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财法学院宪法学重点.doc
4页一、 宪法概念的主要定义方式同冇意义的宪法与近代意义的宪法、实质意义的宪法与形式意义的宪法二、 宪法的概念宪法是调整国家和公民关系并以人权保障为中级价值追求的国家根木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的指定和修改比普通 法律更加严格、内容上规定了一国最根本最重要的制度、宪法是公民权利获得救 济的最高和最终法律依据宪法以规范和控制国家权力为核心宪法以人权保障为终极价值追求三、 宪法的分类成文宪矗与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钦定宪法协定宪法与民定宪 法资本主义宪法与社会主义宪法、原生性宪法与移植性宪法、规范宪法名义宪 法和语义宪法、形式宪法与实质宪法四、 宪法渊源成文宪法典及宪法修止案、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宪法解释、 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权威性宪法著作五、 我国现行宪法的结构成文宪法体系、体例为章节条款、格式、内容结构按调整对象的性质不同六、 宪法基本原则宪法基木原则是指制定和实施宪法的过程中人们必须遵循的具有普遍性和 稳定性的基本原则,它集中体现了宪法的基本精神,统帅宪法的基本内容,决定 和影响宪法的其他原则和规定宪法基本原则包扌亞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 则、权力制约原则、法治原则七、 宪法修改的方式全面修改、部分修改八、 我国现行宪法修改自1982年颁布实施以来,共进行了四次修改1988、 1993、 1999、 2004九、 宪法解释方法字面解释原则、学理解释(系统解释、你是解释、目的解释、扩大缩小解释) 九、我国宪法解释实践1982年现行宪法颁布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些决定属于宪法解释 十、 究^去督内容审查法律规范性文件是否合宪、审查国家机关及具主要领导人行为是否合 宪、审杳政党是否遵守宪法-|——、宪法监督方式事前审查与事后审查、附带性审查与抽象性审查方式十二、我国现行宪法的宪法监督机制的不足宪法监督机关缺乏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处理F1常性的监督宪法实施问题、宪法 监督范围不明确、宪法监督程序缺乏、宪法监督的法律效力不明确 十三、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拥有国家权力的我国人民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 民主选举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 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 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优越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适合我国国情、便于人民参加国家管理、人民代 表人会制度保证了国家机关高效协调运转、既能保证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又能保 证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发挥 十四、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与联邦制中国采取单一制的原因:长期实行单一制的历史传统、我国各民族的人口数 量差别较大、融洽的民族关系优越性:有利于国家的独立和统一、有利于国家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有 利于各民族的共同繁荣与发展 十五、我国的行政区划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乡、民族乡、镇;区、县 十六、选举制度的体制地域代表制与职业代表制、多数代表制与比例代表制 十七、我国的选举制度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原则、 无记名投票原则、差额选举原则、选举权利保障原则、代表受监督和罢免原则 十八、我国宪法中的自治制度根据执政党的民族区域口治政策享有的、基层群众性口治组织、特别行政区 十九、民族区域自治的自治机关和自治权民主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二十、香港特区的高度自治权高度自治权來源:一般性授权、原则性授权、基本法规定了中央政府进一步 授权的可能性内容:立法权、独立司法和终审权、行政管理权、对外事务权力、其他方而 —-I^一、高度口治的监督行政管理方面的中央监督(人事、弹劾、紧急状态)、立法方面的中央监督 (备案、发回、修改)、司法方面的中央监督(释法、法官人事备案)二十二、群众性口治组织同集成人大的关系人大保障居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对自治组织进行监督二十三、基层群众性口治组织同基层政府的关系指导和协助的关系,这种关系是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性质决定的 二十四、平等保护与差别对待有平等的权利,享有与他人相同的最广泛的基木口由;机会平等和差别相结 合二十五、歧视与反向歧视歧视是指针对特定群体或个人而实施的任何区别、排斥、限制,其口的或效 果在于取消或损害其平等权之确认、享有或行使,造成不合理的差别对待的行为 或制度安排反向歧视是指为了追求实质平等,对特定群体或个人给予的特定保护超过必 要的限度二形成的对一般群体或个人的不合理差别对待或制度安排。
二十六、我国宪法中平等权的具体内容民主平等、男女平等、选举平等、宗教信仰平等二十七、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罢免权、表达自由权(政治自由)、监督权(批评与建 议权、控告与检举权、申诉权与获得国家赔偿权)二十八、人身自曲狭义的人身口由权是指公民的身体口由不收侵犯,又称身体口由权;广义的 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享有人身自由、居住行动自由的权利,具体包括身体自由全、 人格尊严权、居住口由权、通信自由权和其他私生活的自由权等 二十九、言论出版自由言论和出版自出,是表现自由的最基本、最典型的类型限制的形式有法律限制和司法限制三十、集会游行示威自由预防制丁、追惩制三十一、结社自由结社自由是指公民为了一定宗旨并按一定的原则,自主、自愿地组织或参加 某种持续性社会团体进行活动的权利 三十二、经济与社会权利基本特征社会权作为一种新型态权利的特殊性质,在于其与自由权的差异,自由权乃 是消极的防范或排除国家权力的侵害,社会权则得积极的对国家要求一定的作 为我国宪法中的经济与社会权利:社会保障权、敖东就业权、受教育权与文化 权、健康权三十三、公民基本义务法律义务是指法律所规定的法律关系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责 任。
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遵守新啊哈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 产、遵守社会公徳、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依 法纳税的义务三十四、全国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是人民 代表机关、全国人大是立法机关、全国人大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组成任期:不超过3000人、每届5年职权:立法权、人事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会议制度:每年一次例会、常委会负责召集、按原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召 开预备会议、会议形式、列席会议、设立秘书处工作程序:提出议案、生意议案、表决和通过议案、公布议案 三十五、全国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的地位组成和任期: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是由 全国人大从自己的代表中选举产生的任期五年职权: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监督权三十六、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权利:参加会议权、捉案权、质询权、选举罢免权、批评建议权、表决权、 言论免责权、人身特别保护权义务:出席人大会议履行人大代表职责、遵守宪法法律协助宪法法律实施、与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受选民与选举单位的监督三十七、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国务院是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职权:行政创制权、提案权、行政处理权、行政组织人事权、行政应激权、 其他权利 三十八、总理负责制国务院总理对国务院的全部工作具冇最后决策权,并对其所领导的全部工作 负全面责任三十九、人民法院的性质、任务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审判权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和裁决刑事、民 事、行政等案件的权力我国审判权统一由人民法院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 和个人都无权进行审判活动审判权利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于维护 法律的统一于尊严,正确适用法律,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人 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独特性之决定了人民法院的独立地位,不受行政机 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组织系统: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 专门人民法院四十、检察机关的性质与任务我国检察机关的性质是法律监督机关,具有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双重属性任务是通过行使检察权,打击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的国家、社会和人民生活 秩序,保护人民的各项权利,同时教育公民遵纪守法职权:法纪监督、侦查监督、公诉和审判监督、监所监督、法律解释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