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键过程控制程序.doc
8页Q/JY-TSCX-027核心过程控制程序1 目的为了规范核心过程,对核心过程实行有效控制,特编制本控制程序2 合用范畴本控制程序规定了对形成产品质量起决定作用的核心过程的辨认、拟定、质量控制规定等内容,合用于公司军工产品核心过程的控制,其他产品可参照执行3 术语、定义3.1 核心特性:指如果不满足规定,将危及人身安全并导致产品不能完毕重要任务的特性;3.2 重要特性:指如果不满足规定,将导致产品不能完毕重要任务的特性;3.3 核心件:具有核心特性的单元件;3.4 重要件:不含核心特性,但具有重要特性的单元件;3.5 核心过程(核心工序):对形成产品质量起决定作用的过程核心过程一般涉及形成核心、重要特性的过程;加工难度大、质量不稳定、易导致重大经济损失过程等4 引用文献下列文献中的条款通过本程序的引用而成为本程序的条款但凡注日期的引用文献,仅注日期的版本合用于本文献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献,其最新版本合用于本程序4.1 《GJB 190特性分类》4.2 《材料代用规定》4.3 《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5 职责5.1 技术中心5.1.1 负责辨认和标记核心过程,组织编制核心过程工艺文献,组织对核心过程进行“三定”工作(即定工序、定人员、定设备);5.1.2 负责组织对生产、检查等人员培训核心过程(工序)控制的技术文献中需要注意事项。
5.2 生产部5.2.1 参与核心过程“三定”工作;5.2.2 负责按核心过程控制的有关技术文献规定实行核心过程控制,记录核心过程的实际工艺参数;5.3 质量保证部5.3.1 参与核心过程“三定”工作;5.3.2 负责核心过程的监督检查,按图样及工艺文献的规定进行核心过程检查,记录核心特性的实测值6 工作流程和规定核心过程的辨认和拟定核心过程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核心过程控 制核心过程标 识核心过程控制的具体流程图(附后)6.1 核心过程的辨认和拟定6.1.1 核心过程辨认和拟定的原则6.1.1.1工艺室根据设计编发的“核心件(器材)、重要件(器材)明细表”和设计图样上标注的核心特性、重要特性,辨认拟定核心过程(核心工序);6.1.1.2 工艺室根据公司技术能力、设备能力、人员能力等状况对加工难度大、质量不稳定、易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加工过程,可拟定为核心过程(工序);6.1.2 核心过程辨认和拟定后形成的文献6.1.2.1 编制核心过程明细表工艺室在编制核心件、重要件工艺规程后,按产品编制“核心过程明细表”,经部门领导审批和质量会签,复制分发生产部计调室、质量经理当发生更改时,应及时更新“核心过程明细表”。
6.1.2.2 编制核心过程(核心工序)工艺规程工艺室对辨认拟定的核心过程(核心工序),编制核心过程(核心工序)工艺规程,明确要控制的核心特性、重要特性,要控制的工艺措施和技术规定等6.1.2.3 编制核心过程三定表工艺室组织对核心过程进行“三定”填写《核心过程三定表》6.2 核心过程的标记6.2.1 工艺室在编制核心过程(核心工序)工艺规程时,对于核心件、重要件应在封面加盖“核心件”或“重要件”红色印章;在核心工序的工序号处,加盖“核心工序”红色印章,若核心工序更改,对工艺规程的标记采用划改措施进行更改;6.2.2 核心过程的标记应当在工艺规程审批前完毕,核心过程工艺规程校对、审核人员应认真核对,避免漏标记;6.2.3 工艺室在编制原材料提料单时应在技术规定栏注明“核心件材料”、“重要件材料”字样;编制原则件提料单时在技术规定栏注明“核心器材”、“重要器材”字样,并将信息传递给采购部和质量保证部;6.2.4 采购部接受到工艺室发出的提料单信息后,在采购筹划中注明“核心件材料”或“重要件材料”或“核心器材”或“重要器材”字样;6.2.5 核心工序中应辨认出核心特性、重要特性,在核心过程(核心工序)工艺规程明确核心特性、重要特性,并注明“核心特性”或“重要特性”字样。
6.2.6 检查人员填写核心特性、重要特性实测记录,并在核心特性前注明标记,在重要特性前注明标记6.3 核心过程的控制规定6.3.1 核心过程控制过程中,有关的控制规定一方面必须满足《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中的各项规定;6.3.2 核心过程应实行“三定”:定工序、定人员、定设备核心过程(工序)的操作人员、检查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注:技术中心在进行“三定”时,根据需要可通过制作实验件来验证有关参数,生产部、质量保证部予以配合6.3.3 每个《核心过程明细表》应有专门的编号,编号不容许反复,编号方式为:项目-名称-日期+流水号,顾客或图纸有特殊规定的编号,按顾客或图纸规定编号;6.3.4 核心、重要件使用的原材料应符合原则和技术条件,被拟定为核心件、重要件的原材料,确需牌号代料时,按《材料代用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经顾客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6.3.5 核心过程的操作人员,检查人员应根据图样、技术规定、工艺文献,对具有核心、重要特性的核心过程的首件产品进行三检(自检、互检、专检),当测量器具能给出具体测量值时,应在“核心工序三检登记表”上记录实测数据,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加工;6.3.6 总检时,检查人员应对核心特性和重要特性实行百分之百检查,检查员应将检查成果记录在“产品检查登记表”中,按6.2.6规定标记核心、重要特性;6.3.7 不能实行百分之百检查的,应规定检查或验证措施并征得顾客批准;6.3.8 对于由工艺装备、程序和工艺措施等保证的核心、重要特性,现场无法测量的,应送测量机检测;6.3.9 核心过程控制形成的记录,应与产品一一相应,满足可追溯性规定;6.3.10 当核心过程所定人员变动时,由生产部车间主任以书面形式告知工艺主管人员或工艺室主任,由工艺主管根据变更状况及时对“核心工序三定表”进行更新,组织有关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6.4 核心过程控制实行措施6.4.1 技术中心领导/专家/技术经理组织工艺、检查、生产对核心过程进行“三定”,由技术经理汇总填写“核心过程三定表”一式三份,经单位技术中心领导/专家批准后,分发计调室、检查室、存档一份;6.4.2 工艺室负责按本程序6.2条规定进行标记后,将工艺规程和核心工序控制卡等工艺文献发给计调室,由计调室安排给生产车间;6.4.3 生产车间在分派任务时,按照工艺规程中核心过工序的规定安排设备和操作者,并将“核心工序三检登记表”交给操作者;6.4.4 操作人员和检查人员应切实执行核心过程(工序)控制文献在认真消化理解核心过程(工序)控制规定后,再进行加工和检查,并如实填写记录;6.4.5 生产部负责做好核心过程的批次管理,做好在加工周转中的防护,避免碰伤、压伤、划伤和锈蚀6.5 核心过程控制有效性评价核心过程控制完毕后,如果核心过程产品质量合格,则觉得核心过程控制有效,能力满足规定;若核心过程产品质量不合格,由技术中心组织生产部、质量保证部对核心过程的控制进行分析,并制定措施,责任部门贯彻措施进行核心过程改善6.6 核心过程记录规定6.6.1 核心过程控制形成的记录应书写工整、笔迹清晰、填写精确;6.6.2 核心过程控制中形成的记录,应满足产品的可追溯规定,由质量保证部按规定保存。
7 形成的记录7.1 核心过程明细表7.2 核心工序三定表7.3 核心工序三检登记表附1:核心过程控制流程图附2:核心过程控制乌龟图产品交付过程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检查人员过程所有者技术中心主任资源人员资质、原材料、生产设备、工装,检查和实验设备设计开发过程 核心过程 核心过程得到辨认和控制,产品质量符合规定产品技术文献作业指引书FMEA控制筹划流程图1.核心过程辨认和标记;2.核心过程制造;3.核心过程检查;4.核心过程记录保存无《核心过程控制程序》《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 风险和机遇风险:1、 核心过程产品质量浮现偏离;2、 核心过程辨认不精确,不全面;对策:1、技术中心组织有关人员及时进行分析,采用纠正、避免措施2、做好工艺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