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六国北朝的钱币问题历史学论文.doc
9页十六国北朝的钱币问题_历史学论文 【内容提要】长期以来,学术界关于十六国北朝时期自然经济强固、商品经济萎缩、钱币基本退出流通领域的看法似成定论本文通过对十六国北朝时期钱币铸造、流通和使用等问题的考察,指出该时期实物经济虽居主导地位,但钱币并未退出流通领域,钱帛兼行现象非常普遍特别是在北朝后期,钱币使用范围和流通区域日益扩大,在商品交换、社会生活和国家财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反映出商品经济的逐步恢复和向上发展态势过分贬低该时期商品货币经济发展的看法是不恰当的 【正文】 半个多世纪前,何兹全先生在《东晋南朝的钱币使用与钱币问题》一文中,详细论述了东晋南朝钱币使用的广泛性和交换经济的发达对十六国北朝时期的钱币问题,长期以来鲜有论者作系统梳理,偶有论者也大都认为该时期货币经济严重衰落,钱币基本退出流通领域,甚至认为倒退到纯粹自然经济时代,完全是实物经济的天下考诸史实,这种看法值得进一步讨论 一、十六国和北魏前期的钱币铸造和流通问题 十六国时期,战争频仍,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生产凋敝,商业废弛不过,在社会相对安定的间隙,局部地区和某些时段的商品经济仍有所恢复和发展,钱币使用并未绝迹前凉张轨时期就曾铸行钱币,史载:“太府参军索辅言于轨曰:‘……今中州虽乱,此方安全,宜复五铢,以济通变之会。
’轨纳之,立制准布用钱,钱遂大行,人赖其利”(注:《晋书》卷86《张轨传》河西地区行钱时间较长,如后凉时以钱标明谷价,“谷价踊贵,斗直五百”(注:《晋书》卷122《吕光载记》北凉沮渠蒙逊“散钱以赐百姓”等(注:《晋书》卷129《沮渠蒙逊载记》与中原地区的混战局面相比,河西地区相对安宁,加之地处于中西方交通要道,与西域和中亚的贸易未曾中断,商旅往来频繁,行钱相对容易 后赵在石勒时期,政治较为清明,统治者注意劝课农桑,减轻租税,发展生产,商业有所复苏如襄国和平乐都有“市”(注:《晋书》卷104《石勒载记》上;《晋书》卷107《石季龙载记》下丰国市则“五日一会”(注:《太平御览》卷827引《赵书》石赵全盛时期,与东晋、西凉和周边民族均有贡献和聘使贸易往来适应商品经济恢复发展的需要,石勒“置挈壶署,铸丰货钱”(注:《晋书》卷104《石勒载记》上为了推行钱货,政府甚至采取了压低绢价、宫赋收钱甚至严刑竣法等强制措施,“乃出公绢市钱,限中绢匹一千二百,下绢八百然百姓私买中绢四千,下绢二千,巧利者贱买私钱,贵卖于官,坐死者十数人,而钱终不行”(注:《晋书》卷105《石勒载记》下《太平御览》卷836《资产部十六·钱下》引崔鸿《十六国春秋·后赵录》:“赵王三年,得一鼎,容四升,中有大钱三十文曰‘当千当万’,鼎铭十三字,篆不可晓,藏之于永丰仓。
因此令公私行钱,而民不乐,乃重立禁制,官赋至皆取钱,廛肆故不行也虽然没有收到实际效果,但其希望通过发行货币,促进商品流通,以收取商利的目的十分明显石勒还曾一次赐与樊坦“车马衣服装钱三百万”(注:《晋书卷》卷105《石勒载记》下亦表明后赵的钱币有一定的贮藏量石虎统治时,曾经“下书令刑赎之家得以钱代财帛,无钱听以谷麦,皆随时价输水次仓”(注:《晋书》卷106《石季龙载记》上以钱币代替谷帛赎罪,说明钱币使用有一定的广泛性不过由于石赵穷兵黩武,连年战争,社会动荡,钱币终未通行全境 前秦时期,关陇经济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和发展,商业一度比较兴盛,“旅行者取给于途,工商贸易于道”,富商大贾“家累千金,车服之盛,拟则王侯”(注:《晋书》卷113《苻坚载记》上来自西域和中亚的胡商在长安城中都能见到,史称“四夷宾服,凑集关中,四方种人,皆奇貌异色”(注:《太平御览》363引车频《秦书》在这样的商业背景下,流通领域中理应使用钱币,但史料阙如有人认为苻坚曾毁铜人铸钱,《水经注》卷4“河水注”云:“后董卓毁其九为钱,其在者三会贞按:下言苻坚毁二为钱,一推河中,是董卓毁九而存三也从前秦商业发展水平来看,这种推测不无道理。
前燕也有行钱的记载,慕容皝赏赐谏臣“钱五万”(注:《晋书》卷109《慕容皝载记》慕容评“卖樵鬻水,积钱绢如丘陵”(注:《晋书》卷111《慕容暐载记》对聚敛钱货十分执着此外,南方的成汉在李寿时曾铸“汉兴钱”,有人认为是最早的年号钱;李庠以讨羌有功,被赐钱多达百万(注:《晋书》卷120《李特载记》 北魏太和(477-499年)以前,“钱货无所周流”,基本上为实物交易,但钱币使用也未绝迹魏世祖(424-452年)讨伐凉州前,崔浩与奚斤争辩凉州有无水草,李顺替奚斤分辨,崔浩指责李顺“受人金钱,欲为之辞”(注:《魏书》卷35《崔浩传》;《北史》卷21《崔宏传附崔浩传》),以钱为贿赂之物世祖还以战功赏赐王慧龙“剑马钱帛”(注:《魏书》卷38《王慧龙传》;《北史》卷35《王慧龙传》北魏显祖(466-471年)时,元澄之父云治理徐兖有方,“为百姓所追恋,送遗钱货,一无所受注:《魏书》卷19中《任城王澄传》当时绢的价格也有以钱标定的,如“天安、皇兴间(466-471年),岁频大旱,绢匹千钱”(注:《魏书》卷110《食货志》对此我们不难理解,虽然北魏建国后百余年未遑兴铸钱币,但中原地区的汉人很早就有使用钱币的传统和习惯,民间使用的旧钱不可能完全废弃,人们在日常交往和社会生活中使用钱币自在情理之中。
北魏前期的钱币来源,主要是用魏晋旧钱,此外也有从南朝抢掠而来的,如皇兴三年(469)年慕容白曜攻入东阳的时候,就获得“铜五千斤,钱十五万”(注:《魏书》卷50《慕容白曜传》 不过总体看来,十六国和北魏前期商品经济不发达,实物交易盛行,钱币流通使用仅见于少数几个政权的局部地区和时段,史书所称的“遂不用钱”、“钱终不行”、“钱货无所周流”等现象,应是当时普遍情形 二、北朝后期(北魏太和以后)的钱币铸造和流通问题 (一)官方铸币 北魏太和以后官方三次铸币,《魏书·食货志》载:“(太和)十九年(495年),冶铸粗备,文曰‘太和五铢’……世宗永平三年(510年)冬,又铸五铢钱……(肃宗)永安二年(529年)秋,诏更改铸,文曰‘永安五铢’魏分东西后,东魏武定(543-550年)初曾改铸,仍称永安五铢;西魏大统六年(540年)和十二年(546年)两次铸五铢钱北齐初年沿用永安五铢,“文宣受禅(天保四年即553年),除永安之钱,改铸常平五铢,重如其文”(注:《隋书》卷24《食货志》北周铸行过三种钱,《隋书》卷24《食货志》载:“武帝保定元年(561年)七月,及更铸布泉之钱,以一当五,与五铢并行”北周“建德三年(574年)六月,更铸五行大布钱,以一当十,大收商估之利,与布泉钱并行……至宣帝大象元年(579年)十一月,又铸永通万国钱。
以一当十,与五行大布及五铢,凡三品并用”由上可见,在不到百年的时间内,北朝官方铸币共9次,与同时期的南朝差不多 北朝官方铸币基本上承袭汉魏五铢传统,并以此来规范天下钱制从北魏太和五铢、永平五铢、永安五铢,东西魏五铢到北齐常平五铢,都是五铢钱东魏时,五铢钱的标准是“计百钱重一斤四两二十铢”,天下钱“皆准此为数”高澄还建议“京邑二市、天下州镇郡县之市,各置二称,悬于市门,私民所用之称,皆准市称以定轻重……若有辄以小薄杂钱入市,有人纠获,其钱悉入告者”(注:《魏书》卷110《食货志》东魏在市场大门上悬秤以称钱重,惜未实行北周铸行大钱,比五铢钱略重,名曰当五当十,实际上是一种减重求利的作法,大钱仍与五铢“三品并用”这一点也与南朝类似,南朝历代官方铸币也是“钱重五铢,一依汉法”(注:《南齐书》卷37《刘悛传》正如顾炎武所说,“自汉五铢以来,为历代通行之货”(注:《日知录》卷11《钱法之变》南北朝皆铸五铢钱”(注:《日知录》卷11《五铢钱》五铢钱自汉武帝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创制,迄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开元通宝发行,流通700多年,是汉唐时期最主要的币种,也是中国历史上流通时间最长、发行最成功的金属货币。
南北朝时期虽系乱世,从货币发展史的角度看,币制沿革依然没有背离这一历史发展轨迹 (二)民间私铸 北魏新铸太和五铢的同时,就允许民间私铸,“在所遣钱工备炉冶,民有欲铸,听就铸之,铜必精练,无所和杂”熙平二年(517年)冬,尚书崔亮奏广开恒农郡铜青谷、苇池谷、鸾帐山,河内郡王屋山,南青州苑烛山,齐州商山等铜矿铸钱,私铸之风随之大盛,“自后所行之钱,民多私铸,稍就小薄,价用弥贱”(注:《魏书》卷110《食货志》永安五铢铸行后,为抑制私铸,北魏政府将国库藏绢拿到市场销售以稳定币值,但收效甚微,所谓“利之所在,盗铸弥众,巧伪既多,轻重非一,四方州镇,用各不同”(注:《魏书》卷110《食货志》东魏私铸轻滥尤多,王则“性贪婪,在(洛)州取受非法,旧京诸像,毁以铸钱,于时世号河阳钱,皆出其家”(注:《北齐书》卷20《王则传》为了遏制这种局面,高欢曾派人收天下之铜及私铸之钱,下令全部改铸,史称“武定(543-550年)初,齐文襄王奏革其弊于是诏遣使人诣诸州镇,收铜及钱,悉更改铸,其文仍旧然奸侥之徒,越法趋利,未几之间,渐复细薄”(注:《魏书》卷110《食货志》北齐私铸之风更甚,币种名目繁多,芜杂不堪,“迁邺已后,百姓私铸,体制渐别,遂各以为名。
有雍州青赤,梁州生厚、紧钱、吉钱,河阳生涩、天柱、赤牵之称……未几之间,渐复细薄,奸伪竞起……至乾明、皇建之间,往往私铸邺中用钱,有赤熟、青熟、细眉、赤生之异河南所用,有青薄铅锡之别青、齐、徐、兖、梁、豫州,辈类各殊武平(570-576年)已后,私铸转甚,或以生铁和铜至于齐亡,卒不能禁注:《隋书》卷24《食货志》北周时因“人多盗铸”,不得不禁行新铸的五行大布总之,私铸滥恶,币种杂糅,是北朝铸币的一个显著特点,这也与南朝类似,如刘宋时“沈庆之启通私铸,由是钱货乱败,一千钱长不盈三寸,大小称此,谓之鹅眼钱劣于此者,谓之綖环钱入水不沉,随手破碎,市井不复料数,十万钱不盈一掬,斗米一万,商货不行”(注:《宋书》卷75《颜竣传》可见南朝私铸之烈不逊北朝 私铸的根本原因是暴利驱使,当时“在市铜价,八十一文得铜一斤,私造薄钱,斤余二百”,一斤铜可铸成薄钱二百文,获利两倍以上,钱愈薄则利愈厚,这对盗铸者无疑是很大的诱惑,于是私铸之钱“徒有五铢之文,而无二铢之实,薄甚榆荚,上贯便破,置之水上,殆欲不沉”针对这种情况,北魏高恭之建议“改铸大钱,文载年号,以记其始,则一斤所成止七十六文铜价至贱五十有余,其中人功、食料、锡炭、铅沙,纵复私营,不能自润。
直置无利,自应息心”(注:《魏书》卷77《高崇传附高恭之传》希望通过铸造大钱,一斤铜只许铸钱七十六文,而铜价至少为五十文,加上工料费用,使盗铸者无利可图 私铸属于违法禁行为,北朝法律都严禁盗铸北魏明帝时规定“其不行之钱,及盗铸,毁大为小、巧伪不如法者,据律罪之”建义(528年)时,“重盗铸之禁,开纠赏之格”(注:《魏书》卷110《食货志》裴叔义在洛阳时,“与兄叔仁铸钱事发,合家逃逸,叔义见执”(注:《北史》卷24《崔呈传附崔儦传》北周政府也下令“铸钱者绞,其从者远配为民”(注:《周书》卷6《武帝纪》下但是,由于北朝政治黑暗,吏治腐败,法律禁令实际上只是一纸空文,政府甚至允许私铸,规定只要铜色精练,重够五铢,就可行用如北魏时“听人与官并铸五铢钱”(注:《魏书》卷58《杨播传》西魏大统(535-551年)时,“凡有私铸,悉不禁断,但重五铢,然后听用”(注:《魏书》卷110《食货志》加剧了私铸的泛滥毫无疑问,北朝私铸泛滥,恶钱充斥市面,严重干扰了钱币的正常流通和商业秩序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私铸屡禁不止,官府甚至在某种程度上默许私铸,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市场对货币的客观需求增多,这表明北朝社会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