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版GSP药品储存操作规程.doc
4页新版GSP药品储存操作规程目的: 规范药品储存的作业流程,确保储存作业正确性、时效性、规范化、流程化范围:适用于药品储存中的质量控制和管理;操作规程:一、 药品入库 1 . 药品入库时,保管员与验收员交接后,保管员须对待入库品种进行审核 2 . 保管员必须认真核对入库药品与验收记录所列项目,逐项确认药品品名、剂型、规格、数量、生产企业、批号、有效期、包装数量、储存条件等入库药品须质量完好、数量正确、包装牢固、标识清楚 3 . 保管员须对入库药品的储存要求进行检查,严格按照药品所需要求分别储存于与之相适应的仓库 3.1 凡明示“10℃以下”、“0-10℃”、“冷处”、“冷暗处”储存药品必须存放冷库 3.2 凡明示“阴凉处”、“阴暗处”、“凉处”、“凉暗处”、“20℃以下”、“25℃以下”储存药品必须存放阴凉库 3.3 凡明示“常温”、“0-30℃”或无明示温度要求的药品须存放常温库 3.4 保管员对入库药品点验完毕确认无误后,在微机中确认并形成品种库存记录,如有单货不符须立即通知验收员复验 3.5 凡包装破损、污染、标识模糊及其他不符合的药品均不得入库。
4.搬运和堆码药品应当严格按照外包装标示要求规范操作,堆码高度符合包装图示要求,避免损坏药品包装二、 在库储存 1 . 保管员应合理存放药品,药品按批号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垛间距不小于5厘米,与库房内墙、顶、温度调控设备及管道等设施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厘米 2 . 药品储存严格按质量状态实行色标管理:合格药品为绿色,不合格药品为红色,待确定药品为黄色 3 . 在库药品须严格实行分库(区)分类储存管理 3.1 药品与非药品必须分区存放; 3.2 内用药与外用药应分区存放; 3.3 易串味的药品分库存放; 3.4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按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处方药必须实行专库存放,双人双锁管理,专帐记录 3.5 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专库存放 3.6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应实行专柜存放,双人双锁管理 4. 保管员应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要求进行合理堆码,货垛堆码必须按要求牢固、整齐堆放堆码无倒置、侧置、混堆混放现象,易于数量清点、易于识别标识,整件按数量合理堆放在底垫或货架上 5. 每季度须按时完成仓库安排的库存药品盘点计划,点验库存药品的数量、批号、效期,保证帐货相符。
6.保管员对近效期药品加挂近效期牌 7. 保管员发现库存药品中有外观性状异常、包装污损、过期失效等药品须暂停发货并悬挂黄牌,填写《有疑问药品报告单》报质量管理员,依照质量管理员复查结果进行相应处理 8. 根据养护员的指导进行仓间温湿度的调控,在养护员的指导下做好防虫、防鼠、防潮等工作 9. 应保持库区的清洁卫生及库容库貌,每日清扫,每周进行大扫除一次 三、 药品配发出库 1 . 药品出库须有正式凭证,保管员应认真审查发货单据,对手续不全及“白条”应拒绝发货 2 . 保管员须严格按照发货单据所列购货单位、药品品名、规格、数量、生产企业、批号、效期等进行配发 3 . 出现发货单据与实货不符则应退回发货单据,及时通知储运负责人核查 4 . 配发整件药品应依次从货垛上取货,保持货垛的整齐、牢固,严禁乱取混发 5 . 配发零货应首先从零货柜中取货,需开箱拆零时,应用剪刀从箱顶部开拆,严禁从底部、侧面取货 6 . 保管员配发药品完毕后,将配好的药品放至发货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