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国家赔偿期间从哪日算起?.doc

3页
  • 卖家[上传人]:博****1
  • 文档编号:468207874
  • 上传时间:2023-10-23
  • 文档格式:DOC
  • 文档大小:13.21KB
  • / 3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国家赔偿期间从哪日算起? 导读:国家赔偿期间从被侵权或者是被冤枉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同时对于国家的赔偿是需要由受害者在规定的时效之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只要审核通过了之后就可以按日标准来进行支付   一、国家赔偿期间从哪日算起?  赔偿金是从被侵权或者冤枉的第一天起算  实施《国家赔偿法》之后,由国家对行使公权力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而国家赔偿金则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的一种赔偿方式,也是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二、赔偿义务机关确定分哪些情形?  根据《国家赔偿法》,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分以下几种情形: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4.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5.赔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6.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行政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也可以在申请行政赔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但不得不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而直接提起诉讼  综合上面所说的,国家赔偿就是属于因公民受到不公平的对待而向国家申请的赔偿,对于此赔偿一般就会从由国家来进行支付,对于在计算赔偿的时候就要从被冤枉的那一天进行算起直到受侵权结束,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