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应用型).pdf
87页硕硕 士士 研研 究究 生生 培培 养养 方方 案案 (应用型) (应用型)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四年九月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四年九月 明 德 厚 学 沉 毅 笃 行 明 德 厚 学 沉 毅 笃 行 I 南京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 (修订) 为了加强对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特制定硕士研究生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 一、适用对象 本培养方案要求适用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培养目标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时代要求的高素质和高水平的人才 要求硕士研 究生做到: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以江泽民提出的“三个代 表”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具备应用一门外语熟练阅读本专业书刊和初步听说能力,可用外语撰写论文摘 要,熟悉现代实验技术和计算机技术,掌握相关学科和专业领域的基础知识和系统专业 知识,具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教学和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并具有经济和管理 的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技术应用技能。
3、具有成熟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 三、研究方向设置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立我校学科专业点的研究方向其应 具有坚实的研究基础和较为稳定的研究范围,且已完成若干独立的重要研究课题,并能 体现出我校各学科、专业的学术优势和培养特色 研究方向的设置应具备下列条件: 1、应是本学科的重要发展方向; II 2、应有学术带头人和合理的人才梯队; 3、应有一定的科研基础和成果,以及相关的资料和相应的实验设备; 4、应能开出本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的主干课程和相关课程,并附有这些课程教学 大纲及阅读书目 研究方向的确定应是认真的、严肃的,并注意其先进性、科学性和相对稳定性研 究方向的学术领域不宜过窄,每个学科、专业的研究方向根据学科的实力一般以 3~5 个为宜 四、学习年限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两年半至三年,优秀硕士研究生经学校批准,学习 年限可缩短至两年,硕士研究生为在职人员、或因患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经学校批准 学习年限可相应延长一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为两至三年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按两个系列设置,分别是学术型和应用型其课程设置及学分 要求如下: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所修总学分不低于 31 学分。
其中硕士学位课 程约为 17 学分,学校与学院的学术报告 2 学分,导师设置的学术研讨会(Seminar) 2 学 分,其它学分为选修课程 课程设置方式:课程设置方式: (1)学位课(1)学位课 学位课是按一级学科设置,反映本学科最基本的基础理论和专业基础理论,是该学 科的必修课课程设置既考虑基础理论系统性,又有一定的专业覆盖面学位课包括公 共基础学位课(A 类)和专业学位课(B 类)课程 公共基础学位课(公共基础学位课(A 类)类) 思想政治类: III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学时 2 学分 自然辩证法概论 18 学时 1 学分 外国语类: 研究生英语(基础英语) 48 学时 2 学分 研究生英语(应用英语) (或科技英语写作)60 学时 2 学分 数学或工程应用数学(根据培养方案要求) 80 学时 4 学分 专业学位课(专业学位课(B 类)类) 专业学位课设立三至四门课程(详见附表) ,为 120~160 学时; 6-8 学分(建筑类 12 学分) 原则上,研究生应在本学科的 B 类课程中选择 (2)选修课【非学位课】 (选修课【非学位课】 (C 类、类、D 类)类) 选修课是在学位课以外,为扩大知识面,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根据不同的研究方 向,按照硕士研究生培养需要,在本学科和相关学科中开设的各类可供硕士研究生选择 学习的课程。
一般要求选修本学科专业类的学分为 8-10 学分,研究生根据指导教师的 要求,结合科研题目的需要,可以在全校所有的课程中自由选择 全校公共选修课(D 类)中的信息检索课程作为全校研究生的必选课 (二)应用型硕士研究生(二)应用型硕士研究生 我校招收的所有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部纳入应用型研究生培养 鼓励所招 收的学术型研究生自愿执行应用型研究生培养方案,按应用型研究生模式培养,其学位 授予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应用型研究生的培养环节主要包括:课程学习、实践环节和学位论文总学分不低 于 31 学分, 其中学位课(A 类+ B 类)学分不低于 15 学分, 实践环节 (专业实践) 4 学分, 学校与学院的学术报告 2 学分,导师设置的学术研讨会(Seminar) 2 学分,其它学分为选 修课程 课程设置方式:课程设置方式: (1)学位课(1)学位课 IV 公共基础学位课(公共基础学位课(A 类)类) 思想政治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学时 2 学分 自然辩证法概论 18 学时 1 学分 外国语类: 研究生英语(基础英语) 48 学时 2 学分 研究生英语(应用英语) (或科技英语写作)60 学时 2 学分 数学或工程应用数学(根据培养方案要求) 80 学时 4 学分 专业学位课(专业学位课(B 类)类) 应用型研究生专业学位课(B 类)学分要求为不低于 4 学分,每个领域设置 1-2 门 应用型课程供应用型研究生修读,应用型研究生修读应用型课程不低于 2 学分 (2)选修课【非学位课】 (选修课【非学位课】 (C 类、类、D 类)类) 应用型研究生选修本学科专业类的学分要求为不低于 6 学分, 其中必修 2 学分应用 型课程,指定选修课 D 类《信息检索》2 学分。
剩余学分可以在全校所有的课程中自由 选择 六、课程要求 硕士研究生课程要注重基础性、宽广性和实用性,面向硕士研究生开设的课程内容 要与本科教学课程内容拉开档次,对于培养方案中确定的课程,任课教师必须提供课程 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应包括课程教学目标、课程内容、教学要求、教学方式、学时、 学分、预修课程要求、考核方式、参考书目等 硕士研究生课程的考核方式可采用笔试或其他不同的形式, 硕士研究生考试不合格 课程, 不采用补考形式, 必须重修 学位课程和必选课程考试实行末位淘汰, 应有 4%~ 10%的淘汰率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 70 分 为保证二年级以上硕士研究生白天参与实验室、工程基地等实践场所的科研工作, 专业选修课应尽可能安排在晚上开课 (1)A类课程(公共基础学位课) V 公共基础学位课的课程除注重基础性、宽广性和实用性外,需要进一步加强教学内 容改革,应注重增加学科前沿所需的新知识、新理论新课程,着眼于为提高硕士研究生 的整体素质打下坚实的基础 公共基础学位课的某些课程可由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老师共同承担,如《工程应用 数学》 等课程, 以促进基础教学与专业教学更好的融合, 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数值处理、 图形处理、文字处理、文献处理与专业结合的能力。
研究生英语课程的修读要求以《研究生英语教学实施方案》为准 (2)B类课程(专业学位课) 专业学位课的内容安排要注意课程体系保持相对稳定, 专业学位课设置不得少于三 门,要注意合理拓宽专业口径,强化本专业范围内研究方向的共性内容,以保证培养的 规范化和统一质量标准课程设置要注意同一专业、不同研究方向上硕士研究生共性需 求研究生因研究工作需要,根据导师要求,经过研究生院批准,可以选修其它专业的 学位课程 (3)C类课程(选修课) 选修课面向全校研究生自由选修本学科专业、非本学科专业设置,以强化研究生从 事边缘学科、交叉学科和范围广阔的科学研究的能力专业选修课应包括反映本学科的 新发展、新动向或一些学科相互渗透的内容,方便研究生跨专业选课,使研究生了解本 学科的前沿,掌握某些专业技术最新研究成果,从而有利于研究生从事专门课题研究, 提高研究生科学研究的综合能力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旨在使研究生在科学研究或工程设计、工程开发、经营管理方面得到 较系统的基本训练,培养他们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应用型研究生学位论文侧重于对研究生工程或管理实践能力的锻炼和提高, 选题应 来源于应用课题或工程实际问题, 要求研究生能够独立完成一个完整的并具有一定难度 的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工程设计、技术开发、产品开发、项目管理、案例分析等 课题, 重点培养学生独立担负专门领域工作的能力,为将来从事应用型工作打下良好的基 VI 础。
研究生学位论文具体要求如下: 1、学位论文选题应具有实际生产应用和学术理论上的意义,各学院学术委员会或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对研究生论文选题进行审定,努力使选题科学、合理研究生在选 题范围内, 须系统地查阅国内外文献和了解国内外有关科技情况, 并对有关文献资料 (不 少于 50 篇)以及生产实际问题的调查研究做出分析和评述,指出解决问题的可能途径 在导师指导下, 一般于第三学期或第四学期初在课题组和相应的学科专业内进行学位论 文的开题报告,广泛听取意见,由导师审定论文工作实施计划,开展研究工作 2、学位论文须具有一定的新见解或新内容,主要包括: (1)利用前人或本人的理论和方法,解决别人没有做过的技术、方法或理论问题, 或者解决某一个比较重要的技术或理论问题中的一个环节 (2)在实验研究中,取得有意义的可验证的结果,并有初步的解释 (3)将基本原理应用于技术领域,取得新成果,并有一定的使用价值 (4)建立比较先进的实验装置,并取得可靠的数据 (5)其它具有创新性的研究内容 3、论文的理论部分概念清晰,分析严谨;论文实验部分数据真实可信,并要论证 其可靠性,要体现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风;数据的处理部分要有依据,计算结果正确无 误,对处理结果所得出的结论,应作理论上的论述与讨论。
4、对于多人共同合作研究的项目,每一位硕士研究生都应有独立的研究主题,论 文内容应侧重写本人的研究工作,对有关的共同工作部分应加以说明 5、论文内容一般应包括:提要、课题意义及对前人工作的评述;理论部分;试验 或实测方法与仪器设备的概述;实验数据的分析与讨论;结论与参考文献;附录(视论 文的具体性质,可不包括上述所有方面) 6、论文的文字要通顺、简练,字迹清楚,标点符号正确,论文中引用别人的成果 应予注明,图表、参考文献、附录和注释格式要规范 7、论文答辩:硕士研究生在修满规定课程学分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硕士 VII 研究生应在论文答辩前一个月提交写好的正式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必须严格按照硕士学 位论文格式和统一印刷装帧的要求进行印刷装订;论文提交导师审阅同意后,由学院研 究生秘书报研究生院论文经评阅人评阅后,方可参加答辩为保证全校研究生学位授 予工作质量和学位评定工作的有序进行,各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答辩时间,一般 应安排在每年的六月上旬前完成答辩,提前毕业应安排在每年的十二月上旬前完成答 辩,答辩时间超过规定期限,其学位审查评议顺延至下一个半年进行 8、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评议,实行导师回避制度;学位论文的评阅 可实行送审盲评。
9、硕士研究生进行论文答辩前的科研成果要求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具体情 况自行确定,并形成书面规定上报研究生院备案后执行对从事特殊研究项目确属需要 保密而不宜发表论文者,必须由导师书面说明理由,报学院和研究生院批准 10、学位授予: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进行评议,在决议中对答辩人是否授予硕士 学位,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建议,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议后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表决,作出是否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11、推荐优秀学位论文:对于优秀学位论文的推荐,需要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