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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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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编 犯罪论第四章 犯罪概说第一节 犯罪概念 一、犯罪概念的定义方1. 立法定义:A.不作规定实然 B.从形式上规定(1810年法国:法律以·····刑所处罚之犯罪称)C.从实质上规定(1922年苏俄)D.从形式与实质统一上规定(1958年苏联)2. 理论定义:A.依据法律后果定义: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应然 B. 按照犯罪的成立条件定义:犯罪是该当违法有责的行为 C.结合诉讼程序定义:可提起刑诉程序并致刑罚的违法行为D.根据反社会性定义:反社会的行为或社会侵害性的行为 E.综合本质特与法律特征:特别危险的侵害法益的不法行为1刑法总论二、我国刑法的犯罪概念刑法第13条:正文+但书即: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就是犯罪 1、定义方法:A.形式与实质相结合:刑事违法性+社会危害性B.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划定犯罪性质+达到一定程度 案例1: 蒲连升应垂危病人亲属王明成的要求为病人注射药物促其死亡案 案例2: 儿子盗窃父母财物 公共场合扒窃行为2、但书的含义与功能A.含义——行为情节轻微,不符合犯罪构成B.功能 :具体出罪标准说 形式犯罪构成出罪说 实质犯罪构成出罪说三、犯罪的基本特征 ⒈理论聚讼⑴一特征说:犯罪只能从形式上定义,因此其特征只是具有刑事违法性⑵二特征说:应受刑罚处罚程度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 ⑶三特征说及其修正:(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刑法当罚性2.私见:二特征说理由:a.有利于区分违法行为b.提出了司法立法标准c.逻辑上是应受刑罚处 罚而犯罪化2刑法总论(1)犯罪的本质特征——应受刑罚处罚程度的社会危害性A.社会危害性的概念:行为对法益的侵害性B.社会危害性的内容:现实侵害与侵害危险的统一C.社会危害性的结构:主观恶性与客观侵害的统一讨论:客观归罪 主观归罪(2)犯罪的法律特征——刑事违法性A.刑事违法性的概念:行为对刑法的违反性B.刑事违法性的实质:a.形式的刑事违法性刑法目的b.实质的刑事违法性 思考1:行为违反刑法符合犯罪构成后还要不要考虑社会危害性3刑法总论C.刑事违法性的结构讨论1:对精神病人等无责任能力人的侵害行为能否实行正当防卫讨论2:对动物能否实行正当防卫a.客观的违法性:刑法是客观的评价规范b.主观的违法性:刑法是主观的命令规范C.我 国:主客观相统一D.刑事违法性的根据讨论1:偶然防卫 证人故意作虚假证言的讨论2:故意伤害罪伤情程度的判断 a.结果无价值:行为对法益的侵害或者威胁的结果——结果恶b.行为无价值:行为本身样态和实施行为时的心情——行为恶私见:结果无价值为主 行为无价值为辅 理由:1.多元价值宽容 2.维持共同生活 3.法的心情模糊 4.发挥刑法机能4刑法总论第二节 犯罪的本质和分类 一、犯罪的本质⒈国外刑法理论⑴权利侵害说:犯罪是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费尔巴哈) ;⑵法益侵害说:犯罪是对法律所保护的生活利益的侵犯或者侵害的危险 ⑶规范违反说:犯罪是对法规范或者法秩序的违法 ⑷义务违反说:犯罪是对义务的违反(纳粹法学家) ⑸折衷说⒉国内刑法理论⑴阶级本质(我国和前苏联):犯罪是孤立的个人对统治关系的斗争⑵法律本质:①合法权益侵犯说;②社会主义社会关系说(通说)3.私见: (1)法益侵害说:犯罪是对法益的侵犯 (2)法益:根据宪法的基本原则,由法所保护的客观上可能受到侵害或者威胁的人的生活利益5刑法总论二、犯罪的分类⒈理论分类⑴重罪与轻罪(1791年法国刑法典)⑵形式犯与实质犯:(以被侵害法益表现是否明显为标准)⑶自然犯与法定犯(意大利,加罗法洛)自然犯(刑事犯):侵害威胁法益并违反伦理道德的传统型犯罪 法定犯(行政犯):违反行政管理而侵害威胁法益的现代型犯罪⑷隔隙犯与非隔隙犯隔隙犯:在实行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存在时间的、场所的间隔的犯罪非隔隙犯:实行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没有时间、场所间隔的犯罪⒉法定分类:⑴国事犯与普通犯⑵身份犯与非身份犯身份犯:以特殊身份作为定罪量刑条件的犯罪真正身份犯:贪污罪、受贿罪、刑讯逼供罪不真正身份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诬告陷害罪的⑶亲告罪与非亲告罪亲告罪: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如:诽谤罪、侮辱罪、侵占罪6刑法总论⑷基本犯、加重犯与减轻犯基本犯:分则条文规定的不具有法定加重或者减轻情节的犯罪结果加重犯加重犯: 数额加重犯情节加重犯 手段加重犯减轻犯 7刑法总论第五章 犯罪构成第一节 犯罪构成体系的比较 一、大陆法系(递进式犯罪构成体系)⒈历史沿革A.“犯罪的确证” (中世纪纠问程序中的一般审问和特别审问制度:犯罪 必须通过一定程序加以确认)B.“犯罪事实” (1581意大利)C.“犯罪构成”(先由克莱因从罗马法中译出用于诉讼法;19世纪初 费尔巴哈将其作为刑法上的概念使用;而后由贝林格、麦耶、麦茨格 尔、小野清一郎等人进一步发展)2.构成要件理论⑴构成要件符合性(抽象事实判断) ⑵构成要件违法性(具体客观判断) ⑶构成要件有责性(具体主观判断)3. 特点(1)层层限缩逐步排除(2)三元区分结构立体 8刑法总论二、英美法系(双层次犯罪构成体系)⒈层次一:本体要件(实体要件)⑴犯罪行为:作为、不作为、持有⑵犯罪心态:蓄意、明智、轻率、疏忽等强调(基于法律规定)国家意志、公诉权利、保护国家⒉层次二:责任充足要件(合法辩护)⑴有无责任能力:是否未成年、精神病⑵行为是否合法、有无政策性危害:紧急避险、正当防卫⑶其它可宽恕的事由:被胁迫、警察圈套强调(基于判例总结)个人辩护、公民权利,制约国家⒊特点:⑴程序与实体相结合;⑵立法与司法相结合。

      讨论:警察圈套9刑法总论三、前苏联刑法(闭合式构成犯罪体系) ⒈历史沿革:A.20世纪20年代,受德国刑法典的影响,苏联开始讨论犯罪构成的问题;B. 20年代后期,法律虚无主义泛滥,犯罪构成理论受到冲击; C. 1938年刑法教科书将犯罪行为分为四个要件: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的客观方面⒉特征:⑴犯罪构成社会危害性为基础;⑵犯罪构成式主客观要件的总和;⑶犯罪构成是确认刑事责任的唯一根据10刑法总论四、犯罪论体系的比较⒈相同点:犯罪构成的具体要素大致相同⒉区别:理论的出发点和归宿不同⑴英美法系 逻辑起点:经验; 价值目标:实用犯罪认定实行静态的实体规格和动态的定罪过程相结合,强调诉讼辩护 的对抗性,更有利于实现司法民主个别正义,利用了民间资源,体现了对个 人权利的关注;但忽略了一般正义,容易导致法律适用的不平等,使法律成 为“富人的法律”⑵大陆法系 逻辑起点:概念; 价值目标:保障将行为整体按不同意义化分为不同成立要件,犯罪认定实行事实、法律 、主观这三重评价,层层限缩、过滤、排除从法条演绎,根据法条确立犯 罪的事实、法律和主观三方面整体评价,不分割事实。

      ⑶前苏联法系 逻辑起点:法律规范; 价值目标:打击将行为整体的不同部分划分为多个构成要件,逐个判断后平面整合11刑法总论第二节 我国犯罪构成体系 一、概念⒈犯罪构成的概念:依照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 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具备的一切主客观条件的有机统一⒉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关系⑴犯罪概念是犯罪构成的前提和基础;⑵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规格和标准3.犯罪构成的意义罪与非罪 此罪与彼罪 一罪与数罪 重罪与轻罪二、犯罪构成的特征⒈主观客观要件的统一化(犯罪必须统一认定,不能主观归罪或客观归罪)主观归罪:根据主观恶性惩罚犯罪(不能处罚思想犯、迷信犯)客观归罪:根据客观结果惩罚犯罪(对持刀抢劫的防卫致死案)⒉ 犯罪社会危害的法定化⒊ 认定犯罪标准的具体化12刑法总论三、犯罪构成的分类 1、基本的犯罪构成与修正的犯罪构成 例如:故意杀人致死 故意杀人未死 合谋故意杀人 2、完结的犯罪构成与开放的犯罪构成 例如:故意杀人的 情节严重的 3、单一的犯罪构成与复杂的犯罪构成(构成要件内容俱备、选择) 例如:伪证罪的主体、行为选择 四、犯罪构成符合性的判断 1、概念比较犯 罪 构 成犯罪构成符合性的判断犯罪构成事实 2、判断方法——演绎推理大前提: 犯罪构成 小前提: 案件事实 案件结论:判断结论 五、犯罪构成的层次客体要件——犯罪客体要件要素犯罪构成——犯罪构成要件 客观要件 —— 犯罪客观要件要素 主观要件——犯罪主观要件要素主体要件——犯罪主体要件要素13刑法总论第三节 犯罪构成要件 一、犯罪构成要件的含义犯罪构成要件是从行为角度对犯罪构成分开把握和具体规定 二、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具体犯罪的成立必须具备的构成要件 三、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任何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的构成要件 ⒈学术争论:⑴二要件说、五要件说、六要件说(略)⑵三要件说: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体要件、犯罪主观要件⑶四要件说: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2.问题研析:(1) 犯罪主体是否要件?否定:犯罪是行为,行为是主客观的统一,而主体独立行为之外肯定:犯罪行为必须依附特定的主体(2) 行为要件能否成立?肯定:从发生论看,主观和客观不可分离,应合并为危害行为要件否定:从认识论、方法论看,不利发挥构成要件机能14刑法总论(3)犯罪客体是否要件?否定:犯罪客体与其余三要件不在同一层次,应属于犯罪概念的内容、肯定:判断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必须通过合法权益的比较进行确定。

      4) 基本结论:A. 犯罪构成要件:客体要件 客观要件 主体要件 主观要件 B. 术语的准确:方面是犯罪事实某一方面的所有内容,未经法律选择要件是犯罪事实某一方面中经过法律选择后内容例如:杀人罪的犯罪客体、犯罪客体要件3. 构成要件的排列顺序⑴另说:犯罪主体要件→犯罪客体要件→犯罪主观要件→犯罪客观要件⑵通说:犯罪客体要件→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体要件→犯罪主观要件;同意2说,理由:A. 有利人权保障 B.符合刑法学任务C.有利于犯罪论深化 D.和犯罪本质协调15刑法总论第四节 犯罪构成要件要素 一、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的概念 二、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 1、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2、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例如: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法官的认识活动强制侮辱、猥亵妇女 ——法官的价值判断 3、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与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例如: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4、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与非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5、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例如:集资诈骗 贷款诈骗 其他金融诈骗16刑法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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