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析12--13世纪拜占廷皇位继承的原因.doc
3页解析12--13世纪拜占廷皇位继承的原因=“news_bd”> 拜占廷帝国历史上的王朝内江从未间断过在12 13世纪,拜占廷帝国正处于科穆宁王朝和安直鲁斯王朝的统治下科穆宁王朝末期发生的皇室内部的血腥残杀开创了子杀母、侄杀叔和叔杀侄的先例川科穆宁王朝的创立者阿莱克修斯科穆宁通过起兵叛乱得到皇位当阿莱克修斯患病去世后,他的长子约翰二世即位,对他即位不满的、代表杜卡斯家族利益的皇太后伊琳妮(Clrene)和代表布里恩纽斯(Bryennios)家族利益的公主安娜(Anna Komnena)密谋造反,被约翰二世镇压 约翰二世死后,他的小儿子曼努埃尔一世即位,但有猜测说曼努埃尔一世参与了谋杀其父的阴谋曼努埃尔统治期间,他的二哥依沙克和堂弟安德罗尼库斯多次图谋不轨曼努埃尔去世之后,安德罗尼库斯步步为营,利用民众对曼努埃尔一世及其子阿莱克修斯二世推行的亲西方政策的不满,发动兵变,迫使阿莱克修斯二世处死自己的母亲,其后安德罗尼库斯又让宠臣绞死了这个小皇帝,自立为帝而后,安德罗尼库斯的重臣依沙克二世发动叛乱称帝,建立安直鲁斯王朝,他的弟弟阿莱克修斯三世在1195年乘其兄亲征的时候发动叛乱,废兄夺权,刺瞎依沙克二世的双眼并将其打入监牢。
依沙克二世的儿子阿莱克修斯四世一直试图推翻其伯父的皇位1195年政变时,他在比萨人的帮助下侥幸逃脱,从意大利辗转前往德意志找寻其姐、德意志国王菲利普的妻子伊琳妮,说服他们答应为自己的父亲报仇由此可见这一时期皇位继承的动荡和复杂12至13世纪拜占廷帝国经历了科穆宁和安直鲁斯两个王朝,共有9位皇帝 除了科穆宁王朝的开国皇帝阿莱克修斯一世,余下的分别是约翰二世、曼努埃尔一世、阿莱克修斯二世、安德罗尼库斯一世、依沙克二世、阿莱克修斯三世、阿莱克修斯四世和阿莱克修斯五世这9位皇帝的皇位继承关系包括父子关系、兄弟关系和亲戚关系,同时也有非血缘关系的继承,如被民众推举和宫廷叛变等,这些均体现出拜占廷皇位继承的多样性 在血缘继承方而,通过血缘关系继承皇位的有约翰二世、曼努埃尔一世、阿莱克修斯二世、安德罗尼库斯一世、阿莱克修斯三世和阿莱克修斯四世血缘继承这一方式占这一时期皇位继承的6 6. 7%直鲁斯本是一名贵族,受安德罗尼库斯一世迫害,为自保杀死安德罗尼库斯的宠臣斯蒂法诺斯圣赫里斯托佛里特斯(StephanosHagiochristophorites),在逃到圣索菲亚大教堂企图得到教堂庇护期间,于混乱中被贵族和民众推举为皇帝。
阿莱克修斯五世又被称为闷闷不乐的阿莱克修斯杜卡斯,他出身贵族,通过政变毒杀了皇帝阿莱克修斯四世,将民众推举的短命皇帝尼古拉斯卡纳沃斯( Nicholas Kan-navos)①投入监狱后登基非血缘继承在在这一时期所占的比例33. 3000 以上的例子表现出了拜占廷皇位继承方式的多样性,而其中占据主导地位的仍旧是父死子继的模式 但是幼子继承并非不可能约翰二世最终决定由其小儿子曼努埃尔继承皇位,主要是考虑继承者的能力他以《圣经》为例,说明上帝所宠爱的往往是小儿子,依沙克是实马利(Ismael)的二儿子,雅各(Jacob)在以扫(Esau)之后从母亲子宫中出现,川摩西(Moses)在亚伦(Aaron)之后出生,困大卫是兄弟中最小的,也是他父亲家族中最小的,以此来为曼努埃尔即位的合法性提供依据他认为小儿子曼努埃尔会成为帝国更好的管理者依沙克常常易怒,情绪激动,欠缺理智而曼努埃尔因心灵纯正而增色,我选择曼努埃尔为皇帝川约翰看似矛盾的行为其实体现出拜占廷皇位继承多样性的特点:长子虽有皇位继承的优先权,但是不一定就是其登基的决定性因素作为长子继承的补充,既包括次子、幼子继承,也包括诸子共同继承的方式,由于拜占廷帝国皇位继承在原则上遵循罗马法的基本精神,皇帝的女儿也具有继承皇位的权力,在原则上同儿子平等。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从皇帝的死亡方式来看,9位皇帝中有5人病故(阿莱克修斯一世曼努埃尔一世、依沙克二世和阿莱克修斯三世),1人死于意外(约翰二世),2人被害(阿莱克修斯二世,阿莱克修斯四世),2人被处决(安德罗尼库斯一世和阿莱克修斯五世),正常死亡仅占55. 56 ,低于整个拜占廷帝国皇帝正常死亡的56. 99 这些数据从一个侧而反映出这一时期拜占廷皇位斗争的激烈程度一方而这是与当时拜占廷帝国而临的严峻形势有关,另一方而也与这一时期帝国统治阶层内部的激烈斗争有关 普罗尼亚( pronoia)是一种土地名称,接受它的人被称为领主(pronoiar)由于此时普罗尼亚附带军事义务,也被称为士兵地土地上的农户被称为巴利基(paroikoi),须缴税并承担劳役政府将土地分给贵族监领,这些贵族须为国家服役,并按土地大小提供士兵领主拥有其土地上农民的支配权农民必须缴纳租税,并服劳役封授普罗尼亚地产不仅涉及土地本身的转手,还涉及土地上农民的转手,他们须向主人缴纳全部苛捐杂税,正是这些征收捐税的权力和普罗尼亚地产的收入构成了普罗尼亚的价值普洛尼亚制又称为恩准制,土地被分配的同时土地上的自由农民成为了依附农,拜占廷的封建化过程进一步加强。
普罗尼亚地产并非个人产业,不能转让,最初也不能世袭,其所有权和处置权归国家控制但是,普罗尼亚地产一旦被封授给贵族,他就成为这块土地的绝对主人和主宰,是定居在土地上农民的领主,他占有这块土地直到其去世普罗尼亚地产和早期军区制的士兵田产不同:士兵田产是小农的军役土地,而普罗尼亚地产虽然表而上被称为军役地产,但是其主人都是大地主和封建领主这些人和拥有小块土地的小农兵显然不同,也不同于其它大地产主甚至教会地产主虽然所有大地产都负有强制性征兵义务,但他们提供的多是轻装步兵;而普罗尼亚贵族比较富有,能负担盔甲、马匹和侍从的费用,在战时能为国家提供装备昂贵的重装骑兵,组成了机动打击力量的精干,在作战时经常和禁卫军的骑兵互相配合,其摩下的士兵一度在军事上和政治上都形成了强大的力量 其后还有1080年尼基弗鲁斯迈里西努斯(Nikephorus Melissenus)和瓦西拉西乌斯等人的叛乱在科穆宁王朝统治期间也出现了多起军事贵族叛乱事件,包括1187年阿莱克修斯布拉纳斯(Alexios Branas)的叛乱即1198年塞奥多利曼加法斯的叛乱和瓦西里霍尔扎斯(Chotzas)在塔尔西亚(Tarsia)发动的叛乱等。
这些军事贵族不仅参与皇室纷争,甚至开始为自己争夺皇权到11世纪的时,出现了几位通过叛乱成为皇帝的军事贵族,他们分别是米哈伊尔六世、伊沙克一世、罗曼努斯四世、尼基弗鲁斯三世和阿莱克修斯一世这一传统延续到了12和13世纪 大贵族势力的兴起逐渐形成了与中央政府抗衡的地方分裂势力,他们凭借军事和经济实力左右朝政或改朝换代,对拜占廷中央集权造成直接威胁,成为拜占廷社会政治动荡和国家分裂的主要因素总而言之,这一时期拜占廷皇位继承的多样,即以血缘继承中的父死子继为主,辅之以兄弟继承、女儿继承等,其次才是非血缘继承表而上的多种继承方式无法掩盖皇权争夺的激烈性,军区制的衰落和普罗尼亚制的兴起造就了一批军事贵族,他们同中央抗衡,进一步加剧了皇位更替频繁,皇权不稳的状况。












