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殊工序质量控制导则.doc
26页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原则 JB/T 5059-91特殊工序质量控制导则1 主题内容与合用范畴本原则规定了机械制造中对特殊工序进行质量控制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控制内容 本原则合用于多种生产类型的机械电子公司的特殊工序质量控制 本原则仅规定了多种特殊工序质量控制的通用原则和规定,以及提出了几种典型特殊工序质量控制的要点多种工艺或产品实行质量控制的具体规定或特殊规定,则应在本原则的指引下编制专用工艺文献来进行实行2 引用原则GB 4863 机械制造工艺 基本术语GB/T 10300.5 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要素指南JB/Z 220 工序质量控制通则JB/Z 187.3 工艺规程格式JB/Z 187.4 管理用工艺文献格式TJ 36 工业公司卫生设计原则3 术语本原则采用GB 4863中的术语和定义为了对的应用本原则,参照GB/T 10300.5补充下列术语3.1 工序一种或一组工人,在一种工作地对同一种或同步对几种工件所持续完毕的那一部分工艺过程。
3.2 核心工序对产品质量起决定性作用的工序它是重要质量特性形成的工序,也是生产过程中需要严密控制的工序3.3 特殊工序工序的加工质量不易或不能通过其后的检查和实验充足得到验证,这种工序属于特殊工序例如焊接、热解决、电镀、涂漆、充液(仪表行业)、发泡(冰箱行业)、塑料压制等,以及锻造、锻造中若干重要工序4 特殊工序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4.1 工序质量控制的严格限度应视产品的类型、用途、顾客的规定、生产条件等状况而有所区别,容许结合本公司的具体状况,使用不同的控制措施4.2 特殊工序的质量控制以加强过程控制为主,辅以必要的多频次的工序检查,检查人员与质量保证人员对现场操作负有监督的责任和权限4.3 应从工序流程分析着手,找出各环节(或分工序)影响质量特性的重要因素,研究控制措施,配备合适手段,进行工序过程的系统控制特殊工序应遵循“点面结合”的原则,在系统控制的基本上,对核心环节进行重点控制4.4 应根据产品的工艺特点,加强工艺措施的实验验证制定明确的技术和管理文献,严格控制工艺参数及影响参数波动的多种因素,使工序处在受控状态4.5 特殊工序操作、检查人员要通过技术培训和资格认证4.6 特殊工序所用工艺材料、被加工物资应实行严格控制,必要时应进行复检。
使用中的多种工作介质应定期分析、调节和更换,保证其成分在规定的范畴内4.7 必须使用经确认合格的模具、工装、设备和计量器具,并积极采用先进的检测技术和控制手段,对影响质量特性的重要因素进行迅速、精确的检测和调节,力求实现自动控制,以减少人的因素引起的质量波动4.8 应对工作环境(尘埃、温度、湿度等)进行控制,满足工艺文献的规定,必要时应加以验证5 特殊工序质量控制的重要内容5.1 工艺规程和技术文献5.1.1 特殊工序的工艺规程除明确工艺参数外,还应对工艺参数的控制措施、试样的制取、工作介质、设备和环境条件等作出具体的规定 5.1.2 工艺规程必须经验证承认并符合有关原则重要工艺参数的变更,必须通过充足实验验证或专家论证合格后,方可更改文献5.1.3 对特殊工序,根据不同产品的技术规定和工艺特点,可在工序流程的必要环节设立控制点,进行重点控制,设立控制点的条件参见JB/Z 220控制点可按零件的质量特性、工序或设备来设立5.1.4 对控制点应进行工序质量分析和验证,找出重要影响因素,明确控制措施,并进行持续评价控制点的工艺文献应涉及质量控制的内容,如对控制的项目、内容、措施、检测频次、检查措施、记录及测定人员等做出具体规定。
5.1.5 工艺部门应根据质量控制规定,编制原始登记表格并规定填表规定,涉及让检查人员、质保人员对工艺参数和操作状况进行检查、监督、认定、签字的规定例如,可编制工艺参数核对表、晶粒度测定的波动图、核心件的热解决温升曲线、槽液分析与调节数据的记录、焊接检查卡、核心件的履历卡等重要原始登记表格应汇总归档,并规定制件加工档案的保存期限,以备查考5.1.6 规定并执行工艺文献的编制、评估和审批程序,以保证生产现场合使用文献的对的、完整、统一性工艺规程格式参照JB/Z187.3的规定,管理用工艺文献格式参照JB/Z187.4的规定5.1.7 制定并执行技术文献的保管、使用、更改和销毁制度(或原则)文献更改的审批程序应与原文献的审批程序相似,重要的更改应有实验验证5.2 人员的培训和考核5.2.1 特殊工序的操作、检查人员必须通过定期考核和培训,并持有上岗操作证对有特殊规定的核心岗位,必须选派经专业考核合格、有现场质量控制知识、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5.2.2 明确规定特殊工序操作、检查人员应具有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构成技术考核委员会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的考核,各项成绩应填入考核档案,合格者发给相应的上岗操作证。
5.3 设备、仪表和工艺装备5.3.1 特殊工序使用的设备、仪器仪表和工艺装备(含冶金辅具),必须符合工艺规程的规定5.3.2 新制、改善或大修后的设备和仪器仪表应按其技术条件验收,经调试、鉴定合格签证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工艺装备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验证(或试用)合格后,方可使用5.3.3 设备必须完整、配套,配有显示(或自动控制)工艺参数的检测、计量仪器仪表多种供监控用的仪表,一般应按其功能分别设立必要时,还应配备工艺参数自动记录仪和安全报警装置5.3.4 制定和执行设备、工艺装备的维修保养,仪器仪表的定期检定、校准制度设备主管部门应建立设备使用、点检、维修和校准的技术档案工装主管部门应对重要工装建立使用维修技术档案5.3.5 控制点的设备、工装应参照JB/Z 220的规定加以重点控制,以尽量减少设备及工装的误差引起的质量波动5.4 环境5.4.1 环境条件(厂房内温度和湿度,冷却介质的温度和压力,压缩空气的压力,施工现场的风速等)应满足工艺技术文献的规定5.4.2 作业场合应配备有效的进、排风系统及安全技术措施,厂房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浓度应符合TJ 36的有关规定。
5.4.3 应对车间某些重要的噪声源设施(如通风机、鼓风机、空气压缩机等)采用合适的减噪或隔音措施,以控制车间的环境噪声在85 Db如下(脉冲声除外,但应进行合适控制)5.4.4 车间应有良好的自然采光或照明,操作工位应有足够的照度5.4.5 具有害物质的废水、废气、废渣必须进行有效的净化解决,三废排放原则应符合国家对环保的有关规定5.4.6 车间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作业场地必须遵守防火和技术安全制度的规定5.5 工艺材料5.5.1 工艺材料的采购文献应明确规定物品规格、材质和技术规定,必要时,还应提出质量保证的规定5.5.2 重要工艺材料应严格按规定的技术规定择优定点采购采购部门选点时,必须经质量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供应厂进行质量考察,并经试用验证承认后才干定点5.5.3 进厂工艺材料必须有制造单位的合格证明文献,重要材料必须按规定复验,无合格证或复验不合格的材料严禁入库和使用5.5.4 超过保管期限的材料必须按规定重新复验,办理延期使用文献,经审批后方可使用5.5.5 应提供符合使用规定的贮存场合和配套设施,并建立严格的保管、标志、发放、使用和回收制度。
5.5.6 使用中的多种槽液、介质等材料必须按技术文献的规定进行定期分析,保证其成分在规定的范畴内对不符合技术规定的槽液和介质等应进行调节或更换,不合格者不准用于生产5.5.7 采用新牌号的重要工艺材料应进行实验及生产验证,提出实验验证报告,经主管部门组织鉴定审批后方可使用5.6 被加工物资5.6.1 转入本工序的被加工物质(原材料、毛坯、半成品等),必须符合技术文献的规定,并具有合格证明文献,必要时需附有所规定提供的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及检测数据等技术资料,或进行抽查复验5.6.2 制定合用于本厂生产规定的外购物资原则,规定物资规格和技术规定,以及进厂入库的取样、检查项目和措施5.6.3 重要的外购物资应择优定点采购,并进行进厂复验必要时,应对供应厂进行质量保证能力的考察和监督,并建立合格供方的技术质量档案5.6.4 应建立进料验证、入库、保管、标志、发放制度,并认真执行5.7 工艺过程控制5.7.1 加工前,操作人员应熟悉工艺规程,严格按工艺规程作好各项准备工作,涉及设备、材料、介质、环境条件的检查,进行多种预解决,工艺参数的试样验证等,并做好原始记录对特殊的核心件,工艺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以保证操作人员真正掌握工艺规程。
5.7.2 严格按工艺规程操作工件的装卡、摆放,工艺参数的调节,试样的抽取、检查和保管等应根据不同物资的技术规定,按工艺规程的有关条款执行5.7.3 应认真、如实、完整地填写原始记录,并按规定程序签名、解决、传递和保管5.7.4 操作中应密切注意加工状况,如发现问题,应立即自行或告知有关部门采用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并作好原始记录5.7.5 每批制件必须进行首件检查,并作好标记,填写首件记录卡,并在记录上签章5.7.6 工序检查员应对生产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对工艺的执行和原始记录的记录状况进行监督,抽检制件的加工质量,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对巡检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督促有关人员及时纠正5.7.7 核心件加工中的重要分工序,根据需要可设立“见证点”,由对质量不负直接责任的质保工程师实行见证性审核对工序加工中操作者与否处在自控状态,检查员与否忠于职守,图纸、工艺文献与否有效贯彻,工序加工质量与否符合规定规定等方面进行监督性检查,以保证现场质量控制的有效性5.7.8 制件在工序间的寄存、周转与运送,应按定置管理规定及期量原则加以控制,并备有合用的工位器具和储运设备,避免损伤制件5.8 质量检查5.8.1 应规定工艺质量原则,明确技术规定,检查项目、项目指标、措施、频次、仪器等规定,并在工序流程中合理设立检查点,编制检查规程。
5.8.2 按技术规定和检查规程对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检查,并检查原始记录与否齐全,填写与否完整,检查合格后应填写合格证明文献并在指定部位打上合格标志(或挂标签)5.8.3 严格控制不合格品,按规定程序进行解决不合格件的回用应按规定程序审批,并按有关规定返修、返工和重新检查回用件应打上回用标志,回用、返修单据作为质量信息流转、存档 看待验品、合格品、返修品、废品应加以醒目的志,分别堆放或隔离5.9 质量信息的反馈和解决5.9.1 特殊工序的多种质量检查记录、理化分析报告、控制图表等都必须按归档制度整顿保管,随时处在受检状态5.9.2 应编制和填写现场加工缺陷分类记录日报表及其他多种质量问题反馈单对突发性质量信息应及时解决,填写相应表格5.9.3 应制定对后续工序(涉及产品使用中)发现的特殊工序质量问题及时反馈、汇总和解决的制度,并认真执行5.9.4 应制定和执行质量改善制度按规定的程序对多种质量缺陷进行分类、记录和分析,针对重要缺陷项目制定质量改善筹划,并组织实行,必要时应进行工艺实验,获得成果后纳入工艺规程6 几种典型特殊工序质量控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