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业车险改革示范条款变化说明PPT演示课件.pptx
24页1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示范条款变化说明2015-3月 2修订说明 在0 9版商业车险条款的基础上,对条款“保障范围、结构体例、规范表述、配套单证”等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修订修订目标 更好地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 进一步解决司法审判实践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 进一步解决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修订原则 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通俗性原则总则: 3修改后的条款体系、结构1)机动车综合商业示范条款主要修改点2)目录:特种车综合商业示范条款主要修改点3)摩托车、拖拉机综合商业示范条款主要修改点4)机动车单程提车险示范条款5) 体现风险差异特种车,摩托车、拖拉机,单程提车单独设置条款其余机动车采用统一的条款 1.机动车辆综合商业保险2.特种车综合商业保险4.机动车单程提车保险3.摩托车、拖拉机综合商业保险现行家庭自用车、营业用车、非营业用车条款合并为机动车辆综合商业保险包含车损险、三者险、车上人员、盗抢险u合并保险条款,体现风险差异1. 修改后的条款体系、结构4 51. 修改后的条款体系、结构 u对责任免除中免责事项进行归类梳理20142014版示范条款版示范条款Yt1.将免赔率与免赔额单独列明; 2.将责任免除条款划分为情形除外、原因除外、损失和费用除外三类 ;3.对不保情形中驾驶人违法的情形、原因除外中违反合同义务约定免赔的情形进行整合;4.对于损失和费用除外约定,依据各项免赔约定的内在逻辑和属性,区分为保险人绝对不保和可以通过附加险扩展承保两种情形 。
1. 修改后的条款体系、结构6 u优化后的商业综合示范条款体系、结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 免赔率保险金额赔偿处理 总则 车损、三者、车上人员、盗抢险 通用条款 附加险 释义1. 修改后的条款体系、结构7 2009年A款车险条款约定1.按投保时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和计算保险费 ;2.发生全部损失时按车辆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容易导致心理预期落差被媒体炒作为:“高保低赔” 引起广泛关注解决“高保低赔” 2014版示范条款1.保险金额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 ;2.发生全部损失时,按照保险金额为基准计算赔付彻底解决了“高保低赔”问题1、合理确定保险金额和赔偿处理问题,解决“高保低赔”2.机动车综合示范条款主要修改点8 删除关于依据事故责任比例承担保险责任的内容修改原因保护消费者权益推动代位求偿适应社会发展 不论是否有责,车辆损失均可以在车损险项下要求保险公司代位赔偿2、完善车损代位求偿的处理方式(1/2)保险人依据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未确定事故责任比例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事故责任比例:被保险机动车方负主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70%;被保险机动车方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50%;被保险机动车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30%。
2.机动车综合示范条款主要修改点9 修改前 修改后因第三方造成保险事故:未约定“被保险人可直接向本保险人索赔”相关事项因第三方造成保险事故:1.被保险人可向第三方索赔,保险人应积极协助;2.被保险人也可直接向本保险人索赔,保险人赔偿后可代位追偿给保险人理赔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u2、完善车损险事故责任比例赔偿及代位追偿约定(2/2)解决“无责不赔”的热点问题2.机动车综合示范条款主要修改点10 现有表述“被保险人和驾驶人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不予赔偿”1. 2014版示范条款将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纳入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 2.充分体现了尊重人的生命价值的人文理念,使保险条款更加人性化3.家庭成员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仍属于除外责任解决“自家人不赔”的热点问题3、三者险中将“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列入承保范围2.机动车综合示范条款主要修改点11 2014版示范条款对现行商业车险条款责任免除中争议较大的15项内容进行了删减,进一步扩大了保险保障范围,更好的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 2.减少矛盾,避免纠纷3. 扩大了商业车险的保障范围1.更好的满足保险消费者对保险保障的需求 4、扩大保险责任范围,提高保障服务能力(1/4) 2.机动车综合示范条款主要修改点12 险种具体项目 共性(共7条)1、驾驶证有效期届满、驾驶证未审验;2、其他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保险机动车的情况下驾车; 3、发生保险事故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尚未核发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4、改变使用性质未如实告知; 5、发动机号车架号同时变更;(C款)6、诉讼费、仲裁费;7、责任免除的兜底条款。
删除的16项责任免除项目4、扩大保险责任范围,提高保障服务能力(2/4) 2.机动车综合示范条款主要修改点13 险种具体项目机动车损失保险 (共1条)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共2条)1、被保险机动车拖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含挂车)或被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其他机动车拖带2、保险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翻斗突然升起,没有放下翻斗,自卸系统(含机件)失灵C款)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共3条)1、车门没有完全闭合;2、车上人员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下时遭受的人身伤亡;3、保险车辆被抢夺、抢劫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亡删除的16项责任免除项目4、扩大保险责任范围,提高保障服务能力(3/4) 2.机动车综合示范条款主要修改点14 险种具体项目 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 (共3条)1、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2、租赁机动车与承租人同时失踪;3、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删除的16项责任免除项目4、扩大保险责任范围,提高保障服务能力(4/4) 2.机动车综合示范条款主要修改点15 16 5、统一、简化”免赔率”设置负次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5%,负同等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8%,负主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全部事故责任或单方肇事事故的免赔率为15%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免赔率为20%双指系数(指省、指驾)修订前负次要事故责任的,实行5%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同等事故责任的,实行10%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主要事故责任的,实行15%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全部事故责任或单方肇事事故的,实行20%的事故责任免赔率删除删除修订后2.机动车综合示范条款主要修改点 17 5、统一、简化”免赔率”设置盗抢险 发生全车损失,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每缺少一项,增加免赔率1%;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的,每缺少一项,增加免赔率1%;修订前 发生全车损失,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每缺少一项,增加免赔率1%;修订后约定驾驶员的,非约定人员出险免赔率5%;约定行驶区域的,约定区域外出险免赔率10% 删除;2.机动车综合示范条款主要修改点 进一步明确“第三者”概念2009版三者险条款2014版三者险条款 第三者: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和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的人员 。
1.扩大了第三者定义的内涵,与交强险的约定保持一致;2. 第三者: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将投保人、保险人纳入第三者范围 6、进一步明确概念,减少和预防纠纷发生(1/2) 2.机动车综合示范条款主要修改点18 进一步明确“车上人员”概念2014版三者险条款 将“车上人员”界定为“本保险合同中的车上人员是指保险事故发生时在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自然人” 将“车上人员”进一步明确为“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6、进一步明确概念,减少和预防纠纷发生(2/2) 2009版三者险条款2.机动车综合示范条款主要修改点19 203.特种车综合示范条款主要修改点 1、保险责任:统一保险责任、提高保障、防止纠纷各主险的保险责任均与机动车综合条款各主险一致 2、除外责任:在机动车条款除外责任基础上增加特种车特有的除外内容 被保险机动车违法、违规拖带其他机动车或物体 被保险机动车上固定的机具、设备由于内在的机械或超负荷、超电压、感应电等电气故障引起的损失; 作业中车体重心偏离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 吊升、举升的物体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 被保险机动车违法、违规拖带其他机动车或物体 在作业中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造成的财产、土地、建筑物的损毁及由此造成的人身伤亡; 被保险机动车举升、吊升物品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被吊物品的损失;损失险三者险 214.摩托车、拖拉机综合示范条款主要修改点 1、保险责任:统一保险责任、提高保障、防止纠纷 2、除外责任:与机动车综合商业条款各主险一致各主险的保险责任均与机动车综合商业条款各主险一致增加:摩托车停放期间因翻倒造成的损失 3、免赔率:责任免赔率与机动车商业综合条款一致次责5%、同责10%、主责15%、全责20%(无绝对免赔设定) 225.机动车单程提车险示范条款 1、条款构成,及产品释义本条款主险分为三个独立险种 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本保险合同所称提车是指 汽车制造商、销售商或购买人将机动车从保险单载明的产地、销售地或关税缴讫地行驶到购买人指定地点。
232、责任免除:与机动车车损险相比,删除2项免责内容5.机动车单程提车险示范条款免责内容中删除自燃、不明原因火灾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以及新增设备的损失 243、其他注意事项5.机动车单程提车险示范条款1、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十天或一个月,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2、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不得解除合同3、本条款只有2个附加险 不计免赔率险 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