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省建筑工程防渗漏技术规程.doc
47页安徽省建筑工程防渗漏技术规程安徽省建筑工程防渗漏技术规程DB34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 XXX-2009住宅工程防渗漏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ntiseep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报批稿)2009-XX- XX 发布 200X-XX-XX 实施安徽省建设厅联合发布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徽省地方标准住宅工程防渗漏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ntiseep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DB34 XXX-2009主编部门:安徽省建设厅批准部门:安徽省建设厅施行日期:200X 年 X 月 X 日XXXXX 出版社2008 合肥前 言根据安徽省建设厅《关于下达 2008 年度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要求,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会同有关单位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省内外住宅工程渗漏防治工作的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本规程本规程共分十章,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地下防水、楼地面、墙体、外门窗、屋面、给排水及暖通、外保温。
对住宅工程防渗漏的重点部位,从设计、材料、施工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最大限度减少工程渗漏现象的产生本规程由安徽省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程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程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建议和意见反馈至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合肥市霍邱路 182 号,邮编:230001)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程主编单位: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安徽建工集团技术开发中心本规程参编单位: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安徽同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合肥市建设工程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合肥义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规程主要起草人: 沈龙泉 陈 钟 陈万立 曾新云 王兴明 丰建国 邱立龙 赵业荣 廖绍锋 孙爱民 高 波 张仁东 杜德平 缪亚东 李 彬 张兴龙 王家全 郝文玲本规程主要审查人: 王俊贤 汪黎明 徐正安 冯 卫 武朝晖 杨皓东 李国方 陈东明 马贤凯 江 冰目 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34 地下防水 44.1 设计 44.2 材料 54.3 施工 65 楼地面 85.1 设计 85.2 材料 85.3 施工 86 墙体 116.1 设计 116.2 材料 116.3 施工 117 外门窗 137.1 设计 137.2 材料 137.3 施工 138 屋面 158.1 设计 158.2 材料 178.3 施工 179 给排水及暖通 229.1 设计 229.2 材料 229.3 施工 2210 外保温 2410.1 设计 2410.2 材料 2410.3 施工 24本规程用词说明 27条文说明 28安徽省地方标准住宅工程防渗漏技术规程DB34 XXX-2009条文说明目 次 1 总则 322 术语 333 基本规定 344 地下防水 354.1 设计 354.2 材料 364.3 施工 365 楼地面 385.1 设计 385.2 材料 395.3 施工 396 墙体 426.1 设计 426.2 材料 426.3 施工 427 外门窗 447.1 设计 447.2 材料 447.3 施工 458 屋面 468.1 设计 468.2 材料 488.3 施工 489 给排水及暖通 539.1 设计 539.2 材料 539.3 施工 5410 外保温 5510.1 设计 5510.2 材料 5510.3 施工 561 总 则 1.0.1 本条是编制本规程的目的和依据,目前一些质量通病得不到有效防治,特别是渗漏问题导致的投诉,影响了百姓生活质量,造成社会的不和谐。
因此,本规程的编制对于规范住宅工程渗漏防治工作,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具有积极作用1.0.2 指出渗漏的防治适用范围1.0.3 明确住宅工程防渗漏的控制方法应符合国家、省相关建筑工程规范、规程2 术 语 2.0.1~2.0.5 编写时参考了《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和有关资料3 基本规定3.0.1 本条明确建设单位是住宅工程防渗漏的组织者,应采取有效管理手段,保证本规程的实施3.0.2 本条规定设计单位在防渗漏设计中的责任,应在设计中采取防渗漏的设计措施,并对设计做法向相关单位进行交底3.0.3 本条规定施工单位在防渗漏施工中的责任,应编写住宅工程防渗漏专项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建设)单位批准3.0.4 本条规定监理单位在防渗漏过程中的责任,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防渗漏专项施工方案,提出住宅工程防渗漏的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并列入《监理规划》 、 《监理实施细则》中3.0.5 本条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将住宅工程防渗漏设计措施列入审查内容的目的是把好源头关3.0.6 本条依据是建设部令第 81 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中第五条的规定。
3.0.7 防水材料质量优劣关系到防水最终效果,实施报验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可以从原材料质量把关,杜绝不合格产品使用在工程上4 地下防水4.1 设 计4.1.1 混凝土抗渗性随着环境温度的提高而降低:当温度 100℃时,混凝土抗渗性约降低 40%,200℃时约降低 60%以上,当温度超过250℃时,混凝土几乎完全失去抗渗能力,而抗拉强度也随之降低约40%为确保防水混凝土的防水功能,其最高使用温度不得超过80℃抗渗混凝土试配时抗渗等级应比设计要求提高一级(0.2MPa) ,主要考虑施工现场条件比试验室差,其影响混凝土抗渗性能的因素有些难以控制4.1.2 根据防水等级,主体可采用防水砂浆、防水卷材、防水涂料(或塑料防水板、金属板)中的一至二种,但防水砂浆不适用环境有侵蚀性、持续振动或温度高于 80℃的地下工程;施工缝可采用外抹防水砂浆、外涂防水涂料中的一至二种;后浇带可选用防水嵌缝材料;变形缝、诱导缝可选用防水嵌缝材料、外贴防水卷材、外涂防水涂料中的一至二种设计中应明确材料的品种、规格、主要性能及执行标准4.1.3 工程细部构造处理不好极易出现渗漏,因此必须注明或绘制加强带、后浇带、变形缝、施工缝以及穿墙管道、埋设件等防水措施的构造详图,明确选用的材料及其技术指标,以保证防水工程质量。
根据防水等级,施工缝可采用遇水膨胀止水条、中埋式止水带、外贴式止水带、外抹防水砂浆、外涂防水涂料中的一至二种;后浇带应选膨胀混凝土,另可再选用遇水膨胀止水条、外贴式止水带、防水嵌缝材料中的一至二种;变形缝、诱导缝应选中埋式止水带,另可再选用外贴式止水带、可卸式止水带、防水嵌缝材料、外贴防水卷材、外涂防水涂料、遇水膨胀止水条中的一至二种浇筑后浇带的间隔时间应在两侧混凝土达到龄期 42 天后进行4.2 材 料4.2.1 外加剂与掺合料对提高混凝土的防水质量极有好处,但不同种类、型号、掺量的外加剂与掺合料性能差距很大,因此必须明确其种类及其主要技术指标,以便施工选用4.3 施 工4.3.1 水泥、水、外加剂、掺合料计量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砂、石不应大于±2%大体积混凝土在地下工程中应用越来越多,水泥水化产生的大量热量易造成内外温差过大,其所产生的温度应力可能会使混凝土开裂一般可采用以下措施:1 在设计许可的情况下,采用混凝土 60 天强度作为设计强度;2 采用低热或中热水泥,掺加粉煤灰、磨细矿渣粉等掺合料;3 掺入减水剂、缓凝剂、膨胀剂、防水剂等外加剂;4 在炎热季节施工时,采用降低原材料温度、减少混凝土运输时吸收外界热量等降温措施;5 混凝土预埋管道,进行水冷散热;6 采取保温保湿养护。
混凝土中心温度与表面温度的差值不应大于25℃,混凝土表面温度与大气温度的差值不应大于 25℃养护时间不应小于 14 天预拌混凝土在运输后如出现离析,必须进行二次搅拌坍落度允许偏差见表 4.3.1表 4.3.1 混凝土坍落度允许偏差当坍落度损失后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加入原水灰比的水泥浆或二次掺加减水剂进行搅拌,严禁直接加水4.3.2 基层表面的气孔、凹凸不平、蜂窝、缝隙、起砂等,应修补处理,基层应干净、无浮浆、无水珠、不渗水如有污物、油渍等,应洗刷干净,晒干后方可施工阴阳角应做成圆弧形,阴角直径宜大于 50mm,阳角直径宜大于 10mm防水涂料应待前一道涂层干燥后进行下一道涂刷或喷涂,但两涂层施工间隙时间不宜过长,否则会形成分层;涂层必须均匀,不得漏刷漏涂,施工缝接缝宽度不应小于 100mm 卷材接缝、收头必须粘贴封严,接缝口应用材性相容的密封材料封严,宽度不应小于 10mm;在立面与平面的转角处,卷材的接缝应留在平面上,距立面不应小于 600mm防水涂料在阴阳角增涂(2~4)遍保护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顶板卷材防水层上的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 70mm,防水层为单层卷材时,在防水层与保护层之间应设置隔离层;底板卷材防水层上的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 50mm;侧墙卷材防水层宜采用软保护或铺抹 20mm 厚的 1:3 水泥砂浆。
有机防水涂料底板、顶板应采用 20mm 厚的 1:2.5 水泥砂浆层和 40mm~50mm 细石混凝土保护,顶板防水层与保护层之间宜设置隔离层;侧墙背水面应采用 20mm 厚的 1:2.5 水泥砂浆层保护;侧墙迎水面宜采用软保护层或 20mm 厚的 1:2.5 水泥砂浆层保护4.3.3 金属止水带接头应满焊埋入式止水带施工时,中间空心圆环应与变形缝的中心线重合;止水带应妥善固定,顶、底板内止水带应成盆状安设;接缝尽量少,应设在边墙较高位置上,不得设在结构转角处,接头宜采用热压焊,也可采用粘结剂粘结,粘结应牢固5 楼地面 5.1 设 计5.1.1 卫生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楼(地)面长期处于潮湿、有水的环境中,若不设置防水隔离层,极易产生渗漏卫生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楼(地)面出现渗漏也是住宅工程中常见的通病之一,为有效地防止楼板渗漏,强调卫生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楼(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 近年来,同层排水技术受到广泛关注和应用,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03)4.3.8 条规定,住宅卫生间卫生器具排水管不宜穿过楼板进入他户;《住宅设计规范》 (GB50069-1999)6.1.6 条规定,住宅的污水排水横管宜设于同层套内。
下沉式卫生间同层排水技术由于其管道的维护和检修在卫生器具的同层进行,不会干扰下层住户,自家的问题自家解决,避免了传统式卫生间管道横七竖八布置,维修使用时相互干扰的缺陷,以及马桶浴缸可以随意布置的优点,近年来时有采用但下沉式卫生间一旦出现渗漏,须撬开地板甚至拆除填充层才能解决,所以,应对下沉式卫生间预防渗漏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本条文从做好防水出发,要求做两次防水隔离层:第一次在结构基层上做,把整个下沉部位满布防水隔离层;第二次在回填后再做防水隔离层,以确保防水效果虽成本较高,但能够真正起到防水作用5.1.2 墙体根部也是防水薄弱部位,首先对楼层结构层提出确保质量的要求,设置混凝土防水翻边并与楼层(屋面)混凝土同时浇筑,能更好地防止水从墙根部向其他房间或屋面露台雨水向阁楼渗漏考虑防水要求以及屋面找平、保温、保护层等厚度,本规程规定翻边高度不小于 200mm设计应根据工程实际设置翻边部位配筋5.1.3 为防止卫生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楼(地)面的面层的水可能浸入其他房间楼(地)面层上,造成其面层因浸水而损坏,本规程规定卫生间楼地面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楼(地)面的面层标高比室内其他房间楼地面面层低 30m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