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授权书.doc.docx
5页居民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授权书 篇一:广西申请 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广西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现授权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到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银行、证券、保险、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农业、林业、水产畜牧、农机、海事等部门和机构调查授权人家庭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请以上相关部门和机构予以配合并向被授权单位提供相关信息以上部门和机构提供的授权家庭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授权人均予以认可 授权期限: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自签字之日起至授权人停止享受低保待遇之日为止,其他生活救助授权期限为三个月 附件:授权委托人家庭户口本及身份证复印件(指家庭成员全部户口本及身份证复印件) 年月日 篇二:授权书1 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家庭经济状况 核对授权书 现授权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到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银行、证券、保险、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农业、林业、水产畜牧、农机、海事等部门和机构调查授权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请以上相关部门和机构予以配合并向被授权单位提供相关信息以上部门和机构提供的授权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授权人均予以认可。
授权期限: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自签字之日起至授权人停止享受低保待遇之日为止,其他社会救助授权期限为三个月 授权人: 身份证号:联系: 授权人: 身份证号: 授权人: 身份证号: 授权人: 身份证号: 授权人: 身份证号: 授权人: 身份证号: 授权人: 身份证号: 附件:委托人家庭户口本及身份证复印件 年月 日 篇三: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 受理编号: 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 (20年月日) □ 新申请□ 复查 街委 申请人代表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固定: 移动: 申请社会救助事项类别: □最低生活保障 □公共租赁住房 □租赁补贴 □实物配租 □低收入困难家庭□法律援助 □医疗救助□教育资助 □其他: 广州市民政局印制 填 表说明 一、本表是本市居民申请社会救助时,应向有关单位提交的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申报表本表依据《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及相关规定制定 二、本表需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不得随意涂改,需保持书面整洁 三、申请人应当按照本说明相关要求真实填写,不得隐瞒、虚报、漏报。
四、受理编号由街镇核对工作人员根据核对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编号填写 五、《承诺和授权书》、《申请人基本情况申报表》、《个人可支配收入申报表》、《个人货币类财产申报表》需由本人填写并签名确认上述表格不足时,可另行复印 六、《家庭可支配收入申报》、《家庭总财产申报》、《家庭实物类财产申报表》由申请人代表填写 七、申请人如有工作单位的,应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需按要求提交相应的收入证明 八、申请人拥有机动车辆、房产等财产需进行价格认证或价值评估的,需要另行填写相关表格进行申报 承诺和授权书 承 本人在此郑重承诺: 1、本人已阅读并完全了解《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自愿接受并将积极协助有关机构审核本人的家庭经济状况 2.本人所填写的内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合法、真实、有效,不存在隐瞒、虚报和漏报情况 3.本人授权由申请人代表(户主) 填写本表中应当由“申请人代表(户主)”填写的内容,并同意其所填内容 4. 本人愿意对上述承诺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诺书 授 权 书 本人授权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及其派出的工作人员对本人所拥有的全部□收入、□财产进行核查;授权所有涉及到本人经济状况信息的部门或机构将相关信息及资料提供给上述机构和人员进行审核。
承诺和授权人签字: 日 期:年 月 日 注: 请在所有授权项目前“□”内划“√”,所有未授权项目请将“□”涂成“■ 家庭可支配收入申报 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本家庭可支配收入总额为元,家庭所有成员平均月可支配收入为 元 申请人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日 个人可支配收入申报表(一) 申报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1.申报时间根据所申请的社会救助事项政策确定 2.工资性收入为扣除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及社会保障支出后的工资(薪金)、津贴(补贴)、劳务所得 3. 上述所有项目金额均以人民币为单位进行申报,拥有外币或以外币计算的收入的应当折算成人民币进行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