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基础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6 0年评析.doc
11页我国基础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6 0年评析[摘要]建国60年来,我国基础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经历了初步探 索与曲折发展时期、全面恢复与探索时期、全面推进时期以及进一步 完善时期四个阶段,基础教育行政管理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随着 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基础教育行政管理体制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 这需要国家对权力下放的范围与限度、改革的实现机制及政府管理模 式转变等问题重新思考,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关键词]建国60年;基础教育;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建国60年来我国基础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发展历程建国60年来,我国基础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走过了从艰难探 索、不断成熟到成就辉煌的道路我国基础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 不断深化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基础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建国60年 来,我国基础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以下既有区别 又紧密联系的四个时期)1949年至1977年:初步探索与曲折发展时期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新中国教育建设起步1949年 10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颁布,并被确定为新中国 中央政府的施政方针供同纲领)对新中国教育事业的性质和任务作 岀了明确的规定。
以此为指导,我国教育事业很快得到整顿、恢复和发展与建国初期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新中国成立后至1957年,我国基础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特点为高度集中与统一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方面,主要以中央集中且直接的管理为主;在政府 与学校的关系上,主要是以行政管理手段为主这种权力高度集中的 管理体制有利于教育的宏观规划和调控,便于有计划地发展适应时代 经济发展需要的教育事业但由于权力过于集中,难以调动地方的积 极性,也不利于学校独立自主的发展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教育事业管理权力下放问 题的规定》,根据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的原则,政府加强了地方对基 础教育的领导管理,提出“改变过去条条为主的管理体制”,地方在 教育经费筹措及使用、教材编写、学校设置等方面拥有一定的自主权,“小学、普通中学……的设置和发展,无论公办或民办,由地方自行 决定” O基础教育行政管理权力的第一次下放,很大程度上调动了我国基层办学的积极性,对于我国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也起到了很大的 促进作用然而由于1958年“大跃进”的发生,下放到地方的基础 教育管理权力给基础教育带来动荡和破坏1963年以后,中央在总 结教育“大跃进”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又逐步将中小学的管理权力收 归中央。
1963年,中共中央批准公布了《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 (草案)和《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收回地方可以修订教 学计划、教学大纲和使用教材的权力,使基础教育的管理权又收归中 央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文革”期间,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遭到严重破坏,混乱不堪 中小学一度由军宣队、工宣队、贫宣队管理,后来由“革命委员会” 领导革命委员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管理以阶段斗争为纲,一片 混乱,教育事业遭受严重摧残二)1978年至1991年:全面恢复与探索时期1978年底,中共中央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纠正“左”的错误, 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教育战线根 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开始拨乱反正,恢复整顿教育秩序,使我国教育 事业迎来了新的春天1978年,教育部重新颁发了《全日制小学暂 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和《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 规定:全日制小学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和管理;社队办的小学, 可以在县的统一领导下,由社队管理这一时期,经过治理整顿,基 本上恢复了 “文革”前实行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教育行政管理体 制,强调中央教育行政的权威1985年,中共中央召开改革开放以 来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颁布《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 定》(以下简称为《决定》)。
以此为标志,我国基础教育行政管理体 制改革进入全面探索时期为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宏伟目标,《决定》指出:“实行九年 制义务教育,实行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是发展我 国教育事业、改革我国基础教育的基础一环这种“地方负责、分 级管理”的基础教育管理新体制是指中央对基础教育只进行宏观规 划和指导,将基础教育的管理权下放给地方,具体政策、制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对学校的领导、管理和检查都是地方的权力和责任随后出台的有关文件进一步把农村地区的基础教育管理明确为县、乡二级为主1986年,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久规定“义务教育事业,在国务院领导下,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基础教育领域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管理权力划分三)1992年至2001年:全面推进时期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的发表和党的十四大的召开,标志着中国改革开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十四大明确提出要建立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新体制为适应这一改革目标,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 院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以下简称为《纲要》),随后又 召开改革开放以来第二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就全国的教育发展和教 育体制改革作了部署,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分级办学、 分级管理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继续得到完善。
〈〈纲要》指出:“深化中等以下教育体制改革,继续完善分级办 学、分级管理的体制这就提出了 20世纪90年代和21世纪初基础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基础教育领域通过不断完善地方负 责、分级管理的体制,逐步打破了过去由国家包揽办学、过度集权的 体制基础教育管理中地方政府的权责不断加大,大大提高了地方办 学积极性,增强了地方办好基础教育的责任感2001年5月29日, 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在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上,对农村基础教育给予了特别关注,明确提出“要进一步 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O这次决定将原来的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省、地、县、乡四级管理的体制,改革为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省、地、县三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四)2002年至今:进一步完善时期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决策2007年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 平的重要基础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基步发展完础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围绕“教育公平”这一主题,进 善这一阶段关注的重点是如何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科学、合 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尤其是关注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公平与发展。
国务院继2001年发布《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以后,2003年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提出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2005年,国务院《关于深 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又作出建立农村义务教育 经费保障新机制的决定,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力 争实现每一个农村孩子都有学上、都能上得起学的目标2006年新 修订的(仪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和投人体制作出新的规 定,在过去强调“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基础上,突出了省级政府对 义务教育进行统筹规划的责任,也强调了中央政府的责任问题至此, 1985年以来逐步下放乃至下放至乡镇的基础教育管理的权力与责 任,又逐步向县级政府乃至省级政府“回归”此外,作为城市中的 弱势群体,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问题日益得到重视在这方面,近几 年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与措施,如教育部2005年出台的《关于进一 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以公办学校为主,认真 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 上一页1 2下一页二、建国60年来我国基础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的成就建国60年,我国基础教育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全面 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到2000年,我国 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普九”人口覆盖率和初中毛入学率均超过85%1978-2007年间,全国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从94%提高到99.5%;初中毛入学率从20%达到98%;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从不到10%提高到66%我国基础教育事业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离不开 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60年来,我国基础教育管理体制不断改革和创新,已经从根本上改变了高度中央集权的公共教育权力体制,逐步理顺各级政府管理教 育的关系,形成分工负责、分级管理教育的新体制目前,我国基础 教育已建立起在国家宏观指导下,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 的体制;同时基本建立起基础教育法规体系的框架,使基础教育事业 走上了依法治教的轨道随着国家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基础 教育法制建设与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同步,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不 仅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教育立法,而且出台了一系列行 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初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基础教 育法规体系框架,基础教育事业管理有了基本的法律依据从1985 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实行九年制义 务教育,实行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到2001年《国 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对农村基础教育管理体制进行 重大改革,明确提出农村基础教育管理“实行国务院领导,由地方政 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再到2006年新的《义务教 育法》对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进行的更为科学的规定:“义务教育实 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 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我国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法制建设的 不断深入和完善,必将推动基础教育迎来更加辉煌的明天三、进一步深化我国基础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考及建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特别是随着现代教育制 度的不断确立与发展,我国基础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面临着诸多严 峻的挑战,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关于权力下放的范围和限度问题当前,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权力下放的范围 和限度问题为了更好地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益,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和 全社会办教育的积极性,我国在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中一直强调简政放 权,却相对忽视了其范围和限度权力过于集中不利于调动地方和学 校的办学积极性;但是权力的下放,也不是放得越多越好在基础教 育管理方面,放权由地方负责,投入方面政府缺位十分明显,在很大 程度上损害了教育的公共性、公益性和公平性,加大了基础教育的城 乡差距、地区差距和阶层差距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有着不同的规律 和特点,因此在管理的权限上应该予以区别基础教育,尤其是义务 教育阶段,受教育机会的均等在促进和实现社会公平中具有举足轻重 的作用而且,在基础教育阶段,某些地区或部门培养的人才常常流 向其他地区或部门,尤其优秀的学生总是通过上大学而离开本地区。
因此,出资办教育的地区、部门乃至于个人不可能完全独自地享用由 此所产生的各项综合效益,而不直接岀资办教育,或出资少的那些地 区、部门却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享受教育发展带来的各项好处因此, 相关部门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强化和完善各级政府的公共 服务型职能以健全公共财政制度为依托,区分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非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和非公共教育服务,界定政府管理不同类型教育 服务的职责,强化政府宏观调控协调功能,构建现代化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政府要将精力集中于宏观的、基础性的工作,如提供科学合理 的教育政策和制度、监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提供、保障教育领域的公平竞争、确保义务教育阶段资源分配的平等、保护教育领域的弱势 群体等,并以此来保证教育的公益性与教育领域的社会公平此外,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