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平市桂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99.7%高纯度氧化锌、3千吨活性氧化锌深加工项目环评报告.doc
231页年产3万吨99.7%高纯度氧化锌、3千吨活性氧化锌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广西桂贵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广西桂平市桂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九月概述一、项目由来99.7%高等级氧化锌作为一种基础的化工原料,由于具有白色晶粒细微、遮盖力和着色力较强,易熔于有机、无机酸和碱的特点,因而在工业上得到广泛应用如橡胶制品、涂料、陶瓷、塘瓷涂层、织物、玻璃、水泥制品、食品、电子产品等工业应用而主要用途为陶瓷工业,特别在建筑陶瓷墙地砖釉料与低温陶釉料用量较多其次就是轮胎橡胶与油漆工业需求的高纯度氧化锌较多,如高级汽车轮胎,圈外橡胶行业所需的添加剂都是高等级氧化锌随着我国汽车工业发展高档汽车的需求进一步加大,对高等级氧化锌的需求也日益增加氧化锌作为一种化工基础原料,有着广阔的市场,因此,广西桂平市桂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桂平市龙门工业区建设年产3万吨99.7%高纯度氧化锌、3千吨活性氧化锌深加工项目本项目分两期建设,本次评价一期年产3万吨99.7%高纯度氧化锌建设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规定,广西桂平市桂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因此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我公司接到建设单位委托后,立刻成立工作小组对现场进行踏勘,对评价区域进行调查分析和监测,搜集资料,按照现行的环评法规、导则、标准和技术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二、建设项目的特点拟建工程位于桂平市蒙圩镇龙门工业区,占地33337.37m2(折合约50亩)本项目外购次氧化锌,采用回转窑火法处理工艺得到锌焙砂,再通过电炉将锌焙砂中的锌还原出来冷凝收集得到锌液,锌液除杂后再与空气中的氧气发生氧化反应得到高等级氧化锌,因此,本项目氧化锌为间接法生产氧化锌,生产过程特征主要是氧化锌的热还原和锌蒸汽的再氧化过程项目排放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回转窑煅烧废气、电炉车间环境粉尘、粗锌除杂塔和锌液蒸发炉燃烧废气,废气满足排放标准要求;生产废水均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经隔声降噪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各类固废分类收集,根据固废性质相应合理处置,因此,项目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成后可满足区域市场需求,不仅可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还可以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对促进经济结构的转变,增加社会就业都具有深刻意义。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1)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接受委托后,我公司通过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它有关技术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同时对现场进行踏勘,收集相关资料,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在此基础上进行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明确了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2)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对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监测与评价,并进行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完成各环境要素及环境风险评价专题的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工作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件下图:图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四、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99.7%氧化锌生产,属于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鼓励、限制、淘汰类,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有关的产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目录中淘汰类:“落后有色金属生产工艺装备:采用马弗炉、马槽炉、横罐、小竖罐等进行焙烧,简易冷凝设施进行收尘等落后方式炼锌或生产氧化锌工艺装备。
本项目设备采用回转窑、电炉等均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本项目利用次氧化锌除杂提纯后生产高等级氧化锌,不属于以废杂锌或镀锌渣为原料,生产金属锌及锌合金的工业,不属于铅锌矿山及利用铅、锌精矿和二次资源为原料的铅锌冶炼企业,不适用《铅锌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铅锌冶炼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②与《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再生铜、铝、铅、锌工业项目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符合性分析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再生铜、铝、铅、锌工业项目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本环境准入条件适用于除以原(精)矿为原料外生产的再生铜、铝、铅、锌等工业类新建、改建及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再生项目”)本项目属于除以原(精)矿为原料外生产的再生铜、铝、铅、锌等工业类表1 主要指标对比分析表序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再生铜、铝、铅、锌工业项目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试行)相关要求指标本项目技术指标符合性分析1通则(总体要求)1.须符合产业政策要求,不得采用国家和自治区淘汰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2.新建再生项目原则上应布置于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完善的产业园区、工业聚集区,符合所在产业园区、工业聚集区规划及其规划环评要求。
3.新、改、扩建再生项目必须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或“等量置换”的原则,在项目审批前明确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等五类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来源4.鼓励再生项目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在企业内或产业园区、工业聚集区内消解或处置,不能在同一产业园区、工业聚集区内消解或处置的,处置距离原则不超过市辖区1.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鼓励、限制、淘汰类,属于允许类,使用设备不属于淘汰或禁止设备2.本项目属于化工项目,位于龙门工业区内的化工组团内,符合规划环评要求3.经咨询贵港市生态环境局,贵港市目前有重金属总量指标,项目审批可满足金属“等量置换”指标要求4.项目危险废物拟委托贵港台泥东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进行处置,位于贵港市辖区内符合2工艺和装备(一)再生锌项目必须采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禁止采用直接燃煤的反射炉生产再生锌,采用火法工艺必须配套建设窑渣回收设施 、余热回收利用系统、尾气脱硫系统,处理含氟、氯的再生锌项目应建有完善的除氟、氯设施二)再生锌项目水的循环利用率须达到95%以上一)本项目配套了余热利用系统(MVR蒸发器)、尾气脱硫系统、除氟、氯设施(二)项目水的循环利用率为95%。
符合3污染防治措施1.易产尘物料必须全封闭式堆存,原料、中间产品、产品的转运、破碎、筛分、熔炼、后整理必须配套密闭集气罩+负压吸风+除尘系统2.属成分或浓度差别大的废水混合稀释,废水多级循环利用 ,锌冶炼水重复利用率≥95%生产区初期雨水、地面冲洗水、渣场渗滤液应收集处理,循环利用3.禁止土制马弗炉、马槽炉、横罐、小竖罐等进行还原熔炼再以简易冷凝设施回收锌等落后方式炼锌或氧化锌的工艺应有可靠的无害化处置措施,工业固废、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100%,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1.项目全厂设置密闭厂房,各原辅料均封闭式堆存,原料、中间产品、产品的转运、投料均配套集气罩+负压吸风+除尘系统2.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水重复利用率为100%生产区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循环利用3.本项目生产设备不属于禁止使用的落后方式炼锌或氧化锌的工艺工业固废、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10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
符合根据上表,本工程满足《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再生铜、铝、铅、锌工业项目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相关要求2、与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桂平市蒙圩镇龙门工业区总体规划(2008-2025年)局部调整(2016年)修编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浔环管﹝2017﹞5号),龙门工业区的产业定位为“以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为主,发展陶瓷制造及相关配套产业、化工产业的,有一定生活配套服务的综合产业园区”龙门工业区规划局部调整后,工业区规划的产业新增新能源、智能制造和化工产业工业组团一规划为陶瓷制造及相关配套产业区,工业组团二的北部规划为新能源和智能制造产业区、南部规划为陶瓷制造及相关配套产业区、中部的西侧规划为化工产业区本项目属于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位于桂平市龙门工业区产业布局规划图中“化工组团”,符合土地利用规划(附图6),符合园区的产业布局规划(附图7),且本项目经桂平市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同意准入龙门工业区(见附件3)综上所述,项目建设与《桂平市蒙圩镇龙门工业区总体规划(2008-2025年)局部调整(2016年)修编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审查意见相符。
目前广西桂平市龙门工业区规划正在修订中,根据规划文本,本项目位于规划修订的绿色化工新材料产业区,仍符合园区的产业布局规划桂平市龙门工业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目前正在进行调试和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龙门工业区中心大道的污水管网已铺设,其他区域管网规划敷设中,具备运营条件,本项目建成后废水可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入郁江3、与“三线一单”对照(1)生态保护红线项目位于工业园区,用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不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同时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广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已通过评审,待国务院批复)对生态保护红线类型的划分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生态敏感区/脆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水源涵养生态保护区、重要湿地保护区、自然与人文景观、林地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①项目所在评价区域为达标区项目所在区域项目所在区域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指标中,SO2、NO2、PM10、PM2.5年平均浓度和24小时98、95百分位数浓度同时可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则年评价达标。
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指标中,各污染物现状浓度均达到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②根据监测结果可以看出:郁江评价河段水质均达到规划的水质功能,地表水质量良好;龙门河评价河段除CODCr、BOD5超标外,其余各监测因子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根据调查,龙门河水质超标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龙门工业区现状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滞后,导致已入驻企业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工业区现有管网,最终于龙门桥底直接排入龙门河,水污染物排放量为污水量11.42万m³/a、COD34.26t/a、氨氮2.86t/a;工业区的企业生活污水仅进行化粪池简单处理,达不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及其修改单中的一级标准,其直接排放对龙门河水质产生了影响二是龙门河排污口上下游均分散有大量的非法养鸭场,鸭子养殖过程中投喂的饲料、产生的粪便对龙门河水质也产生了影响③根据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土壤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