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上海浦东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docx
7页2022年上海浦东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2022年小升初政策不断,为了让家长们更加熟识小升初政策,今日我要与大家共享:2022年上海浦东新区义务教化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看法 上海浦东新区义务教化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看法详细内容如下,仅供家长们参考 上海浦东新区义务教化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看法 新区招生办,各教化署、中小学: 依据《上海市教化委员会关于2022年本市义务教化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看法》(沪教委基〔2022〕10号)精神,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化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就本区2022年义务教化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看法: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动义务教化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对每一位适龄儿童的教化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化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区教化行政部门要在区政府的领导下,依据十二五期间区域教化布局调整和常住人口的改变,对本区教化事业发展作出整体规划。
各教化署要加强对本辖区内生源的摸底调研,并依据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和本区域的实际状况确定各公办学校对口招生入学范围,确保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都有相应的学位 (三)进一步规范义务教化招生入学工作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改革招生入学方法,通过上海市义务教化入学报名系统,试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义务教化阶段民办中小学网上报名等方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招生入学工作管理,切实贯彻就近入学原则,严禁义务教化阶段学校在招生安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 (四)坚持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刚好向社会公布义务教化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化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沟通 区招生办通过本部门和学校网站公告、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报名时间、地点及审核时所需携带的各种证件,向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家长发放入学告知书 (五)区教化行政部门依据上海市义务教化入学报名系统供应的本区域入学适龄儿童数据,均衡配置教化资源,合理确定义务教化阶段学校班级规模,支配适龄儿童入学小学班额为40人、初中班额为45人,接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的学校,可适当放宽班额至50人以内。
有条件的学校,小学班额可以支配30人左右,初中班额可支配35人左右 (六)各学校应根据区教化行政部门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安排支配适龄儿童入学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试验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根据测试成果分班;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奥数成果、英语星级考等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证书挂钩,不得以竞赛、等级考证书作为选拔和录用学生的依据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一般教化实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本区听力残疾和视力残疾的适龄儿童由区教化行政部门支配进入相应的特别教化学校就读 二、小学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一)各相关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依据本市义务教化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和区教化局的支配,做好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和技术支撑工作,合理支配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当进行 2022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22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诞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4月11日-4月30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区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本市户籍人户分别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应明确作出在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的选择 信息登记时,家长需对供应的相关人口信息和敏捷就业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状况不符,应先到有关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再到区教化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入学信息登记 (二)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户分别人员居住登记方法的通知》(沪府发〔2022〕2号)精神,2022年全面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别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可凭《本市户籍人户分别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在居住地登记入学本区根据户籍与居住地一样优先的原则,先支配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样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依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状况在区域内统筹支配人户分别适龄儿童入学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方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招生办支配对口入学 (三)区招生办、各教化署、各学校要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方法》(市政府令2022年第2号)和《关于对医院外来护工等四类来沪从业人员实行开展敏捷就业登记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22〕13号)的精神,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将随迁子女招生纳入区义务教化招生安排,规范对招收随迁子女的民办小学招生工作管理,加强对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审核。
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看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22〕73号)的要求,2022年,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化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22年7月30日),且连续2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7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敏捷就业登记2022年,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7月30日2022年起,全部新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统一为6月30日 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统筹支配进入政府托付的民办小学就读 (四)5月23日-24日为全市公办小学报名日,各报名点对已填写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别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等证件。
区招生办、教化署和学校要对登记就读一年级新生的随迁子女学生及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要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要通过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敏捷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五)根据总量限制、逐年削减的原则,今年本区小学接着招收体育特长生(详细要求参照初中艺体特长生招生政策 三、初中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一)跨区县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与小学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可依据实际状况回户籍所在地区县就读初中,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就读初中在户籍所在地就读小学、因居住地变更需在居住地就读初中的,可凭《本市户籍人户分别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相关证件申请到居住地就读初中办理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和到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30日区招生办根据本区制定的初中招生入学规定和实施方法,妥当支配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和到居住地就读的学生入学 (二)本区公办初中学校仍按户籍、房产等信息对口支配入学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一般均干脆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本区公办寄宿制学校或寄宿班招生,根据有关规定招收新生。
当报名的学生人数少于学校招生安排数时,学校应如数录用;当报名的学生人数超过学校招生安排数时,学校可采纳电脑派位等方法录用学生任何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三)进一步加强对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艺术教化特色学校的整体规划和招生工作管理经批准且考核获得良好以上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艺术教化特色学校可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艺体特长生的招生数严格限制在本年级学生总数的5%以内招生项目及招生名额由区教化局统一编制(见附件5 点击查看、附件6 点击查看)并报市教委备案并公示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报名、测试工作由有关学校组织实施各有关学校拟录用的特长生名单经区教化局审定后,由区招生办组织录用各有关学校要严格根据招生方法及招生安排确定的项目、名额实施招生工作,不得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对学生进行学科类内容的考试或测试严禁学校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统一支配至本区公办初中或接受政府托付的民办中学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化后报考中学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第7页 共7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