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1太极拳协会章程.doc
6页001太极拳协会章程XXXX太极拳协会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是东胜区太极拳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第二条 本协会是东胜区民政局领导下的,由东胜区居民或长期居住者自愿组织成立的群众团体.通过发展太极拳运动,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和身体素质,推进全民健身运动,推广优秀的传统文化第三条 协会职能: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推广太极拳运动,并与其他地区或部门太极拳协会或太极拳组织进行交流,组织和安排本协会会员参与各种太极拳学习交流活动.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和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第二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 凡承认本协会章程,自愿参加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的东胜区居民或长期居住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入会申请表》,经协会面试考核审查同意后,按规定缴纳会费即可入会.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参与本会的建设,对本协会理事会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3.对协会的活动内容、方式提出建议 4.对协会在开展活动中有不正当行为,可直接向有关部门投诉. 5.监督协会经费使用. 6.自愿参加和退出本协会的权利.第七条 会员的义务: 1.会员应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2.按时交纳会费; 3.积极参加协会活动;4.配合做好协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 协会负责人由本协会三名会员组成,其中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各一名,教练二人,由会长、副会长兼任任期为二年,任期届满可竞选连任 第九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产生的方式: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必须在协会会员中产生,并采用由全体会员推举和本人竞选相结合的方式,当候选人多于一人时进行全体无记名投票,得票数最多者当选若无候选人时,由全体会员推举担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负责主持协会日常工作.第十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改选:改选时采用由全体会员推举和本人竞选相结合的方式,当候选人多于一人时进行全体无记名投票,得票数最多者当选.若无候选人时,由全体会员推举担任 第十一条 会长的职责: 1.遵守本协会章程,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2.召集和主持协会会议,制定年度活动计划; 3.活动前与相关主要成员共同确定活动方案,重大活动上报主管部门备案活动后认真填写活动记录表,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4.组织本协会成员卓有成效地开展活动; 5.协会人事安排、经费预算与支出的批准; 6.年度末对协会工作和会员参加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组织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和方案,向全部会员通报并上报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 副会长的职责: 1.遵守本协会章程,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2.协助会长开展工作;3.经会长授权,代表会长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 4.组织本协会成员卓有成效地开展活动; 5.监督协会经费开支. 第十三条 秘书长的责任: 1.主持协会开展日常活动; 2.负责协会内经费的保管、使用记录和报销; 3.协助会长、副会长开展工作,做好协会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并于年末统一交由协会保管 第十四条 协会解散的条件: 1.会员长期不足5人; 2.连续1年未进行正常活动; 3.出现其他应予解散情形 第四章 经费及活动制度 第十五条 经费来源:协会经费的主要来源由会员会费、政府补贴、正常社会活动收入、社会赞助等四部分组成 第十六条 协会经费使用范围:1.组织开展协会日常活动训练;2.组织开展协会内部的竞赛; 3.建立和完善协会活动设施、租用场地; 4.用于协会会员的技能培训; 5.组织参加对外的赛事交流;6.主要组织者必要的补助 第十七条 协会的经费使用,须凭开展活动的相关批文或方案及相关发票,经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共同审核、签字批准后方可报销支出. 第十八条 协会应在每年度末向协会会员公开账目,报告协会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协会会员的监督并抄报主管部门一份. 第十九条 活动方式:本协会在不影响工作和学习的前提下开展教学、比赛和日常训练活动.日常训练活动坚持每天活动(特殊天气除外)。
教学活动和比赛时间根据实际情况于年度初期安排第二十条 活动内容:1.以太极拳为主,陆续将学习太极剑、太极球、中国功夫扇等; 2.太极拳理与传统文化讲座;3.区域性的太极文化交流与比赛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对本章程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会员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东XXX太极拳协会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三日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