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典自然法学派》PPT课件.ppt
38页第四章第四章 古典自然法学派古典自然法学派 一、古典自然法学派(一)概念1、定义古典自然法学派这一概念指的并不是一个统一的法学派别,而是西方自然法学发展的一个阶段,即17世纪到19世纪初西方自由资本主义阶段所产生的一种世俗自然法学,它是在批判中世纪神学的基础上产生的,是资产阶级反封建斗争的产物和利器一(一)概念l l2、性质l l资产阶级在夺取政权的过程中,面对神学自然法思想,资产阶级思想界用文艺复兴运动以来已经发展起来的人文主义思想嫁接自然法学,用世俗代替神圣,用人权代替教权与教条,用国家代替教会,用人的理性代替神意,形成了一种新的自然法学最终促成了资产阶级法学世界观的确立一(一)概念l l3 3、发展概况、发展概况l l((1 1)第一阶段,)第一阶段,1717世纪初到世纪初到1717世纪中,奠基时世纪中,奠基时期,格劳修斯的期,格劳修斯的《《战争与和平法战争与和平法》》与霍布斯的与霍布斯的《《利维坦利维坦》》;;l l((2 2)第二阶段,)第二阶段,1717世纪末到世纪末到1818世纪中叶,传播世纪中叶,传播和发展时期,一批不朽的学者和著作斯宾诺莎和发展时期,一批不朽的学者和著作。
斯宾诺莎的的《《神学政治论神学政治论》》((16701670年)、普芬道夫的年)、普芬道夫的《《自自然法与万国法然法与万国法》》((16721672年)、洛克的年)、洛克的《《政府论政府论》》((16891689年)、孟德斯鸠的年)、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论法的精神》》((17481748年)、卢梭的年)、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社会契约论》》((17621762年)l l((3 3)第三阶段,)第三阶段,1818世纪末到世纪末到1919世纪初,古典自世纪初,古典自然法学的应用时期,应用于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然法学的应用时期,应用于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渗入到立法和法律实践当中大革命,渗入到立法和法律实践当中一(二)基本特点l l总特点:以人文主义或人道主义为基础,开始用总特点:以人文主义或人道主义为基础,开始用人的眼光观察政治和法律问题,其核心是个人主人的眼光观察政治和法律问题,其核心是个人主义,强调个人的权利和自由,主张人人生而平等,义,强调个人的权利和自由,主张人人生而平等,享有不可剥夺的自然权利,认为国家和法律是通享有不可剥夺的自然权利,认为国家和法律是通过社会契约而产生的即:过社会契约而产生的。
即:l l((1 1)以人作为研究的出发点,以人的理性作为法)以人作为研究的出发点,以人的理性作为法律的基础和衡量的主要尺度;律的基础和衡量的主要尺度;l l((2 2)强调个人的权利,提出了天赋人权理论;)强调个人的权利,提出了天赋人权理论;l l((3 3)对自然法内容作了详细的论述;)对自然法内容作了详细的论述;l l((4 4)把自然法思想与社会契约论结合起来把自然法思想与社会契约论结合起来一(三)基本理论l l1 1、、“ “三个自然三个自然” ”,即自然状态、自然权利和自然,即自然状态、自然权利和自然法l l自然状态:与社会状态相对的人的本来状态,是自然状态:与社会状态相对的人的本来状态,是人的本性完全显现的状态法律的研究应该以自人的本性完全显现的状态法律的研究应该以自然状态为基础两种类型:人性恶然状态为基础两种类型:人性恶————战争状态;战争状态;人性善人性善————和平状态和平状态l l自然权利,又称天赋人权,是人生而具有的平等自然权利,又称天赋人权,是人生而具有的平等权利,与社会权利或法律权利相对,主要指自由、权利,与社会权利或法律权利相对,主要指自由、平等、安全和财产等权利。
平等、安全和财产等权利l l自然法,人的理性而不是神的意志是其基础,具自然法,人的理性而不是神的意志是其基础,具体内容因人而异,自然法并不作为严格意义上的体内容因人而异,自然法并不作为严格意义上的自然法,而是道德律自然法,而是道德律 一(三)基本理论l l2、社会契约论l l关于社会、国家和实在法的起源的假说l l自然状态的局限和人的自我完善能力是其动力l l存在双重契约和单次契约的差异:双重契约:社会的形成与国家的产生分为两个契约阶段;单次契约:社会与国家的形成视为一次形成l l3、人民主权l l关于国家权力归属的理论,也是社会契约说的一个推论是现代民治主义的雏形 一(三)基本理论l l4、分权和制衡理论l l关于如何掌握和使用国家权力的理论,也是民主理论的一部分是古代分权制衡理论的继承和发展,主要代表是洛克、孟德斯鸠和汉密尔顿三权分立,相混制衡与补救l l5、法律公益说l l关于实在法的本质的理论,认为国家所制定的法律应该是全体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法律是公意的宣告,法的制定要经过全体社会成员的同意一般言之,公意不是个人意志,也不是个人意志的综合,而是个人意志的共同部分,一般以社会共同利益为基础。
一(四)古典自然法学的贡献l l1、实践方面:l l(1)为资产阶级革命提供了锐利理论武器l l(2)为资本主义社会初期法制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导l l2、理论方面l l(1)使自然法学获得新生,发展到一个新的鼎盛时期l l(2)奠定了现代法学的基础,法学开始逐渐获得独立地位l l(3)对以后的法学流派产生了影响一(五)局限l l1、所依赖的理论基础是抽象的人性论,对人的社会性和历史性理解不足,无法解释法律制度的历史变迁l l2、所使用研究方法主要是演绎推理和理论假设,经不起实践经验的检验,最终被抛弃 二、格劳秀斯l l(一)生平与著述l l1、生平l l格劳秀斯(Hugo Grotius),1589-1645年,荷兰人,人文主义者和法学家,出身律师和议员家庭,少颖慧,留学法国,做过律师,当过官员,参与国政治斗争,死于海难一生开创了国际法学,并将自然法学推向一个新境地,被誉为“国际法之父”l l2、著述l l《战争与和平法》、《捕获法》、《海上自由论》、《荷兰法律导论》等二(二)理论特点l l1 1、国家公法为主要关注点,运用自然法理论,改、国家公法为主要关注点,运用自然法理论,改造万民法概念,初创国际法。
造万民法概念,初创国际法l l2 2、改造中世纪的神学自然法理论,使之世俗化改造中世纪的神学自然法理论,使之世俗化l l((1 1)否认自然法与上帝的关系,认为自然法本源)否认自然法与上帝的关系,认为自然法本源与人的本性,即使上帝也无法更改与人的本性,即使上帝也无法更改l l((2 2)不再把自然法视为神的自然法(即永恒法))不再把自然法视为神的自然法(即永恒法)和人的自然法共同构成的总体,而是分为纯粹的和人的自然法共同构成的总体,而是分为纯粹的自然法(即人类在原始状态的自然法)和有限自自然法(即人类在原始状态的自然法)和有限自然法(即人在社会状态的自然法)然法(即人在社会状态的自然法)l l3 3、把近代自然科学,特别是几何学的方法引入法、把近代自然科学,特别是几何学的方法引入法学研究,即从一些最简单的不证自明的公理出发学研究,即从一些最简单的不证自明的公理出发进行推理,建立起一整套的合理体系,其中包括进行推理,建立起一整套的合理体系,其中包括许多的原理、定律、注释和推论等许多的原理、定律、注释和推论等 二(三)基本内容 l l1 1、法律根源于人的本性、法律根源于人的本性l l((1 1)一切法律均根源于人的本性,实在法源于自)一切法律均根源于人的本性,实在法源于自然法,而自然法源于人的本性。
然法,而自然法源于人的本性l l“ “因为自然法之母就是人的本性,社会交往的感因为自然法之母就是人的本性,社会交往的感情就产生于此,并非由于其他的缘故,遵守契约情就产生于此,并非由于其他的缘故,遵守契约即为民法之母,而自然法又是从契约的约束力所即为民法之母,而自然法又是从契约的约束力所生,因此,自然法是民法之母生,因此,自然法是民法之母 ”l l((2 2)人的本性)人的本性l l即社会性和理性,也就是人在本性上是一种自觉即社会性和理性,也就是人在本性上是一种自觉的和社会的动物,它们需要与别人交往,而他们的和社会的动物,它们需要与别人交往,而他们的理性使他们能够明辨是非因此,人们要求过的理性使他们能够明辨是非因此,人们要求过一种有秩序的生活,而人类的理性也会告诉他们一种有秩序的生活,而人类的理性也会告诉他们应当怎样过这种生活,于是产生自然法应当怎样过这种生活,于是产生自然法 二(三)基本内容l l2、自然法是正确理性的命令,同时又与自然权利结合起来其自然权利包括生命、自由、平等、安全、自卫等具体内容包括:不妄取他人之物,误取他人之物者应当予以归还,有约必践,有害必偿,有罪必罚l l3、实在法思想l l首先将法分为自然法和制定法(意志法),后者又分为狭义的意志法与广义的意志法。
格劳秀斯对法的分类(表)法律法律自然法自然法意志法意志法纯粹自然法:原始社会的自然法纯粹自然法:原始社会的自然法有限自然法:文明社会的自然法有限自然法:文明社会的自然法神意法:神意法:如圣经如圣经::狭义人意法狭义人意法————市民法或国内法市民法或国内法人意法人意法l l父命或主人的命令父命或主人的命令万民法或国际法万民法或国际法其他人意法其他人意法l l市民法是和国家一起产生的,是社会契约的产物,也是国家管辖其臣民的法律(格劳秀斯主张君主制,反对人民主权论,认为主权如交给人民就会被滥用,破坏和平与秩序,瓦解国家),但人民在极端情形下,如国王违反法律和国家利益把国家转让他国或成为他国的附庸,可以反抗君主l l万民法或国际法是根据所有国家或多数国家的意志承认的一种强制性权力大部分国家法具有地区性;国家之间的战争与和平都须遵循法律 三、霍布斯的自然法思想l l(一)生平与著作(一)生平与著作l l霍布斯,霍布斯,1588—16791588—1679年,出身贫穷牧师家庭幼年,出身贫穷牧师家庭幼年丧母,父亲因犯罪离家出左,由其伯父养大年丧母,父亲因犯罪离家出左,由其伯父养大少聪慧,少聪慧,1515岁进入牛津大学学习古典文学。
岁进入牛津大学学习古典文学16071607年留校讲授逻辑学后担任贵族的家庭教师三年留校讲授逻辑学后担任贵族的家庭教师三次访问欧洲大陆各国,结识伽利略等担任过培次访问欧洲大陆各国,结识伽利略等担任过培根的秘书,并将其著作由拉丁文译为英文根的秘书,并将其著作由拉丁文译为英文16401640年革命爆发后,站在新贵族立场上,学说总体倾年革命爆发后,站在新贵族立场上,学说总体倾向革命,但有保守色彩,曾发表过拥护王权的文向革命,但有保守色彩,曾发表过拥护王权的文章曾随保皇派避难法国,担任查理二世的数学章曾随保皇派避难法国,担任查理二世的数学教师长达十一年克伦威尔掌权后,脱离保皇派,教师长达十一年克伦威尔掌权后,脱离保皇派,投靠克伦威尔复辟后,他又趋向保守投靠克伦威尔复辟后,他又趋向保守l l主要著作:主要著作:《《论公民论公民》》((16421642年)、年)、《《利维坦利维坦》》((16511651年)和年)和《《狄希模司狄希模司》》((16891689))(二)自然法思想 l l最早对三个自然做了系统论述l l1、自然状态l l人性恶:人人都追求各种利益,并且永远没有餍足——人与人的战争状态——人的悲惨生活l l2、自然权利l l自我防卫的天然权利:每一个人都可以按照自己愿意的方式运用自己的力量保全自己的天性自由;任何人对任何人的一切的防卫权利。
(二)自然法思想l l3 3、自然法、自然法l l((1 1)人的理性的存在:自然法就是人们的理智所告诉他们如何)人的理性的存在:自然法就是人们的理智所告诉他们如何获得和平的生活的准则它禁止人们去做损毁自己的生命或剥获得和平的生活的准则它禁止人们去做损毁自己的生命或剥夺自己生命的手段的事情,并禁止人们不去做自己认为最有利夺自己生命的手段的事情,并禁止人们不去做自己认为最有利与生命保全的事情与生命保全的事情l l((2 2)自然权利强调的是人的自由,而自然法则强调的是人的义)自然权利强调的是人的自由,而自然法则强调的是人的义务和约束务和约束l l((3 3)自然法的具体内容:十七条戒律,如追求和严守和平;签)自然法的具体内容:十七条戒律,如追求和严守和平;签订契约就意味着放弃无限的自然权利;信守契约;知恩图报;订契约就意味着放弃无限的自然权利;信守契约;知恩图报;合群;宽恕他人;惩罚应着眼于改正;尊重别人;平等待人;合群;宽恕他人;惩罚应着眼于改正;尊重别人;平等待人;知足;秉公处理纠纷;不可分之物大家共享;不可分又不可共知足;秉公处理纠纷;不可分之物大家共享;不可分又不可共享之物以抽签方式轮流使用;给调停者以安全;任何人不得做享之物以抽签方式轮流使用;给调停者以安全;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公断人不得收受贿赂;报效祖国。
自己案件的法官;公断人不得收受贿赂;报效祖国l l归结为一句话:归结为一句话:“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l l((4 4)自然法严格来讲并不是一种法律,而只是道德的一种,其)自然法严格来讲并不是一种法律,而只是道德的一种,其只是在是上帝宣布的意义上才是一种法律只是在是上帝宣布的意义上才是一种法律 (三)实在法思想 l l1 1、社会契约与利维坦的诞生、社会契约与利维坦的诞生l l要将人从悲惨的战争状态解救出来,必须人人都要将人从悲惨的战争状态解救出来,必须人人都全部放弃自我管理的权力,并将管理自己的权利全部放弃自我管理的权力,并将管理自己的权利全部授予一个实体(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一全部授予一个实体(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一个委员会),让其统一行使管理权力,其他人授个委员会),让其统一行使管理权力,其他人授权之后就严格的服从这个行使权力的实体,就权之后就严格的服从这个行使权力的实体,就是主权者,就是国家因其权力在人间是无限的,是主权者,就是国家因其权力在人间是无限的,因此,它是人间的上帝因此,它是人间的上帝l l2 2、实在法的定义、实在法的定义l l实在法由于是在人们订立社会契约的基础上形成实在法由于是在人们订立社会契约的基础上形成的又称民约法。
法律不是建议,而是命令,是主的又称民约法法律不是建议,而是命令,是主权者所发出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命令权者所发出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命令其本质是主权者的意志其本质是主权者的意志(三)实在法思想l l3 3、实在法与自然法的关系、实在法与自然法的关系l l((1 1)内容相同,范围重叠,不是不同种类的法律,而)内容相同,范围重叠,不是不同种类的法律,而是同一法律的不同部分:实在法是成文的,自然法是不是同一法律的不同部分:实在法是成文的,自然法是不成文的l l((2 2)存在时间不同:自然法自宇宙洪荒一来就存在,)存在时间不同:自然法自宇宙洪荒一来就存在,也称道德法规;实在法则不是从来就有的也称道德法规;实在法则不是从来就有的l l((3 3)自然法来自于神的意志,实在法来源于人的意志自然法来自于神的意志,实在法来源于人的意志l l((4 4)自然法对人的行为没有强制约束力,而实在法则)自然法对人的行为没有强制约束力,而实在法则由主权者暴力保证由主权者暴力保证l l4 4、法律与正义、法律与正义l l正义是法律(实在法)的产物,有法律的地方才有正义,正义是法律(实在法)的产物,有法律的地方才有正义,无法的地方无所谓正义。
法律只有良与不良之别,而没无法的地方无所谓正义法律只有良与不良之别,而没有公正不公正的区别有公正不公正的区别(三)实在法思想l l5 5、法律与自由、法律与自由l l((1 1)消极自由观:自由就是没有阻碍地做自己能)消极自由观:自由就是没有阻碍地做自己能力范围内的事情,只是针对的客观的、自身身体力范围内的事情,只是针对的客观的、自身身体以外的障碍而言的精神强制与自由相容,如精以外的障碍而言的精神强制与自由相容,如精神上的恐惧或者威胁等,与相应主体的自由相容神上的恐惧或者威胁等,与相应主体的自由相容l l((2 2)人的自由必须仰赖法律:因为没有法律的约)人的自由必须仰赖法律:因为没有法律的约束,人的自由即将从根本上毁灭;法律的约束从束,人的自由即将从根本上毁灭;法律的约束从来都不会是绝对的,必然要留下一定的自由空间;来都不会是绝对的,必然要留下一定的自由空间;法律的目的正是要最大限度地保障人的自由生活法律的目的正是要最大限度地保障人的自由生活l l((3 3)法律在本性上意味着对自由的限制和否定,)法律在本性上意味着对自由的限制和否定,用法律保护自由,是一种实用的选择用法律保护自由,是一种实用的选择。
四、洛克的法律思想l l(一)生平与著作l l约翰·洛克(1632—1704年),光荣革命后,辉格党(Whig)的精神领袖l l地位:英国近代哲学家,经验主义的鼻祖,西方政治自由主义的奠基人,现代宪政主义的奠基人l l著作:《论宗教宽容》(1689年)、《人类理解论》(1690年)、《政府论》(1690年)、《基督教的合理性》l l英国辉格党英国辉格党(Whig)(Whig)是英国历史上的一个政党是英国历史上的一个政党16791679年,因约克公年,因约克公爵詹姆斯爵詹姆斯( (后来的詹姆斯二世后来的詹姆斯二世) )具有天主教背景,就詹姆斯是否有具有天主教背景,就詹姆斯是否有权继承王位的问题,议会展开激烈争论一批议员反对詹姆斯公权继承王位的问题,议会展开激烈争论一批议员反对詹姆斯公爵的王位继承权,被政敌讥称为爵的王位继承权,被政敌讥称为“ “辉格辉格” ” “辉格辉格” ”((WhigsWhigs))的名称可能是的名称可能是“ “WhiggamoresWhiggamores” ”(意为(意为“ “好斗的苏格兰长老会派好斗的苏格兰长老会派教徒教徒” ”)一词的缩语辉格党得益于)一词的缩语。
辉格党得益于16881688年光荣革命带来的政治年光荣革命带来的政治变化它于变化它于17141714年之后长期支配英国政治,他也通过捍卫包括有年之后长期支配英国政治,他也通过捍卫包括有限君主制和议会重要性在内的限君主制和议会重要性在内的“ “16881688年原则年原则” ”而获得不少支援而获得不少支援辉格党与其说是一个统一的政党,不如说是大致遵循上述原则的辉格党与其说是一个统一的政党,不如说是大致遵循上述原则的各种信仰的综合体该党大部分领导人都是依靠政治庇护在议会各种信仰的综合体该党大部分领导人都是依靠政治庇护在议会内结成家族集团的大地主辉格党获得金融界和商业阶层中许多内结成家族集团的大地主辉格党获得金融界和商业阶层中许多人的支持,那些为取得宗教宽容寻求保护(常常是找错了对象)人的支持,那些为取得宗教宽容寻求保护(常常是找错了对象)的不从国教派也是它的拥护者的不从国教派也是它的拥护者17141714年以后的半个世纪中,辉格年以后的半个世纪中,辉格党一直在政治上占优势,连续执政达党一直在政治上占优势,连续执政达4646年之久1818世纪末、世纪末、1919世纪初一段时期,在政治上失势世纪初一段时期,在政治上失势。
18301830年重新掌权,到年重新掌权,到1818世纪世纪末期辉格党势力逐渐衰退末期辉格党势力逐渐衰退1919世纪中叶,辉格党势力大增在当世纪中叶,辉格党势力大增在当时英国工业发展、经济繁荣的条件下,辉格党的政策反映了资产时英国工业发展、经济繁荣的条件下,辉格党的政策反映了资产阶级的利益阶级的利益1919世纪世纪6060年代,辉格党土地贵族的代表、保守党的年代,辉格党土地贵族的代表、保守党的罗伯特罗伯特· ·皮尔派分子,以工商业资产阶级为基础组建自由党也皮尔派分子,以工商业资产阶级为基础组建自由党也有人认为,辉格党是于有人认为,辉格党是于18391839年改称自由党的年改称自由党的(二)自然法思想l l1、自然法调整之下的和平自然状态l l人性善,人的理性发现和应用自然法,自然状态是一个和平的状态l l2、人天生享有一系列自然权利l l自由权、生命权、财产权和平等权财产权是其核心l l人拥有其自身,人以劳动获得财产没有任何东西能算得上是每一个人应得的,除了搭上他的劳动印记的东西人之所以平等、之所以自由,都和人有天赋的劳动能力相关(三)社会、国家和法律的起源l l1、自然状态的缺陷l l(1)自然法不明确、不确定,难以为人们共同了解和认同。
l l(2)缺少中立的纠纷裁断者l l(3)缺少保证裁决执行的保障力量l l2、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权,特别是财产权,需要走出自然状态l l3、通过社会契约,社会、国家和法律得以产生(四)法律的本质l l1、公共利益是法律的基础和目的,法律是公共合意的产物l l2、法律是自由的保障和构成性要素,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五)法治思想l l良法与守法相结合的法治思想首先,严格遵守法律;其次,所遵守的法律是良法而不是恶法,人们有反抗恶法和暴政的正当权利(六)分权理论l l1、政治社会排斥集权,要求分权l l绝对的权力是与“社会和政府的目的不相符合的”不分权的社会,就回到了自然状态l l 2、权力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五、孟德斯鸠 l l(一)生平与著作l l孟德斯鸠,1689—1755年,法国思想家,出生贵族,27岁继承孟德斯鸠男爵,童年担任波尔多议长好古:羡慕古罗马共和;喜欢游历l l著作:《波斯人信札》(1721年)、《罗马盛衰原因论》(1734年)和《论法的精神》被认为是继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之后的伟大著作(二)法的概念l l1、法是由事物性质产生出的必然联系。
一切事物都有它的法上帝,自然界,动物和人类l l2、人的法律与他相关联的一切事物都有关系,如政体、自然状态、气候、土地、生活方式等这些关系构成的总体即是法的精神l l3、实证主义法律观,是社会法学、历史法学思想的一个源头(三)法律与自由l l自由是一种社会生活中的安全,法律是其构成性因素(四)分权制衡l l1、权力应当分立l l2、权力应当彼此制衡l l3、分权制衡是自由的保障六、卢梭l l(一)生平与著述l l卢梭,1712—1778年,日内瓦人,生活在法国一声贫困,以其才华跻身法国上流社会,但又不为上流社会所看重结识狄德罗、休谟等l l著述:《论人类不平等的根源和基础》(1754年)、《社会契约论》(1762年)等l l浪漫主义主要代表其理论基础不是人的理性,而是人的深刻情感(二)人的自由与平等l l1、自由是人的本质性要素放弃自由,就是放弃了自己的存在,是一种从人到兽的堕落l l2、自有一种关系概念:自己不屈服于别人的意志,而其他任何人也不屈从于自己的意志,人只有在一个人人平等自由的社会关系之中才能获得自由l l3、自由分自然状态的自由与社会状态的自由l l4、自由与法律不可分。
守法即自由”(二)人的自由与平等l l5、关于平等:平等指的不是权利和财富的程度绝对地相等,而是,就权力而言,它不应该成为任何暴力,并且只能凭职位和法律才能加以行使;就财富而言,则没有任何一个公民可以富得足以购买另一个人,也没有一个公民穷的不得不出卖自身l l6、人类社会走过了一个从平等到不平等再到新的平等的过程自然的或生理的不平等与精神的或政治的不平等社会契约带来的道德和法律的平等并非一劳永逸,必须时时以法律捍卫,因为,事物的力量总是倾向于摧毁平等(三)社会契约论l l1 1、自然状态、自然状态l l((1 1)人性:无理性而有伟大情感,那种把人想象为自)人性:无理性而有伟大情感,那种把人想象为自私的和会算计的人的观点,实际上是犯了以今证古的私的和会算计的人的观点,实际上是犯了以今证古的错误自然人的人性就在于抹去现代人的特点野蛮错误自然人的人性就在于抹去现代人的特点野蛮人是受本能支配、只知道保存自己并对同类有着怜悯、人是受本能支配、只知道保存自己并对同类有着怜悯、同情之心,没有道德观念、权利义务观念、统治观念,同情之心,没有道德观念、权利义务观念、统治观念,也不知道善恶,过着孤独、和平、自由、平等的生活。
也不知道善恶,过着孤独、和平、自由、平等的生活他没有理性,但有着情感这种情感使他们接受并遵他没有理性,但有着情感这种情感使他们接受并遵守自然法守自然法l l((2 2)人的能力不断完善,生产生活不断发展,带来技)人的能力不断完善,生产生活不断发展,带来技术的进步,人类出现了一定的社会状态出现了欺骗、术的进步,人类出现了一定的社会状态出现了欺骗、暴力与统治生而自由的人开始生活在了无往而不在暴力与统治生而自由的人开始生活在了无往而不在的枷锁之中的枷锁之中(三)社会契约论l l2 2、人民主权、人民主权l l通过社会契约,形成人民主权,进行统治,是人的救通过社会契约,形成人民主权,进行统治,是人的救赎之道l l((1 1)订立社会契约,形成人民的主权)订立社会契约,形成人民的主权————公共人格,公共人格,人民的共同意志人民的共同意志l l((2 2)主权的性质)主权的性质l l((i i)绝对的、至高的和神圣不可侵犯的,并且高于法)绝对的、至高的和神圣不可侵犯的,并且高于法律,不受法律约束律,不受法律约束l l((ii ii)主权不可转让主权不可转让l l((iii iii)主权不可分割)主权不可分割l l((iv iv)主权不可代表)主权不可代表l l极权主义的批评。
极权主义的批评(四)法律公益说l l1、法律的本质并非理性,而是情感,也即人们情感基础上的共同意志——公意l l2、公意不同意团体意志、众意和个别意志l l3、法律的特点是普遍,即其所表现的意志只能是公意;其对象必须是臣民的抽象行为,而不是个别行为针对具体对象的是行政权,而不是主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