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学新闻发言人制度.docx
13页小学新闻发言人制度 篇一:新闻发言人制度 晋中学院新闻发言人制度(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树立学校公开透明、依法治校、积极向上的现代大学公众形象,规范学校新闻信息发布,重大信息的权威性与可信度,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能力,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的机构设置 学校设立新闻发布工作领导小组、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言人办公室新闻发布工作领导小组在校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学校党委书记担任新闻发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其他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各职能部门和各教学学院负责人组成学校新闻发言人由校党委研究讨论确定人员担任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为党委宣传部部长,组成人员包括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和党委宣传部负责外宣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新闻发布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学校新闻发布工作审查学校新闻发布的内容,确 立宣传报道口径 2.指导组织实施学校的新闻发布活动 第四条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1.代表学校在常规状态时正式对外发布新闻、声明和有关信息,阐明学校的立场和意见;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公布事实和处置措施,并负责对有关报道进行回应和澄清。
2.向新闻媒体通报可公开传播的信息 3.了解掌握新闻媒体对新闻发布活动的报道情况,并对新闻发布效果及时进行评估、分析和反馈 1 第五条新闻发布的原则 1.及时性原则新闻发布要在重大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由新闻发布人对外发布 2.真实性原则新闻发布的内容要真实、可靠 3.主动性原则新闻发布要积极主动,必要时可主动邀请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保证信息发布的权威地位 第六条新闻发布的方式 1.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记者来访、发布新闻通稿、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稿等 2.以文字形式发布学校相关政策、改革措施、重大事件等相关工作 3.通过校报、校园网等校内媒体发布新闻信息 第七条新闻发布的内容 1.学校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重大建设项目 2.教学、科研、管理改革措施及取得的成果等 3.招生、就业的政策、实施过程、结果等 4.师生获得的重大奖项,学校大型活动等 5.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事迹 6.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等 7.其他应向社会公众发布的信息 第八条组织与实施 1. 党委宣传部根据各单位、各部门报送的新闻信息,拟定新闻发布方案(发布事项、宣传口径、发布时间等),报学校新闻发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 2.根据新闻发布方案,党委宣传部草拟有关材料和背景资料、邀请记者、准备新闻通稿报学校新闻发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3.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根据批准的材料对外发布有关情况,并根据对外宣传口径现场答复记者提问 4.如果学校发生突发事件,经学校新闻发布工作领导小组(必要时请示省教育厅有关领导)同意,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应在第一时间内组织社会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或记者招待会,由新闻发言人或相关负责人向社会媒体公布突发事件的过程和学校采取的措施,以形成有利于事件解决的社会舆论环境 第九条新闻发布纪律 1.新闻发布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保密法规及制度,不得违反新闻宣传纪律 2.对研究确定的新闻发布内容,有关单位应在新闻发布会前1天将发布稿送新闻发言人 3.涉及重大敏感问题或其他单位的新闻发布,学校应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决定 4.凡属于新闻发言人发布范围内的新闻信息,只能由新闻发言人或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学校各单位均不得擅自向新闻媒体提供任何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导致学校工作被动、声誉受到不良影响者,学校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第十条本制度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3 篇二:某大学新闻发言人制度 湖北医药学院新闻发言人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树立学院公开透明、依法治校、积极向上的公众形象,规范学院重大新闻、重要信息的及时、准确发布,保证重大新闻、重要信息的权威性与可信度,提高学院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能力,营造学院改革和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促进学院与社会、学院与媒体的有效沟通和良好互动,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促进我院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施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教办厅函〔20XX〕44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新闻发言人的设立和职责 第二条 设立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学校新闻发言人由校党委经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的人员担任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为党委宣传部部长,组成人员包括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和党委宣传部负责外宣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新闻发言人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的新闻发布工作 (一)制订新闻发布计划,统筹安排重大新闻发布活动,向媒体发布重要新闻 (二)接受记者采访或安排记者采访 (三)负责学院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代表学院接受媒体记者的采访 (四)了解掌握新闻媒体对新闻发布活动的报道情况,并对新闻发布效果及时进行评估、分析和反馈 第三章 新闻发布工作的机制 第四条 领导体制新闻发布工作实行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各单位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五条 协调机制党委宣传部作为新闻发布工作的职能部门,统一协调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相关信息,协助新闻发言人开展工作。
第六条 危机处理参与机制当发生重大的、需对外发布的突发性事件时,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报告,党委宣传部应参与突发事件处理的全过程,以利于及时准确掌握情况,做好向媒体和公众发布新闻信息的预案和发布的准备工作 第七条 学院各单位要积极支持新闻发言人的工作,确定分管负责人,为新闻发言人参加重要会议、阅读重要文件、掌握重大事件和重要数据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四章 新闻发布的方式和内容 第八条 新闻发布的方式: (一)举办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邀请记者来访、发布新闻通稿、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稿等 (二)组织记者集体采访、单独采访 (三)向新闻界发表声明、谈话、署名文章 (四)答复记者、、电子邮件等 (五)通过院报、校园网等校内媒体发布新闻信息 第九条 新闻发布的内容: (一)学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重大建设项目 (二)学院发展重大阶段性成果及典型经验 (三)招生、就业的政策、实施过程、结果等 (四)学院重大改革措施和取得的重大成就 (五)师生员工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 (六)学院举办的大型社会活动 (七)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事迹 (八)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等。
(九)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澄清 (十)其他应向社会公众发布的信息 第五章 新闻发布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条 党委宣传部根据相关各部门报送的新闻信息,拟定新闻发布方案(发布事项、宣传口径、发布时间等),报院党委审定 第十一条 根据新闻发布方案,党委宣传部草拟有关材料和背景资料、邀请记者、准备新闻通稿报院党委批准 第十二条 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根据批准的材料对外发布有关情况,并根据对外宣传口径现场答复记者提问 第十三条 建立定期的记者招待会制度,由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或新闻发言人指定的相关负责人向社会媒体通报学院的重大事件、重要情况或接受采访等 第十四条 学院内若发生突发事件,经学院主管领导(必要时请示省教育厅有关领导)同意,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应在第一时间内组织社会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或记者招待会,由新闻发言人或新闻发言人指定的相关负责人向社会媒体公布突发事件的过程和学院采取的措施,以形成有利于事件解决的社会舆论环境 第六章 新闻发布纪律及责任 第十五条 新闻发布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保密法规及制度,不得违反新闻宣传纪律。
第十六条 对研究确定的新闻发布内容,有关单位应在新闻发布会前2天将发布稿送新闻发言人 第十七条 涉及重大敏感问题或其他单位的新闻发布,学院应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决定 第十八条 凡属于新闻发言人发布范围内的新闻信息,只能由新闻发言人或新闻发言人指定的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学院各单位都不得擅自向新闻媒体提供任何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导致学院工作被动、声誉受到不良影响者,学院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院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篇三:集团公司新闻发言人制度 集团新闻发言人制度 (讨论稿) 20XX年3月19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对外宣传和沟通,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工作体系,规范公司系统新闻发布工作,为公司发展赢得广泛的理解和支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以及集团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新闻发言人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按照“权威、及时、准确、灵活”的要求开展工作 第三条 新闻发言人工作应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集团公司合法权益;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展示良好企业形象。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集团公司新闻发言人由办公室(新闻中心)主任担任,代表集团公司对外发布新闻 第五条 新闻发言人主要职责: (一)协调、指导新闻发布筹备、实施工作; (二)审核新闻发布建议、新闻发布稿和新闻答问口径; (三)主持新闻发布会; (四)代表集团公司对外发布新闻、声明和有关重要信息 第六条 新闻发布工作实行归口管理集团公司办公室(新闻中心)为新闻发布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协助新闻发言人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第七条 办公室(新闻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分析外部舆情,对需要发布信息、澄清事实或加强宣传的新闻事件,提请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信息; (二)梳理内部工作情况,就本单位相关专业部门提出的新闻发布需求,提请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信息; (三)组织实施新闻发布工作,拟订新闻发布工作计划、策划方案,会同相关专业部门起草新闻发言稿; (四)做好新闻发布的会务工作; (五)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发布活动,邀请相关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六)跟踪媒体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反应,开展新闻发布效果评估,向新闻发言人反馈信息,提出工作建议; (七)完成上一级新闻发布归口管理部门交办的工作; (八)完成本单位新闻发言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总部有关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提供专业背景资料,协助办公室(新闻中心)起草新 闻发言稿; (二)参加新闻发布会,补充解答新闻媒体提出的问题; (三)根据新闻媒体要求,补充提供专业技术资料; (四)根据新闻媒体提出的问题,对本部门(专业)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三章 新闻发布的内容和形式 第九条 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年度新闻发布以年度工作会为时间节点,重点发布公司年度工作成绩,阐述公司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集中传播公司发展规划、优质服务、企业文化、经营理念等企业核心价值观,向社会各界集中展示企业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