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师等级注册.doc
4页建筑师等级注册注册建筑师级别分一级建筑师和二级建筑师,是依法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在一 个建筑设计单位内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的人员国家对从事人类生活与生产服务的各种民 用与工业房屋及群体的综合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建筑修复、建筑 雕塑、有特殊建筑要求的构筑物的设计,从事建筑设计技术咨询,建筑物调查与鉴定,对 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实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 格制度 注册建筑师是依法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在一个建筑设计单位内执行注册建 筑师业务的人员报考条件一级注册建筑师1.参加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 条件(下表所列) 专业 学位或学历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建筑学硕士或以上毕业 2年 建筑学学士 3年 五年制工学学士毕业 5年 本科及以上 四年制工学学士毕业 7年 三年制毕业 9年 建筑学 建筑设计 专科 两年制毕业 10年 工学博士毕业 2年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6年 五年制工学学士毕业 7年 本科及以上 四年制工学学士毕业 8年 三年制毕业 10年 城市规划 城乡规划 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 风景园林 建筑装饰技术 专科 两年制毕业 11年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7年 五年制工学学士毕业 8年 其它工科 本科及以上 四年制工学学士毕业 9年2.不具备规定学历新参加考试的人员应从事建筑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 条件之一:(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 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综合性中型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 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他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 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 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3.职业实践要求: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 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在领取资格证书时需提供本人首次报名当 年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二级注册建筑师1.参加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 条件 专业 学历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建筑学 (建筑设计技术) 四年制毕业 (含高中起点三年 制) 5年 建筑学 (建筑设计技术) 三年制毕业 (含高中起点二年 制) 7年 相近专业 四年制毕业 (含高中起点三年 制) 8年 相近专业 三年制毕业 (含高中起点二年 制) 10年 建筑学 (建筑设计技术)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8年 中专 (不含职业中专) 相近专业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10年 建筑学 (建筑设计技术) 毕业 3年 大专 相近专业 毕业 4年 建筑学 大学本科 (含以上)毕业 2年 本科 及以上 相近专业 大学本科 (含以上)毕业 3年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 年(含3年)以上人员,可以报考。
3.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 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他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 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以前未参加上述考试的拟报考人员,应参照规定的报考条件,结合自身情况,自行决 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报名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其考试成绩无效考试报名提交材料:1.考试报名表及报名信息卡(必须贴黑白照片);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从事职业年限证明;4.汇总表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考试科目: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1.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知识); 2.建筑设计(知识);3.建筑结构;4.建筑物理与设备;5.建筑材料与构造;6.建筑经济、施工及设计业务管理;7.建筑方案设计(作图); 8.建筑技术设计(作图);9.场地设计(作图)二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1.建筑设计(作图);2.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3.建筑结构与设备;4.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考试时间2011年注册建筑师考试时间暂未公布,详情请参照2010年注册建筑师考试时间 报名办法(一)报名时间:每年二、三月份二)报名方式和地点:一般采用网上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地点在各地人事考试中心报名时间注册建筑师报名一般是从每年的3月初开始报名,2011年报名时间暂未公布成绩查询注册建筑师一二级成绩查询一般是从11月底开始查询考试管理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人事部共同组织,考试采用滚 动管理,共设9个科目,单科滚动周期为5年北京地区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 试的考试管理工作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注册工作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负责实 施 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五年,在有效期内全部科目合格的,由全国注 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持有有效期 的《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即具有申请注册的资格,未经注册,不得称为注册建 筑师,不得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工作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 会负责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二年,在有效期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的,由北 京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级 注册建筑师的建筑设计范围只限于承担国家规定的民用建筑工程等级分级标准三级(含三级)以 下项目;五级以下项目,允许非注册建筑师进行设计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工作由北京市 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