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选)老庄国际生态伦理思想及其现代启示.doc
8页老庄国际生态伦理思想及其现代启示老子、庄子是道家的主要代表人物,他们虽然没有形成生态伦理学的专著,但他们的经典著作中蕴含有丰富的国际生态伦理思想研究分析老庄生态伦理思想,对当今国际生态建设有着重要的借鉴与指导意义,对充实与完善现代国际生态伦理学理论提供思想资源与智慧启示 【关键词】老子;庄子;生态伦理;现代价值 【作者简介】唐天勇,钦州学院商学院行政秘书、讲师,法学硕士,广西钦洲535099 【 关于生态伦理,学者叶平从人与自然协同进化的视角考察,认为人是生物圈整体系统的组成部分之一,人类在与自然打交道的过程中,是不能随心所欲的,必须关注生物圈整体对人类行为的选择和制约,必须尊重生物之间、生物种之间和生物种与生态系统之间的“协同性质”,主动地效仿其他生命形式,既是自在又是利它在的生存之道生态伦理观是老庄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早在春秋战国时期,老庄就对生态伦理等问题进行了充满远见与睿智的思考与探索,在他们的经典著作中,包含了极具现代价值的生态伦理学的思想与内容在当今国际资源相对短缺、环境污染不断加重、生态系统不断受到破坏、全球不断面临生态困境的今天,研究老庄生态伦理思想,对于寻找拯救方法与对策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天人合一”的系统整体观与生态和谐观 “人与自然界相和谐”这是我国一直倡导与追求的生态目标与社会愿景早在两千多年前中国古代哲学家就提出了这种思想,这就是“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天人合一”是中国古代哲学的基本精神,是老子、庄子的宇宙观和思维方式,也是老庄伦理思想的重要内容老子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四十二章》)老子认为“道”生长万物,养育万物,使万物各得其所,各适其性天地万物作为“道”的产物均是与道为一、天然平等的老子说:“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老子・二十五章》)在老子看来,万物同出于道,人与万物是天然平等的,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利凌驾于他物之上,这样老子把天、地、人等世界万物连贯成一个系统与整体人与万物一样,是这一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是自然的一部分,“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老子・二十五章》),由此确立了朴素的人与自然相统一的系统整体观这种系统整体观又是处于和谐基础之上的,“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认为,由“道”生阴阳之气,阴阳之气相互激荡与结合生成万物,这种由道生出的万物,其本始与应然是和谐的 庄子继承了老子“天人合一”的系统整体与生态和谐思想,并在此基础上明确提出了“天与人一也”(《庄子・秋水》)的物我平等与同属一个整体而不可分割的思想。
庄子说:“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庄子继承老子的道生万物的思想,认为万物与我并生于道而万物与我又最终统一于道,“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庄子・齐物论》)庄子认为,“一指”、“一马”是用以代表天地万物同质的共同概念,意指从相同的观点来看,天地万物都有他们的共同性,万物在共同性上是相互蕴含、无所区别的,任何事物回到道的源头来看,又是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所以庄子说:“以道观之,物无贵贱”(《庄子・秋水》)在他看来,万物从属于道,在道的统领与视野下,天地万物与我是合而为一与平等的,是没有高下贵贱之分的,“天与人不相胜也”(《庄子・大宗师》),人与自然要和谐相处 老子认为万物归于道之“一”,天下将会大治与和谐老子说:“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老子・三十九章》)这里的“一”即是“道生一”之“一”,也是“天人合一”之“一”老子又认为“无为”即是道之为《老子・三十七章》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无为是“道”的永恒本质与体现方式庄子对于无为之道与和谐进行了进一步的发挥与阐扬,他说:“夫明白于天地之德者,此之谓大本大宗,与天和者也:所以均调天下,与人和者也。
与人和者谓之人乐:与天和者,谓之天乐《庄子・天道》)这里的天地之德即是形上之道向天地作为的落实,也就是无为庄子认为,只有万物都能服从天地之德,持守无为之道,就是人与天相和谐,人与自然相和谐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老庄主张“天人合一”,肯定人与自然是不可分割与相互平等的一个系统与整体,主张在这个整体之下人应当认识自然、尊重自然、善待自然、保护自然,与自然相和谐反对片面地利用与征服自然老庄主张的“天人合一”思想是在保护天与人各自的生存权利和生活方式基础上即各自保持其差异性基础上的自然融合,是使每一事物都发挥其独特作用的基础上的融合,因而是一个天与人、物与我相互融合、协调的动态过程 二、“知足寡欲”的合理消费观与生态价值观 老子针对人们为了满足自己的私利而过分放纵自己欲望与行为的现实状况,提出要知足寡欲,抵制无限度的消费欲望与行为,以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持生态平衡的合理消费观与生态价值观,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老子认为“知足”乃是维持生生不息的生态系统所应遵循的法则,是天地万物能够永久保持和谐共生的前提和基础,老子说:“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
《道德经・四十四章》)遵循生态系统法则,关键一环就是对于自然的索求要有限度与适可而止,这样才能保持生态平衡与共生,不会生发危险,老子说:“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道德经・三十二章》)要知足与知止,对于人类自己来说,就是不要放纵自己的欲望,因为过分追求物质享受会对人的身心造成损害,“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道德经・十二章》)要节制自己无穷的欲望,以使人的欲望与大自然的可承受能力保持一种理性的张力对于“不知足”与“欲得”之害,老子深有感触并且发声告诫人们,“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道德经・四十六章》)老子一再强调,要“去甚、去奢、去泰”(《道德经・二十九章》),以节制感官追求无限度的享受老子深知,要知足,就必须“为道日损”,即不断的减损自己的外在欲望,从而“见素抱朴,少私寡欲”(《道德经・十九章》),这样对大自然的索取就能够做到适可而止,生态系统才能长保活力并生生不息 对于追求物欲与放纵私念之害,庄子也深有认识,并作了大力发挥与论说:“平为福,有余为害者,物莫不然,而财其甚者也。
今富人,耳营钟鼓管a之声,口赚于刍豢醪醴之味,以感其意,遗忘其业,可谓乱矣;炷缬诜肫,若负重行而上阪,可谓苦矣;贪财而取慰,贪权而取竭,静居则溺,体泽而冯,可谓疾矣;为欲富就利,故满若堵耳而不知避,且冯而不舍,可谓辱矣;财积而无用,服膺而不舍,满心戚醮,求益而不止,可谓忧矣;内则疑劫请之贼,外则畏寇盗之害,内周楼疏,外不敢独行,可谓畏矣此六者,天下之至害也,皆遗忘而不知察,及其患至,求尽性竭财,单以反一日之无故而不可得也故观之名则不见,求之利则不得,缭意体而争此,不亦惑乎!”(《庄子・盗跖》)庄子认为,对于物欲,要“知足”,要将欲望与行为控制与减少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不如此则为有害而要把握合理的范围,庄子认为只要满足自己的生存需求则可,不要过多奢求,“鹪鹩巢于深林,不过一枝:鼹鼠饮河,不过满腹”(《庄子・逍遥游》)人要与鹪鹩和鼹鼠一样,以实际需要为控制节点,避免过多地放纵自己的欲望,“达生之情者,不务生之所以无以为,达命之情者,不务知之所无奈何”(《庄子・达生》)庄子也认同老子的“妄作凶”的思想他认为,如果人不知足,放纵自己的欲念,对大自然进行“有为”之滥伐与无限度的索取,生态系统就会受到破坏并产生种种反常的现象,“云气不待族而雨,草木不待黄而落,日月之光盖以荒”(《庄子・在宥》)。
老庄的知足寡欲思想要求人类放弃以自我为中心,做到“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不能将自己的主观欲念强加于他物之上,漠视与无视他物的存在与价值,以造成人与自然的争斗与对立在知足寡欲的理念下,人类应当充满理性地审视我们所生活在其中的“域”,反对为了满足自己的无限欲望而对大自然一味地征服,树立合理的消费观与生态价值观,促进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 三、“道法自然”的生态方法论与可持续发展观 老庄“道法自然”的思想为当代人类克服日益加剧的生态危机提供了独特的思想视角,被西方学者看作是当代深层生态学的重要思想来源之一 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他认为,天地人三才都要以道为法则而“法自然”,“所谓道法自然,就是说:道以自然为归:道的本性就是自然”老子提出‘自然’的观念,目的在于消解外界力量的阻碍,排除外在意志的干扰,主张任何事物都应该顺任它本身所具有的可能趋向去运行老子认为,从人类到自然界都要以自然为其法则,即都以无为、无欲为其活动的准则,道家各派都推崇“自然”,虽然他们对“自然”的理解不尽相同但其共同点都认为“自然”是和“人为”、“有为”对立的。
从“道”推衍出伦理的最高原则――“无为”,通过“为道”否定“有为”,最后复归于“无为”之德即与“道”同体,也就是达到天道与人道的合一也就是说,老子的“道法自然”思想,落实到人的行为要求,则是以“无为”为其轨范 庄子思想与老子一脉相承,认为人自身的一切皆得之于天地自然,是大自然之赋予:“汝身非汝有也……是天地之委形也;生非汝有,是天地之委和也;性命非汝有,天地之委顺也;子孙非汝有,是天地之委蜕也《庄子・知北游》)他主张“以人人天”、“以天为徒”、“从天之理”、“以天为师”庄子认为要顺应自然的态度来对待万物,遵循自然的本性与规律只有这样,人与万物才能各得其乐,才能和谐共生庄子在《天运》中说“夫至乐者,先应之以人事,顺之以天理,行之以五德,应之以自然然后调理四时,太和万物庄子告诫人们一定要持守自然之道,“谨守而勿失,是谓反其真《庄子-秋水》)庄子还对“道法自然”的远古理想社会进行了天才般的构想:“阴阳和静,鬼神不扰,四时得节,万物不伤,群生不天;人虽有知,无所用之,此之谓至一当是时也,莫之为而常自然《庄子・缮性》)认为正因为“莫之为而常自然”,远古社会才能达致“至一”的完美纯一的境界,也就是庄子所说的“至德之世”。
老庄认为“道法自然”作为一种完美的自足状态,有其内在价值,对其任何不合理的人化过程,都会破坏自然的和谐状态老子主张人必须师法自然,并反复提倡以“无为”为原则,要求按天地自然与本来的状态来寻求生存与发展,并多次富有创建性地指出“不知常,妄作凶”(《老子・十六章》),人的一切活动应当顺应自然,遵循自然的客观法则不能为了人类一己之私而忽视自然的可承受能力,破坏生态自然,损害子孙后代的利益 四、老庄国际生态伦理思想的现代启示 (一)克服生态异化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人的生产生活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打破了自然界原有的动态平衡,严重地破坏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自然开始成了人的对立面,成了危害人生存与发展的力量,这就是生态异化现代全球生态异化与生态危机日益明显与加重,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很多人淡漠或者忽视人与自然是一个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动态平衡系统与和谐共生的整体,人只是这生态系统链条的一环,并非高高凌驾于自然在上并对其恣意妄为的缘故生态学家和生物学家也都从不同的科学研究领域,确证人与其他生物在生机上的统一性,以及共处于一个“社会”之中的相互依存性;揭示了人类行为受自然约束和限制的科学事实,映射出自然有一些不可侵犯的权力;特别是认为造成的全球生态危机对人类生存构成了威胁,致使人们把生存平等、公正的道德概念应用到自然界,促使人们进一步发现人类是大地生态系统中的一员,人类的行为应符合大地生态系统的行为规则,人类也不是自然的征服者和主宰者,而是其中的生物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