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课件第8章_财产类税法.ppt
54页第八章第八章 财产税法财产税法 学习目标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并掌握财产类税法的基本法律内容;理解并掌握财产类税法各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重点问题重点问题 能够熟悉并把握我国现行财产类税法各税种的征收管理;能够正确处理财产类税法各税种的纳税申报事宜第一节第一节 房产税法房产税法一、房产税的基本内容一、房产税的基本内容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一一)征税范围征税范围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不包括农村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二二)纳税人纳税人 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其中:其中: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人或者使用人纳税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注意:注意:典当是出典人(产权所有人)典当是出典人(产权所有人)急需资金,又想保留产权赎回急需资金,又想保留产权赎回权的一种融资行为由于出典权的一种融资行为由于出典期间,产权所有人无权支配房期间,产权所有人无权支配房屋,所以由对房屋具有支配权屋,所以由对房屋具有支配权的承典人为纳税人的承典人为纳税人三三)税率税率 1.从价计税:从价计税:1.2%2.从租计税:从租计税:12%个人出租住房,按个人出租住房,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的税率征收二、房产税的优惠政策二、房产税的优惠政策 一般优惠政策(一)(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二)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四)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二、房产税的优惠政策二、房产税的优惠政策 一般优惠政策(五)(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1.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免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免税税 2.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在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3.自自2004年年8月月1日起,对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暂免征收房日起,对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暂免征收房产税。
产税4.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和办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和办公室、食堂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如公室、食堂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规定征收房产税二、房产税的优惠政策二、房产税的优惠政策 一般优惠政策(五)(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5.自自2004年年7月月1日起,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日起,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理期间免征房产税以上的,在房屋大修理期间免征房产税6.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屋,按各自使用的部分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屋,按各自使用的部分划分,分别征收或免征房产税划分,分别征收或免征房产税7.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暂免征收房产税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暂免征收房产税8.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免征房产税。
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免征房产税9.对于邮政部门坐落房产,应当依法征收房产税对于邮政部门坐落房产,应当依法征收房产税10.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的二、房产税的优惠政策二、房产税的优惠政策 一般优惠政策(五)(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11.铁道部(铁路总公司)所属铁路运输企业自用的房产,铁道部(铁路总公司)所属铁路运输企业自用的房产,继续免征房产税继续免征房产税12.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13.天然林的保护工程相关的房产免税天然林的保护工程相关的房产免税14.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房产税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房产税。
15.为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而建设的供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为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而建设的供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的生产、办公用房产、土地,从位的生产、办公用房产、土地,从2011年年1月月1日至日至2015年年12月月31日,免征既向城镇居民供水,又向农村居民供水的饮水工日,免征既向城镇居民供水,又向农村居民供水的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依据向农村居民供水量占总供水量的比例免程运营管理单位,依据向农村居民供水量占总供水量的比例免征房产税征房产税二、房产税的优惠政策二、房产税的优惠政策 一般优惠政策(五)(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16.自自2013年年1月月1日至日至2015年年12月月31日,对专门经营日,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17.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承担粮食储备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承担粮食储备业务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
业务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三、房产税的计算三、房产税的计算(一)计税依据(一)计税依据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其中: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其中: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更换房屋附属设施更换房屋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原零配件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原零配件的原值也不扣除的原值也不扣除2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对出租房产,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对出租房产,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3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4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值代缴纳房产税三、房产税的计算三、房产税的计算(一)计税依据(一)计税依据5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6特殊情况下的处理办法特殊情况下的处理办法1)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计算征收,由承租人由承租人在融资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据房在融资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据房产余值计算产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缴纳房产税,未约定开始日的,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由承租人自合同合同签订的次月起计算缴纳房产税。
签订的次月起计算缴纳房产税三、房产税的计算三、房产税的计算(二)应纳税额的计算(二)应纳税额的计算从价计征: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从价计征: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扣除比例)例)1.2%从租计征:应纳税额租金收入从租计征: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个人出租住(个人出租住房或向个人出租住房为房或向个人出租住房为4%)某企业2012年度的企业原有房产原值4000万元6月底将其中原值200万元、占地面积400平方米的一栋仓库出租给某商场存放货物,租期1年,每月租金收入1.5万元8月20日对委托施工单位建设的生产车间办理验收手续,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原值500万元,一并转入的还有基建时的茶炉房100万元,也是计入固定资产管理当地规定房产税计算余值的扣除比例为20请计算该企业2012年应缴纳的房产税解答】(1)经营自用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4000(120)1.2200(120)1.25037.44(万元)(2)出租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1.56121.08(万元)(3)在建工程转入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500100)(120)1.21241.92(万元)(4)2012年应缴纳房产税36.480.961.081.9240.44(万元)四、房产税的申报缴纳四、房产税的申报缴纳(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原有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