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气站安全等级划分及平面布置标准.doc
3页加气站安全等级划分及平面布置标准1 加气站的等级划分1.1 LNG加气站、L-CNG加气站、LNG/L-CNG加气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1.1的规定表1.1 LNG加气站、L-CNG加气站、LNG/L-CNG加气站的等级划分级别LNG加气站L-CNG加气站、LNG/L-CNG加气站LNG储罐总容积(m3)LNG储罐单罐容积(m3)LNG储罐总容积(m3)LNG储罐单罐容积(m3)CNG储气总容积(m3)一级120<V≤180≤60120<V≤180≤6012二级60<V≤120≤6060<V≤120≤609三级≤60≤608注:V为LNG储罐总容积1.2 LNG加气站、L-CNG加气站、LNG/L-CNG加气站与加油站合建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1.2的规定表4.2 LNG加气站、L-CNG加气站、LNG/L-CNG加气站与加油站合建站的等级划分合建站等级LNG储罐总容积(m3)LNG储罐总容积与油品储罐总容积合计(m3)一级≤120150<V≤210二级≤6090<V≤150三级≤60≤90注1:V为LNG储罐、油罐总容积注2:油罐的单罐容积不应大于GB50156的有关规定;LNG储罐的单罐容积不应大于本规范表4.1的规定。
2 站址选择及防火间距2.1 站址选择应符合城市规划、交通规划、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的要求,并应选在交通便利的地方2.2 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气站,宜靠近城市道路,与道路交叉路口的距离应符合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2.3 加气站的LNG储罐、放散管管口、LNG卸车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3的规定表2.3 LNG储罐、放散管管口、LNG卸车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 级 别项 目LNG储罐放散管管 口LNG卸车口一级站二级站三级站重要公共建筑物8080805050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3530252525民用建筑保护物类别一类保护物二类保护物2520162020三类保护物1816141515甲、乙类生产厂房、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3530252525丙、丁、戊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容积不大于50 m3的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2522202020室外变配电站4035302525铁 路8060505050电缆沟、暖气管沟、下水道1210101010道 路快速路、主干路;高速、Ⅰ、Ⅱ级1210888次干路、支路;Ⅲ、Ⅳ级108866架空电力线无绝缘层1.5倍杆高1.5倍杆高1.5倍杆高有绝缘层1倍杆高1倍杆高架空通信线国家Ⅰ、Ⅱ级1.5倍杆高1.5倍杆高1倍杆高一般1倍杆高0.75倍杆高0.75倍杆高注1: 民用建筑保护物类别的划分应执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的有关规定。
注2: LNG加气站的橇装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相应设备的防火间距确定注3: 地下和半地下LNG储罐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少30%和20%注4: LNG储罐、放散管管口、LNG卸车口与站外建筑面积不超过200m2的独立民用建筑物(非明火),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三类保护物减少20%注5: 民用建筑物面向加气站一侧的墙为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无门窗洞口实体墙,则储罐、加气机和放散管与该民用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规定的距离减少20%注6: 对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铁路线、公路线,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3 站内平面布置3.1 围墙3.1.1站内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25m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2m的非燃烧实体围墙3.1.2 站内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25m,且满足表4.3中防火间距的1.5倍时,相邻一侧可为非实体围墙3.1.3 面向加气站进、出口道路的一侧宜设置非实体围墙或开敞3.2 道路3.2.1 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3.2.2 LNG槽车单车道不应小于4.5m,其他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m,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7m。
3.2.3 道路转弯半径应按行驶车型确定,且不宜小于9m;站内停车位应为平坡,道路坡度不应大于6%,且宜坡向站外3.2.4 站内道路不应采用沥青路面3.3 防护堤3.3.1 LNG储罐四周应设置防护堤,防护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a)应采用非燃烧实体材料b)防护堤内的有效容量不应小于单个最大LNG储罐的容量c)防护堤高于堤内地面不宜小于0.6m3.3.2 防护堤内LNG储罐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1/2直径,且不应小于2m3.3.3 防护堤内不应设置其他可燃液体储罐、CNG高压瓶组或储气井3.3.4 防护堤内宜设置排水设施,但不应直接排入市政排水管道3.4 加气岛及罩棚的设置3.4.1 加气岛应高出加气区地坪0.15~0.20m;宽度不应小于1.2m3.4.2 罩棚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a)加气岛宜设置非燃烧材料的罩棚,罩棚净高不应小于5m;罩棚边缘与加气机的平面距离不宜小于2.0m;b)罩棚支柱距加气岛端部不应小于0.6m;c)加气区应设照明灯,照度不得小于100 lx3.4.3 加气机附近应设置防撞柱(栏),防撞柱(栏)高度不应小于0.5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