人代表建筑行业的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建筑行业企业业主和职工代表平等协商一致后签订第四条 本合同对建筑行业范围内企业和企业职工具有普遍约束力,各企业与职工代表签订的企业工资协议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企业工资集体协议中的劳动定额和劳动福利等标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一般参照2中价位协商,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

      第五条 平等协商和签订本合同,应当遵循依法办事、平等合作、协商一致、权利义务统一和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方利益的原则第六条 企业须尊重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权益的权利,支持工会组织职工代表每年与企业业主组织一次平等协商工资,协商确定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支付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第七条 企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效益情况,坚持按劳分配绩效优先和职工工资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的原则,制定工资分配方案,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第八条 企业职工工资分配标准:1 、本合同依据行业工资指导价位协商确定行业生产一线职工月平均工资 1500 元2 、行业内主要管理岗位 2000 元/月,后勤杂务工 1000 元/月3 、行业内企业在职工按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完成每月生产(工作任务)后支付的工资定额标准应严格执行行业确定的工资指导标准4 、以上价位指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后实得的货币工资5 、不包括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补助,企业发放的各类津贴、补贴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6 、生产一线职工提供正常劳动每月实得工资报酬不得低于本合同条款规定的低价位规定的标准。

      第九条 同一工种和岗位上工3作的男女职工、城镇职工和家村户籍职工、外省市籍职工,实行同工同酬第十条 对于工资报酬,企业根据工作等级、劳动定额等因素,参照工价中位数标准合理地确定计件单价和分配办法,并定期予以修改和公布第十一条 职工工资要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工资增长幅度不得低于利润增长幅度 1.5 个百分点第十二条 企业提取职工福利和奖励基金,工资管理及工资支付等事宜,应当依据法规和有关规章执行第十三条 企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为改善职工福利创造条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改善并发展职工福利和文化活动设施第十四条 企业依照国家和政府有关规定,发放各类津贴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向职工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第十六条 企业应实行每天工作 8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 40 小时的工时制度,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特殊原因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加点,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并按规定支付加班报酬第十七条 企业必须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法定节假日以及婚丧、分娩和计划生育等带薪假期第十八条 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休息日不视为旷工,不影响奖金、福利的发放第十九条 企业和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企业应按法律、法规和4规定,按时为全部在册职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必要手续,支付应由企业承担的保险费用第二十条 职工出现因公造成职业病、负伤、致残、死亡或者患病,非因公负伤、致残、死亡,或者退休以及女职工在孕期、产期等情况,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企业应当协助该职工获得物质帮助,并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待遇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本行业范围内所属企业可签订企业工资集体协议或执行协议集体协议与执行协议可细化行业集体合同的相关条款,履约主体为企业和企业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议和执行协议具有行业工资集体合同的同等效力第二十二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属集体合同争议,工会与企业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代表的企业和职工均应严格遵守,认真履行,非因法定事由或双方协商同意,不得予以修改或者变更、终止任何变更均须经双方代表协商同意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自正式订立之日起,终止期为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30 天,双方经协商,续签新的工资集体合同江北区建筑行业协会(公章) 江 北 区 城 乡 建 委 建 筑 行 业 联 合 基 层 工 会 (公 章 )会长(签字): 主席(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5。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