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行政处罚调研报告(5篇).docx
39页2024年行政处罚调研报告(5篇) 目录 第1篇县人大法工委关于《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第2篇对工商行政处罚权威性的思考调研报告 第3篇药品行政处罚案件降低执法风险调研报告 第4篇我国行政处罚听证制度问题调研报告 第5篇行政处罚听证制度缺陷问题调研报告 县人大法工委关于《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各位主任、委员: 根据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十三届人大常委会22次例会将听取县政府关于《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为了更好地审议此项工作,县人大法工委组成检查组,由副主任亲自带队,分赴县公安局、卫生局、法院、城建局等相关单位进行了调查,通过召开座谈会,调阅卷宗,听取有关人员对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意见和建议,走访案件当事人等形式,了解了我县执法部门在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基本情况,现报告如下: 一、全县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的基本情况 以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开展《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为《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营造了社会氛围;二是结合自身实际,成立组织,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形成了领导班子共同抓,分管领导亲自抓,执法机构具体抓的执法管理模式,推进了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建设;三是规范行政处罚程序,严把立案关、调查取证关、权利告知关、处罚决定关、执行关等环节,大多数案件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四是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多数单位均能及时告知行政相对人应享有的权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尊重和保护;五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运用各种监督方式,提高了行政处罚准确率,有效防止了错案的发生。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工作,规范了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仅全县各级行政机关总计办理了行政处罚案件2400件,发生行政复议的案件70件;发生行政诉讼案件35件,行政机关败诉或变更原处罚决定当事人撤诉的2件,这充分说明了行政机关的处罚工作基本做到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罚适当,有效打击了违法行为,保障了我县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法》1996年颁布以来,学习宣传工作仍存在许多盲区少数单位宣传方式陈旧,宣传内容空泛,导致部分群众对法律法规不能理解;在自身学习宣传方面,少数部门偏重于本部门法律、法规的学习,而对《行政处罚法》重视不够,即使是本部门法律,对相关内容也理解不深,掌握不透,对处罚案件把握不准,致使有些案件处罚时依据法律混乱不清,如土地局对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当事人进行处罚时,一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地管理法》的第76条要求限期进行拆除,可是该法的第76条是分两种情况的,一种是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进行限期拆除,另一种是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如果不分清楚就进行处罚,一个是增大处罚相对人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社会反响不好。
再如,卫生部门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工商户进行处罚时,连同无健康许可证等一并处罚,这样也是不恰当的,没有卫生许可证就不能办理健康证,就必须予以取缔,这样处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都是没有认真学习、领会法律精髓的表现 第二,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一是未能正确处理管理与处罚的关系《行政处罚法》立法的目是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则就是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而少数行政机关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把部门法律当作罚款的依据,以罚代管,以收代罚,造成了只要交罚款就能办成事的不良社会影响,如土地局在处理很多没有手续就建房的,依据法律必须强制拆除的交过罚款后可以补办手续,同时城建上没有准建证建房的经过罚款后也可以补办手续;二是少数执法单位在行政处罚时,滥用自由裁量权,对不同对象同一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不一,给被管理者带来压力,同时也不利于自身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部门协作配合力度不够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些职能部门配合协调不够,或推诿扯皮,或相互制约,给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了较大难度,严重影响行政处罚的执法效果,突出表现在网吧的治理上,多头管理,均不负责,未成年人上网屡禁不止,人民群众反响强烈。
由于行政处罚法机关缺乏强有力的执行能力,有些案件交由法院执行时也不能按期执行,有的案件甚至拖个一年两年不执行,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 第四,行政处罚监督有等进一步完善一是行政处罚经常性监督不到位,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开展不经常,有些行政处罚案卷随意涂改,案卷中没有当事人书面陈述意见,这些不合法的现象不能得到及时改正二是少数行政单位不能对违法行为及时制止,等到“生米做成熟饭”后再进行处罚,一来增加行政相对人的经济负担,二来也影响法律的执行,如城建局对一违法开发商的处理,该行为人按土地规划只有350平方米,他却非法占有规划的道路等盖商住楼10套,并卖出去9套获利,这种建筑不是一朝一夕盖起来的,但城建部门并没有及时制止,再处罚时使行政处罚工作很被动,执法效能和效果都不好 三、几点建议 第一,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县政府及各行政执法单位应将法制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活动,将《行政处罚法》和各部门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加以学习提高,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造就一支素质好、业务精、作风硬、心气正的行政执法队伍。
第二,正确处理“几个关系”,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一要正确处理行政管理与行政处罚的关系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对自身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进行重新认识和定位,在实际工作中,要纠正“管理就是收费、执法就是罚款”的错误行为,扎实有效做好行政管理工作预防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二要正确处理行政执法与行政处罚的关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行政相对人采取说服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措施,做到宽严相济、松弛有度,达到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迅速整改、依法办事的目的;三要正确处理日常执法与重点执法的关系各执法单位既要加强日常巡查,又要抓住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土地资源、城乡建设、食品卫生、环境保护、物价问题等集中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第三,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行政处罚工作有效开展县政府要对全县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系统地梳理和分析,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制定联动执法的相关工作制度在联合执法过程中,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相关执法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做到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共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进一步完善监督约束机制,确保依法开展行政处罚工作。
县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执法单位的管理监督,加强对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工作,及时发现、纠正违法违规处罚行为,促进行政处罚的规范化;加强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要求执法机关慎重对待每一起处罚案件,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规范、适用法律准确;进一步完善和推行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等相关工作制度,使行政执法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对工商行政处罚权威性的思考调研报告 对行政处罚权威性的思考 行政处罚也称“行政罚”,是指特定的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给予的一种制裁 行政处罚是国家法律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主体有效地进行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法律贯彻实施的一个重要手段它属于行政法律制裁,与刑事法律制裁、民事法律制裁一样,都属于国家制裁制度一般来说,只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拥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就应当对其实施行政处罚,以维护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可见,行政处罚在行政执法实践活动中的重要性 然而,在具体行政处罚实施过程中,往往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造成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处罚难以有效执行,使得下达的法律文书形成一纸空文,这不但影响了行政机关的执法形象,还严重损害了国家法律的尊严。
因而,如何正确行使法律法规的自由裁量权,减少行政干预,确保行政处罚到位,应是每一个行政执法人员应该思考的问题在这里,笔者结合在多年的基层执法实践,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维护行政处罚权威性的重要意义 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即表明我们要依法管理国家,建立法治社会要建立法治社会,行政执法实践活动就有着不可缺少的作用,维护好行政处罚权威也就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1、维护行政处罚权威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用行政执法手段体现党管理国家意志的需要我们党非常重要的执政方式就是把党的意志通过立法变成国家意志,再由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去执行,而行政处罚正是行政机关重要的执法实践活动 2、维护行政处罚权威是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的需要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经济运行靠法律来维护在我国特定的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违法行为,这也要靠行政执法来解决而行政机关对各种经济违法行为的规范和打击,大多数是依靠行政处罚去实现因此,只有维护行政处罚权威,才能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3、维护行政处罚权威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随着我国法治的不断健全,人们的法律意识也不断提高,通过上访、举报或申诉等方式,来检举揭发,申诉违法行为的情况越来越普遍。
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的大量违法行为就是通过举报、投诉发现,这已成为了当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的主要来源为此,如果我们忽视行政处罚的权威性,不认真受理各种举报和申诉,不严肃处理各种违法行为和纠纷,势必会激化矛盾,乃至于造成社会的不安定 二、影响行政处罚权威性的原因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我们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的基本原则有法不依,行政干预;执法不严,随意处罚;违法不究,听之任之这一系列的问题,无疑是影响和破坏行政处罚权威性的重要原因 1、政府干预,上下为难时下,一些地方政府为盘活地方经济,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这本来是一件好事然而,有些不法商人趁机钻地方政策的空子,鱼龙混杂,干一些违法经营活动一旦有行政执法机关介入查处时,部分违法商人就会以地方优惠政策为幌子,向地方政府诉苦于是,一部分地方政府为了地方利益,就会站出来为他们说情,致使行政机关下达的处罚决定难以兑现如该重罚的轻罚,该多罚的少罚,甚至分文不罚这一状况,不但弄得行政执法人员进退两难,也严重地削弱了法律的严肃性,破坏了行政处罚的权威性 2、法律赋予的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和幅度内,基于法律规定的目的和宗旨,自主寻求判断事实与法律的最佳结合点,并据此作出或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力。
它具有法定性,自主选择性,相对性等特点这是法律的稳定性、广泛性等方面的性质所决定的,这也是法律赋予执法人员在准确、公正执法的前提下,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的法律准绳然而,在现实的执法活动过程中,有的执法人员无视国家法律,将国家的权力占为私有权,将法律赋予的自由裁量权变为打击报复行政相对人和谋取私利的特权对本来可以免于处罚的则加重处罚,实为该加重处罚的却从轻处罚或不处罚,严重违背了法律的宗旨,也违背了“执政为民”原则,破坏了国家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的形象 3、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意识淡薄所谓的行政相对人是指基于一定的法律事件或行为与行政主体形成利害关系,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取得参与行政法律关系资格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这一定义看,行政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