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程序.doc
3页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程序1. 答辩程序(1) 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代表)介绍本次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及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人员名单,并宣布论文答辩委员会开始工作2) 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介绍学位论文报告人姓名,申请答辩的学位论文题目3) 申请人报告论文主要内容(时间:硕士生不少于二十分钟,博士生不少于三十分钟)4) 答辩委员及列席人员提出问题,申请人答辩(时间:硕士生不少于十分钟,博士生不少于十五分钟)对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和申请人答辩情况,记录员要认真地在答辩审批材料的指定栏目中详细记录5) 论文答辩委员会秘书宣读论文评阅人的学术评语6) 申请人回答论文评阅人的学术评语中提出的问题7) 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举行会议,申请人和列席人员暂时休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秘书和研究生院有关工作人员可列席会议),进行如下议程:①答辩委员对论文水平、答辩情况、课程学习和政治思想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论、交换意见②对是否通过论文答辩、是否通过毕业或建议授予学位进行无记名投票并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评定答辩成绩,评分项目为论文选题与综述、论文学术水平与创新性、论文综合能力表现、论文写作和答辩情况等几个方面。
③秘书统计表决结果,主席检查并公布表决结果④秘书起草并宣读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答辩委员讨论修改决议;答辩决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答辩委员同意才可通过8) 复会,申请人和列席人员回到会场,主席宣布表决结果,宣布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2. 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内容(1) 对论文的学术评语;按各评分项目(论文选题与综述、论文学术水平与创新性、论文综合能力表现、论文写作和答辩情况),分别对论文写出评语,特别要对论文反映出作者掌握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深广性,以及论文成果的新见解和创造性情况作出恰当的评价2) 论文答辩成绩;(3) 是否达到毕业和授予学位的水平,是否准予毕业和建议授予何种学位;(4) 如论文未获通过,决议中还应包括是否同意在一年内修改论文,三个月后至一年内重新组织论文答辩的决定;(5)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如有过半数的答辩委员认为该论文未达到博士学位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水平,而申请人又未获硕士学位者,可建议授予硕士学位3. 论文答辩的组织与接待工作论文答辩的组织与接待工作,由申请论文答辩的研究生所在单位具体负责,申请人本人不能参与答辩的组织和接待组织与接待工作主要有:(1) 负责联系落实答辩的具体日期,寄送答辩委员会聘书和联系落实以及布置答辩会场。
2) 安排校外答辩委员的接送和食宿的联系工作 (3) 为外埠专家订购车、船、飞机票,办理差旅费的报销4) 准备答辩会的茶水供应,联系落实校外答辩委员的就餐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