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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规范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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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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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规范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 工作规范 工作规范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 工作规范 /art/2010/5/31/art_9901...2010-11-10温州市是精神病高发的城市, 精神卫生问题日益突出, 流行病学调查资料显示,在 15 周岁以上的人群中有精神疾病问题者占 19.7,精神疾病患 病率为 6,其中重性精神病患病率为 3约 2.4 万人,精神分裂症占其 1/3 全国第 3 次精神卫生工作会议更明确指出,目前 我国的重性精神病病人比例为 1.2%,总数高达 1600 万,而其中以“精神分裂症” 的患者人数最 多,达到 600 万人次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 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向障碍、偏执性精神 病、分裂情感障碍等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 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 全的行为, 长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会功能严重损害 根据 中 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10 年)和全国精神卫生 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08 年-2015 年)的相关要求, 制定本工作规范 1.机构、职责及保障条件1.机构、职责及保障条件 1.1 机构与职责 1.1.1 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协调制度 精神卫生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为国家级精神卫生领导与协 调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主要职责有:在国务院领导下,研究拟订精神卫生工作的重 大政策措施,向国务院提出建议;协调解决推进精神卫生工 作发展的重大问题;讨论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指 导、督促、检查精神卫生各项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的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协调组织,负责 组织协调本地区各部门精神卫生工作任务的落实与督导 1.1.2 卫生行政部门 1.1.2.1 卫生部 负责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主 要职责: (1)制订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 建设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 (2) 加强与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逐步扩展中央 补助地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范围,开展专项经 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3)组织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师资培训 (4)组织开展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督导、绩效考核、 评价 (5)建立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信息系统 1.1.2.2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负责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 组织领导与协调主要职责: (1)制订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的 工作计划,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2) 设立省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和指导机构,承担全省 (自治区、直辖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的管理工作。

      (3) 组织开展地市级、县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人员的专 业培训和管理培训 (4)负责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的 质量控制,开展工作督导、绩效考核、评价 (5)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建立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重性 精神疾病管理治疗信息系统,维持区域内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治疗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转 1.1.2.3 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 负责区域内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 主要职责: (1) 制订本区域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的实施计划,保障必 要的工作经费 (2) 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统筹安排、 组建由区域内的地市级及以上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指精神专 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科,下同) 与县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 街道和乡镇基层医疗机构组成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 开展重性精神疾病诊疗、双向转诊、社区/乡镇管理和康复工 作 (3) 设立地市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和指导机构(以下简 称地市级精防机构),承担区域内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的 管理工作 (4)组织开展社区卫生和乡村卫生等基层医疗机构相关人 员专业和管理的师资培训 (5) 负责区域内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的质量控制,开展工 作督导、绩效考核、评价。

      (6)维持区域内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信息系统的正常运 转 1.1.2.4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负责区域内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 主要职责: (1) 制订本区域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的实施计划,保障必 要的工作经费 (2) 负责与有关部门协调,促进建立区域内精神疾病社区康 复机构和网络 (3)设立县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和指导机构(以下简称 县级精防机构), 承担区域内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的管理工 作 (4) 组织社区卫生和乡村卫生等基层医疗机构、街道和乡镇 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的专业培训 和管理培训 (5) 负责区域内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的质量控制,开展工 作督导、绩效考核、评价 (6)维持区域内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信息系统的正常运 转 1.1.3 医疗机构 1.1.3.1 精神卫生医疗机构 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中的主要职 责为: (1)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主要 承担: A.门诊诊疗和急诊住院治疗服务 B.对初诊严重患者、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城建城管监察等 部门转送的急诊患者、司法部门送诊患者、基层医疗机构转 诊的急诊患者等提供诊疗服务。

      C.根据知情同意(有地方立法规定的除外)原则,向辖区内 县级精防机构提供出院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情况 D.按所在地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工作要求,建立至 少由 1 名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参加的社区管理治疗组, 对精神疾病防治责任区域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 院上报的疑似患者进行诊断或复核诊断 ; 定期派员到社区 (乡 镇)检查社区/乡镇管理患者状况和处理社区管理的疑难患 者,调整药物治疗方案,指导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开展患者个 案管理 E.组建应急医疗处置组,承担所在地市的患者应急医疗处置 任务;设立应急医疗处置专用 F.派出专业人员协助精防机构工作 根据情况,疑难病症患者的诊疗可以由省级及以上精神卫生 医疗机构承担 (2)县级政府部门举办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主要承担: A.门诊诊疗、患者应急状况处置和患者慢性住院治疗服务 B.对初诊普通患者、由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诊的患者、 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的慢性患者等提供诊疗服务 C.根据知情同意(有地方立法规定的除外)原则,向辖区内 县级精防机构提供出院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情况 D.按所在地市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工作要求,建立 至少由 1 名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参加的社区管理治疗组, 对精神疾病防治责任区域内的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 生院上报的疑似患者进行诊断或诊断复核;定期派员到社区 (乡镇)检查社区/乡镇管理患者状况和处理社区管理的疑 难患者,调整药物治疗方案,指导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开展患 者个案管理。

      E.派出专业人员协助精防机构工作 在交通不便的偏远县,县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以患者急诊 住院治疗服务为主 1.1.3.2 基层医疗机构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A.承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收集与报告工作,开展重性精 神疾病患者线索调查并登记、上报县级精防机构;登记已确 诊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并建立健康档案 B.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指导下,定期随访患者,指导患者服 药,向患者家庭成员提供护理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 社区患者危险行为评估,实施个案管理计划 C.协助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急医疗处 置 D.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诊疾病复发患者 E.参与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工作 (2)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职责: 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相关工作,指导监护人落实对患 者的护理、康复措施 (3)乡镇卫生院主要职责: A.协助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村医重性 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培训,并对其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B.承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收集与报告工作,开展重性精 神疾病患者线索调查并登记、上报县级精防机构;登记已确 诊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并建立健康档案 C.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指导下,定期随访患者,指导患者服 药。

      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社区患者危险行为评估,实施个 案管理计划 D.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诊疾病复发患者 (4)村卫生室主要职责: A.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线索调查、 登记、 报告和患者家庭成员护理指导工作 B.协助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急医疗处 置 C.定期随访患者,指导监护人督促患者按时按量服药,督促 患者按时复诊 D.参与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工作 1.1.3.3 其他医疗机构 对就诊者中疑似重性精神疾病、但未经精神科执业医师确诊 者,转诊到就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确诊,或联络会诊 向就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诊确诊的、病情严重的患者 1.1.4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1.1.4.1 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和指导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 卫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71 号)提出的 “各市(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专门机构或指定综合医院 承担本地区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治疗与康复以 及技术指导与培训工作”的要求,地市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 门设立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和指导机构(简称“精防机 构”) 地市级及以上精防机构应设在政府部门举办的精神专科医院 中;无精神专科医院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同级疾病预 防控制中心承担管理责任,并应同时委托一所政府举办的设 精神科的综合医院承担技术责任。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情况, 在政府举办的精神专科医院, 或者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中设立县级精防机构 (1)国家级精防机构主要职责: A.协助卫生部起草有关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的全国性工作 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起草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等,开展重 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专项经费监督检查 B.指导下级精防机构工作;开展技术督导和质量评估;定期 调查、统计、分析和报告相关数据和工作信息,提出改进意 见和建议;完成年度工作报表 C.承担有关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的省级师资培训,开展培 训效果评估 D.开展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的健康教育和宣传 E.承担卫生部交办的任务 (2)省级精防机构主要职责: A.协助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起草有关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的 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 作的专项经费监督检查 B.指导地市级、县级精防机构工作;定期调查、统计、分析、 评估和报告相关数据和工作信息,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完 成年度工作报表 C.承担地市级、县级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和管理培训,开展 培训效果评估 D.开展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的健康教育和宣传 E.承担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

      (3)地市级精防机构主要职责: A.协助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划并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 疗网络,起草相关工作要求、实施方案等文件;开展精神疾 病防治健康教育和宣传 B.对辖区内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患者应急医疗处置提供支 持 C.指导县级精防机构工作;定期统计、分析、评估和报告相 关数据和工作信息,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完成年度工作报 表 D.承担社区卫生和乡村卫生等基层医疗机构的相关专业和管 理的师资培训,开展培训效果评估 E.承担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 (4)县级精防机构主要职责: A.协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起草有关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的 实施方案等文件;协助相关部门建立区域内精神疾病社区康 复网络;开展精神疾病防治健康教育和宣传 B.组织诊断或者复核诊断基层医疗机构筛查上报的疑似患者 C.登记录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提供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出院 信息将患者纳入本地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的对象,通知 患者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开展管理 D.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制定社区/乡镇管理 工作方案,开展工作效果评估;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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