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P1710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doc
7页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文件编号:EP-17-10发行日期:版 次:1.0制订部门:行政部核 准审 核作 成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文件编号:EP-17-10页 次:修订页申请号版次修订日期修订内容修订者/1.02012.01.10初订陈朝文EMS程序文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编号EP17版本/版次1/0页次1/31目的采取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实现体系的持续改进 2页脚内容2适用范围 适用于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实施与验证3职责3.1行政部对环境管理体系发出《内部稽核查检表》,分发到各部门稽核的审核员3.2当内部体系审核或其他审核出现不合格时,由审核员发出《不符合报告》 ,并进行跟踪验证3.3当管理评审或其他情况出现不符合时,由行政部发出《内部稽核改善追踪表》 ,并进行跟踪验证3.4各部门对发生的不符合情况采取措施减少所产生的影响,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予 以完成验证效果3.5管理者代表在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过程中起监督、协调的作用4工作程序4.1不符合来源a与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的不符合:如违反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违反有关程序 和操作规程,其他出现不符合方针、目标、指标或体系文件要求的情况;b活动、产品、环境出现重大问题,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环境事故,或超出公司规 定的标准;c相关方投诉;d内、外部审核出现不合格; e管理评审出现不合格。
4.2不符合的分类,是个别的偶然的孤立的性质轻微的问题,不影响体系的运行a体系出现区域性失效,例如某一要素、某一关键过程重复出现的失效现象即多次 重复发生,而又未米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加以纠正;b体系运行出现区域性失效,例如某一部门中有关要素的全面失效;c体系运行后仍然造成了严重的环境危害,说明体系未能对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有效的EMS程序文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编号EP17版本/版次1/0页次2/3控制4.3各部门针对所发现的各种不符合项或问题,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交 行政部进行监督管理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要求如下:a查明不符合发生的原因;b有效纠正;c明确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具体实施办法加以落实,明确实施负责人、完成期限等4.4不符合的处理,由发生不符合部门调查引起不符合原因,制定必要的纠正与预防措施并予以实施填 写《内部稽核改善追踪表》行政部确认对纠正与预防措施的落实由审核组发出《不符合报告》,记录不符合事实,由对应的责任部门进行原因的分析并定 出纠正措施,审核员确认后负责跟踪验证详见《环境管理体系内审程序》由审核员填写《不符合报告》、《内部稽核改善追踪表》,交给发生不符合的部门责任者 认可并填写在“预防与纠正措施”一栏中,上报行政部,经环境管理者代表批准后,交 给有关责任部门加以整改,行政部进行跟踪验证。
由行政部负责按《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分析原因,给发生部门 发出《不符合报告》,要求整改,并由行政部进行跟踪验证违反环境法律法规不符合时,或者体系文件不能识别时,由行政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原因调查和分析,由各有关部门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实施纠正与预防,行政部对效 果进行验证并修订程序文件应由行政部发出《不符合报告》并交责任部门调查原因,产生的不符合由责任部门填写《预防和纠正措施报告》,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实施纠正,行政部对效果进行验证 4.5预防措施4.5 . 1.行政部应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研讨会,依据有关记录、相关意见、审核结果,对潜 在的重大环境因素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并作会议纪要,填写《环境会议记录》 ,以便明确问题、责任、完成日期,并进行跟踪确认也要和纠正措施同样地进行观察,如条件许可应采取针对性的检查和试验,对其效果进行验证,以确保其有效性并以此方案作为管理评审的内容之一EMS程序文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编号EP17版本/版次1/0页次3/3,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敬业精神和环境意识4.6环境问题记录及保管行政部进行记录、保存和管理4.7工作流程简图对重要的格发现或预防措施因分析情况提有效措施纳—施浚施拟果YES:纠正表确措父管理评关文以确定新的改进项目入相关文件验证施方案实施存在或潜在 m '或预防措施丨纠正或预防措yes 4管理者代NO〈〈文件控制程序》《环境监测与测量程序》《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环境管理体系内审程序》《管理评审程序》6相关记录《不符合报告》EFM-P17-10-01页眉内容《内部稽核改善追踪表》EFM-P17-10-02《环境会议记录》不符合报告编号:稽核员管理代表稽核日期 年 月曰受稽核单位受稽核单位主管确认不符合事项:纠正措施:签名:预计完成日期:预防措施:签名:确认:签名:预计完成日期:保存期限:三年 EFM-P17-10-01内部稽核改善追踪表编号:填表人填表日期年 月 日不符合报告 编 号不符合事项摘要预计矫 正日期确认情况再确认符合待改善符合待改善保存期限:三年 EFM-P17-1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