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筹水环境综合治理污染防治与绿色发展.docx
5页HONGYU.MACRO统筹水环境综合治理污染防治与绿色发展到2025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城镇水污染防治体系,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持续提高,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严重水体基本消除,地表水劣Ⅴ类水体基本消除,有效支撑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实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不低于93%一、 机遇与挑战重要机遇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上升到生态文明建设全局,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流域水环境明显改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人民群众对青山、碧水等美好生态环境追求更加强烈,为深入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提供了稳固基础我国面向世界承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加快绿色低碳转型进程,为发挥水环境综合治理优势,实现流域低碳发展提供了重要推动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战场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治理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迎来重要机遇。
主要挑战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新型工业化深入推进,城镇化率处于快速增长区间,工业、生活、农业等领域污染物排放压力持续增加,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成效尚不稳固,氮磷等污染物削减难度大,太湖、巢湖、滇池等蓝藻水华防控形势严峻,洞庭湖、鄱阳湖、乌梁素海等流域农业面源污染进入深入推进期,部分湖泊周边房地产无序开发侵占湖泊生态空间的问题突出与点源污染治理相比,面源污染起步晚、投入少,治理规模小,面临既要还旧账、又要不欠新账的双重压力十四五”时期,在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实现突破,实现主要水污染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等任务艰巨进一步完善流域综合治理体系,提升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更好适应新阶段发展需求仍面临较大挑战,统筹推进流域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任重道远二、 “十三五”治理成效“十三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推动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七大流域和太湖、滇池、巢湖、白洋淀、洱海、丹江口水库、三峡水库、洞庭湖、鄱阳湖等重要湖库水环境综合治理,支持流域内各地区实施了一批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河道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等项目,有效提升了水环境综合治理能力。
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在全国选取了北戴河等16个典型流域单元开展第一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在优化流域空间布局、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完善流域治理模式等领域进行了有益探索,进一步完善湖南省大通湖、四川省沱江等流域治理规划体系,江苏省西太湖、湖北省泗河等流域产业和生态互促共进,贵州省清水河、青海省湟水等流域治理社会参与度进一步提升,取得了显著成效十三五”以来,全国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约239亿元,进一步提升了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2020年,全国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7.53%,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9.3%,比2015年分别提高5.63和5.23个百分点2020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七大流域和浙闽片河流、西北诸河、西南诸河主要江河监测的1614个水质断面中,Ⅰ至Ⅲ类水质断面占87.4%,Ⅳ至Ⅴ类水质断面占12.4%,劣Ⅴ类占0.2%,与2015年相比,Ⅰ至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15.3个百分点,Ⅳ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6.6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8.7个百分点长江干流历史性实现全II类及以上水质,珠江流域水质由良好改善为优,黄河、松花江和淮河流域水质由轻度污染改善为良好。
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辽河等重点流域基本消除劣Ⅴ类水质断面2020年,重要湖库Ⅰ至Ⅲ类水质比例与2015年相比,丹江口水源区上升5.5个百分点,太湖主要环湖河流上升41.8个百分点,滇池主要入湖河流上升34.3个百分点,环洞庭湖河流均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三、 统筹污染防治与绿色发展切实削减入湖污染负荷加强主要入湖河道整治,构建环湖截污系统,加大氮磷等主要污染物防控力度提升湖区城乡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优化种养业布局和结构,逐步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强化太湖、巢湖等蓝藻水华防控,加强白洋淀、洞庭湖、鄱阳湖、乌梁素海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源涵养,推进滇池、洱海等高原湖泊污染防治优化提升生态减污功能开展湖滨带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提高环境容量和自净能力在湖区及主要入湖河流等重点区域因地制宜建设生态缓冲带,降低开展利用强度推进湖滨带、消落区等生态保护修复,在有条件的地区有序推进退耕还湖还湿,优化生态减污功能布局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提高工业、农业、城镇水资源利用效率,推动重要湖泊所在流域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展水资源承载力综合评估,健全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取用水总量控制体系,严格区域用水总量控制。
重要湖泊流域建立水资源承载力分区管控体系推动产业绿色发展改变传统粗放型生产消费模式,调整区域流域产业布局,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因地制宜发展高效农业、现代服务业在太湖等有条件的湖区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在洞庭湖、鄱阳湖、乌梁素海等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在青海湖、洱海、抚仙湖等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探索,推进重要湖泊流域绿色发展参考资料:《“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