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消防知识点总结之汽车库修车库.docx
10页一、汽车库的分类(一) 按照停车数量和总建筑面积分类三百万, (1/2,1/2),(1/3,1/2.5)(二)按照建筑高度分类汽车库按照建筑高度一般可划分为:地下汽车库、半地下汽车库、单层汽车库、多层汽车库、高层汽车库1.地下汽车库室内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车库净高一半的汽车库,汽车库与建筑物组合建造在地面以下的以及独立在地面以下建造的汽车库都称为地下汽车库,并按照地下汽车库的有关防火要求予以考虑2.高层汽车库建筑高度大于 24m 的汽车库或设在高层建筑内地面层以上楼层的汽车库称为高层汽车库高层汽车库的定义包括两个类型:一种是汽车库自身高度已超过 24m的,另一种是汽车库自身高度虽未到 24m,但与高层工业或民用建筑在地面以上组合建造的三)按照停车方式的机械化程度分类按照停车方式的机械化程度可分为:机械式立体汽车库、复式汽车库、普通车道式汽车库二、修车库的分类(一)根据修车库车位数和总建筑面积15/3000,(1/3,1/3),(1/2.5,1/2)一、总平面布局(一)一般规定1)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不应布置在易燃、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的生产装置区和储存区内汽车库不应与甲、乙类厂房、仓库贴邻或组合建造。
2) Ⅰ类修车库应单独建造;Ⅱ、Ⅲ、Ⅳ类修车库可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首层或与其贴邻,但不得与甲、乙类厂房、仓库,明火作业的车间,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教学楼,老年人建筑,病房楼及人员密集场所组合建造或贴邻3) 地下、半地下汽车库内不应设置修理车位、喷漆间、充电间、乙炔间和甲、乙类物品库房汽车库和修车库内不应设置汽油罐、加油机、液化石油气或液化天然气储罐、加气机4) 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不应设置在汽车库、修车库内当受条件限制必须贴邻汽车库、修车库布置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有关规定5) 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应为单层建筑,且应独立建造当停车数量不大于 3 辆时,可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 IV 类汽车库贴邻,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二)防火间距二、防火分隔(一)防火分区汽车库应设防火墙、甲级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 4-8-2 的规定 表 4-8-2 汽车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单位:m2)耐火等级 单层汽车库 多层汽车库、半地下汽车库地下汽车库、高层汽车库一、二级 300025002000三级1000不允许不允许敞开式、错层式、斜楼板式汽车库的上下连通层面积应叠加计算,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以上规定的 2.0 倍;室内有车道且有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按以上规定减少 35%。
汽车库内设有自动灭火系统,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以上规定的 2.0倍1. 机械式汽车库要求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当停车数量超过 100 辆时,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为多个停车数量不大于 100 辆的区域,但当采用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 的不燃性楼板分隔成多个停车单元,且停车单元内的停车数量不大于 3 辆时,应分隔为停车数量不大于 300 辆的区域2. 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要求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500m23. 修车库要求修车库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2000m2,当修车部位与相邻使用有机溶剂的清洗和喷漆工段采用防火墙分隔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4000m2二)其他防火分隔要求1) 为汽车库、修车库服务的以下附属建筑,可与汽车库、修车库贴邻,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① 储存量不大于 1.0t 的甲类物品库房② 总安装容量不大于 5.0m3/h 的乙炔发生器间和储存量不超过 5 个标准钢瓶的乙炔气瓶库③ 1 个车位的非封闭喷漆间或不大于 2 个车位的封闭喷漆间。
④ 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m2 的充电间和其他甲类物品生产场所2) 汽车库、修车库与其他建筑合建时,当贴邻建造时应采用防火墙隔开;设在建筑物内的汽车库(包括屋顶停车场)、修车库与其他部分,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不燃性楼板分隔;汽车库、修车库的外墙门、洞口的上方,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 l.00h、宽度不小于 1.0m 的不燃性防火挑檐;汽车库、修车库的外墙上、下窗之间墙的高度,不应小于 1.2m 或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 l.OOh、宽度不小于 1.0m 的不燃性防火挑檐3) 汽车库内设置修理车位时,停车部位与修车部位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不燃性楼板分隔修车库内使用有机溶剂清洗和喷漆的工段,且超过 3 个车位时,均应采用防火隔墙等分隔措施4) 附设在汽车库、修车库内的消防控制室,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排烟、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等,应采用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 1.50h 的不燃性楼板相互隔开或与相邻部位分隔5) 除敞开式汽车库、斜楼板式汽车库外,其他汽车库内的汽车坡道两侧应采用防火墙与停车区隔开,坡道的出入口应采用水幕、防火卷帘或甲级防火门等与停车区隔开;但当汽韦库和汽车坡道上均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坡道的出入口可不设置水幕、防火卷帘或甲级防火门。
三、安全疏散汽车库、修车库的人员安全出口和汽车疏散出口应分开设置设在工业与民用建筑内的汽车库,其车辆疏散出口应与其他部分的人员安全出口分开设置一)人员安全出口除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外,汽车库、修车库内每个防火分区的人员安全出口不应少于 2 个,IV 类汽车库和瓜、IV 类的修车库可设置 1 个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可不设置人员安全出口,但应按有关规定设置供灭火救援用的楼梯间,且设汽车库检修通道,其净宽不应小于 0.9m1. 疏散楼梯汽车库、修车库内的人员疏散主要依靠楼梯进行因此要求室内的楼梯必须安全可靠1) 建筑高度大于 32m 的高层汽车库、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大于10m 的地下汽车库,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其他车库应采用封闭楼梯间;楼梯间和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疏散楼梯的宽度不应小于1.1m2) 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每个停车区域当停车数量大于 100辆时,应至少设置 1 个楼梯间;楼梯间与停车区域之间应采用防火隔墙进行分隔,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楼梯的净宽不应小于 0.9m3) 与住宅地下室相连通的地下、半地下汽车库,人员疏散可#用住宅部分的疏散楼梯;当不能直接进入住宅部分的疏散楼梯间时,应在地下、半地下汽车库与住宅部分的疏散楼梯之间设置连通走道,汽车库开向该走道的门均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2. 疏散距离汽车库室内任一点至最近人员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不应大于 45m,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距离不应大于 60m,对于单层或设置在建筑首层的汽车库,室内任一点至室外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 60m二)汽车疏散出口汽车库、修车库的汽车疏散出口总数不应少于两个,且应分散布置以下汽车库、修车库的汽车疏散出口可设置 1 个:1) IV 类汽车库2) 设置双车道汽车疏散出口的Ⅲ类地上汽车库3) 设置双车道汽车疏散出口、停车数量小于或等于 100 辆且建筑面积小于40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汽车库4) Ⅱ、Ⅲ、Ⅳ类修车库Ⅰ、Ⅱ类地上汽车库和停车数量大于 100 辆的地下汽车库,当采用错层或斜楼板式且车道、坡道为双车道时,其首层或地下一层至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不应少于两个,汽车库内其他楼层的汽车疏散坡道可设置 1 个IV 类汽车库设置汽车坡道有困难时,可采用汽车专用升降机作汽车疏散出口,升降机的数量不应少于 2 台,停车数少于 25 辆时,可设置 1 台汽车疏散坡道的净宽度,单车道不应小于3.0m,双车道不应小于 5.5m四、消防设施(一)消防给水汽车库、修车库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 IV 类修车库和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停放车辆不大于 5 辆的汽车库可不设消防给水系统。
消防给水可由市政给水管道、消防水池或天然水源供给利用天然水源时,应设有可靠的取水设施和通向天然水源的道路,并应在枯水期最低水位时,确保消防用水量当室外消防给水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车库的消防给水管道的压力应保证在消防用水量达到最大时,最不利点水枪充实水柱不应小于 l0m;当室外消防给水采用低压给水系统时,管道内的压力应保证灭火时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不小于 0.IMPa(从室外地面算起)二)室内外消火栓1.室外消火栓系统汽车库、修车库应设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其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消防用水量最大的一座计算I、n 类汽车库、修车库的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 20L/s;m 类汽车库、修车库的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 15L/S;IV 类汽车库、修车库的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 10L/S汽车库、修车库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室外消火栓、消防泵房的设置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的有关规定执行2.室内消火栓系统(1) 设置范围汽车库、修车库应设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2) 设置要求Ⅰ、Ⅱ、Ⅲ类汽车库及Ⅰ、Ⅱ类修车库的用水量不应小于 10L/S,系统管道内的压力应保证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IV类汽车库及瓜、IV 类修车库的用水量不应小于 5L/S,系统管道内的压力应保证一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车库室内消火栓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应小于 l0m,同层相邻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 50m,高层汽车库和地下汽车库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 30m室内消火栓应设置在明显易于取用的地方,以便于用户和消防队及时找到和使用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楼梯间及停车区的检修通道上应设置室内消火栓 0(三)固定灭火系统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设置范围除敞开式汽车库外,Ⅰ、Ⅱ、Ⅲ类地上汽车库,停车数大于 10 辆的地下、半地下汽车库,机械式汽车库,采用汽车专用升降机作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Ⅰ类修车库均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环境温度低于 4℃时间较短的非严寒或非寒冷地区,可采用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但应采取防冻措施2)设置要求设置在汽车库、修车库内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应设置在汽车库停车位的上方或侧上方对于机械式汽车库,应按停车的载车板分层布置,且应在喷头的上方设置集热板;错层式、斜楼板式汽车库的车道、坡道上方均应设置喷头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应选用快速响应喷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05 年版)》(GB50084—2001)的有关规定。
2. 其他固定灭火系统泡沫一水雨淋系统对于扑救汽车库火灾具有比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更好的效果,对于 I 类地下、半地下汽车库、I 类修车库、停车数大于 100 辆的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等一旦发生火灾扑救难度大的场所,宜采用泡沫一水雨淋系统,以提高灭火效力泡沫一水雨淋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2010)有关规定地下、半地下汽车库可采用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停车数量不大于 50 辆的室内无车遒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可采用二氧化碳等气体灭火系统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等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1993)、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10 年版)》(GB50193—1993)和《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的有关规定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 设置范围除敞开式汽车库外,I 类汽车库、修车库,Ⅱ类地下、半地下汽车库、修车库,Ⅱ类高层汽车库、修车库,机械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