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南大学人文学院推免生推荐办法(讨论稿).doc
5页江南大学人文学院江南大学人文学院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2012 年讨论稿)为了规范人文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工作,确保我院推免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江南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选拔条例》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推荐原则一、推荐原则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各工作环节有章可循;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二、推荐工作小组二、推荐工作小组学院成立免试生推荐工作小组,由院长、书记、教学副院长、党委副书记、研究生副院长、教务秘书、年级员等组成,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研究生和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书记)为副组长三、推荐基本条件三、推荐基本条件1、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2、前五个学期综合测评的班级排名每学期均均在前 40%40%以内3、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课平均成绩不低于 75 分,重考课程的成绩按正常期末考试(非重考)时的第一次成绩记,无补考课程4、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 500 分以上,或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 425分以上。
艺术类学生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 400 分以上或学校英语四级在学校英语四级在 7575分以上四、优先推荐条件四、优先推荐条件(一)凡达到推荐基本条件,且独立工作和科研能力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1、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等学科竞赛中获省级一等奖或国家二等奖以上奖励者;2、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者;(二)对有特殊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可由院长特别推荐,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五、推荐免试生的综合考核及评分细则五、推荐免试生的综合考核及评分细则学院在推荐选拔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最终以总成绩排名并公示学术型硕士总成绩由综合测评平均名次(10%) 、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10%) 、学位课程平均成绩(40%) 、复试成绩(40%)组成专业型硕士总成绩由综合测评平均名次(20%) 、英语成绩(20%) 、学位课程平均成绩(60%)组成具体详细评分细则如下:(一)综合测评平均名次成绩综合测评平均名次成绩由学生在校期间五个学期的综合测评名次平均确定计算公式为:综合测评平均名次成绩=100-(100/M)*(N-1)(其中:M 为班级总人数,N 为综合测评平均名次)(二)英语成绩(最高分为 100 分)1、非艺术类学生英语成绩=(国家四级考试成绩/710)*100 或英语成绩=(国家六级考试成绩/710)*100*(500/425)2、艺术类学生英语成绩=学校英语四级成绩 或英语成绩=(国家四级考试成绩/710)*100+20 或英语成绩=(国家六级考试成绩/710)*100*(500/425)+20(三)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学位课程平均成绩为六个学期的学位课程的平均成绩,以百分制计分。
四)复试时间:2012 年 9 月 16 日 8:00-10:00 笔试2012 年 9 月 16 日 10:30 开始 面试笔试地点:田楼 315面试地点:教育、艺术 田楼 207中文 田楼 218候场:209 会议室(五)复试成绩复试成绩由笔试(40%)和面试(60%)组成,以百分制计分1、笔试笔试由学院组织,学科带头人共同命题考试时间为两小时,由命题教师共同阅卷评分2、面试学院按面试学科、专业成立面试小组,每个面试小组由不少于 3 名本专业的硕士生导师或具有副教授或博士以上职称老师担任(规避关系:夫妻、直系亲属、三代内旁系血亲和姻亲) 面试顺序由学生抽签决定,采取提问的方式进行,可以是抽题问答,由考生随机抽取问题,针对问题当场做答也可以是主考专家随机提问,学生针对问题作即兴回答,从中着重考察学生的逻辑和创新思维能力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 10 分钟,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考察等方面1)专业知识重点考察学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综合能力与素质重点考察学生的科研能力、潜力和综合素质,科研能力、潜力包括对专业的兴趣、是否协助老师进行过科学研究、是否具有科学思维等,综合素质包括逻辑思维、创新意识、人文修养、诚信品质、团队合作精神、礼貌礼仪和言谈举止等3)专业能力重点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等六、免试研究生推荐名单的确定方法六、免试研究生推荐名单的确定方法1、由学生自愿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根据推荐条件进行审核,结合学生志愿,确定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初荐名单并公示2、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学校确定的推荐比例及要求,按学科按排序予以确定推荐名单3、若在被推荐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取消被推荐资格:(1)最后一学年有课程成绩(含实践环节)不及格;(2)受到学校行政处分;(3)不能获得学士学位七、推荐工作程序七、推荐工作程序1、学生本人申请,填写《江南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 ,向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提交有关成果与奖励证明原件2、学院教务办公室按申请名单提供学生成绩单,计算学位课平均成绩3、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根据推荐选拔条件及学校规定限额对推荐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作弊者,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4、学院初荐免试名单经院长审查后由学院张榜公示,征求意见5、学院将公示后的推免生考核推荐结果及排序报学校教务处八、相关说明八、相关说明1、推免生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两类,学生申报时应认真选择,一旦确定,不得更改推免生的接收专业应以各校研究生招生目录为准2、2013 年度免推工作中,学术硕士基本推荐保送本校,其中允许个别优秀学生申请攻读外校学术硕士研究生,申请比例根据中文(汉语、汉师、戏影) 、教育(小教、教技、心教) 、艺术(音乐、舞蹈)各自专业排名成绩第一名者优先推荐外校,若第一名放弃保外资格则由第二名递补,以此类推凡申请外推未被录取者,不再享有校内保送资格3、如果校内被保送成功,应保证服从学校及学院的安排,在本学院攻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否则愿承担学院的相关处理九、本办法经学校免试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由所在学院负责解释九、本办法经学校免试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由所在学院负责解释江南大学人文学院二 O 一二年九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