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海淀区“蓝极速”网吧火灾案.doc
4页北京市海淀区“蓝极速”网吧火灾案(来源:北京市应急指挥中心 日期:2006-03-13 ) 案例名称:北京市海淀区“蓝极速” 网吧火灾案 案例等级: 严重(Ⅱ级)案例类型: 社会安全事件案例关键字:海淀;“蓝极速”;火灾;网吧2002年6月16日2时43分,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119”调度指挥中心接到位于海淀区学院路20号石油大院“蓝极速”网吧发生火灾的报警,先后调出2个消防中队和总队、支队指挥共计12辆消防车78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扑救经过全体参战官兵的奋力扑救,3时10分大火得到控制,3时42分大火彻底扑灭火是扑灭了,可是,25人的生命已经被大火吞噬了另外,还烧伤12人,烧毁电脑40台、电脑桌椅40套,路由器1个,集成器2个,直接财产损失26.3万余元 一、基本案情 “蓝极速”网吧位于海淀区学院路20号石油大院粮店(现为禾谷圆42店)二层,建筑面积220平方米,分为1个大厅和11个房间,其中大厅和5个房间作为电脑机房使用,产权属于中国石油勘探研究院,使用权属于北京市禾谷圆连锁经营有限公司2001年6月9日,北京市禾谷园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与北京科力中科贸有限公司签定《房屋租赁合同》,将一层西半部和二层全部共450平方米的建筑出租。
此后,北京科力中科贸有限公司又将二层220平方米转让给郑京文(男,汉族,北京人)经营“蓝极速”网吧网吧内有联网的PC机92台和服务器等辅助设施经查,该网吧开业前未向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申报审批,于2002年3、4月份擅自营业,属于违法经营的黑网吧 此次火灾共烧死25人(其中15名学生,北京科技大学学生3人、矿业大学和矿业大学附中学生各1人、北京中网联教育咨询中心学员10人),烧伤12人,过火面积95平方米,烧毁电脑40台、电脑桌椅40套,路油器1个,集成器2个,直接财产损失26.3万余元 案发两周前,北京矿院附中初二辍学学生宋圣伟(男,14岁)和北京矿院附中初一辍学学生张皓(男,13岁)到该网吧上网,因钱不够被网吧的服务员奚落,并不许二人再来玩,遂起意报复6月15日22时许,张皓约宋圣伟再次到“蓝极速”网吧玩,宋说服务员不让咱们进,张提议去该网吧放火23时许,二人找了一个雪碧饮料塑料瓶,骑自行车到科大加油站,慌称是给摩托车加油,用5元钱买了1.8升90号汽油,先到“蓝极速”网吧旁边的晓蕾网吧上网,到16日2时30分许二人离开,来到“蓝极速”网吧内张皓拿着汽油瓶到一楼与二楼之间的拐角处,倒退着将汽油由上至下泼到楼梯地面的地毯上,泼洒汽油过程中,二人听到有人下楼的声音,随即跑到网吧西侧的小卖部门口躲藏。
几分钟后,二人捡了一团卫生纸回到网吧,张手拿着捡来的纸,由宋用打火机点燃后,扔在泼有汽油的楼门口内地面上看到起火后,二人又返回晓蕾网吧,并看到“蓝极速”网吧玻璃破碎冒出黑烟,随后二人在晓蕾网吧结帐离去 二、扑救情况 6月16日2时43分,“119”调度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先后调出2个消防中队和总队、支队指挥共12辆消防车、78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扑救119”调度中心接警后,首先调出责任区双榆树中队的4辆消防车赶赴现场当得知有人被困时,在责任区中队到场之前,于2时50分又调集了破拆车、照明车和增援的亚运村消防中队的4辆消防车赶赴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果断确定了“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双榆树中队的战斗员冒着浓烟和强烈的辐射热,不顾坠落物砸伤的危险,在水枪的掩护下,延室外楼梯迅速对北侧机房窗口护栏进行破拆,为营救火场内部被困人员强行打开了通道从该出口及时救出12名被困人员;同时,中队其他几名战斗员从北侧机房窗口进入,在能见度低、视线不好的情况下,用脚趟、手模的方法,艰难地在楼道内和北侧办公室内搜寻,共搜寻到5名深度昏迷的被困人员在亚运村中队的配合下,迅速拆掉东侧的卫生间窗户,将伤员从卫生间窗口救出;担负南侧强攻任务的第一小组及时对已烧变形的防盗门进行破拆,打开进攻通道。
在积极抢救被困人员的同时,指挥部为控制火势蔓延将主攻方向选择在火场的南北两侧首先布置2支水枪分别压制南侧房间外窗口和平台临时建筑房顶窜出大火,有效地阻止了火势向毗邻单位建筑蔓延;同时,运用“内攻堵截”的战术方法,从南北两侧各出2支水枪,采用“两面夹击”的办法深入内部,强行压制和控制火势,保住了100余平方米的4间机房及其它房间和近50台电脑,并将火势控制在初到火场时的范围内 灭火过程中,北京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公安部副部长杨焕宁、公安部消防局局长陈家强等领导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指挥灭火和处理善后工作,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的领导也及时到场6月16日10时40分,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同志对此起火灾作出批示:“焕宁同志请与北京市一起彻底调查事故原因,查处有关责任人,并结合专项治理工作,举一反三,对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排查13时30分,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同志批示:“请公安部在查明事故原因后,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强责任制,消除隐患,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北京市市长批示:“请市消防局对地下室、出租房改旅馆及学生宿舍要提出严格的防火措施,否则停止营业快出一个规定公安部部长贾春旺批示:“网吧和火灾一定要查明情况,搞清原因,追究责任,汲取教训。
三、火灾原因 现场呈现明火燃烧特征,起火部位处木制材料的炭化裂纹短、数目多、裂缝宽、有光泽楼梯踏步及平台处铺有化纤地毯,未摆放和存放其它可燃物品;现场未发现烟蒂等微弱火源阴燃起火特征,也未存放自然性物品,排除自然引起火灾的可能性经对起火部位的电气线路进行专项勘查,楼梯处共有四组线路,均未发现任何故障迹象;起火前机房电脑及照明均处于正常状态;起火的建筑物没有雷电直接引起火灾的任何特征和迹象经公安部消防局火灾原因技术鉴定中心对从现场一层楼梯进口处的水泥地面、烟尘、玻璃和楼梯其它部位的残留炭化物提取的样品进行检测,均检出汽油成份由此认定此起火灾系人为放火所致 四、主要教训 1、目前的消防法律法规将网吧列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范围近年来,网吧发展迅速,已经远远超出原来意义上的互联网经营场所,具有了公共聚集性和群体娱乐性的特点而现行的消防法律法规中并未将其列为公共聚集场所和公共娱乐场所实施重点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共娱乐场所安全管理规定》法律法规中分别所指的“公共聚集的场所”和“公共娱乐场所”,均未将网吧纳入其范围因此,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不能按照上述两个法律法规对网吧进行严格的消防安全或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和验收,只能作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列入日常消防管理,进行抽样检查,由此给违法经营网吧者以逃避消防监督之机。
2、网吧老板郑文京违法经营,未按消防法规向当地消防监督机构申报建筑防火审核该网吧只有一个安全出口,楼梯、走廊狭长且呈反“L”型,唯一的通道被全封闭式防盗门封堵;建筑物南、北、东侧三面外墙的14个外窗均被安装了防盗护栏封死;室内没有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没有配备任何一种灭火器材;违章搭建可燃木质结构造成重大火灾隐患,导致放火后,火势迅速扩大蔓延,被困人员无法逃生,消防人员扑救困难 3、该网吧面积不大,但房间较多,而且室内空间相对封闭,不完全燃烧产生了大量高浓度的有毒烟气浓烟高热在室内蓄积无法向外扩散,迅速充满空间,致使死亡人中多数是窒息死亡;火灾时由于现场照明供电中断,加之燃烧过程中产生的大量高浓度的烟气积聚室内空间,内部能见度很低,给被困人员逃生和消防队员的灭火救人行动增加了难度 4、消防队站建设滞后于城市发展接到网吧火灾报警后,第一出动的双榆树消防中队到场用时为11分钟,该中队距离火场6公里,其辖区面积为32平方公里其后增援的亚运村消防中队到场用时为17分钟,该中队距离火场9.5公里,其辖区面积为65平方公里国家《城市消防队站建设标准》第十条规定:“城市规划内普通消防站的布局,应以接警后5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责任区边缘为原则确定”。
第十一条规定:“标准型普通消防队站责任区面积应不大于7平方公里,小型普通消防队站责任区面积不应大于4平方公里据此制定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北京市消防事业建设规划》确定,“到2000年,全市消防队站达到87个,到2010年,消防队站要达到147个,其中旧城区15个队,每个责任区面积4.1平方公里,二环路以外到规划区边缘79个队,每个责任区面积7.4平方公里,远郊区县53个队”由于对消防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不够多,致使现有的消防中队管界大,路途远,到达时间较长,有些火灾失去了控制在初期阶段的最佳时机 5、按照公安部第36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要求,公安消防机构应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定期监督检查,对消防安全非重点单位实施抽样性监督检查这次发生火灾的“蓝极速”网吧,既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又属于非法租用、违法经营的“黑网吧”,故在失火前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对此单位情况不掌握 五、火灾责任人处理情况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4月28日公开宣判,放火犯宋圣伟(男,14岁,北京矿院附中初二辍学学生,住海淀区展春圆小区9号楼3门101室),被判无期徒刑;被告人郑文京、张敏敏非法经营网吧,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
两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故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郑文京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判处被告人张敏敏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实施放火参与人张皓(男,13岁,北京矿院附中初一辍学学生,住海淀区石油大院甲27号楼6门5层1号),因不满14周岁,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现已被北京市公安局收容教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