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航海学会奖学金奖励实施办法.doc
5页中国航海学会奖学金奖励实施办法中国航海学会奖学金奖励实施办法中国航海学会奖学金奖励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一、宗旨为鼓励各水上院校航海专业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专业,立志为发展祖国航海事业而刻苦学习,德、智、体全面发展,特设立本奖学金二、奖励范围(一)本《办法》适用于中国航海学会单位会员中的航海院校本科、专科,以及航海中专学校上船专业的优秀学生二)每学年评选人数为:上船专业在校学生人数每 400 人评选 1 名;不足 400 人的按 1 名计算,超过 400 人的按 1/400 的比例四舍五入计算评选人数三、奖励条件(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四项基本原则二)热爱航海专业,品学兼优,遵纪守法,团结互助,具有立志上船工作,为发展航海事业而献身的精神三)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学习成绩列本专业同年级前 5%没有补考科目四)身体健康,积极参加海上训练,体育成绩合格五)三好学生和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四、奖励办法(一)每学年评定一次二)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师推荐,所在院校评委会严格按照本《办法》所规定的条件进行评审,由学校择优向中国航海学会申报三)凡获得本奖学金的学生,由中国航海学会颁发荣誉证书。
四)获得航海学会奖学金的学生名单由中国航海学会通报各院校,并在中国航海学会的网站和学术期刊上公布,同时,各院校举行颁奖仪式,颁发证书和奖金五)各院校于每年 10 月 31 日前将下述材料一并报到中国航海学会:1、学生个人的申请书;2、上船专业在校学生人数(按专业分别列出) ;3、中国航海学会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 ;4、学生该学年各科成绩;5、学校出具的学生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前 5%的证明;6、学校的联系人和联系材料 1 须学生本人撰写(从对航海业的重要性的认识、对航海文化的认同和弘扬航海人不畏艰险的精神出发,说明本人热爱航海事业,立志上船工作的决心) ,并亲笔签名材料 2、3、4、5 项加盖学校印章逾期未报到中国航海学会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评选五、奖励标准每名获奖学生奖金为 1000 元;为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尤其热爱航海事业立志上船工作,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设特等奖一名,奖金 10000 元六、组织领导各院校应设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航海学会奖学金推荐评选委员会,负责组织推荐本院校获奖人选及奖励等级,对拟上报名单进行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评委会成员应秉公办事,公正合理,认真负责。
学会秘书处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按理事长办公会的要求履行相关的程序,协调并提出奖励建议本奖学金的奖励由本会理事长办公会议批准本《办法》自从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原中国航海学会奖学金奖励实施办法废止中国航海学会奖学金申请表填表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学号入学时间学历班级专业政治面貌籍贯联系邮箱所在学院担任职务通信地址身份证号码邮编曾获奖励申请理由学校审批意见学会评审意见说明:1、 本表前三项:个人基本情况、曾获奖励、申请理由,由申请人填写;学校审批并签名盖章2、 申请人同时需提交打印并签名的申请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