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混凝土现场管理.doc
4页中海.寰宇天下商品混凝土现场管理办法一、目的 在中海·寰宇天下商品混凝土确定为甲供材的背景下,明确商品混凝土供应商及总承包施工单位的管理职责,梳理商品混凝土现场管理流程特制定该管理办法二、现场管理流程项目商混进场前准备阶段混凝土运输阶段商混进场单据确认商混灌注备注总包单位 现场具备商浇筑条件,提前24小时通知供应商 检查商混型号,确定浇筑位置,组织人员进行施工 指定专人签字确认质量及用量 商混供应商 准备商混,协调车辆运输,运输间隔不超过30分钟 总包指定部位进行施工,楼板不超20分钟,梁、柱不超40分钟 监理单位 检查商混质量及外加剂 业主单位 单据签字确认混凝土用量 三、管理职责 总承包施工单位职责:1. 总承包施工单位直接管理商品混凝土供应商,在整个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起到主导作用2. 总承包施工单位负责判断施工现场何时具备混凝土浇筑条件,并提前24小时通知商混供应商,并提前2小时再次通知确认3. 总包单位书面委托商混供应商的内容:混凝土浇筑部位、泵车进场时间、罐车到场时间、混凝土型号、泵车类型、混凝土外加剂类型,并要求总包及商混供应商书面确认此次混凝土用量。
4. 商混进场后,总包会同监理负责检查商混质量及型号,确定浇筑位置,提前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准备5. 总包单位施工人员浇筑混凝土时间:建筑物底板及楼板每罐不超过20分钟;墙、柱及复杂构件每罐不超过40分钟;住宅主体阶段每层不超过5小时6. 总包单位提前申报商品混凝土用量,现场指定专人负责签字确认实际用量因误报、漏报导致混凝土用量增加或增加车辆运输的责任及施工人员机械组织不力的责任由总包负责7. 总包单位负责协调管理现场道路秩序,制定车辆停靠地点,配合商混供应商其他方面的要求8. 总包单位有责任配合甲方代表在月底对商品混凝土供应商付款等相关事宜,确认单签字顺序为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甲方单位9.双方合同及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职责商品混凝土供应商职责:1. 商品混凝土供应商有责任配合总包单位施工,在施工现场听从总包单位统一指挥,在整个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起到配合作用2. 商品混凝土供应商负责商品混凝土准备接到总包通知后,在24小时内保质保量完成混凝土生产3. 商品混凝土罐车按时到达施工现场,车辆统一听从总包单位负责人调度及指挥4. 商混供应商负责罐车在进场前道路上的运输安排混凝土泵车要提前到达现场,混凝土站与施工现场的运距为15公里,罐车不超过30分钟到达现场,其他距离以此类推。
5. 商混浇筑过程中,听从总包统一安排,保证混凝土供应及时,后续等待施工的罐车不少于2辆6. 负责提供混凝土用量等相关单据,并要求总包单位及甲方单位签字确认,单据存档留存7. 配合甲方单位完成月底付款等相关事宜8. 双方合同及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职责监理单位职责:1. 监理负责检查商品混凝土型号、质量、施工安全等相关事宜2. 核实及确定此次浇筑的混凝土用量,浇筑混凝土时要求旁站并签字确认3. 配合甲方单位落实月底付款等相关事宜4. 双方合同及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职责业主职责:1. 业主负责现场混凝土浇筑的监督及指导作用2. 业主负责核实现场混凝土用量,月底协助混凝土供应商完成付款等相关工作3. 监督以上流程的实施,对总包单位、混凝土供应商具有奖罚职责四、奖惩办法1.总包单位未能提前24小时通知混凝土供应商,或在进场前2小时未能再次确认,导致混凝土供应商进场后罐车在现场等待,造成效率低下给混凝土供应商造成损失,每等待10分钟,向总包罚款100元2.总包单位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浇筑一罐灰的时间超过90分钟,超长使用泵车时间,每超过一次向总包罚款500元3.由于前期总包提量出现偏差,导致浇筑完成后还剩于混凝土并造成浪费,此时总包单位可向供应商协调解决,若解决未果,由甲方扣除总包单位浪费费用500元。
4.由于商品混凝土供应商运输车出现问题,未按总包要求的时间按时到场,超30分钟影响总包工作效率,每迟到10分钟,向商混供应商罚款100元5.由于商品混凝土供应商原因,导致浇筑混凝土断断续续,严重影响施工,根据具体情况,每发生一次罚款5000元6.发现总包与混凝土供应商瞒报、乱报混凝土用量,多出工程量由总包负责,一经发现向双发罚款1万元 中海·寰宇天下项目部 20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