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资料2022年收藏教育学部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doc
4页教育学部2019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坚持全面考查,强化主体责任,确保公平公正,制订此实施细则一、组织管理1.组织成立由学部党政主要领导、教授委员会主任和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参加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部长担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教育学部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统筹各项具体工作,履行领导、组织、协调、监督职责2.组织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组长及成员由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选定3.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成员进行培训,确保工作按照规定方案和程序进行,保证工作质量二、报名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心理健康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3.申请人须在报名前已取得硕士学位4.截至报名之日申请人应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5.申请人应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或者在教育实践领域取得突出成绩6.“学校课程与教学”方向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普通中小学教师不招收高校专任教师及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人员7.“教育领导与管理”方向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包括幼儿园园长、中小学校长、高校行政人员及高校组织部门任命的管理人员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人员三、考核程序(一)网上报名申请人须登录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报考学院(部)实施细则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2份《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确认无误并签字二)提交材料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1.提交给研究生院的材料将本人核对无误并签字的《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不予准考具体要求参见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提交给学部的材料以下申请材料须全部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材料顺序一并装订成册,于2019年3月8日前寄送至学部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田家炳楼504室教育学部办公室,邮编:130024,联系人:肖建光,:0431-85098033。
为确保材料及时稳妥送达,务必使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1)《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2)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3)本科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各1份(须到档案所在管理部门查档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加盖该档案管理部门公章)4)以下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如没有则不提供英语:CET-4≧426分(2005年以前CET-4成绩为“合格”)或CET-6≧426分(2005年以前CET-6成绩为“合格”)或IELTS≧6.0或TOEFL≧85或英语专业四级(TEM 4)成绩为“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TEM 8)成绩为“合格”日语、俄语:参照相应标准5)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须注明职务、职级、工作年限等内容,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普通中小学教师须同时提交职称证复印件(或证明原件)高校双肩挑人员须同时提交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对其管理岗位的任命文件复印件(或证明原件)6)可证明申请人实践领域业绩的材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最多3项7)可证明申请人学术研究能力的材料,包括科研项目、期刊论文和专著的复印件,每类最多3项,如没有则不提供。
8)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推荐信应对申请人思想品德、道德修养、科学作风、治学态度、外语水平、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工作成果、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作出简要评价9)硕士学位论文10)个人陈述,包括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研究计划、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等,其中研究计划部分不少于3000字以上所有材料均不退还材料(2)(4)到校参加综合考核时需交验原件三)材料审核学部“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公正评价的基础上给出审核成绩审核程序如下:1.材料形式审核:“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2.材料评价审核:“材料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其学术背景、学业成绩、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作出评价,给出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材料审核的合格线为不低于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四)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由学部“综合考核小组”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组织实施综合考核预计在2019年4月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教育学部网站通知为准综合考核包括:外语水平考核、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
1.外语水平考核外语水平考核方式为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50分钟外语水平考核合格线为不低于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者,外语水平考核予以免试1)英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4≧426分(2005年以前CET-4成绩为“合格”)或CET-6≧426分(2005年以前CET-6成绩为“合格”)或IELTS≧6.0或TOEFL≧85或英语专业四级(TEM 4)成绩为“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TEM 8)成绩为“合格”2)日语、俄语参照相应标准执行2.专业素质考核专业素质考核方式为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80分钟考试科目如下:专业方向考试科目学校课程与教学(非全日制)教育学综合教育领导与管理(非全日制)教育学综合专业素质考核合格线为不低于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在同一专业方向内按照申请人专业素质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拟招生人数的2倍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考核名单3.综合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方式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申请人的专业素养、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并围绕研究计划考核申请人的研究基础和创新潜质。
综合素质考核合格线为不低于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五)成绩计算办法最终成绩=专业素质考核成绩×4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60%(六)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学部在综合评定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基础上,按照专业方向录取,即在同一专业方向内按照申请人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全部录取工作完成后,经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及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四、其他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等专项计划考生参照本细则执行,根据考生考核实际情况及有关要求统筹录取2.本细则由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2019年1月19日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