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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投保人豁免保费重大疾病保险条款阅读指引.pdf

23页
  • 卖家[上传人]:艾力
  • 文档编号:36684884
  • 上传时间:2018-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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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附加投保人投保人豁免豁免保费保费重大疾病重大疾病保险保险条款条款 阅读指引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 签收本附加合同之日起10日内(犹豫期)您可以要求退还扣除工本费外的全部保险费„„1.4 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2.1  您有解除合同的权利„„„„„„„„„„„„„„„„„„„„„„„„„„„„„„7.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1.4;2.2;3.2;6.1;8.2;10.7;10.8;10.9 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  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4.1  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7.1 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8.2 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10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条款目录 1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1.3 投保范围 1.4 犹豫期 2 2. .我们提供的保障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责任 2.2 责任免除 2.3 保险金额 2.4 保险期间 3 3. .豁免保险费的申请豁免保险费的申请 3.1 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豁免保险费申请 3.4 宣告死亡的处理 3.5 保险费的豁免 3.6 诉讼时效 4 4. .保险费保险费的交纳的交纳 4.1 保险费的交纳 4.2 宽限期 5.5.现金价值权益现金价值权益 5.1 本附加合同现金价值 6 6. .合同中止和复效合同中止和复效 6.1 合同中止 6.2 合同复效 7.7.合同解除和变更合同解除和变更 7.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 风险 7.2 合同变更 7.3 联系方式变更 8 8.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8.1 明确说明 8.2 如实告知 8.3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 的限制 9 9.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9.1 年龄错误 9.2 未还款项 9.3 争议处理 1010. .释义释义 华夏人寿[2015]疾病保险 062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第 2 页,共 23 页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附加投保人投保人豁免豁免保费保费重大疾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条款条款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和“本公司”指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附加合同”指您与我 们之间订立的“华夏附加投保人豁免保费重大疾病保险合同” 。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1.1 合同构成合同构成 一、本附加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 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健康 告知书、变更申请书、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二、主合同的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本附加合同主合同的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本附加合同对相关对相关事项事项没有约定的,以主合没有约定的,以主合 同相关条款为准同相关条款为准 1.2 1.2 合同合同成立与成立与生效生效 一、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附加合同成立。

      二、本附加合同生效日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保单年度、保单周年日、保单周年日、保险费约定支付日保险费约定支付日 均以该日期计算 1.31.3 投保投保范围范围 一、主合同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时,主合同的投保人可作为本附加合同的 被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二、本附加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 18 周岁周岁(含 18 周岁)至 60 周岁(含 60 周岁) 投 保年龄是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1.1.4 4 犹豫期犹豫期 一、您收到本附加合同并书面签收之日起 10 日内(含第 10 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 犹豫期天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为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仔细审阅本附加合 同的各项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合同解除条款以及如实告知等内容若您 认为本附加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附加合同,我们 将在扣除不超过 10 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本附加合同保险费。

      二、您在犹豫期内提出解除合同时需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供保险合同及您的有有 效效身份证身份证件件自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起,,本附加合同本附加合同即被解除,对于合同即被解除,对于合同 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我们提供的保障我们提供的保障 2.2.1 1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重大疾病豁豁免保免保 险费险费 一、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意外伤害, 或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90 日后因意 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本初次患本附加附加合同所列重大疾病合同所列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多种,我们将 豁免主合同及其附加的保险合同自被保险人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同时本 附加合同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90 日内(含第 90 日)因意 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本附加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多种,我们向 您无息返还本附加合同已交保险费,同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第 3 页,共 23 页 轻症疾病轻症疾病豁豁免保免保 险费险费 一、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 或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90 日后因意 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本初次患本附加附加合同所列合同所列轻症轻症疾病疾病的一种或多种,我们将 豁免主合同及其附加的保险合同自被保险人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同时本 附加合同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90 日内(含第 90 日)因意 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本附加合同所列的轻症轻症疾病疾病的一种或多种,我们向 您无息返还本附加合同已交保险费,同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轻症疾病种类: 1. 非危及生命的(极早期的)恶性病变 2. 冠状动脉介入手术 3. 轻微脑中风 4. 心脏瓣膜介入手术 5.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 6. 视力严重受损 – 三周岁始理赔 7. 主动脉内介入手术 8. 较小面积III度烧伤(10%) 9. 慢性肾功能损害 – 肾功能衰竭期 10. 重症头部外伤 11. 单个肢体缺失 12. 单侧肺脏切除 13. 肝脏手术 14. 早期运动神经性疾病 15. 人工耳蜗植入术 16. 胆道重建手术 17. 双侧卵巢或睾丸切除术 18. 单侧肾脏切除 19. 肝叶切除 20. 单耳失聪 21. 微创冠状动脉搭桥手术 22. Ⅲ度房室传导阻滞-已放置心脏起搏器 23. 于颈动脉进行血管成形术或内膜切除术 24. 心包膜切除术 25. 脑炎或脑膜炎 26. 硬脑膜下血肿手术 27. 严重阻塞性睡眠窒息症 28. 因意外毁容而施行的面部整形手术 29. 角膜移植 30. 单眼失明 31. 可逆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32. 慢性肝功能衰竭 33. 特定周围动脉疾病的血管介入治疗 身故豁免保险费身故豁免保险费 一、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 或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90 日后因意 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将豁免主合同及其附加的保险合同自被保险人 身故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同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90 日内(含第 90 日)因意第 4 页,共 23 页 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向您无息返还本附加合同已交保险费,同时本 附加合同终止 全残豁免保险费全残豁免保险费 一、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 或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90 日后因意 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全残,我们将豁免主合同及其附加的保险合同自被保险人 全残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同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90 日内(含第 90 日)因意 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我们向您无息返还本附加合同已交保险费,同时本 附加合同终止 对于被豁免合同为万能保险合同或投资连结保险合同的,我们只豁免其期交保险费,对于被豁免合同为万能保险合同或投资连结保险合同的,我们只豁免其期交保险费, 不予豁免其追加保险费不予豁免其追加保险费 2.22.2 责任免除责任免除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或患本附加合同所列的轻症疾病、重大 疾病的,我们不承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机动车车; (六)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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