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北师范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标准(试行).doc
3页西北师范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标准(试行)1、本标准涉及的项目和成果按照《西北师范大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分类计算科研工作量个人科研工作量总积分等于各类项目和成果个人所得分的总和,多人合作完成的项目和成分 类级另U分值(分)科研项目A类A1类400分/项A2类300分/项A3类n150分/项B类B1类40分/项B2类:30分/项C类20分/项D类10分/项横向科研经费文科5分/万元理工科:2.5分/万兀学术期刊论文A类A1类90分/篇A2类:60分/篇B类30分/篇C类10分/篇D类5分/篇著 作A类 t90分/部B类40分/部C类15分/部应用类成果A类90分/件(项)B类40分/件(项)C类10分/件(项)D类5分/项成 果 奖 励研究成果奖励A类A1类500分/项A2类200分/项A3类60分/项B类40分/项C类20分/项D类10分/项文艺、新闻和教学类实践成果奖励A类A2类200分/项A3类90分/项B类30分/项C类10分/项D类5分/项竞赛类奖励A类A2类200分/项A3类90分/项B类30分/项C类10分/项D类5分/项果,按下列公式计算个人所得分主要完成者得分=(N-S+1) /[1+2+……+ ( N-1) +N] x P其中:N为主要完成人员数;S为主要完成者所在名次;P为该项目总得分。
根据该公式,个人计分比例具体分配见下表:成果类型完成人名次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一人成果1二人成果2/31/3三人成果3/62/61/6四人成果4/103/102/101/10五人成果5/154/153/152/151/15六人成果6/215/214/213/212/211/21七人成果7/286/285/284/283/282/281/282、多人合作完成成果的科研工作量由第一完成人、第一作 者(通讯联系人或导师)按署名和完成人名次进行分配我校非 第一完成单位的,按我校教师作为完成人的名次计算3、 科研项目工作量的分配由主持人按项目申请书中填写的人员名单进行,如果实际参加项目的人员确有变更, 要及时通过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科技处备案,考核期间不能变更4、 在校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计算科研工作量时,自然科学类论文计入通讯联系人, 由通讯联系人进行分配; 社科类论文如导师署名第二,科研工作量减半计入导师5、 SCI (E)、El、ISTP、CSSCI CSCD CSTPC收录论文以 相应单位和部门的检索结果为准,其他论文按期刊类别计分6、 同一篇论文被多次检索就高计算一次;同一成果先后获 多种奖励按最咼级别计分,不重复计算科研工作量。
7、 知识产权中发明专利在正式公开后计算科研工作量 30 分,授权后计算60分8下列情况不能计分:(1)违反学校保护知识产权规定将技术秘密公诸于众的论 文2)未在科技处登记备案的论文、著作以及其它成果和项 目3)有产权争议、署名争议的成果4)学校认为不应计分的其他项目9、教师科研工作考核,每年底考核一次,三年为一个周期10、本标准由学校科技处负责解释11、本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