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风险识别与防范.doc
7页建筑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风险识别与防范2004-9-13 15:38:42 作者:赵彦威 建筑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风险识别与防范赵彦威一、在项目投标中可能发生目标迷失项目投标是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的起点项目投标也是一个企业生产经营产品选择和决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可能发生目标迷失的风险这类风险的表现是:信息判断失误,选择虚假信息进行的开发造成损失;选择诚信度差或人格较差的业主,给后续合作造成风险;审批程序不全的项目,可能带来预料不到的风险;对宏观经济环境和国家及产业政策缺乏研究或判断失误,承担项目变故的风险;为急于求成而不计承受能力的承诺.形成饮鸩止渴的风险;受欺骗,误入奸商设好的商业陷阱防范这类风险,一是做好市场信息筛选,去伪存真慎重抉择:二是做好前期调研,掌握业主和项目有关背景资料后再开展投标工作,对不讲诚信的业主和存在投资风险的项目要敢于说“不” ,拒绝诱惑:三是做好投标策略的选择,在投标承诺前要心中有数、留有余地:四是做好政策研究,了解宏观和区域经济环境、国家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避免项目政策风险的波及与影响;五是审慎决策,发挥法律咨询部门的作用,避免“一失足成千古十艮” 二、在合同谈判中可能遭遇“霸王”条款合同谈判是项目中标后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的过程,国家虽然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范本,但在业主方优越的市场地位面前,建筑业企业在合同谈判中可能遭遇“霸王条款”的风险。
这种风险的表现是:甲方被要求放弃合同范本中确定的条款或改变规定的内容,如改变工程款支付时限性规定的内容,要求垫资施工和降低施工期间工程款支付比例等:被要求接受合同范本之外的内容,如降低定额取费费率、不讲条件的工期要求及不对等的惩罚条款等处于弱势的建筑业企业在许多情况下确实难以做出更多的选择,但也应避免饮鸩止渴的风险一是要有正常的谈判心态,克服投标阶段的被动,摆好平等的身份,既不要奢望对方多么大方,也不必显得如何慷慨二是在合同谈判中沉着应对,在什么地方舍弃,在什么争取,要心中有数、处处设防、取予有度三是要做好招标文件研究和合同评审,尽力排除风险因素,安全走出合同谈判的风险关三、在合同缺口中可能隐藏“翻脸”风波甲乙双方就未尽事项在合同上留有缺口是正常的,这类缺口既可以化解风险,但也可能蕴藏事后“翻脸”的风波及风险这类风险的表现是:甲方口头痛快承诺但事后拒不认帐:先干后谈,但甲方前后判若二人,施工单位有口难言:承建“形象工程” 、 “政绩工程”时,受到来自政府的不正常干预,施工企业进退维谷,左右为难防范这种风险最好的办法是“先小人,后君子” 一是要把合同缺口中可能发生的问题想全,把可能影响工程成本的事项确定一个双方认可的意向和原则:二是寻找双方共同利益的汇合点,并用书面协议的形式确定下来,不可贸然施工:三是特别要防止把公关时期双方亲密接触所形成的虚幻的“蜜月”关系,带进合同缺口设定的谈判中来,规避商业陷阱。
四、工程实施中可能遇见付款矛盾合同实施阶段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履约的过程,即使双方都按照合同范本执行,也会使建筑业企业遇到一些来自业主方的付款矛盾及相应的风险这些风险主要表现在执行合同的误差上,如拖延支付工程进度款、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工程进度款等,都会给施工单位带来意想不到的损失防范这类风险,一是以合同范本为武器,当工程进度款被拖欠时,及时向业主发出书面催款通知并要求其签收,防止工程交工和交出后被动起诉;二是避免放弃合同范本规定的权利,保留各种原始记录、凭证和签证资料,为日后通过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保留证据:三是在合同谈判时应对付款及付款方式进行约定,遇到延期付款,应提出窝工损失要求,对承兑汇票付款应规定损失补偿要求等五、在项目变更中可能带来中途变故 建筑施工是复杂的生产经营活动,在项目建设和合同实施过程中总会发生合同内容变更的事项,给施工企业带来中途变故的风险这类风险的主要表现是: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原合同的工程质量、进度和工作量发生改变:在原有合同内容之外出现项目增减,对原合同的正常实施形成制约;合同中止和退出施工,对原有合同确定的双方权利、义务执行造成影响防范这类风险,一是要及时针对合同内容的变化提出补充条款,对由此带来双方权利、义务变化用法律文件的形式确定下来:二是要坚持书面签证,对已经发生变化的内容要坚持不签证不施工.防止“口头协议”了事:三是树立“明天就要打官司”的意识,从临战的角度,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以防日后生变,惹来麻烦。
六、在工程和劳务分包中可能产生连带问题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是社会化协作与建筑市场发展的表现.也是建筑行业结构调整的必然结果,但也会因此遇到许多连带问题及风险这类风险的表现是:发包人干预承包企业正常的工程分包或劳务分包行为,指定分包人,特别是指定没有资质的分包人等:工程层层转包或劳务分包给个人,承担违法分包的后果:工程分包或劳务分包不签订合同,为日后出现纠纷埋下隐患:分包企业发生质量、安全等事故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承包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防范这类风险,一是按照有关法律和规章要求,规范分包行为,选择合格的分包企业:二是抵制发包人干预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行为:三是依法签订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合同,有条件的要进行公证和备案:四是对分包人实行履约担保,预防分包人违约带来的风险:五是健全项目管理机构,对分包工程和劳务分包队伍的进度、技术、质量、安全、资金实施管理,减少连带风险七、在竣工结算中可能凸显后期损失竣工结算是项目生产经营的结果,也是经济问题积累的最后阶段,建筑业企业面临着发生后期损失的风险这类风险的表现是:业主方故意拖延竣工,为拖欠工程款制造理由:业主方不确定交工时间,为拖延竣工制造根据:业主方反复进行工程造价审计,特别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使合同价款。
特别是尾款不断缩水:业主方付款时以物顶账或制造工期和质量借口,使工程尾款出现缩水和回收风险竣工结算风险,实际上是前期合同谈判和施工过程风险的延伸和凸现预防竣工结算风险,一是在合同谈判中,要力争把后期可能遇到的问题在合同条款中加以细化和确定.以免日后变故:二是在施工过程中,要收集和整理工程相关资料,为日后交涉进行准备:三是在企业内部管理上,要实行项目经理经营承包责任制和经营风险抵押制,从内部消除风险滋生的土壤:四是要注意使用法律武器,反对业主单方面进行的工程价款审计、缩水和罚款,并适当提出违约金要求,维护企业利益 八、在市场采购中可能引起纠纷转嫁市场采购是建筑业企业从市场获得项目生产要素的经营行为,但也会引发纠纷转嫁的风险这类风险的表现是,错误选择缺乏诚信的供应商,引发生产要素供应滞后的问题:采购了质量不好的产品,给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带来隐患;业主方指定材料供应商,使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难以保证并为其承担责任:业主方直接向供应商“戴帽”付款,在业主不能 1 00%支付工程进度款情况下增加了总包企业的资金风险:业主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尾款使施工方付款困难,增加了供应商投诉的风险。
防范这类风险,一是选择有信用的供应商,并依法签订供货合同:二是实行公开招标采购,防止暗箱操作,保证采购质量:三是婉拒业主方指定供应商,如果实在无法拒绝则应就此签订相关各方的转移连带风险;四是抵制业主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现象,预防“甲方请客乙方买单”的风险:五是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要考虑业主方付款可能滞后的因素,防止业主方付款因素转嫁成为施工方的风险,带来不必要的经济和信誉损失九、在法律维护中可能邂逅诉讼风险司法保护是企业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但也存在法律诉讼的风险这类风险的表现是:诉讼时效丧失,超过我国法律规定的 2 年诉讼有效期;证据不足,失去法院和仲裁机构应有的支持:审判或仲裁旷日持久,远水不解近渴:诉讼费用预支,发生没钱打官司的现象:胜诉执行难,既要发生各种名目的执行费,还可能碰到无法执行和执行不了的问题防范这类风险,一是要敢于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法律诉讼有效期内及时提起仲裁或诉讼,避免错过法律时效:二是要从工程开工就要准备打官司,注意积累和保管好各种相关资料,做到有备无患:三是要在签订合同时就要想好日后发生纠纷怎么办,在仲裁机构或管辖法院选择上,要有意识地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条款;四是仲裁机构或适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保证财产的安全:五是为了避免仲裁或法律诉讼时间的风险,应积极选择庭外调解等方式解决经济纠纷:六是积极运用《合同法》第 286 条款,依法采取工程留置并争取优先受偿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七是加强履约管理,避免违约行为,从自身方面减少经营风险。
经营与风险是相生相伴的,风险不可能消灭建筑业企业应积极应对项目生产经营过程中形形色色的风险,协调好与市场、社会、环境的关系,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在各个层面上构筑起保护整个企业的风险防御体系和“防火墙”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在竞争激烈和复杂多变的市场中,实现稳步、健康、安全的经营和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