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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生产行业检查实用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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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豆浆
  • 文档编号:808335
  • 上传时间:2017-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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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纺织生产行业检查实用手册行业名称 纺织生产行业、工艺流程纺纱:原材料收购→仓储→清花→梳棉→并条→粗纺→细纺→络筒→成品纱织布:成品纱→生产准备(整经、浆纱、络纬)→织布→整理→成品布原料 棉花、绦纶主要材料 成品纱辅助材料 浆料低值易耗品 维修配件燃料 原煤动力 电力包装物 棉条筒、纱管、纸筒、包装袋生产用原材物料 其他 蒸气主要产品 纱、布副产品 下脚料 斩刀棉、回丝生产产品 其他 主要产品成品纱为台体结构,按不同的支数及原料投入,分棉纱、涤纱、涤棉纱,成品纱按重量计算不同的纱织成的布分为棉布、涤棉布、涤纶布,成品布打包后按长度计量副产品 产品形态特点 其他 生产工艺及特点生产设备特点及使用情况大体上每周一扫车,半年一平车,轮换维护,全年不停止生产纺纱有环锭纺和汽流纺两种形式,织布分有校织机、喷气织机、键杆织机三种形式,具体情况有差别主 投入产出指标1、百米成品布耗纱量=每英寸经线(经密)与纬线根数之和(纬密)÷支数×0.06452、成品纱的投入产出率按国家标准3、棉纱投入产出比(棉花:棉纱):精梳为 1.4:1;粗梳为 1.1:1能源消耗指标1、每百米布耗电 25 度左右。

      2、一吨纱用电约 1300 度要经济技术指标其他指标行业税负率全国 3.54%;全省 4%;全市 2.58%税务参考指标其他财务会计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收购环节1、未按规定开具《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如填写项目不齐全等;2、收购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货物开具《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3、收购一般纳税人货物开具《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4、虚开《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生产环节在建工程用工用料列入生产成本增值税方面销售环节1、隐匿产品、副产品及下脚料销售收入;2、发出商品未做销售;3、销售货物收取价外费用未计税,如收取非代垫运费等;4、以物易物不计销售与购进;5、无正当理由低价销售货物收购环节虚开《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生产环节1、隐匿下脚料;2、虚增生产成本在税收方面可能出现的主要问题及环节企业所得税方面销售环节1、隐匿产品下脚料销售收入;2、发出商品未做销售;3、销售货物收取价外费用未计税,如收取非代垫运费等;4、无正当理由低价销售货物;5、委托加工不计销售收入其他方面常用检查方法1、实地到企业生产车间,重点是清花车间、梳棉车间,查看有关的生产设备,了解企业设备生产能力,检查废棉、下脚料的收集及处理情况。

      2、突击检查收购原料的地磅室等计量部门,调取相关的过磅资料,结合投入产出指标,核对全年原料收购情况,确定企业是否存在虚开《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的问题3、检查企业《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的开具情况,落实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发票情况,必要时可选取供应原料的个人大户进行实地调查4、调取产成品库“保管帐”,产品出库凭证,检查本期发出各种产品的数量,然后和本期结转销售成本的发出产成品数量相对比,并结合“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账户,查找是否有应作销售的发出商品未计税的情况5、计算各月产成品的平均销售单价,检查有无异常波动;抽查几个主要客户,测算企业对各客户的平均销售单价是否有异常差异6、检查“原材料”、“产成品”帐户有无红字余额,入库、发出及结转是否符合规定7、检查企业“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科目,以确认是否有应税价外收费的情况8、查企业“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生产成本”等科目,查看是否存在用于样品、捐赠、抵债等产品未计税问题9、检查企业“预提费用”、“待摊费用”等科目,了解企业大修理费用情况,是否存在费用跨年度问题10、调取车间工资计算单,核对计工产量与会计核算产品产量是否一致,以检查是否存有销售不记帐问题。

      11、检查原材料、生产成本等科目,看是否有已耗配件,电力、人工等在生产成本与在建工程划分不清的问题12、检查企业合同,看有无委托加工业务不计销售收入情况 典型案例越达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2 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投资3500 万元,现有纺织机械 470 台套,纺纱能力为 15000 纱锭,生产人员 850 人,2004 年税负率为 2.1%2005 年 10 月份检查人员到企业进行协查时发现,该企业与新华棉纺厂 2005 年 4 月签订一份委托加工合同, 越达纺织有限公司提供 150 吨纯棉,委托新华棉纺厂加工成 21 支棉纱,要求在一个月内完工,业务完成后越达纺织有限公司收到棉纱 115.4 吨,而无加工费支付凭证企业分录为:借:委托加工材料──棉花   181.5 万元贷:原材料──棉纱       181.5 万元借:原材料──棉纱      181.5 万元贷:委托加工材料──棉花    181.5 万元检查人员对委托加工费的支付提出疑义,越达纺织有限公司相关人员介绍,该笔业务是真实的,只是加工费已含在棉花中,国家标准是每吨 21 支棉纱需要棉花 1.08 吨,而加工双方协议,每加工一吨棉纱付给棉花 1.3 吨,由于棉花质量不便控制,加工费及棉花质量差价含在多付的 0.22 吨棉花中,这样双方互相不开票,也没有质量纠纷,省去了不少麻烦。

      根据“以物易物是一种销售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的规定,应计增值税销项税额 181.5÷150×0.22×1154.4=307194×13%=39935.22元,用于抵顶留底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按偷税处以 0.5 倍的罚款 19967.61 元会计分录为:借:产品销售收入   307194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9935.22贷:应收帐款     347129.22借:营业外支出    19967.61贷:银行存款      19967.61借:原材料──棉花  307194贷:原材料──棉纱   307194借:产品销售成本   307194贷:原材料──棉花   307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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