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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企业》word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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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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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22-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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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兴区药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全生产标准化自/复评汇总表序号考评内容满分应得分实得分备注安全生产基础管理1资质证照22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203安全生产责任制28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55安全生产记录档案35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607应急救援608特种设备基础管理309职业卫生基础管理4010安全生产资金保障3011资质和安全协议2012其他(持续改进,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属实性评价)50合计400安全生产现场管理1特种设备现场管理402设备设施903作业安全2504危险化学品管理1005职业卫生现场管理406场所环境407从业人员操作行为40合计600总计1000大兴区药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评定指标评定项目标准分值评定内容评分标准扣分说明得分参考依据备注说明(对应AQ/T 9006-2010条款)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资质证照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如有以下情况,则为否决:1、营业执照与生产经营内容不符;2、超过营业执照有效期从事生产经营;3、未及时办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4、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未及时换发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条/药品生产许可证/1、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2、企业名称、地址、负责人、经济类型、许可范围、隶属关系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及时申领新的生产许可证;3、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超期使用※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许可证超期使用,即为否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条/消防验收意见书2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未进行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意见不合格,或未进行备案,不得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3条/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20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1、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人员,不得分;2、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不得分;3、设置或配备不符合规定,扣10分;4、扣满20分的,追加扣除10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9条《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26条第5.2.1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8企业应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确定量化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并予以考核1、未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或未确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不得分;2、未定期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扣5分。

      AQ/T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第5.1条第5.1条责任制制定及内容要求10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传达至责任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2、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做到“一岗一责”1、未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得分;2、安全生产责任制每缺1个部门,扣3分;3、有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岗位责任人员,扣5分;4、有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岗位责任内容,扣5分;5、有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考核要求,扣3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4条《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4条、第15条第5.2.2条主要负责人职责10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1、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安全生产投入;4、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组织实施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工作;7、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9、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1、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不明确,不得分;2、未建立主要负责人责任制,或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缺少履职证明材料(如签署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例会的记录等),不得分,并追加扣除10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7条《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16条第5.2.2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15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下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5、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6、危险作业管理制度;7、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8、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9、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10、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11、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12、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1、规章制度每缺1项扣5分;若缺少的规章制度企业不涉及,则不扣分;2、制度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或与实际不符,每项制度扣3分《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18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25条第5.4.1条、第5.4.2条、第5.8条、第5.9条、第5.12条操作规程10制定相关岗位和较大危险因素设备设施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每缺1个岗位或1类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扣5分《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15条第5.4.3条安全生产记录档案35企业应当建立下述记录档案,并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报告、记录等及时归档。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档案;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档案;3、事故记录管理档案;4、安全生产例会记录;5、危险化学品档案(出入库记录和MSDS);6、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7、安全生产奖惩档案;8、危险作业(如:动火、有限空间、高空作业、吊装、临时用电等)审批档案;9、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安全生产记录档案、报告缺1项扣5分;若缺失的记录档案、报告企业不涉及,则不扣分《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21条、第31条、第36条、第37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35条第5.4.6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学时要求15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接受的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2、新招用的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3、换岗的,离岗6个月以上的,以及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均不得少于4学时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接受培训,扣10分;2、未对其它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或培训学时不足,每人次扣5分《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25条第5.5条培训内容15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1、伪造培训记录,考核试卷笔迹相同,视同未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分;2、培训流于形式,培训内容无针对性,扣10分《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24条第5.5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1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的,方可持证上岗未持证上岗或证书过期未及时复审,每人次扣5分;扣满15分,追加扣除10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5条第5.5.3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15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未持证上岗或证书过期未及时复审,每人次扣5分;扣满15分,追加扣除10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8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2条第5.5.3条应急救援预案制定201、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的特点,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与潜在危险性评估、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训练和演习、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等内容1、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不得分;2、预案内容与企业实际不符,扣10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69条《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76条、第77条第5.11条组织建立102、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或委托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提供救援服务。

      1、无组织机构或人员,不得分;2、职责不清,扣5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69条《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76条、第77条第5.11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应急救援预案演练203、定期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1、无演练记录和演练影像资料(照片或视频),视同未演练,不得分;2、有演练记录、影像资料,但无总结或评价改进意见,扣10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69条《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76条、第77条第5.11条应急救援器材104、针对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配备合格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并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正常使用1、无器材和装备台账,不得分;2、器材无维修保养记录,扣5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69条《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76条、第77条第5.11条特种设备基础管理30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相关牌照和证书;(3)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报告;(4)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5)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6)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7)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1、无任何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不得分;2、每缺1个《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或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相关牌照和证书,扣2分;3、每缺1个特种设备的检测报告或检测结论不合格,扣10分;每缺1个安全附件的检测报告或检测结论不合格,扣2分;4、每缺少1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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