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标-冷轧低碳钢板及钢带.doc
9页ICS 77.140.50H 46a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5213—2008代替GB/T 5213 2001冷轧低碳钢板及钢带Cold rolled low carbon steel sheet and strip2008-10—10发布 2009-05-0 1实施丰瞀徽需黼警矬瞥星发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促1”GB/T 5213—2008刖 置 本标准根据国内冷轧低碳钢板及钢带的生产、使用情况,同时参考EN 10130:2006{冷成型用冷轧低碳扁平钢材 交货技术条件》(英文版),对GB/T 5213--2001{深冲压用冷轧薄钢板及钢带》进行了修订本标准代替GB/T 5213 2001{深冲压用冷轧薄钢板及钢带》 本标准与GB/T 5213--2001相比,对下列主要技术内容进行了修改:标准名称修改为《冷轧低碳钢板及钢带》;——修改了牌号命名方法; 增加了一般用和冲压用钢级DC01,DC03以及特超深冲用钢级DC07;——表面质量级别由两种修改为三种;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直接采用GB/T 708; 调整了对化学成分的规定; 取消SCl按拉延级别分为F、HF和ZF三个级别的规定以及杯突、弯曲和金相的规定; 表面结构中增加了粗糙度Ra的要求;——对于钢带状态交货的产品,其表面有缺陷的部分的长度由8%调整为6%。
本标准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玉光、涂树林、徐宏伟、孙忠明、王晓虎、陈碉、杨兴亮、施鸿雁、于成峰、黄锦花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 5213 1985、GB/T 5213 2001GB/T 5213—2008冷轧低碳钢板及钢带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冷轧低碳钢板及钢带(以下简称钢板及钢带)的分类和代号、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检验和试验、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家电等行业使用的厚度为0.30 mm~3.5 mm冷轧低碳钢板及钢带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223.9钢铁及合金铝含量的测定铬天青S分光光度法 GB/T 223.16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变色酸光度法测定钛量GB/T 223.17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二安替比林甲烷光度法测定钛量GB/T 223.40钢铁及合金铌含量的测定 氯磺酚s分光光度法GB/T 223.59钢铁及合金磷含量的测定铋磷钼蓝分光光度法和锑磷钼蓝分光光度法GB/T 223.63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GB/T 223.64钢铁及合金锰含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T 228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228 2002,eqv ISO 6892:1998)GB/T 247钢板和钢带检验、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T 708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 2523冷轧薄钢板(带)表面粗糙度测量方法GB/T 2975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GB/T 2975 1998,eqv ISO 377:1997)GB/T 4336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GB/T 5027金属材料薄板和薄带塑性应变比(r值)的测定(GB/T 5027 2007,ISO 10113:2006, IDT)GB/T 5028金属薄板和薄带拉伸应变硬化指数(n值)试验方法(GB/T 5028 1999,eqv ISO10275:1993)GB/T 8170数值修约规则GB/T 17505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GB/T 17505 1998,eqv ISO 404:1992)GB/T 20066钢和铁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GB/T 20066‘2006,ISO 14284:1996,IDT)GB/T 20123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GB/T 20123 2006,ISO 15350:2000,IDT)OB/T 20125低合金钢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GB/T 20126非合金钢低碳含量的测定第2部分:感应炉(经预加热)内燃烧后红外吸收法3分类和代号3.1牌号命名方法 钢板及钢带的牌号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字母“D”,代表冷成形用钢板及钢带,第二部分为字1GB/T 5213—2008 母“c”,代表轧制条件为冷轧;第三部分为两位数字序列号,即ol、03、04等。
示例:DC01D 表示冷成形用钢板及钢带c——表示轧制条件为冷轧01 表示数字序列号3.2钢板及钢带按用途分类如表1的规定表1牌 号 用 途 T)C01 一般用 DC03 冲压用 DC04 深冲用 DC05 特深冲用 DC06 超深冲用 DC07 特超深冲用3.3钢板及钢带按表面质量分类如表2的规定裘2级 别 代 号 较高级表面 FB 高级表面 FC 超高级表面 FD3.4钢板及钢带按表面结构分类如表3的规定表3l 表面结构 代 号l 光亮表面 Bl 麻面 D4订货所需信息4.1 用户订货时应提供如下信息: a)产品名称(钢板或钢带); b)本产品标准号;c)牌号;d) 规格及尺寸、不平度精度; e)表面质量级别; f)表面结构;g)边缘状态; h)包装方式; i)重量; j)用途;k)其他特殊要求(如表面朝向等)4.2如订货合同中未注明尺寸和不平度精度、表面质量级别、表面结构种类、边缘状态及包装等信息2GB/T 5213—2008 则本标准产品按普通的尺寸和不平度精度、较高级表面、表面结构为麻面的切边钢板或切边钢带供货并按供方提供的包装方式包装。
5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708的规定6技术要求6.1化学成分 钢的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参考值见附录A如需方对化学成分有要求,应在订货时协商6.2冶炼方法及制造过程 钢板及钢带所用的钢采用氧气转炉或电炉冶炼,除非另有规定,冶炼方式由供方选择6.3交货状态6.3.1钢板及钢带以退火后平整状态交货6.3.2钢板及钢带通常涂油供货,所涂油膜应能用碱水溶液去除,在通常的包装、运输、装卸和储存条 件下,供方应保证自生产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生锈如需方要求不涂油供货,应在订货时协商注:对于需方要求的不涂油产品,供方应不承担产品锈蚀的风险订货时,需方应被告知,在运输、装卸、储存和使 用过程中,不涂油产品表面易产生轻微划伤6.4力学性能 钢板及钢带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断后伸长率“ 屈服强度“抗拉强度 A/% r9值‘ n90值 牌号 RL或R肋2/MPaR/MPa (Lo一80 lIlIlt,b一20 ram) 不小于 不小于不大于不小于DC01 280‘ 270~410 28DC03 240 270~370 34 1.3DC04 210 270~350 38 l_6 0.18DC05 180 270~330 40 1.9 0 20DC06 170 270~330 41 2.1 0.22DC07 150 250~310 44 2.5 0 233无明显屈服时采用R。
否则采用R叱当厚度大于0.50 mm且不大于0.70 mm时,屈服强度上限值可以增 加20 MPa;当厚度不大于0.50 nllil时,屈服强度上限值可以增加40 MPa6经供需双方协商同意,DC01、DC03、DC04屈服强度的下限值可设定为140 MPa,DC05、DC06屈服强度的下限 值可设定为120 MPa,DC07屈服强度的下限值可设定为100 MPa试样为GB/T 228中的P6试样,试样方向为横向o当厚度大于0.50 mm且不大于0.70 miTt时,断后伸长率最小值可以降低2%(绝对值);当厚度不大于0.50 mm时,断后伸长率最小值可以降低4%(绝对值)值的要求仅适用于厚度不小于0.50mm的产品当厚度大于2.0 mm时,r9值可以降低0.21 DC01的屈服强度上限值的有效期仅为从生产完成之日起8天内6.5拉伸应变痕6.5.1产品退火后,为了避免在后续成形过程中出现拉伸应变痕,制造厂通常要进行适度平整但随 着存储时间的延长,由于受时效的影响,形成拉伸应变痕的趋势会重新出现,因此建议用户应该尽快3GB/T 5213—2008使用6.5.2钢板及钢带拉伸应变痕的规定如表5所示。
表5牌 号 拉伸应变痕 室温储存条件下,表面质量为FD的钢板及钢带自生产完成之Ft起3个月内使用时不应出DC01现拉仲应变痕DC03 室温储存条件下,钢板及钢带自生产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使用时不应出现拉伸应变痕 DC04 室温储存条件下,钢板及钢带自生产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使用时不应出现拉伸应变痕 DC05 室温储存条件下,钢板及钢带自生产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使用时不应出现拉伸应变痕 DC06 室温储存条件下,钢板及钢带使用时不出现拉伸应变痕DC07 室温储存条件下,钢板及钢带使用时不出现拉伸应变痕6.6表面质量6.6.1 钢板及钢带表面不应有结疤、裂纹、夹杂等对使用有害的缺陷,钢板及钢带不得有分层6.6.2钢板及钢带各表面质量级别的特征如表6所述6.6.3对于钢带,由于没有机会切除带缺陷部分,因此允许带缺陷交货,但有缺陷部分应不超过每卷总 长度的6%表6级别 代号 特 征 表面允许有少量不影响成形性及涂、镀附着力的缺陷,如轻微的划伤、压痕、麻较高级表面 FB点、辊印及氧化色等高级表面 Fc 产品两面中较好的一面无肉眼可见的明显缺陷,另一面至少应达到FB的要求 产品两面中较好的一面不应有影响涂漆后的外观质量或电镀后的外观质量的超高级表面 FD缺陷,另一面至少应达到FB的要求6.7表面结构表面结构为麻面(D)时,平均粗糙度Ra目标值为大于0.6,um且不大于1.9 btm;表面结构为光亮 表面(B)时,平均粗糙度Ra目标值为不大于0.9 pm。
如需方对粗糙度有特殊要求,应在订货时协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