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安监管三【2011】23号.pdf
8页1 -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津安监管三„2011‟23 号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 号)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安监总管三„2009‟124 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1‟24号)要求,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结合实际,我局制订了《天津市 B 类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考评办法》 (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 2 - 为扎实推进我市 B 类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 号)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安监总管三„2009‟124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1]24 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现制定《天津市 B 类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考评办法》 (试行)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促使企业不断加大安全投入,提升安全生产条件,夯实安全管理基础,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确保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2011 年 6 月,我市将全面启动 B 类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工作;2012 年底,全市 B 类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水平;对到期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的 B类危险化学品企业不再办理安全许可延期手续,并依法实施关闭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第一阶段 制定公布标准阶段制定公布标准阶段((20112011 年年 4 4 月至月至 5 5 月月)) :市安全监管局制定并公布《天津市 B类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三级实施指南》 (试行) ,4 月份随同本办法先期公布基本有机化工、制药、油漆涂- 3 - 料、危险化学品储存等 9 个行业的实施指南(试行) ;5 月份公布其他行业的实施指南(试行) 第第二二阶段阶段 宣贯培训阶段宣贯培训阶段((20112011 年年 6 6 月月至至 7 7 月月)) :由区县安全监管局具体组织、市安全监管局提供师资,宣教中心进行考核发证,对 B 类危化品企业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企业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具备开展内部安全自查、自行整改和自评的能力 第第三三阶段阶段 自评、咨询和申请阶段自评、咨询和申请阶段((20112011 年年 7 7 月月起起)) :B 类危化品企业按照本办法的考评程序进行自查自评,必要时可向有关部门咨询,形成自评报告并及时提出考评申请。
原则上,B 类危化品生产企业、储存企业和汽车加油(气)站不得迟于 2012 年 1 月底提出考评申请,B 类危化品使用企业不得迟于 2012 年 6 月底提出考评申请 第第四四阶段阶段 考评验收阶段考评验收阶段((20112011 年年 1010 月至月至 20122012 年年 1010 月)月) :市安全标准化考评办公室对 B 类危化品企业进行考评验收 三、适用范围 本考评办法适用于本市 B 类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考评工作, B 类危险化学品企业是指除 A 类以外的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以及汽车加油(气)站(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四、考评执行标准 申请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 B 类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通用标准》 (试行,见附件一) 、 《天津市 B 类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三级实施指南》 (试行,第一批见附件二,第二批另行公布)和《天津市 B 类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分说明》 (见附件三)执行 五、申请条件 - 4 -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取得相应安全许可; (二)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通用标准》 (试行) 、 《天津市 B 类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三级实施指南》 (试行)等有关标准规定及本考评办法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并按规定进行自评达到规定分数以上; (三) 至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六、考评程序 (一)分级实施(一)分级实施 1.组织分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公告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制定二级、三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负责二级、三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公告本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企业名单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推动实施 B 类危化品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具体负责组织企业相关人员的培训,推动和督导企业对照标准自查自改和自评,督促企业在自评合格的基础上向市考评机构提出考评申请,并向需要的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2.等级要求: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运行一年以上(安全生产基础好的企业经市、区安全监管局同意后可以适当缩短运行时间) ,方可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评审;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危化品企业应当持续运行两年以上,并对照相关通用评审标准不断完善提高后,方可分别申请一级、二级达标评审安全生产条件好、安全管理水平高、工艺技术先- 5 - 进的危化品企业,经市安全监管局同意,可直接申请二级达标评审。
(二)具体程序(二)具体程序 1.企业自评 企业成立由主要安全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工会参加的自评小组进行自评,自评小组人员应取得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培训证书(具体培训事宜另行通知)企业确定自评等级,形成自评报告,填写自评报告书 安全技术力量和管理力量较薄弱的企业,可向所在区县安全监管局的咨询机构申请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检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企业数量较多或有关技术服务力量不足的区县可报请市安全监管局给予协助 2.申请考评 企业自评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水平的(评分满分为 100分,自评分数大于等于 85 分,并且否决项全部合格) ,在取得所在区县安全监管局出具的书面意见后,向市安全标准化考评办公室提出考评申请(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请书见附件四) 市安全标准化考评办公室设在天津市安全生产技术研究中心 3.考评、报告 市安全标准化考评办公室自收到企业的考评申请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企业是否通过资料审核给予书面回复通过资料审核的,将确定的考评时间通知企业;未通过资料审核的,通知企业整改并重新提出申请市安全标准化考评办公室在对企业进行现场考评后 20 个工作日内向市安全监管局提交达标企业 (考评分数大于等于 85 分,并且否决项全部合格)的考评报告。
- 6 - 4.备案、公告 市安全监管局对市安全标准化考评办公室提交的考评报告进行备案,对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水平的企业予以核准、公告 5.颁发证书、牌匾 自公告之日起 1 个月内,市安全标准化考评办公室向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水平的企业颁发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和牌匾 (三)申请换证(三)申请换证 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证书和牌匾有效期为 3 年,企业应当于期满前 3 个月申请换证在证书有效期内,企业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自评,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并将自评情况报所在区县安全监管局备案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发生死亡责任事故或重大爆炸泄漏事故的,,由市安全监管局公告、市安全标准化考评办公室取消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资格 被取消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资格的企业,应向发证单位交回证书、牌匾,并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重新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高(一)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度重视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和长效机制,是规范我市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重要手段。
通过开展安全标准化,重点推动危化品企业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解决好部分企业责任体系和规章制度不完善、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保障机制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基础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此必须高度重视,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要求和我市的具体部署,集中力量,- 7 - 全力做好 B 类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宣贯、人员培训、企业自查自评和考评验收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纳入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积极引导和充分调动企业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确保按期完成 ((二二)积极鼓励各企业达标,做好许可证延期换证积极鼓励各企业达标,做好许可证延期换证各级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出台相关奖励政策,鼓励支持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明确要求将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与有关行政许可延期换证挂钩,提出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延期或换证申请的危化品企业,应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以上水平;对达到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标准以上的危化品企业,可以优先依法办理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延期或换证手续。
((三三)加强日常检查)加强日常检查和和执法,巩固企业达标成果执法,巩固企业达标成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不按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管理水平下降的企业要依法下达整改指令,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因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因“三违”等原因发生死亡责任事故或重大爆炸泄漏事故的,应按规定取消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资格本办法印发前已经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的危化品企业,要按照有关标准持续改进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待原有等级证书有效期满时,再重新提出达标评审申请,已取得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的危化品企业可直接申请二级标准化企业达标评审;新设立的 B 类危化品企业,自试生产(使用)之日起,要在一年内至少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 ((四四)严格执行标准)严格执行标准及及程序,确保考评公平与公正程序,确保考评公平与公正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市执法大队、安全标准化考评机构、咨询机构及有关- 8 - 人员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及有关政策、标准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考评工作,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确保考评工作公平与公正 附件:1.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通用标准(试行) 2.天津市 B 类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三级实施指南(试行,第一批) 3.天津市B类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分说明 4.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请书 主题词 (共印 5 份)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1 年 4 月 29 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