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运营管理规定》.docx
30页运营管理规定第一篇:运营管理规定 运营管理规定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营运车辆在出场、行驶、交接班、回场时的管理对策 本标准适用于司机、乘务员(包括参与劳动的管理人员) 2 出场 2.1 当班司、乘人员须按规定报到时间到单位值班调度员(或出场管理员)处签到 2.2 司机、乘务员在工作时间内,务必听从当班调度员的调度 2.3 由司机(含团体包车,铰接车由乘务员)向出场调度员领取当日行车路单,并了解行车路单签发的内容,并按规定做好出车前的一切筹备工作线路车辆的路牌务必齐全、正确,车载收费系统务必与票价相符 2.4 车辆须准时出场,出场前应做好车辆例保工作如因故不能准时出场,须准时与单位值班调度员联系 2.5 单位值班调度员和线路调度员应确保线路首、末班的按时发车,首、末班车如因故不能按时入运营,当班调度员(首班由值班调度负责)应准时抽调其它运营车辆抵用 2.6 车辆出场须按指定线路行驶带客,到指定站点报到 3 运营 3.1车辆到达首末站后,司机应将行车路交当班线路调度员签发(断档和无纸化调度除外),有乘务员配备的,须将进款日报交调度员签 1 抄。
3.2司机应看清将发车辆的时间、路别、方向、终点站,区间车、越站车、大站车应在车头张挂宣扬预报牌 3.3 车辆应按线行驶,按站停靠,遇路口、人行横道要做好停车礼让非停靠站不准停车上、下客多辆车同时到站时,从第三辆起应做两次停站上客 3.4 车辆应正点行驶 3.5 车辆中途发生故障,一时无法修复时,按下列规定处理 3.5.1司机应设法将车靠边,不得堵塞交通,飞速向线路调度员汇报车辆故障内容和地点,并准时和路救取得联系 3.5.2做好车厢内乘客的解释工作,同时设法将其转载至下一辆运营车,后车务必停车载送乘客 3.5.3 车辆修复后,应准时向线路调度员联系听候调度 3.5.4 依据首末站调度员指令,投入运营 3.5.5 车辆尚未修复,但已到下班时间而接班人员未到车,未经当班调度员同意,司机、乘务员不得擅自离开车辆 3.6车辆发生行车事故,按下列规定处理 3.6.1 发生事故,先马上停车,庇护现场,马上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准时通知车队管理人员和线路调度员,汇报肇事地点事故简况,寻觅二人以上(非本单位工作人员)旁证,留下姓名,通讯方式及证明材料。
3.6.2 展露稍微人伤事故,需拦截车辆,护送医院抢救并将作出地面 2 标记,以庇护事故现场发生重伤不能移动伤员,应马上拨打120,迎候抢救 3.6.3 同线路后面车辆要主动将事故车辆上的乘客转载本车 3.6.4 现场处理结束后,应准时向调度部门联系听候调度 3.7 车辆行经道路发生突发大事,造成严峻路阻时,司机、乘务员应设法与线路调度员联系 3.8 如发觉电车线网故障,司机应准时和线路调度员联系 3.9 车辆在运营中遇行车纠纷,且司机、乘务员又无力单独处理时,应准时汇报车队解决车厢中如有乘客财物发生失窃,司机应马上靠边停车,关好车门,准时拨打报警,协作公安部门庇护现场,耐性做好其他乘客的解释工作,迎候公安人员前来处理 4 运营车交接班 4.1接班司机、乘务员应按规定接班时间到达指定站点迎候接班 4.2交接司机应做好车辆例保,向接班司机交待车辆和道路状况 4.3中途交接班如遇接班人未到岗,司机、乘务员应连续将车开到终点站,并向车站调度员汇报 5回场 5.1回场车辆须经车站调度员在路单上签注后(无纸化线路由调度员同意)才能回场 5.2回场车辆应按时发车,按线行驶,按站停靠带客。
5.3司机、乘务员一律随车回场,待车辆停放妥当,做好例行保养及加油、收银、车辆整齐工作后,才能离开车辆 3 5.4司机应将行车路单送到路单箱内末班车司机、乘务员应将行车各类报表交客运科 6其它 6.1司机、乘务员未经调度员许可,不得擅自调班或托付他人替班 6.2司机、乘务员务必听从运营调度,接受运营管理人员的指导,检查 运营调度规定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运营调度的原则、纪律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运营调度管理工作 2调度原则 2.1 运营调度的组织原则:下级听从上级,局部听从全局 2.2 运营调度的工作原则: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各司其职 2.3 线路调度现场调度原则:人多车密,人少车稀 2.4 行车作业规划执行原则:定而不死,活而不乱 2.5 线路调度现场处置原则:个别听从整体;平峰听从高峰;内部听从外部 3调度纪律 3.1运营车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使用 3.2运营车辆未经调度员批准不得转变出场、回场、交接班时间、单程行驶时间和行驶线路跨线路运营在单位范围内须经客运科批准,超出单位范围须经集团公司客运部批准。
4 3.3调度员在工作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4未持有调度员上岗证的人员,不准单独担当调度工作 3.5非当班调度员不得签发行车路单或操作智能调度系统(DIMS) 3.6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调度规划 3.7车辆和线路调度员不得擅自承接包车业务 4调度工作汇报 4.1汇报内容 (一)值班调度汇报 1、各线当日配车数、投放车班数、劳动力状况、运营车辆、车辆保养状况和去向 2、出场状况 a.运营车辆出场状况; b.各线首、末班车发车延误状况; c.线路调度员到岗状况; d.司机、乘务员(站务员)缺勤,违纪引起的车辆延误出场状况; e.故障及其它缘由引起车辆延误出场状况; 3、各线客流淌态状况 4、各线运营状况 a.高、平峰运营状况(包括投入车辆的适应状况),车厢满载状况; b.因各类特发性缘由造成的线路车辆脱档、误点等影响线路正常运营状况,及所实行的临时调度措施; c.故障次数和影响程度 5、各线平安状况 6、各线服务状况 7、智能调度完好状况 8、遇线路车辆脱档规划间隔外10分钟、定时班车不准时、车辆数低于规划配车75%时要准时汇报。
9、其它特别状况 (二)线路调度汇报 1、上岗报到、末班发出、运营结束 2、出场状况 a.运营车辆出场状况; b.线路首、末班车发车延误状况; c.司机、乘务员(站务员)缺勤、违纪引起车辆延误出场状况; d.故障及其它缘由引起车辆延误出场状况; 3、线路客流淌态状况 4、线路运营状况 a.高、平峰运营状况(包括投入车辆的适应状况),车厢满载状况; b.因各类特发性缘由造成的线路车辆脱档、误点等影响线路正常运营状况,及所实行的临时调度措施; c.故障次数和影响程度 5、线路平安状况 6、线路服务状况 7、智能调度完好状况 8、遇线路车辆脱档规划间隔外10分钟、定时班车不准时、车辆数低于规划配车75%时要准时汇报 9、其它特别状况 4.2汇报程序 4.2.1线路调度员当日7时、9时、17时、19时左右及末班车放出、收班后,向运营公司值班调度汇报 4.2.2运营公司值班调度在当日8时、11时、18时、22时半前经过OA传输向集团公司运营调度管理中心汇报 4.2.3运营调度管理中心也应不定时地主动询问线路运营状况。
4.2.4运营调度管理中心次日经过OA传输向主管领导汇报前一天运营状况 4.2.5特别状况马上汇报 5遇特别状况,运营调度管理中心有权直接调度线路运营车辆,线路务必肯定听从 运营规划管理规定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运营调度的原则、纪律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运营调度管理工作 2线路行车定点规划 2.1各线路行车作业规划的首、末班时间,停站时间,平均班公里,班工时由客运部核定 2.2各线路行车作业规划的线路长度,单程行驶时间由客运部、计财 7 部,会同下属有关单位制订,客运部下达 2.3行车作业规划应依据不同线路、不同季节、不同客流而分别制订 2.4行车作业规划由规划调度员依据公司核定的有关指标,结合各线路的实际状况编制行车作业规划需经集团客运部审核、批准,待批准后执行 2.5行车作业规划实行日期,夏令为4月15日,冬令为10月15日 3车辆调度作业规划 3.1车辆调度作业规划,须在运营和保养等任务统一平衡的前提下,由运营公司规划科编制 3.2运营公司调派员应依据本单位规划科下达的车辆调度作业规划执行。
3.3车辆调度作业规划一经制订,不得恣意变理 3.4遇特别状况需变更规划时需会同计财科、修理公司更改 运营车辆管理规定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运营车辆的安排、停放、使用等管理对策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及各单位 2运营车辆安排 2.1运营车辆的安排由集团客运部会同科技信息部会、计财部讨论笃定,经报批总经理室同意后由客运部发文明确 2.2运营车辆一律按集团或单位指定的停车场停放停放时,车辆应停入停车线内,车头朝向通道因受停车场地限制,车辆临时占用城 8 市道路停放时,应依据道路条件,靠道路两侧停放 3运营车辆的调度 3.1运营车辆的调度权属于集团公司、运营公司客运科集团客运部有权在各单位之间统一调度 3.2运营车辆参与客运,须凭调度员签发的行车路单(无纸化调度按值班调度的线路出场方向表)方可出场 3.2.1线路车调度:线路车务必实行规划调度运营公司、车队务必按行车规划编排车辆、人员调派单线路车由调度员签发行车路单后(无纸化调度依据调度指令)方可参与运行 3.2.2专线直达车调度:直达车由运营公司客运科或车队编排车辆、人员调派单;再由客运科签发行车路单方可出场投入运营。
3.2.3包车调度:包车由各运营公司客运科负责承接,填写包车业务单然后,依据包车业务排出车辆、人员调派单,并按合理套用车辆的原则签发行车路单 3.2.4大型会议、全市性活动用包车,由公司客运部组织并下达任务 3.3运营车辆因故需要换车,由各单位当班值班调度员或当班线路调度员在所管辖的车辆中指派调用当班线路调度员调用车辆后,须准时向单位当班值班调度员汇报 4运营车辆作其它用途的规定 4.1公务用车 4.1.1集团各部门临时需用运营车辆,务必到办公室填写“公务用车单”,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由客运部负责调用车辆 9 4.1.2各运营公司内部临时用运营车辆作非运营用,务必经单位主管经理批准,由单位值班调度按“公务用车”规定签发行车路单方可使用 运营线路配车规定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运营线路配车和管理的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运营线路配车 2 线路配车 2.1线路配车应依据客流状况而定 2.2线路配车应考虑道路通行条件笃定配备的车种、车型 2.3以客运部核定的单程行驶时间为配车依据 2.4高峰配车以高单向高断面满载率不超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