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划修改调整讲义操作程序及技术要求.ppt
33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和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和调整操作程序及技术要求操作程序及技术要求 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李芳颢李芳颢2007.102007.10规划修改操作程序和技术要求规划修改操作程序和技术要求一、规划修改定义一、规划修改定义二、规划修改条件二、规划修改条件三、申请规划修改程序三、申请规划修改程序四、规划修改评审需提交的资料四、规划修改评审需提交的资料五、规划修改成果的评审组织五、规划修改成果的评审组织六、规划修改成果的报批程序六、规划修改成果的报批程序七、申请批准规划修改成果时需提交的资料七、申请批准规划修改成果时需提交的资料八、其他八、其他九、规划修改技术要求九、规划修改技术要求 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一、一、 规划修改定义规划修改定义 规划修改,是指根据社会经济规划修改,是指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发展需要,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总体发展方向和建设定的土地利用总体发展方向和建设用地、耕地等主要用地规模、总体用地、耕地等主要用地规模、总体布局进行的变更布局进行的变更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二、规划修改的条件二、规划修改的条件 •经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审批权限部门批准经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审批权限部门批准或核准的交通、能源、水利、矿山、国防军事等或核准的交通、能源、水利、矿山、国防军事等单独选址项目用地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的;•经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审批权限部门批准经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审批权限部门批准行政区划调整或城镇迁址的;行政区划调整或城镇迁址的;•因重大产业政策调整,国家和省部署实施的生态因重大产业政策调整,国家和省部署实施的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河道疏浚治理工程、地方经济发环境保护工程、河道疏浚治理工程、地方经济发展确定的产业区展确定的产业区(带带)等建设的;等建设的;•因生态建设、生态移民、扶贫移民、抢险救灾等因生态建设、生态移民、扶贫移民、抢险救灾等特殊原因的;特殊原因的;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二、规划修改的条件(续)二、规划修改的条件(续)•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的; •大、中型单独选址工业项目用地选址合理,且大、中型单独选址工业项目用地选址合理,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经设区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经设区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通讯等建设项目用地的;通讯等建设项目用地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三、申请规划规划修改程序三、申请规划规划修改程序•属国务院、省政府有批准权限部门批准的交通、能属国务院、省政府有批准权限部门批准的交通、能源、水利、矿山、国防军事等单独选址项目用地,源、水利、矿山、国防军事等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可直接编制规划修改方案和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可直接编制规划修改方案和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的规划响评估报告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的规划修改,需单独编制合理用地比较方案、基本农田调修改,需单独编制合理用地比较方案、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方案、耕地补充方案综合报告,并依法组织整补划方案、耕地补充方案综合报告,并依法组织论证,形成正式的论证意见论证,形成正式的论证意见•修改县级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含设区市人民政府修改县级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含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乡结合部、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所在地的城乡结合部、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的镇)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行文,说明规划修改的原因、需修改规划的内容等,行文,说明规划修改的原因、需修改规划的内容等,逐级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规划修改。
逐级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规划修改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三、申请规划规划修改程序(续)三、申请规划规划修改程序(续)•修改上款规定以外的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上款规定以外的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行文,说明规划修改的原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行文,说明规划修改的原因、需修改规划的内容等,向所在地设区市人因、需修改规划的内容等,向所在地设区市人民政府申请规划修改民政府申请规划修改•因未列入规划的国家和省的重点建设项目造成因未列入规划的国家和省的重点建设项目造成县级规划预留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的,可以通过县级规划预留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的,可以通过申请使用省、设区市级规划预留指标,编制县申请使用省、设区市级规划预留指标,编制县级规划修改方案,并将规划指标落实到涉及的级规划修改方案,并将规划指标落实到涉及的乡级规划乡级规划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四、规划修改评审时需提交的资料四、规划修改评审时需提交的资料•申请规划修改的单位向有权组织评审的上级国土资源行政申请规划修改的单位向有权组织评审的上级国土资源行政部门申请评审的报告(一份)部门申请评审的报告(一份)•批准规划修改的文件(一份)批准规划修改的文件(一份)•规划修改方案和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各十五份)规划修改方案和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各十五份)•经逐级核定的县级和乡级规划修改申请表(十五份)经逐级核定的县级和乡级规划修改申请表(十五份)•涉及基本农田的,需提交合理用地比较方案、基本农田调涉及基本农田的,需提交合理用地比较方案、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方案、耕地补充方案综合报告,(十五份)整补划方案、耕地补充方案综合报告,(十五份)•涉及耕地异地占补平衡的,需提交耕地异地占补平衡批准涉及耕地异地占补平衡的,需提交耕地异地占补平衡批准文件(一份)文件(一份)•标明规划修改前、后所涉及的标明规划修改前、后所涉及的1::1万蓝晒土地利用现状图万蓝晒土地利用现状图(一份)(一份)•规划修改前、后的图件(数字化成图),其中修改前的规规划修改前、后的图件(数字化成图),其中修改前的规划图要标出拟调出与调入图斑的位置、范围(各一份)划图要标出拟调出与调入图斑的位置、范围(各一份)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五、规划修改成果的评审组织五、规划修改成果的评审组织•修改县级和县城所在地(含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乡结合部、不设区修改县级和县城所在地(含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乡结合部、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乡级土地规划的修改,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评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乡级土地规划的修改,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评审;审;•修改上款规定以外的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由所在地设区市国土资源修改上款规定以外的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由所在地设区市国土资源局组织评审;局组织评审;•规划修改的评审专家组一般由规划修改的评审专家组一般由5—9名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或领导组成,名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或领导组成,其中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不得少于其中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不得少于3—5名;名;•申请评审的成果资料,应当至少提前申请评审的成果资料,应当至少提前2天送达参与评审的专家组成员;天送达参与评审的专家组成员;•评审中应当坚持发扬民主、公平合理的原则,实行回避制度、保密制度、评审中应当坚持发扬民主、公平合理的原则,实行回避制度、保密制度、专家组组长负责制度;专家组组长负责制度;•规划修改成果通过评审后,负责组织评审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及时将评审规划修改成果通过评审后,负责组织评审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及时将评审意见书面告知申请评审的单位。
申请评审的单位应当按照评审意见补充完意见书面告知申请评审的单位申请评审的单位应当按照评审意见补充完善规划修改成果,并应当依法组织听证,并形成听证会议纪要涉及占用善规划修改成果,并应当依法组织听证,并形成听证会议纪要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还需单独编制合理用地比较方案、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方案、基本农田的,还需单独编制合理用地比较方案、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方案、耕地补充方案综合报告,并依法组织论证,形成正式的论证意见耕地补充方案综合报告,并依法组织论证,形成正式的论证意见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 六、规划修改成果的报批程序六、规划修改成果的报批程序•经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审批权限部门批准或核准经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审批权限部门批准或核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国防军事等单独选址项目用地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国防军事等单独选址项目用地的规划修改成果,应当随同建设用地报批材料,逐级报有建的规划修改成果,应当随同建设用地报批材料,逐级报有建设用地审批权的机关审批设用地审批权的机关审批•县级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含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县级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含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乡结合部、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乡级土地利用乡结合部、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成果,逐级报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由省国总体规划修改成果,逐级报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由省国土资源厅冠以土资源厅冠以“经省政府同意经省政府同意”发文批复。
涉及占用基本农发文批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逐级报国务院批准后,方可申报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田的,逐级报国务院批准后,方可申报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上款规定以外的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成果,逐级上款规定以外的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成果,逐级报设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申报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报设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申报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 七、申请批准规划修改成果时需提交的资料七、申请批准规划修改成果时需提交的资料•设区市人民政府申请规划修改的请示设区市人民政府申请规划修改的请示(原件,一式两份原件,一式两份);;•省人民政府同意规划修改的批准文件省人民政府同意规划修改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一份);;•规划修改方案及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原件,规划修改方案及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原件,一式五份要求:属乡级规划修改的,加盖当地乡级人民政一式五份要求:属乡级规划修改的,加盖当地乡级人民政府、县级国土资源局公章;属县级规划修改的,加盖当地县府、县级国土资源局公章;属县级规划修改的,加盖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公章);级人民政府、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公章);• 规划修改涉及的修改前后的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规划修改涉及的修改前后的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原件,原件,各一份。
要求:在右下角加盖当地设区市和县级国土资源部各一份要求:在右下角加盖当地设区市和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公章门公章);;• 规划修改涉及的修改前后的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规划修改涉及的修改前后的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原件,原件,各一式五份要求:在右下角加盖当地设区市和县级国土资各一式五份要求:在右下角加盖当地设区市和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公章源部门公章);;•规划修改涉及设区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还应报送修规划修改涉及设区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还应报送修改前后设区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改前后设区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原件,各一份要求:在原件,各一份要求:在右下角加盖当地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公章右下角加盖当地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公章);;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七、申请批准规划修改成果时需提交的资料(续)七、申请批准规划修改成果时需提交的资料(续)七、申请批准规划修改成果时需提交的资料(续)七、申请批准规划修改成果时需提交的资料(续)•规划修改方案专家评审意见规划修改方案专家评审意见(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一式两份);;• 规划修改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专家评审意见规划修改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复复印件,一式两份印件,一式两份);;•规划修改听证会纪要规划修改听证会纪要(原件,一式两份原件,一式两份);;•规划修改成果资料电子光盘规划修改成果资料电子光盘(一份一份);;•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用地涉及规划修改的,还应提交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用地涉及规划修改的,还应提交立项批准或核准文件;立项批准或核准文件;• 规划修改涉及基本农田的,还应提供基本农田占用规划修改涉及基本农田的,还应提供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情况附表,并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标注基和补划情况附表,并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标注基本农田补划位置。
本农田补划位置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八、其他八、其他•规划修改成果经批准后,县级或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法律规划修改成果经批准后,县级或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做好公告工作;法规规定做好公告工作;•规划修改成果经批准后,应当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规划修改成果经批准后,应当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关于做好土地利用规划档案和成果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做好土地利用规划档案和成果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国土资厅发[厅发[2000]]11号号)以及国土资源厅办公室以及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土地利关于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和局部调整备案工作的通知用总体规划修改和局部调整备案工作的通知》》(赣国土资办发赣国土资办发 [[2007]]76号号)的要求,及时做好归档备案工作对未按规定的要求,及时做好归档备案工作对未按规定实行备案、且未向省国土资源部门书面说明原因的,将不受实行备案、且未向省国土资源部门书面说明原因的,将不受理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申请;理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申请;•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其呈报的规划修改成果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其呈报的规划修改成果资料及其审核料及其审核(审批审批)意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对弄虚作假、意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批准或者越权审批的,其规划批准文件无效,并将依法骗取批准或者越权审批的,其规划批准文件无效,并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九、技术要求(规划修改方案)九、技术要求(规划修改方案) 一、项目简介一、项目简介二、规划修改的原因和目的二、规划修改的原因和目的三、规划修改的指导思想三、规划修改的指导思想四、规划修改的原则四、规划修改的原则五、规划修改的依据和基础资料五、规划修改的依据和基础资料(一一)规划修改的依据规划修改的依据1、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2、项目的相关文件、项目的相关文件 (二二)规划修改的基础资料规划修改的基础资料1、土地资料;、土地资料;2、项目资料、项目资料六、项目选址及用地规模六、项目选址及用地规模1、项目选址;、项目选址;2、项目用地规模、项目用地规模 (1)总用地规模总用地规模(2)项目建设于下一级行政单位的用地情况项目建设于下一级行政单位的用地情况 (3)项目建设须调项目建设须调整用地指标情况整用地指标情况七、规划指标执行情况七、规划指标执行情况1、总指标;、总指标;2、分到下一级行政单位指标、分到下一级行政单位指标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九、技术要求(规划修改方案续)九、技术要求(规划修改方案续)八、规划修改的主要内容八、规划修改的主要内容 规划修改的内容主要是结合项目的性质,项目用地情况及指标使用情况规划修改的内容主要是结合项目的性质,项目用地情况及指标使用情况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科学合理的修改,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科学合理的修改,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1、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的修改、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的修改2、总指标的修改、总指标的修改3、下一级行政单位指标的修改、下一级行政单位指标的修改4、重点建设项目的修改、重点建设项目的修改5、耕地占补平衡情况、耕地占补平衡情况6、基本农田补划情况、基本农田补划情况7、移民安置情况、移民安置情况8、核减预留用地情况、核减预留用地情况9、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 (1)项目建设项目建设 (2)预留用地核减预留用地核减 (3)移民安置工程移民安置工程10、土地利用分区变化情况、土地利用分区变化情况 (1)项目建设项目建设 (2)预留用地的撤消(线性工程除外)预留用地的撤消(线性工程除外)(3)移民安置工程移民安置工程11、规划图件的调整、规划图件的调整九、保障规划实施的措施和建议九、保障规划实施的措施和建议1、论述修改后规划的法律地位。
论述修改后规划的法律地位2、于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于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九、技术要求(影响评估报告)九、技术要求(影响评估报告)一、项目概况一、项目概况(一一)项目简介项目简介 (二二)项目建设的原因及意义项目建设的原因及意义 (三三)项项目选址及用地规模分析目选址及用地规模分析二、项目建设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影响评二、项目建设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影响评价价(一一)项目建设对现行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的影响项目建设对现行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的影响(二二)项目建设对土地利用结构的影响项目建设对土地利用结构的影响 (三三)项目建设对建项目建设对建设用地指标的影响设用地指标的影响(四四)小结小结三、项目建设对修改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影响评三、项目建设对修改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影响评价价(一一)对未来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的影响对未来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的影响(二二)对耕地保对耕地保护目标的影响护目标的影响(三三)对建设用地指标的影响对建设用地指标的影响 (四四)小结小结四、项目实施的效益评价四、项目实施的效益评价1、社会效益社会效益2、经济效益经济效益3、生态效益。
生态效益五、结论五、结论六、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对策措施六、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对策措施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九、技术要求(项目用地论证综合报告)九、技术要求(项目用地论证综合报告)一、项目概况一、项目概况 (一一)项目概况项目概况 (二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二、报告编制依据二、报告编制依据三、项目用地选址论证三、项目用地选址论证 (一一)项目选址原则项目选址原则(二二)项目选址多方案对比分析项目选址多方案对比分析 (三三)项目社项目社会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会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四四)项目经济评价分析项目经济评价分析 (五五)项目选址论项目选址论证结论证结论四、项目用地规模论证四、项目用地规模论证 (一一)项目工程技术标准项目工程技术标准 (二二)项目用地规模分析项目用地规模分析(三三)项目用地项目用地规模论证结论规模论证结论 从有关供地政策和用地定额标准,项目建设所采用的工程措施从有关供地政策和用地定额标准,项目建设所采用的工程措施和方法的角度,论述项目如何有效地节约土地,减少占用耕和方法的角度,论述项目如何有效地节约土地,减少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合理安置居民点用地及征地补偿,实现节约地和基本农田,合理安置居民点用地及征地补偿,实现节约土地、控制建设用地的目的。
土地、控制建设用地的目的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九、技术要求(项目用地论证综合报告续)九、技术要求(项目用地论证综合报告续)五、耕地补充方案论证五、耕地补充方案论证 (一一)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不可避免性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不可避免性 (二二)项目各方案占用耕项目各方案占用耕地的情况分析与比较地的情况分析与比较(三三)项目项目(最优方案最优方案)占用耕地概况占用耕地概况(四四)项目项目(最优方案最优方案)补充耕地分析补充耕地分析(五五) 项目征地拆迁的资金补偿项目征地拆迁的资金补偿标准标准 (六六)耕地占补论证结论耕地占补论证结论六、基本农田补划方案论证六、基本农田补划方案论证 (一一)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不可避免性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不可避免性(二二)项目各方案占用项目各方案占用基本农田的情况分析与比较基本农田的情况分析与比较 (三三)项目项目(最优方案最优方案)占用基本农占用基本农田概况田概况(四四)推荐方案补充基本农田分析推荐方案补充基本农田分析(五五)基本农田补划论基本农田补划论证结论证结论七、项目规划设计及实施中的耕地七、项目规划设计及实施中的耕地(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保护措施保护措施 简要介绍项目方案设计中通过何种设计措施减少耕地和基本简要介绍项目方案设计中通过何种设计措施减少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占用。
农田的占用八、结论与建议八、结论与建议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规划调整操作程序和技术要求规划调整操作程序和技术要求一、规划调整定义一、规划调整定义二、规划调整条件二、规划调整条件三、申请规划调整程序三、申请规划调整程序四、规划调整评审需提交的资料四、规划调整评审需提交的资料五、规划调整成果的评审组织五、规划调整成果的评审组织六、规划调整成果的报批程序六、规划调整成果的报批程序七、申请批准规划调整成果时需提交的资料七、申请批准规划调整成果时需提交的资料八、其他八、其他九、规划调整技术要求九、规划调整技术要求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一、规划调整定义一、规划调整定义 规划调整,是指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规划调整,是指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不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要,在不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发展方向和建设用地、耕地等主要地利用发展方向和建设用地、耕地等主要用地规模、总体布局的前提下,对土地利用地规模、总体布局的前提下,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的局部变更项目实施后用总体规划进行的局部变更项目实施后效益评价效益评价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二、规划调整条件二、规划调整条件 (一一)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列入规划,且已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列入规划,且已预留规划指标,但由于项目选址未确定、没有落实到规划图预留规划指标,但由于项目选址未确定、没有落实到规划图上,或已落实到图上,但实际用地位置需作调整的;上,或已落实到图上,但实际用地位置需作调整的;(二二)各类开发区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园区)在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内在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内调整用地位置的;调整用地位置的;(三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已列入规划,但因规划布局不合理导致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已列入规划,但因规划布局不合理导致用地面积、位置和范围发生变化的;用地面积、位置和范围发生变化的;(四四)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未列入规划,但属于改建、扩建、续建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未列入规划,但属于改建、扩建、续建的小型工程项目,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的小型工程项目,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二、规划调整条件(续)二、规划调整条件(续)(五五)小型单独选址工业项目用地选址合理,且符合国小型单独选址工业项目用地选址合理,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六六)城镇建设用地,因基础设施、环境保护及其他重城镇建设用地,因基础设施、环境保护及其他重点建设等,小部分用地确需超出规划确定的城镇建点建设等,小部分用地确需超出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的;设用地范围的;(七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项目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项目用地范围和布局发生变更的;用地范围和布局发生变更的;(八八)为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因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为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因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建设,需进行规划局部调整的;项目建设,需进行规划局部调整的;(九九)新农村建设等其他特殊原因需进行规划局部调整新农村建设等其他特殊原因需进行规划局部调整的。
的 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三、申请规划调整的程序三、申请规划调整的程序(一一)属属“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列入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列入规划,且已预留规划指标,但由于项目选址未确定、没有规划,且已预留规划指标,但由于项目选址未确定、没有落实到规划图上,或已落实到图上,但实际用地位置需作落实到规划图上,或已落实到图上,但实际用地位置需作调整的调整的”可直接编制规划调整方案可直接编制规划调整方案二二)调整县级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含设区市人民政府调整县级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含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乡结合部、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所在地的城乡结合部、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行文,说明规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行文,说明规划调整的原因、需调整规划的内容等,逐级向省国土资源划调整的原因、需调整规划的内容等,逐级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规划调整厅申请规划调整 (三三)调整上款规定以外的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由调整上款规定以外的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由县级国土资源局行文,说明规划调整的原因、需调整规划县级国土资源局行文,说明规划调整的原因、需调整规划的内容等,向所在地设区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规划调整。
的内容等,向所在地设区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规划调整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四、规划调整评审需提交的成果资料四、规划调整评审需提交的成果资料 (一一)申请规划调整的单位向有权组织评审的上级国土资申请规划调整的单位向有权组织评审的上级国土资源行政部门申请评审的报告(一份);源行政部门申请评审的报告(一份);(二二)批准规划调整的文件(一份);批准规划调整的文件(一份);(三三)规划调整方案和说明(各十五份);规划调整方案和说明(各十五份);(四四)经逐级核定的县级和乡级规划调整申请表(十五份经逐级核定的县级和乡级规划调整申请表(十五份););(五五) 标明规划调整前、后所涉及的标明规划调整前、后所涉及的1::1万蓝晒土地利万蓝晒土地利用现状图(一份);用现状图(一份);(六六) 规划调整前、后的图件(数字化成图),其中调规划调整前、后的图件(数字化成图),其中调整前的规划图要标出拟调出与调入图斑的位置、范围整前的规划图要标出拟调出与调入图斑的位置、范围(各一份)各一份) 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五、规划调整成果的评审组织五、规划调整成果的评审组织 (一一)调整县级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含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乡结合调整县级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含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乡结合部、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由部、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评审;省国土资源厅组织评审;(二二)调整上款规定以外的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所在地设区市国土资源调整上款规定以外的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所在地设区市国土资源局组织评审;局组织评审;(三三)规划调整的评审专家组一般由规划调整的评审专家组一般由5—9名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或领导组名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或领导组成,其中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不得少于成,其中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不得少于3—5名;名;(四四)申请评审的成果资料,应当至少提前申请评审的成果资料,应当至少提前2天送达参与评审的专家组成员;天送达参与评审的专家组成员;(五五)评审中应当坚持发扬民主、公平合理的原则,实行回避制度、保密制评审中应当坚持发扬民主、公平合理的原则,实行回避制度、保密制度、专家组组长负责制度;度、专家组组长负责制度;(六六)规划调整成果通过评审后,负责组织评审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及时将规划调整成果通过评审后,负责组织评审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及时将评审意见书面告知申请评审的单位。
申请评审的单位应当按照评审意见评审意见书面告知申请评审的单位申请评审的单位应当按照评审意见补充完善规划调整成果补充完善规划调整成果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六、规划调整成果的报批程序六、规划调整成果的报批程序(一一)县级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含设区市人民县级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含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乡结合部、不设区的市人民政政府所在地城乡结合部、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府所在地的镇)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成果,逐级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方可申成果,逐级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方可申报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报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二二)上款规定以外的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上款规定以外的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成果,逐级报设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方整成果,逐级报设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申报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可申报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七、申请批准规划调整时需提交的资料七、申请批准规划调整时需提交的资料(一一)设区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规划调整的请示设区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规划调整的请示(原件,一式两份原件,一式两份);;(二二)省国土资源厅同意规划调整的批准文件省国土资源厅同意规划调整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一份);;(三三)规划调整方案规划调整方案(原件,一式五份。
要求:属乡级规划调整原件,一式五份要求:属乡级规划调整的,加盖当地县级国土资源局公章;属县级规划调整的,加的,加盖当地县级国土资源局公章;属县级规划调整的,加盖当地县级和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公章盖当地县级和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公章);;(四四)规划调整涉及的调整前后的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规划调整涉及的调整前后的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原原件,各一份要求:在右下角加盖当地乡级人民政府、县级件,各一份要求:在右下角加盖当地乡级人民政府、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公章国土资源部门公章);; 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七、申请批准规划调整时需提交的资料(续)七、申请批准规划调整时需提交的资料(续)(五五)规划调整涉及的调整前后的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规划调整涉及的调整前后的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原件,各一式五份要求:在右下角加盖当地设区市和原件,各一式五份要求:在右下角加盖当地设区市和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公章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公章);;(六六)规划调整涉及设区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的,还应规划调整涉及设区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的,还应报送调整前后设区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报送调整前后设区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原件,各一份。
原件,各一份要求:在右下角加盖当地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公章要求:在右下角加盖当地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公章);;(七七)规划调整方案专家评审意见规划调整方案专家评审意见(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一式两份);;(八八)规划调整成果资料电子光盘规划调整成果资料电子光盘(一份一份)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八、其他八、其他(一一)规划调整成果经批准后,县级或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法规划调整成果经批准后,县级或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做好公告工作;律法规规定做好公告工作;(二二)规划调整成果经批准后,应当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规划调整成果经批准后,应当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关于做好土地利用规划档案和成果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于做好土地利用规划档案和成果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国土资厅发[资厅发[2000]]11号号)以及国土资源厅办公室以及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土地关于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和局部调整备案工作的通知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和局部调整备案工作的通知》》(赣国土资办赣国土资办发[发[2007]]76号号)的要求,及时做好归档备案工作对未按规的要求,及时做好归档备案工作。
对未按规定实行备案、且未向省国土资源部门书面说明原因的,将不定实行备案、且未向省国土资源部门书面说明原因的,将不受理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申请;受理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申请;(三三)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其呈报的规划调整成果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其呈报的规划调整成果资料及其审核资料及其审核(审批审批)意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对弄虚作意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批准或者越权审批的,其规划批准文件无效,并将假、骗取批准或者越权审批的,其规划批准文件无效,并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九、技术要求(规划调整方案)九、技术要求(规划调整方案)一、规划调整的目的一、规划调整的目的明确是对原规划指标的空间结构布局进行适当局部调明确是对原规划指标的空间结构布局进行适当局部调整,需调整的总面积和用地性质要描述清楚整,需调整的总面积和用地性质要描述清楚二、规划调整的原则二、规划调整的原则三、规划调整的主要内容三、规划调整的主要内容(一一)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的调整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的调整 (二二)建设用地指标的调建设用地指标的调整。
描述该次调整中发生变化的建设用地指标整描述该次调整中发生变化的建设用地指标 (三三)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 (四四)土地利用分区的调整土地利用分区的调整 (五五)耕地占补平衡的调整耕地占补平衡的调整(六六)规划图件的修改规划图件的修改四、保障规划调整实施的基本措施四、保障规划调整实施的基本措施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九、技术要求(规划调整方案说明)九、技术要求(规划调整方案说明)一、规划调整的基础资料一、规划调整的基础资料二、规划调整的法律法规依据二、规划调整的法律法规依据三、规划调整的思路主要思路是结合土地规划和社三、规划调整的思路主要思路是结合土地规划和社会经济会经济“十一五规划十一五规划”,本着对县,本着对县(乡镇乡镇)发展影响最小发展影响最小的的考虑,对空间布局进行调整考虑,对空间布局进行调整 四、规划调整项目情况简介四、规划调整项目情况简介 简要说明项目的名称、性质、用地要求等内容简要说明项目的名称、性质、用地要求等内容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九、技术要求(规划调整方案说明续)九、技术要求(规划调整方案说明续)五、规划调整的主要内容说明五、规划调整的主要内容说明(一一)空间布局调整的说明空间布局调整的说明 (二二)调整前后建设用地指标的说明调整前后建设用地指标的说明1、建设用地指标使用情况说明、建设用地指标使用情况说明((1)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的说明()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的说明(2)农村居民点指标调整的)农村居民点指标调整的说明(说明(3)交通用地指标调整的说明()交通用地指标调整的说明(4)水利设施用地指)水利设施用地指标调整的说明标调整的说明2、乡镇、乡镇(行政村行政村)建设用地指标的调整的说明建设用地指标的调整的说明 (三三)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说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说明 (四四)土地利用分区调整的说明土地利用分区调整的说明 (五五)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调整说明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调整说明(六六)规划图件修改的说明规划图件修改的说明(七七)与相关规划衔接说明与相关规划衔接说明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 谢谢 谢!谢!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