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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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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论公安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佟国忠[摘要]本文立足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现状和趋势,结合当前公 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录人民警察的新变化,分析当 前公安高等职业教育存在的不足,对公安职业教育的范畴、教学练战 一体化的教学模式、专业与主干课程的设置以及学生主体地位等方面 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提出了发展公安高等职业教育需要把握的核心问 题[关键词]职业教育;公安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职业核心 能力随着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国务院制定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近十多年来,伴随着我国职 业教育快速发展,公安职业教育蓬勃兴起,通过职业教育为公安机关, 特别是公安基层部门培养了大批技能型人才,为提高基层民警素质、 推动公安队伍整体执法水平、进一步促进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 献然而,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当前公安职业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经 济社会发展与公安执法实践的需要,特别是从2016年开始公安机关 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录人民警察的新变化,尤其需要是在 办学条件、培养质量、专业特色、训练方法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一、当前公安职业教育存在的问题(一)对公安职业教育的概念界定模糊,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职业教育发展定位公安高等学校承担着几乎全部的公安高等教育,冃前全国公安高等学校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教学研究型大学,如中国人民公安大 学,其教学层次以本科生、硕士生为主,个别专业招收部分博士生; 第二类是教学型本科院校,如全国部分省市的警察学院,这类学校的 教学层次主要是本科生的教学;第三类是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 校,如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和公安警察职业学院等,教学层次是专科 生的教学。

      这里我们需要深刻厘清的是,公安本科层次的教育和专科层次教 育,是否都属于职业教育的范畴呢?之所以要分析这个问题,是在于 职业教育的核心是着眼学生能力的培养,体现的是以能力为本位,不 同于以往高等教育以学科为本位对于这个问题可以说莫衷一是,一 部分人认为公安木科教育不属于职业教育范畴,理由是教育部颁布的 高等学校专业目录把本科专业与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分开,言 外之意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才属于职业教育范峙另一种意见认为, 无论是本科还是高职高专都属于职业教育,即使学历层次不同,但都 属于专业性强的教育,理由是现有的公安本科院校和高职高专学校都 是源于行业办学,具有鲜明的职业特点,在人才培养方面着力职业能 力培养和技能训练把握公安职业教育内涵,对公安职业教育准确界定并形成共识, 有利于准确定位学校的办学方向和人才培养规格,对推动公安深化改 革,促进公安止规化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此,可以说公安职业教育是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个人就 业的要求,对职业素养特别是职业能力的培养和训练,为其从事公安 丁作提供必需的实践经验,并能很快适应职业岗位需要的一种教育 在这一点上,公安本科教育和公安高职高专教育没有实质上的区别。

      所以无论是本科还是高职高专都属于职业教育范畴,都应当突出公安 职业特色,注重公安岗位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同时,教育部等六部门2014年6月制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建设规划(2014-2020年)》明确,在办好现有专科层次高等职业(专 科)学校的基础上,发展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培养本科层次职业人才 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是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普通 本科学校具有平等地位因此,可以说现有的公安本科院校归结为应 用型本科的范畴二)在专业设置方面,特别是公安高职高专院校还缺乏针对性, 影响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公安职业教育在专业设置方面立足工作岗位或职位而设置,从目 前的情况看,各地公安政法院校在专业设置上沿袭了公安院校建立之 初的专业设置,这是无可厚非的因为无论是公安院校建立之初还是 当前,公安专业的设置是建立在公安工作基础之上,遵循教育教学规 律但是,随着公安工作的改革发展和公安院校层次结构的完善,在 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质量方面需要认真审视目前,公安机关适应经 济社会的发展要求,全面推进、深化公安改革2015年2月,中共 中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 及相关改革方案,成为今后公安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深化公 安改革指明了方向。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完善与推进国 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相适 应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建立符合公安机关性质 任务的公安机关管理体制,建立体现人民警察职业特点、有别于其他 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公安工作实现基础信息化、警 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基于深化公安改革的大背景, 公安职业教育也顺应时代需求,2015年1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 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指岀,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分类管理的要求, 科学划分招考职位类别,合理设置报考资格条件,改进考试内容和考 试方法,增强招警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根据人民警察职业特点和 公安实战要求,完善招警方式方法、工作程序和配套政策制度,使招 警工作更加规范便捷,更好地满足公安工作需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 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明确指出,公安 院校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任务,进一步调整办学理念,深化 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为公安机关培养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 务精通、素质优良的公安专业人才。

      公安部《2016—2020公安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的征求意见 稿,对公安教育的发展和改革方向,提出了坚持政治建校,突出公安 行业特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2015年11月教育部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 业)目录(2015年)》,其中公安类包括公安管理类、公安指挥类、 公安技术类、侦查类等公安大类四类共25个专业,包括现役制专业 和职业制专业《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 见》(人社部发〔2015) 106号)附件《公安类普通高等院校和公安 专业目录》中,明确的公安专科专业13个,包括治安管理、交通管 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特警、警察管理、公共安全管理、警察指挥 与战术、刑事科学技术、警犬技术、刑事侦查、国内安全保卫、经济 犯罪侦查、禁毒等专业目前高职高专院校专业设置也比较齐全,但 是《2016—2020公安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的征求意见稿,对高 职高专的人才培养定位是:培养技能实战型警务人才,重点是为基层 公安机关培养治安、交警、巡特警等实战型警务人才根据公安院校 办学经历和经验,结合高职高专院校的办学水平和学生就业岗位需 求,特别强调的是公安高职高专院校在专业设置上还应当重点发展建 设治安管理专业、交通管理专业、侦查专业等专业,至于信息网络安 全监察专业、刑事技术专业、警察管理专业等,并不是专科层次院校 培养专业人才的强项,在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和定位上不具有优势。

      另 外,即使是对于公安本科层次的院校来说,在专业设置上也应当着眼 于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发挥各自在专业建设上的优势,有 针对性地设置公安专业和专业方向,同时,特别需要注意与就业岗位 相衔接三)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模式落实不到位,影响了学 生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公安职业教育着力培养职业基础能力和职业核心能力,以职业能 力培养为导向构建教学模式是体现职业教育价值的关键所在,根据公 安职业教育的特点,“教、学、练、战” 一体化的教学模式是能力培 养的集中体现教、学、练、战” 一体化的教学模式是公安教育训 练面向实战、强化实践技能培养的一种新模式,具有鳞明的职业特点, 这种教学模式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然而,教学中不同程度上存在教、学、练、战脱节,流于形式的 现象一是在教学过程中,不能充分认识这种教学模式的重要内涵, 教学设计仍拘于学科专业知识体系,注重知识的讲授,忽视能力培养 和技能训练,因此也就无法树立以任务为驱动、基于工作过程的教学 理念,不能很好地围绕警务实际工作实施教学二是教师的专业实践 能力不足,发挥实践教学主导作用不明显由于过去长期的教学习惯 和相对欠缺的公安实践能力,部分专业教师不能完全胜任实践教学的 要求,导致实践教学模式流于形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才培养质 量。

      三是实践教学设施设备不能满足训练需要,使关键技能训练成为 短板有些公安专业教学操作性很强,实践教学往往以设施设备为重 要基础,离开了这些重要条件,学生的训练成为一纸空谈,掌握关键 的操作技能更无从谈起四)设置的专业主干课程所体现的学生能力培养与就业岗位能力需求不能紧密衔接主干课是每个公安专业最核心的课程设置,也是最能体现培养核心职业能力培养的所以,专业主干课程的设置应当与专业工作岗位 职位能力要求紧密衔接,因此,专业主干课程的设置需要在大量调研 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分析,准确界定课程名称和设计教学内容然而, 不能否认的是,有的专业主干课程的设置简单沿袭过去的培养方案, 不能和发展中的公安实际工作相适应,不能把课程所体现的教学目标 与就业岗位需求很好地衔接例如,公安基层民警实际工作中每天面 对并必须掌握的110接处警和现场处置内容应当单独设置课程并加 大实训教学,但由于这部分内容实践性强,对教师来讲把握起来比较 困难,导致该课程作为应当设置的主干课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上述 问题的根本原因是目前我们尚缺乏完善的公安专业人才质量的国家 标准,课程标准不能与人才标准紧密对接《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也明确了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主要充实到基层一线执法岗位的就业导向。

      2016年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 目考试,重点是考察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掌 握的知识、能力和技能要素,包括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警务技能三 个方面核心是专业知识的掌握并能准确运用到警务实战中所以,专业课程的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必须体现专业知识、能力 培养、技能训练相统一,就业岗位能力需求紧密衔接五)学生主体地位不够鲜明教学活动中教师是居于主导地位的,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大家早 已形成共识,特别是随着教育理念的转变,学生的主体地位越来越鲜 明,但如何发挥好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是需要深 刻研究的教、学、练、战” 一体化的教学模式清楚地告诉我们, 学生必须是教学活动的主体,只有树立这种意识并积极实施教学实践 活动,才能真正围绕培养学生能力实现培养目标教、学、练、战” 一体化的实践教学模式为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提供了很好的范式,关 键是要打破传统以讲授为主的教学模式,把知识、能力、技能培养融 会贯通,特别是要注重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专业技能的培养,充分运用启发式教学方式,营造实情的教学情境,一方面积极 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另一方面使学生乐于学习。

      二、公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需要把握的核心问题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公安专业人才的要求,必须大力发展公安高等职业教育,不断深化公安高等职业教育改革,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 方面的工作)加强行业部门对本部门、本行业高等职业教育的指导,确 保公安高等职业教育统筹发展加强行业部门的指导,可以从宏观角度规制公安职业教育的发展 方向,使公安职业教育走上止规化的发展轨道为此,需要从以下几 方面把握行业部门的全面指导首先,从公安高等职业教育实际发展 的源头上,专业设置通常以行业部门为主导,因此,行业主管部门需 要在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修订专业冃录时加强对专业设置的论证, 设立科学准确的专业,确保专业人才培养的正确方向其次,从专业 体系构建上,要充分发挥行业院校的主动权,确保专业体系的科学性, 使专业体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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